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州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1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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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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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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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涼山州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一、編制目的為迅速、有序、高效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及處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不斷提高全州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水平和應急反應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二、編制依據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143號)、四川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及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實施意見(涼府發201220號)、涼2、山州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設立涼山州應急委員會的通知(涼府發20142號)等法規、政策。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州范圍內防治及處置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四、工作原則堅持“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方針,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五、組織體系和職責任務(一)應急反應機構。州政府成立涼山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負責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及處置工作的指揮和部署。各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指揮長:楊 卉 州政府副州長副指揮長:熊自力 州政3、府副州長吉木子拉州政府副秘書長崔偉涼山軍分區參謀長張邛林州國土資源局局長成員:張 劍 州委組織部副部長陳甫林 州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州委外宣辦主任黃 蓉 州委編辦副主任趙玉聰州發改委常務副主任劉華州經信委副主任李良彬 州教育局副局長張 璋 州公安局局長助理石正文州民政局機關黨委書記羅西蓉 州財政局副局長婁書榮 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副局長林 芳 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之棟州水務局副局長馬聯雙州農業局副局長楊利民 州林業局副局長 劉 犁州畜牧局副局長黎 憶 州文化影視新聞出版局副局長王公力州衛生局機關黨委書記羅 萍州環保局機關黨總支書記斯小衛州旅游局副局長周曉明州安監局副局長鄧壽祥 州移民局副局長 4、謝云川 州國土資源局總規劃師丁四海州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段澤普州防震減災局副局長呂忠東州氣象局副局長 王志強州政府應急辦主任林庭壽 州“三江”辦副主任王永平州武警支隊副參謀長何萬敏涼山日報社副總編輯沙 勇涼山廣播電視臺臺長助理張仕民國網涼山供電公司副總經理冉勇電信涼山分公司副總經理黃 平移動涼山分公司副總經理李宗浩聯通涼山分公司副總經理羅 誠西昌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州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州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吉木子拉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張邛林、謝云川同志兼任。州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有關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示精神,確定應急防治與處置工作方案,組織、指揮、協調全州范圍內特大5、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搶險救災工作;部署和組織跨部門、跨地區的緊急救援;協調涼山軍分區、駐州武警部隊參與地方搶險救災;處理其它有關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的重要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匯集、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與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與救災方案和措施建議;貫徹州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有關縣市應急指揮部、州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并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州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起草州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各類文書資料準備和整理歸檔;指導縣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業務工作;承擔州指揮部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它工作。(二)州指揮部成員6、單位職責分工。州委組織部:負責在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中考察、識別和推薦使用干部。州委編辦: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對地質災害應急機構和編制、專業人員、專職人員配置等提出建議方案。州委宣傳部(州政府新聞辦):負責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報道、新聞發布和媒體服務管理水平。州政府應急辦:負責綜合組織協調應急救災工作。州國土資源局:負責收集地質災害發生實況、地質災害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并對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防治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隊伍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治理工程,減緩或排除險情災情。州發改委:安排救災基建項目,協調有關方面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和以工代賑資7、金,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糧調撥供應工作。州經信委:負責組織救災應急設備、器械等,保證物資供應,維持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協調組織工礦企業搶險救災工作。州教育局:負責協調組織轉移受災學校師生,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組織工作,妥善解決災區學生就學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工作。州公安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州公安機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穩定和必要時的交通管制等工作,嚴厲打擊涉災違法犯罪分子,并協助相關部門組織人員疏散轉移。州民政局:負責組織核查報告災情;組織轉移、安置災民,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群眾的生產、生活;加強對救災款物分配、發放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州財政局:負責應急防治與救8、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和落實;做好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管等工作。州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負責災毀建筑物鑒定及災后恢復重建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指導工作。州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受災中斷鐵路、公路的修復工作,確保道路暢通,保證救災物資運輸。州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間對水庫實施聯合調度;負責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儲備防汛搶險物資;負責水情和汛情監測及山洪災害的處置。州農業局:負責指導災后農業生產自救。州林業局:負責指導、協調搶險救災中占用、毀壞林地的報批和災毀林地的恢復。州畜牧局:負責組織指導災區動物疾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加強動物疫情9、的監測,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動物疫病暴發流行。州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預防和有效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并根據需要適時向災區提供醫療技術支持。州環保局:負責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環境污染危害。州旅游局:負責旅游景區地質災害防治及組織景區人員疏散轉移工作。州安監局:負責非煤礦開采、礦山尾礦庫等生產活動區域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和防治工作,協調組織工礦企業搞好地質災害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州移民局:負責指導和幫助移民遷建區災后生產自救。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負責災區所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州防震減災局:負責提供地10、質災害所需的地震資料信息,對與地質災害有關的地震趨勢進行監測預測。州氣象局:負責組織發布天氣預測、預報,及時通報災害天氣實況,提出應對建議,為防災提供氣象保障服務。州“三江”辦:負責組織、協調大中型水電建設項目施工區周邊地質災害防災救災工作。涼山軍分區、駐州武警部隊:按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規定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及組織人員疏散轉移工作。州文化影視新聞出版局、涼山日報社、涼山廣播電視臺:負責搶險救災的宣傳報道和災區輿論引導。移動涼山分公司、國網涼山供電公司、電信涼山分公司、聯通涼山分公司、西昌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協調電力、通訊運營企業盡快恢復通訊和電力設施,保證電力、信息暢通。六、預防11、和預警機制(一)預防預報預警信息。1.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各縣市政府要加快建立健全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認真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完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全州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州國土資源、水務、氣象、防震減災等部門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地震監測網絡互聯,上接國家、省,下連縣市的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害、汛情和氣象信息。2.信息收集與分析。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信息,分析、研判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12、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各部門間的資源共享。(二)預防預警行動。1.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州、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擬訂年度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災方案要明確轄區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訂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人、防災責任人。2.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州、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各縣市、鄉鎮13、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性組織群眾避災轉移。3.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各縣市政府要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居)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威脅的群眾;要將“防災避險明白卡”發放到群眾手中,讓群眾知曉具體的避險場所位置、報警信號、逃生路線等,切實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4.建立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制度。州、縣市國土資源部門和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工作并將氣象風險預警結果及時報告14、本級政府,并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當地政府要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按照“防災避險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避災的各項準備工作。七、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劃分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按危險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4個等級。(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含)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二15、)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16、情(級)。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八、地質災害速報制度(一)速報時限要求。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型以上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和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中型(含中型)以上地質災害的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后,必須在1小時內速報縣市政府應急辦,同時報上一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縣市政府應急辦須在2小時內形成災情通稿報上一級政府應急部門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并及時追蹤反饋信息,做好災情、險情續報工作,直至形成最終報告。確因通信、交17、通中斷等特殊情況無法及時上報的,在接到事件報告后半小時內按以上程序上報。(二)速報內容。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時間、地點(含地理坐標)、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簡要過程等基本情況及當地政府主要領導組織搶險救災的情況。特別是對涉及在建工程、生產礦山或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以及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敏感人群的,必須在信息報送內容中予以明確。成功避讓地質災害的,應在災害發生后24小時內核實,并總結上報成功避讓地質災害案例專題報告。九、應急響應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18、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一)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級響應)。發生小型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時,縣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要立即啟動級應急響應和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及應急指揮系統。縣市政府要組織應急、國土資源、規劃建設、交通運輸、水務、安監、民政、氣象、衛生等有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救援工作組,部署落實搶險救災、應急處置、應急調查等工作;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州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指導、協助縣市政府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二)19、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級響應)。發生中型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時,州、縣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要同步啟動級應急響應和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州、縣市政府要立即組織州應急、國土資源、規劃建設、交通運輸、水務、安監、民政、氣象、衛生等有關部門和專家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救災聯合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立即開展搶險救災、應急處置、衛生防疫、應急調查等工作,并迅速將險情、災情上報省政府應急辦和省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縣市、鄉鎮政府要在專業隊伍和專家的指導下,組織力量及時劃定危險區,設立明顯警示標志,組織危險區群眾轉移避讓,加強監測巡視,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或衍生次生災害造成新的損失20、和人員傷亡。必要時,請求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派工作組和專家指導應急搶險和應急調查等工作。(三)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級響應)。發生大型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時,在速報省政府應急辦和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的同時,州、縣市政府應急委員會要立即發布啟動級應急響應指令及相關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現場救災聯合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要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部署搶險救災力量,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各工作組要按職責分別開展搶救、災情核實、災民安置、應急處置、衛生防疫、治安維護、交通保暢、應急調查等工作,及時匯總情況,統一上報災情報告。省政府工作組到達災害現場后,州、縣市聯合指揮部要及時報21、告核實的災情和地方政府、部門搶險救災、應急處置等工作情況,在省政府工作組指導下,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四)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級響應)。發生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時,州政府應急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核實并報告省政府應急辦和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州、縣市政府應急委員會要立即發布啟動級應急響應指令及相關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現場搶險救災聯合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要統一指揮搶險救災工作,部署搶險救災力量,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各工作組要按職責分別開展應急搶險、災情核實、災民安置、衛生防疫、治安維護、交通保暢、應急調查等工作,及時匯總情況,統一上報災情報告。國務院、省22、政府工作組到達現場后,州、縣市聯合指揮部要及時報告核實的災情和地方政府、部門搶險救災、應急處置等工作情況。(五)應急響應結束。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經本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批準,當地縣市政府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十、應急反應行動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接到險情、災情報告后,要立即向政府分管領導報告,根據災害等級,確定應急預案響應等級和啟動時機,并向上一級政府應急辦和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小型突發性地質災害,由縣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啟動級響應。中型以上地質災害,州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啟動級以上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啟動后,州、縣市政府應急委員會和地質災害應23、急指揮部舉行緊急會議,成立現場指揮部或聯合指揮部,研究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和應急措施,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迅速組織實施,并實時報告處置和進展情況。要確保參加搶險救災人員、設備、物資等及時到位。大型、特大型地質災害發生后,州政府在組織開展現場應急處置的同時,要及時報省政府及省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視災情需要,以州政府名義向省政府報告災情,申請給予地質災害治理資金、救災資金和其它物資支持等。十一、應急保障(一)應急保障及緊急救援行動。緊急救援隊伍主要由受災縣市政府組織受災地區的干部和群眾組成。根據地質災害危害的程度,需要部隊、武警等參加搶險救災時,由州政府協調軍分區、武警部隊等組成搶險救災隊伍24、。醫療搶救隊伍以州、縣市政府組織為主,如情況需要,州衛生局要及時組織州級醫療隊參加搶救,并做好疾病控制工作。被災害毀壞的道路橋梁、電力設施和通信線路由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組織力量及時搶修維護。各級政府要安排儲備用于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供應。(二)應急技術保障。1.轉移避讓行動。地質災害對當地居民生命財產造成威脅時,必須組織轉移避讓,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緊急轉移避讓不受條件、范圍及程序限制,直接由當地政府組織力量從速實施;邊遠地區或來不及報告政府的情況下,村委會或村委會干部應積極組織群眾轉移,并想方設法盡快報告當地政府。轉移避讓以就近、安25、全為原則,集中安置與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確保災民吃、穿、住、醫等必要生活條件得到妥善安排。情況緊急時,搶險救災機構的人員可以強制組織避災轉移。2.宣傳與培訓。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干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3.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縣市政府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并將應急調查報告按照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的規定,向上級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調查報告內容包括:災情基本情況;搶險救災工作;地質災害類型和規模;地質災害成災原因,包括地質條件和誘發因素(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發展趨勢;已采取的防范對策和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議。十二、責任與獎懲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和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涼山州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獎勵與問責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