寧波市道路運輸系統“三防”工作應急預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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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67949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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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寧波市道路運輸系統“三防”工作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貫徹落實市、縣政府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要求,進一步完善道路運輸系統防御工作,建立防臺防汛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應急響應機制,做好預防和處置因臺風、洪水和潮汛期間帶來的各種災害,提高系統防臺防汛工作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車輛、場站等基礎設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寧波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寧波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1.3 適2、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系統范圍內臺風、洪水和潮汛等災害的預防及應急處置。1.4 工作原則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遵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增強憂患意識,積極預防,常抓不懈,確保一旦發生災情,能夠有效組織、高效運轉,臨事不亂,將災害所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為打造“平安寧波”、“平安交通”,構建和諧社會作貢獻。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防臺首要任務,立足于抗災保安全,防患于未然。1.4.3 防臺防汛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1.4.4 防臺防汛工作按照行政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3、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要服從當地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和調度。1.5 工作重點 及時預報預警,增強道路運輸企業和從業人員防臺意識; 落實道路運輸車輛停班停運等防臺應急措施,防止出現冒險駕駛可能帶來的傷亡事故; 及時向公眾發布客運車輛停班復班信息,妥善做好客運站旅客疏運和解釋工作; 落實搶險運力安排危險地區、危險地段人員安全轉移,及時運送救災物資; 其他需要重點防范和處置的事項。2 組織指揮體系2.1 應急指揮機構設立市運管處“三防”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為全系統“三防”工作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指揮全系統的“三防”及搶險救災工作。市處“三防”工作4、總指揮由市運管處處長擔任,分管副處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處行辦、安全法規科、客運科、貨運科、維修駕培科、稽查科、運政指揮中心、運政大隊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處安全法規科,為全系統的“三防”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副處長兼任,副主任由安全法規科科長和處辦公室主任兼任。具體工作由各科室、大隊、應急搶險分隊按職負責。2.2 應急搶險隊伍及職責市處成立若干應急搶險分隊,具體承擔全市道路運輸行業及市處內部“三防” 應急搶險工作。 應急指揮分隊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處領導為指揮長,安全法規科科長為應急指揮分隊長,運政指揮中心主任為副分隊長,成員由安全法規科、運政5、指揮中心人員組成。安全科負責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及領導指示,做好“三防”的統籌、綜合協調、指揮工作,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落實應急搶險突發工作任務。運政指揮中心負責防汛防臺期間96520熱線24小時值勤,以及群眾投訴、咨詢、困難求助受理等工作,保證信息設備、設施處于良好狀態,保持信息報送網絡的暢通。 內保應急搶險分隊由分管辦公室的處領導為指揮長,辦公室主任為分隊長,成員由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規劃財務科、運政審批科人員組成,具體負責市處大樓的應急搶險工作。處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市處機關“三防”工作,督促承租人做好出租房的“三防”工作,同時做好“三防”期間的后勤保障工作。 客運應急搶險分隊由分管客6、運行業的處領導為指揮長,客運科科長任分隊長,市公運集團負責人為副分隊長;成員由客運科、海曙大隊一個中隊、市公運集團司乘人員20人(不含大客司機)組成,客運科、海曙大隊各1輛車為客運應急搶險指揮車,市公運集團10輛大客為客運應急保障運力。其職責為落實“三防”客運應急運力和相應搶險人員的調配,響應地方政府指令,及時轉移受災群眾,疏散旅客。 貨運應急搶險分隊由分管貨運行業的處領導為指揮長,貨運科科長任分隊長,市汽運集團負責人為副分隊長;成員由貨運科、江北大隊一個中隊、市運集團12人(不含司機)組成,貨運科、江北大隊各1輛車為貨運應急搶險指揮車,市汽運集團4輛貨車,3輛自卸車為貨運應急保障運力。其職責7、為落實“三防”貨運應急運力和相應搶險人員的調配,響應地方政府指令,運送搶險救災物資。2.2.5 維修駕培應急搶險分隊由分管維修駕培行業的處領導為指揮長,維修駕培科科長任分隊長,成員由維修駕培科、江東大隊一個中隊組成,維修駕培科、江東大隊各1輛車為維修駕培應急搶險指揮車。其職責為響應地方政府指令,做好維修駕培行業的應急搶險工作,負責落實“三防”車輛及有關受災車輛的緊急維修工作。 應急搶險機動分隊由分管稽查工作的處領導為指揮長,稽查管理科科長任分隊長;成員由機動大隊各中隊組成,稽查管理科2輛車作為應急搶險預備車輛。其職責為落實市處“三防”工作指揮部及處領導指示,作為應急搶險機動力量隨時待命出動,承8、擔應急搶險突發工作任務,組織力量加強“三防”現場安全管理,并負責本部門辦公區域的“三防”工作。 海曙、江東、江北應急搶險分隊由各運政大隊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指揮長,大隊長為分隊長。負責落實轄區內道路運輸行業“三防”工作,督促相關企業落實“三防”工作,承擔轄區內道路運輸行業相關的“三防”應急搶險工作,并做好本部門辦公樓的“三防”工作。 信息報送宣傳組由辦公室負責宣傳的副主任為組長,安全科、客運科、貨運科、維修駕培科、大隊各指定1名同志具體負責“三防”信息的搜集、匯總、報送和宣傳報道工作。2.3 縣(市)、區運管所(處)防臺防汛應急指揮部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縣(市)、區運管所(處)設立防臺防汛工作9、指揮部,在上級防臺防汛指揮機構和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指揮本地區的道路運輸系統防臺防汛救災工作。3 災情影響分級本預案所指災情主要包括臺風、洪水、潮汛造成的災害和次生災害,按照有關規定,其影響范圍和程度可分為四級:特別重大(I級)、重大(級)、較大(級)、一般(級)。具體等級按照市政府相關指令執行。4 應急響應4.1 I、級應急響應4.1.1 市處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主持會議,指揮部成員參加,緊急部署抗災搶險工作。根據氣象臺發布的天氣預報分析臺風及次生災害發展趨勢,風暴潮和洪水影響等情況,提出防御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向系統部署防臺防汛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根據需要和可能進入緊急10、防御狀態。在災害發生或災害嚴重影響期間,市處指揮部及時部署有關搶險工作;災害發生后,召開搶險救災工作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市處相關部門到抗災一線參與搶險救災,各級各部門要全力投入到搶險救災工作中去。4.1.2 處安全法規科(指揮部辦公室)堅持24小時值班,按時收聽氣象信息,接到風、雨、洪澇災害通報、通知后,立即報告市處指揮部和有關領導,并告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部門;檢查各部門抗災搶險工作的準備、落實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并幫助糾正;及時掌握匯總搶險救災有關工作情況信息,并及時將抗災搶險情況向市處指揮部和省運管局、市交通委匯報。4.1.3 處辦公室接到市交通委防汛防旱指揮部或省運管局等11、通知后,立即報告市處指揮部和有關領導,將有關信息、領導意見和要求告知相關部門和單位;落實后勤保障工作;組織好機關本部的“三防”及搶險工作,做好防險救災的宣傳動員、信息發布和相關報道工作。4.1.4 處客運管理科負責與各縣(市)、區運管所客運部門、市處運政大隊等溝通聯系,組織、調集搶險救災車輛和旅客,了解掌握全市客運班線影響、應急運力調度使用、旅客積壓疏運等情況,及時向市處指揮部報告。4.1.5 處貨運管理科負責與各縣(市)、區運管所貨運部門、市處運政大隊等溝通聯系,組織、調集搶險救災的車輛和起重裝卸設備,了解掌握全市危險品運輸影響、貨運應急運力調度使用、物資運送等情況,及時向市處指揮部報告。412、.1.6 處運政大隊負責與轄區內客運企業、客運場站、貨運企業的溝通聯系,及時掌握相關情況,檢查督促轄區內運輸企業抗災搶險工作的落實,組織力量承擔道路運輸行業相關應急搶險突發工作任務,并及時向市處指揮部報告。4.1.7 處維修駕培管理科協助做好維修駕培行業的抗災搶險落實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市區相應行業的抗災搶險等情況,及時向市處指揮部報告。4.1.8 處運政指揮中心根據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信息設備、設施處于良好狀態,保持信息報送網絡的暢通,96520熱線做好電話受理和解答工作。4.1.9 處稽查管理科根據指揮部要求,組織力量承擔道路運輸行業相關應急搶險突發工作任務。4.2.0 縣(市)、區運管所(13、處)防臺防汛應急響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根據系統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組織力量做好搶險救災運輸保障工作;做好本部門人員、財產的安全工作;迅速了解受災損失等,積極協助當地政府部門做好災后生產恢復工作,并及時將災情報市處指揮部辦公室。4.2 、級應急響應4.2.1 市處指揮部辦公室主任主持會議,辦公室成員部門參加,提出抗災工作意見。加強值班,密切監視災情,部署有關工作,及時將抗災準備工作情況報告市交通委防汛防旱指揮部并報省運管局。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防臺防汛準備工作。4.2.2 縣(市)、區運管所(處)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根據系統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防汛防臺工作,14、并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市處指揮部辦公室。4.3 應急結束當災情消失或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或市處應急指揮機構可視情宣布應急結束。5 應急保障5.1 組織機構保障。及時成立并視情充實、調整“三防”指揮領導機構,認真組織落實“三防”及搶險救災工作。5.2 應急隊伍保障。以客運、貨運為重點,組建專業搶險救災隊伍,落實應急運力儲備和搶險人員,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保證及時安全地完成運輸救援任務。5.3 物資資金保障。財務部門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落實,對承擔運輸救援任務的車輛、人員、物資予以一定經費補助。辦公室落實搶險救災時的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后勤保障物資的供應。6 信息報送6.1 信息15、報送時段 市防指啟動防臺風級響應后,信息報送一日2次,報送時段分別為11:25、15:25;6.1.2 市防指啟動防臺風級響應后,信息報送一日4次,報送時段分別為07:25、11:25、15:25、19:25; 市防指啟動防臺風級、級響應后,加密信息報送頻次,為每3小時一報,報送時段分別為07:25、10:25、13:25、16:25、19:25、22:25; 如臺風影響緊急時段,根據通知隨時報送。6.2 信息報送內容: “三防”準備、應急處置情況; 客運、危貨停運情況;6.2.3 場站應急措施建立情況;6.2.4 告示、提示情況;6.2.5 下步工作。6.3 報送要求及程序:6.3.1 信息16、報送要及時準確、簡明扼要,通過網及傳真,必要時手機短信形式。 各縣所、三區大隊、相關企業應及時將“三防”工作相關信息分別報送市處相關科室。 相關科室負責人應主動搜集分管行業的“三防”工作信息,督促各縣所、三區大隊 、相關企業及時報送信息,經匯總后報送至安全科及相關部門。 安全科將各業務科室上報的信息匯總后報送市交通委、省運管局相關部門,并將有關信息報送市處辦公室。 辦公室視情在OA及96520網站上公示相關信息,并做好新聞報道工作。7 附則7.1 獎勵與責任追究。對抗災救災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處報請上級部門給予獎勵表彰;對在抗災救災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7.2 本預案由市運管處安全法規科負責解釋。7.3 本預案自修訂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