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里河區氣象災害應急預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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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567973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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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蘭州市七里河區氣象災害應 急 預 案1、總則 1.1編制目的為了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全面提高應對水平,最大限度地減災避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2、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堅持區政府統一領導的原則。1.2編制依據依據蘭州市其里河區突發公告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七里河區實際,制定本預案。1.3適用范圍本預案指導全區突發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氣象災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連陰雨、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龍卷風等天氣氣候事件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氣象災害。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2.1、應急指揮機2、構區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為最高行政領導機構,設立氣象災害預警應急指揮部。區政府氣象災害預警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作為全區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工作的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協調、指揮全區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由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區農業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民政、國土資源、公安、財政、建設、交通、林業、水利、衛生、環保、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農業局。主要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工作,傳達指揮部指令,負責全區的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傳輸。2.2、職責指揮機構職責: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其他組織和個人共同做好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組織實施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決3、定氣象災害應急重大事項;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區農業局職責:督查、落實指揮機構的重大決定;為區政府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的發布,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組織實施增雨(雪)、消霧、防雹、防霜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實施雷電防御安全作業;具體協調處理和及時報告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實施中的有關情況;承擔其他應急預案中規定的相應職責;完成指揮機構交辦的其他工作。其他有關部門職責: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職責分工和管理權限,做好氣象災害應急的有關4、工作。(1) 水利、國土資源、林業、環保部門:及時提供水文、干旱、地質災害、森林火險、環境監測等信息;對易于發生氣象衍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2)公安部門:參加搶險救災,并做好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維護工作; (3)民政部門:組織核查災害損失情況,管理分配上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4)財政部門:做好應急資金以及應急撥款的準備;(5)建設部門:組織對災區城市中被破壞的給排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進行搶排險,盡快恢復城市基礎設施功能;(6)交通部門: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鐵路和有關設施,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5、7)衛生部門:迅速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幫助災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水、食品等;(8)廣播電視等部門:及時播發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等信息,做好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其他媒體做好相應的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3、運行機制3.1、信息監測、預測與報告有關部門做好災害性天氣氣候預報預測、警報,及時提供警報、實況和氣象災害情況。對收集到的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審核,符合氣象災害預警標準的,報送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區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3.2、預警預防行動區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收到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測、警報信息后,立即組織有關部6、門進行會審,屬于可能發生氣象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做好啟動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準備,確保預案的順利實施。3.3、預警支持系統區政府應當加強氣象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1)建立和完善以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預報分析處理、氣象信息傳輸和氣象災害信息綜合加工處理為主體的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氣象災害預警能力。(2)建立氣象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3)建立和完善氣象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實現氣象災害信息資源共享。(4)建立氣象災害應急綜合指揮系統,提高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門互聯共享氣象災7、害緊急處置信息系統,保證指揮機構緊急調用救災資源。3.4、預警級別的確定按照災害性天氣氣候強度標準和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為四級預警:級預警。一次性災害造成災區下列后果之一的:死亡30人以上;倒塌房屋3000間以上,損壞房屋5000間以上;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級預警。一次性災害造成災區下列后果之一的: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倒塌房屋1000間以上,3000間以下,損壞房屋3000間以上、5000間以下;預計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級預警。一次性災害造成災區下列后果之一的: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倒塌房屋100間以上、1000間以下,8、損壞房屋1000間以上、3000間以下;預計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級預警。一次性災害造成災區下列后果之一的: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倒塌房屋50間以上、1000間以下,損壞房屋100間以上、1000間以下;預計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3.5、應急預案啟動和響應應急預案啟動區政府確認發生或可能發生級預警以上氣象災害的,決定啟動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將啟動預案的決定向社會公布并上報上級人民政府。災害性天氣氣候預報預測、警報由氣象部門發布。應急響應區氣象災害應急協調指揮機構指揮長主持召開災害性天氣會商,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的負責人參加9、,做出相應的工作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報區政府,同時上報市政府;情況特別緊急的,由區政府研究部署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措施。區政府派工作組赴一線慰問并指導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信息共享和處理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氣象主管機構歸口處理,信息共享。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及時將本地氣象災害信息向上下游地區通報。氣象災害涉及境外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進行通報。、應急通信方式參與氣象災害應急的單位10、應當保證通信暢通,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緊急處置氣象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指揮機構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1)指揮部辦公室:立即發布啟動內部相關的應急程序的命令,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迅速調派應急隊伍,進入救災現場,做好相關的災害監測、現場服務等工作,并參與現場搶險救災;根據災情發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及時向上級主管機構、區政府報告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預報服務情況。(2)相關部門:迅速調派緊急處置和救援隊伍,進入救災現場;按照預定方案開放緊急避難所,轉移和疏散受災人員,做好受災群眾的就地安置,保證必需的生活設施和食品供應;緊急調撥和配送救災所需生11、活必需品、藥品等物資和搶險專用設備、器材;做好現場緊急醫療救護,維護社會治安和生活秩序;根據指揮機構的決定,通知相關單位停產、停業、停課。3.6、氣象災害評估區政府相關部門負責組織氣象災害評估。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及時上報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區政府。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3.7、信息發布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機構應當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災情和救援情況等信息。媒體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信息,必須使用指揮機構統一發布的信息。3.8、應急結束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終止,由指揮機構提出建議,報區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4、應急保障4.1、通信與裝備12、保障建立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現場建立移動式氣象監測站或現場氣象服務保障系統,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氣象保障。有關單位應當加強對重要通信設施、傳輸線路和技術裝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養護,配置備份系統,建立健全緊急保障措施。4.2、應急支援與實施保障(1)加強城市應急工程設施建設,組織實施防御暴雨、暴雪、大風、沙塵暴、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等防護工程的建設和應急維護,注重城市緊急疏散避難場所和相關配套工程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完善緊急疏散避難場所的指示標志。(2)組建和管理氣象災害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軍隊、武警、公安、衛生等部門13、應當按照要求,做好氣象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3)公安部門應當及時對災情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維護救災現場治安秩序,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交通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對受損道路設施進行搶修;必要時,指揮機構可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交通設施裝備。(4)衛生部門及時組織實施氣象災害現場救護,做好疾病控制和衛生防疫工作。(5)計劃委、經貿及民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救助物資儲存、調運制度,確保救災所需的物資器材和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4.3技術儲備與保障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咨詢機制,成立專家委員會,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依托相應的氣象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14、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氣象災害預警、預測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應急預案進行各種氣象災害應急演習。4.4恢復重建善后處理民政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確保受災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在對受災情況、恢復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進行恢復重建。社會救助設立氣象災害救助基金,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助救助基金。基金的來源、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向捐助人和社會公眾公開。紅十字會、慈善基金會等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組織應當廣泛動員和開展互助互濟和經常性救災捐贈15、活動。加強與國際紅十字會等有關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積極吸納國際非政府組織和個人捐贈的救助款物。氣象災害成因分析相關部門應當組織專家對氣象災害成因進行分析,并報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區政府備案。5、監督檢查5.1.宣傳、培訓和演習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宣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知識教育、培訓計劃,對社會公眾開展氣象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知識教育。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區政府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保證各項應急措施及時到位。對執行不力的部門和單位,責令改正,情況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5.2獎勵與責任追究獎勵。對在16、參加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參加氣象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烈士。對因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責任追究。工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導致重大漏報、錯報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發生氣象災害后,有關部門謊報災情或者知情不報,或者拒不履行本預案規定的應急處置職責,或者拒不配合、阻礙、干涉災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區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6、附則本預案由區農業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由區農業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