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重大考試安全事件應急預案(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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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67992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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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隴南市重大考試安全事件應急預案1 總則1.1 編制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我市各類重大考試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考試工作平穩實施,維護考點、考場和社會穩定。1.2 編制依據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教育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實施辦法、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隴南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1.3 分級標準級考試安全事件:在包括我省在內的2個省區市使用的試題發生泄密,在媒體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傳播范圍廣的事件。級考試安全事件:1在包括我省在內的2個以上省區市使用的試題發生泄密,沒有在媒體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性質為自用2、,傳播范圍有限的事件。2在我省使用的試題發生泄密,在媒體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性質為販賣或蓄意破壞,傳播范圍較廣的事件。級考試安全事件:在我省使用的試題發生泄密,沒有在媒體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性質為自用,傳播范圍有限的事件。級考試安全事件:1在市內使用的試卷發生泄密,沒有在媒體登載試題或相關信息,性質為自用,傳播范圍有限的事件。2市、縣區招辦在運送答卷時因交通、火災等事故或因看管不嚴而導致丟失、燒毀 1 袋以上答卷(含答題卡)的事件。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對一些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區域、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級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送、分級預警和處置,不3、受上述標準限制。1.4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實施,由經批準的教育考試機構承辦的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包括在試卷接運送、保管、考試組織管理等環節出現的試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考試實施中出現的突發事件以及網絡有害信息等影響考試和社會穩定的其他突發事件。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含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一考試和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和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承擔的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及其他考試項目的應急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1.5 工作原則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4、理,有效控制、就地解決,系統聯動、群防群控,以人為本、依法處置,預防為主、重在建設,加強培訓、提高素質,保守秘密、遵守紀律。2 組織指揮體系2.1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成立市重大考試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教育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保密局、市衛生局、市電信公司、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隴南管理處及市招生考試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當發生級(特別重大)、級(重大)重大考試安全事件時,市應急指揮部指揮場所原則上設在市應急指揮5、中心,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實行集中辦公,統一協調和指揮處置工作。2.2 職責和任務 市應急指揮部職責確認事件等級;及時向省教育廳和市政府報告,啟動預案;做出決策、協調行動。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主要負責匯總各方面情況,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落實市應急指揮部的決策和部署;指導各縣區應急指揮部開展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市教育局和市招考辦主要負責做好與省、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有關縣區應急指揮部之間的溝通,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匯報省應急指揮部或下傳至縣應急指揮部。市委宣傳部重點負責宣傳、報道和新聞發布等工作;市公安局主要負責安全保衛和刑事偵查等工作;市監察局主要負責調查取證與紀檢監6、察工作;市保密局主要負責涉密事件的處理工作;市衛生局主要負責涉及疫情事件的相關工作;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隴南管理處主要負責試題答卷安全保密方面的無線電監測與管理工作;市電信局主要負責網絡信息方面的監測控制工作;2.3 縣區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各縣區相應成立重大考試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領導機構及工作機構可參照市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設置。主要負責第一時間上報事件情況(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質、波及范圍、目前措施、對事件等級的初步判斷);落實市應急指揮部的決策與部署;做好善后處理工作。3 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市、縣區教育考試機構應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包7、括與市應急指揮部之間建立起快捷、通暢、持續、高效的應急信息和處置系統,以及準確、及時的輿論宣傳管理信息系統。信息系統依托國家教育考試考務管理與服務平臺電話、普通傳真、加密傳真、加密電話、互聯網、文件傳輸系統和宣傳信息系統。3.1 信息報送原則迅速、準確上報,及時進行續報。3.2 信息報送方式信息報送方式包括加密電話、加密傳真系統或密碼電報等。3.3 信息主要內容事件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內容、涉及范圍、影響及破壞程度等情況;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事發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機構采取的措施,社會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事態發展、處置過程和報告時的情況;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3.4 信息發布與宣8、傳報道重大考試突發事件新聞信息發布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宣傳報道實行歸口管理,統一宣傳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4 命題質量問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事件發生時 間處 置 程 序備 注報告人(單位)市 考 試 機 構試題啟封到考試結束在考試過程中,發現試題質量問題,考點或考區考試機構負責人須立即報告市考試機構。省級命題試卷中出現的問題,市考試機構報省考試機構,并按照省考試機構提出的處置方案通知考點或考區考試機構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考試正常進行,待考后進行處理。必要時,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命題的試卷中出現的問題,市考試機構須立即通過保密途徑報省考試機構,并按照省考試9、機構提出的處置方案通知考點或考區考試機構進行處理。視問題性質,必要時上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一般情況下,考試正常進行,待考后進行處理。政治性問題和嚴重的公平性問題,須上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處處置小組。考試結束到評卷工作結束在考試結束后,發現試題質量問題,考點或考區考試機構須立即報告市考試機構。教育部考試中心負責命題的試卷中出現的問題,市考試機構須立即通過保密途徑報省考試機構,由省考試機構提出處置方案。視問題性質,必要時上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省級命題試卷中出現的問題,市考試機構報省考試機構,提出處置方案。必要時,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小組。政治性問題和嚴重和公平性問題,須上10、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5 考試安全保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5.1 考前試題泄密事件的處置按照教育部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和程序進行處理。5.2 考前試卷印刷、運送、保管環節突發事件的處置事 件處置程序備注報告人(單位)市 考 試 機 構試卷(包括非紙質試題)運送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或天氣原因無法正常運送等負責試卷押運人員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和市考試機構同時報告。立即報市應急指揮部和省考試機構,并報請公安、保密等部門協助,確保試卷安全。涉及跨市運送的,應通過市考試機構請事發地所在市級考試機構給予協助,并將情況報市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情況有新11、的進展隨時續報。若造成試題泄密,按照省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規定及程序處理試卷(包括非紙質試題)在各級考試機構和報考點保密室丟失發現人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本單位負責人,發生事件單位應立即報告當地考試應急指揮部、公安、保密部門和市考試機構。立即將情況報省應急指揮部、省考試機構和公安、保密等部門以及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并執行落實應急處置小組的指示。情況有新的進展應隨時續報若造成試題泄密,按照省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規定及程序處理答卷運送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或天氣原因無法正常運送等答卷押運人員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和市考試機構報告立即報市應急指揮部和省考試機構12、,并報請公安、保密等部門協助,確保試卷安全。涉及跨市運送的,應通過省級考試機構請事發地所在市考試機構給予協助。若造成答卷丟失、損毀,無法補救涉及多省份的情況,市應急指揮部應將情況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情況有新的進展應隨時續報。6 考試組織實施過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6.1 考前因自然災害等因素對考試進行造成影響的應急處置事 件處置程序備注報告人(單位)市考試機構考前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試卷或考生無法準時到達考區試題屬于本省自主命題的,災情發生地應急指揮部應報市應急指揮部。啟用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情況和處置決定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備案。情況有新的進展隨時續報。試題屬13、于全國統一命題的,災情發生地報市考試機構,市考試機構上報市應急指揮部和省考試機構。落實省、市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組織協調本市的后續工作。根據應急指揮部的報告做出決定。6.2 考前出現疫情等因素對考試進行造成影響的處置事 件處 置 程 序報告人(單位)考 試 機 構市應急指揮部考試前,如果發現考生出現疫情1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和上級考試機構報告。2根據衛生防疫部門和上級考試機構的指示做好相應工作。3根據疫情發展隨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和上級考試機構續報情況并聽候進一步的指示。立即將情況報市應急指揮部,采取必要措施,落實市應急指揮部指示。情況有新的進展隨時續報。協調各相關部門采取措施,14、并做好宣傳工作。考試中,如果發現考生出現疫情協調各相關部門采取措施,做好宣傳工作。立即將情況和處置決定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備案。情況有新的進展隨時續報。6.3 考試中發現大規模集體舞弊情況的處置事 件處 置 程 序報告人(單位)考 試 機 構市應急指揮部考試前,如果發現有大規模集體舞弊情況征兆1立即向市考試機構報告,市考試機構同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和省考試機構報告。2根據省考試機構的指示做好防范準備工作。3根據進展隨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和省考試機構續報情況并聽候進一步的指示。采取必要措施,并將情況報市應急指揮部,落實市應急指揮部指示。情況有新的進展隨時續報。協調各相關部門采取措施,防15、止大規模集體舞弊情況發生,并做好宣傳工作。考試中如果發現有大規模集體舞弊情況征兆1立即向市考試機構報告。市考試機構同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和省考試機構報告。2根據進展隨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和省考試機構續報情況并聽候進一步的指示。立即將情況和處置決定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備案。協調各相關部門采取措施,做好宣傳工作。情況有新的進展隨時續報。6.4 考點、考場各種偶發事件的處置偶發事件處 置 方 法監 考 人 員考 點 主 管1考生忘帶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核查照片與考生本人相符時入場考試,并通知其家長等將證件送達考點。報考點負責人考后及時核實確認,經核實證件與考生本人不符時,取消考試資格。16、2考生準考證或身份證等證件過期或偽假證件。嚴禁考生入場參加考試。掌握了解處理情況,做好對考生的勸說解釋工作。3考試開始前考生坐錯位置如果是本場考生,立即讓其坐到相應座位;如果是其他考場考生,應穩定考生的情緒,立即通過流動監考人員報告考點主考。責成有關考試工作人員立即查明考生的確切位置,安排考生到應到考場考試。4考生準考證重號穩定重號考生的情緒,立即報告考點主考。主考立即向本考區考試機構報告,本考區考試機構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查明重號考生的確切準考證號及考試地點,安排考生進行考試。5發現考生本人相貌與身份證、準考證、考場考生名冊上的照片不符在考生未進入考場前,禁止其入場;如是開考后檢查發現的,先答題17、,結束后請場外流動監考人員(巡視員)將考生帶至考點辦公室。如果考生不服從管理或擾亂考場秩序,立即報告主考,請有關人員將其帶出考場并按有關規定記錄。核實情況,如系替考等,要求考生寫明情況并簽字;如果考生不寫情況、簽字,需告知考生本人違紀情況,填寫違規通知單和考場違紀錄單并簽字上報。6考試啟封前,發現試卷袋口或密封有異常跡象暫停拆封,立即報告考點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場等候。與監考人員共同將異常情況記錄在案后,啟用備用卷。將有問題試卷交還試卷保密室,封存備查,立即上報本考區考試機構,本考區考試機構應立即報市考試機構。如無備用試卷,按照省考試機構要求執行。延誤考生的考試時間應予補足。7研究生考試中,考生18、拆啟時將試卷袋撕壞或割錯,用一張密封簽無法密封先讓考生答題,將情況記錄并向考點主考匯報。由考點啟用備用密封簽密封,考點寫出啟用備用密封簽報告,經考點主考簽字后逐級上報。8.試卷啟封前,發現所發試卷與考試時間和科目不符暫停拆封并立即報告考點主考,安排考生在考場等候立即與保密室聯系,將應考試卷送達考生。立即上報本考區考試機構,經市考試機構請示省考試機構同意可補足延誤時間。9試卷啟封后,發現內裝試卷與所考科目不符立即裝回試卷袋內(如是考生自己啟封的,由監考人員核實后,讓考生立即裝入試卷袋內密封)并向考點主考報告。安排考生在考場等候。派來接觸錯裝科目試卷的機動監考員接替該監考人員工作,立即啟用備用試卷19、,對接觸該卷的有關人員采取隔離措施,直至錯裝試卷科目考完為止。立即逐級上報,經市級考試機構請示省級考試機構同意可補足誤延時間。將情況如實記錄,并寫出啟用備用卷報告,逐級上報。10因試卷印刷字跡不清,考生提出詢問如少數考生試卷字跡不清,可參閱本考場其他考生的試卷,并當眾大聲答復;如整個考場考生試卷同一處或幾處字跡不清,則立即向主考或副主考請示并記入考場記錄單。參閱本考點其他考場試卷;如出現同樣同題,立即請示本考區考試機構,并逐級上報,并做好情況記錄。11試卷啟封后,發現有缺頁,漏印、重印、損壞等情況先讓考生答題,立即報告考點主考核實情況,啟用備用試卷。如影響考試時間,立即逐級上報。經請求省級考試20、機構同意補足因此延誤考生的考試時間。將情況如實記錄,并寫出啟用備用卷報告,逐級上報。12試卷中發現試題明顯錯誤且無勘誤表不作回答,立即報告考點主考將情況逐級上報,得到更正通知后及時更正;在未得到更正通知前,維持原狀。13考試過程中,考生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立即查明情況并如實填寫考場記錄單,同時通知違紀考生,報告主考或副主考。按考試違紀處理,取消該生該科目考試成績。填寫違紀考生記錄單,并及時將處理決定書送達考生。14考生發生暈場、疾病的情況報告考點主考。不能繼續考試的,允許其退場治療。指揮和監督醫療組予以就地治療或送至就近醫院治療。如果未到規定離場時間,則實行隔離治療,所誤時間不補。15個別監21、考人員發生暈場、疾病情況報告考點主考及時安排治療,并馬上安排機動監考人員接替工作。16考場秩序遇到外來干擾盡力排除并立即報告考點主考如無法排除,則請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并向上級報告。17考生未經允許退出考場又重返考場題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按違紀處理,如實記入違規考生記錄單、考場記錄單并報告考點主考。核實具體情況,并在違規考生記錄單或考場記錄單上簽字18考生在答卷上書寫的姓名、準考證號與考生本人不符該科考試結束后,將其帶到考點辦公室,向主考說明情況,聽候處理。詳細調查核實情況,如系換卷替考等違紀行為,則取消其考試資格,并作好記錄,逐級上報。19考生無意弄臟答卷或答題卡,要求更換不影響答題或評卷的,22、一般不予更換;必須更換的,向主考或副主考申請啟用備用試卷。核實情況,啟用備用試卷或答題卡,但因此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足,考點寫出啟用備用卷或備用答題卡報告,逐級上報。20考生將試卷、答卷或答題卡帶出考場盡力追回,按違紀處理,記入違規考生記錄單或考場記錄單。組織力量,追回帶走材料,調查核實情況后,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1考生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及時制止并予以當眾警告,如再次發生類似情況,則如實填寫考場記錄單,同時通知違紀考生,并報告主考或副主考。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并在違規考生處理決定書上簽字,及時上報處理。22監考人員整理、清點考23、生答卷時將答卷撕破、污染記入考場記錄單,報告考點主考。核實情況,逐級上報。23聽力考試開始時,聽力磁帶無聲或不清楚監考人員及時報告考點主考。主考及時了解情況啟用備用磁帶,報告本考區考試機構,經市考試機構請示省考試機構批準順延考試結束時間。24聽力考試進行中,聽力磁帶無聲或不清楚監考人員應記錄出現問題的題目,及時報告考點主考。啟用備用磁帶,重新播放時,應從出現問題時的前一道題開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時逐級報告,經省考試機構批準順延考試結束時間;如短時間內問題無法解決,應立即進行其他部分考試。同時積極解決出現的問題,在其他部分考試結束后(考生不得離開考場)立即按規定的繼續進行聽力部分的考試,并在聽力考24、試前請示省考試機構批準順延考試結束時間。25聽力考試開始時或進行中放音設備出現故障監考人員應及時請示主考調換備用設備其他參照23、24處理。7 影響考試的網絡有害信息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7.1 對網絡有害信息的處置事件處置單位及程序市考試機構市應急指揮部考前如果在互聯網上發現與本次考試有關的“出售試題”、“試卷”、“答案”、“提供槍手”等有害信息。保存發現的有害信息內容及網址,立即向市級公安機關報告要求協助查處。情況有新的進展應隨時續報。對涉及本行政區域的,立即通報當地公安機關請求省級公安機關刪除,并對涉嫌泄密及危害較大的信息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立案調查。如涉及其他省份,應將有害信息內容、網址及已25、經采取的措施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情況有新的進展應隨時續報。考試過程中,如果在互聯網上發現與本次考試有關的“試題”、“試卷”、“答案”等有害信息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要求協助查處(先刪后查。)協調公安等部門對有害信息進行查處。發現重大情況應立即報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7.2 關于新聞媒體報道情況處置單位及程序市考試機構市應急指揮部考試過程中或考試結束后,在各種新聞媒體上發現有關泄密、大規模舞弊等報道。應立即向媒體所報道的事發地考試機構、考點、記者及所在單位了解、核實情況;將了解核實的情況報市應急指揮部。情況有新的進展應隨時續報。根據了解核實的情況進行相關處理26、或決定應對處置措施,積極引導媒體報道導向。同時,及時向省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有關情況。情況有新的進展應隨時續報。8 責任與獎懲在重大考試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對有突出表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予獎勵和表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規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9 附則9.1 預案修訂本預案是市重大考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工作文件,各縣區應結合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市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9.2 預案解釋本預案由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9.3 預案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10 附件 隴南市重大考試安全事件應急工作程序省應急指揮部決 策匯總上報評估等級、提出處理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上報處理結果上報并初步判斷事件等級上報并初步判斷事件等級上報處理結果部署落實可能波及的市應急指揮部市應急指揮部上報情況上報處理結果落實縣區應急指揮部落實上報情況落實縣區應急指揮部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落實落實上報落實上報事件發生的縣區應急指揮部上報處理結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落實上報落實上報可能波及的縣區應急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