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賓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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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568052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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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賓鎮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重慶市消防條例、石柱土家族自治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南賓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結合我鎮消防安全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一、指導思想圍繞全面建設渝東強鎮的總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堅持貫徹“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快速有效撲滅火災,減少損失。二、應急處置原則按照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本著統一領導、反應迅速、依靠科學、借助資源、加強合作的原則,全面提高重特大火災應急處置的能力。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類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其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消防方面的應急救援。四、組2、織機構及職責(一)、重特大火災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在鎮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鎮應急管理辦公室的統籌下,成立南賓鎮重特大火災應急現場指揮部,指揮長鎮長擔任,副指揮長分管消防的領導擔任。成員由安監辦、派出所、鎮內設各辦公室主任和發生地村(居)委負責人組成。(二)、職責及權限1、火災現場指揮部職責(1)對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工作實施領導,確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負責人;(2)及時向縣政府應急委、縣政府應急辦、縣社會安全應急指揮部、縣公安局、石柱消防大隊及有關部門報告發生重特大火災的基本情況和救援應急處置情況;(3)發布重特大火災應急預警及處置指令,啟動相關處置預案或采取其他措3、施;(4)收集、掌握重特大火災事故現場的有關信息,決定采取重大應急處置措施;(5)負責指揮、調度相關單位參與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安排應急任務;(6)決定事故現場封閉、交通管制等強制管制措施。2、火災現場指揮部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條規定,公安消防機構在統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的現場撲救時,火場總指揮員有權根據撲救火災的需要,決定下列事項:(1)使用各種水源;(2)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3)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4)利用臨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5)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者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筑物、構筑物;(6)調動供水、供電、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4、有關單位協助滅火救助。撲救特大火災時,有關部門應當組織有關人員、調集所需物資支援滅火。3、有關部門職責(1)派出所: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現場施救,組織火災事故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做好現場治安防范工作和組織現場外圍群眾疏散。迅速有效搶救人命,撲救火災。(2)社會事務辦:負責災后災民安置和有關善后工作。(3)鎮衛生院: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現場傷病員的緊急救治和后續治療。(4):應急辦:負責調集本鎮的應急救援力量和裝備器材。負責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協調工作和技術力量調集。協助派出所開展重特大火災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和開辟綠色救援通道。(5)事故所在地村(居)委:積極配合指揮部,組織調集有關力5、社會力量趕赴現場組織應急處置,控制并維護現場的社會秩序,防止事態擴大;牽頭組織處理事件的善后和社會秩序的恢復工作。以上各單位在完成本職任務的同時,執行鎮火災現場指揮部的決定,圓滿完場安排的各項任務。五、預測預警1、預警級別按照火災事故發生報警情況、燃燒面積、人員傷亡、人員被困、中毒和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按嚴重程度將火災預警分為四級。即:一般事故(IV級)、較大事故(III級)、重大事故(II級)、特別重大事故(I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紅色予以標識。2、火災預警流程(1)報警當某地發生火災,可使用有線電話、移動電話、人工均可報警。公民、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有報警的義務,全市統一接警電話126、345,充分利用110聯動報警、120急救報警等現有報警資源,鎮黨政辦、安監辦,實行聯動報警。報警時,要求必須報清以下內容:起火單位、具體地址,人員被困、中毒、受傷數量,燃燒物資數量、性質,報警電話,報警人姓名等情況,必要時提供交通道路、水源情況。(2)接警由鎮黨政辦或安監辦接警。(3)處警黨政辦或者安監辦接警后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指揮長和鎮應急辦。3、重特大火災信息報告(1)信息報告范圍A、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重傷20人以上;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以上的特大火災事故。B、死亡3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受災30戶以上;直接損失37、0萬以上的重大火災事故。(2)信息報告負責單位A、黨政辦向縣政府應急辦報告,同時報縣政府。B、派出所向公安局縣報告。(3)信息報告時限黨政辦在接到上述火災信息后,在1小時內立即采用消防重大信息快報的形式向縣政府應急辦報告,同時報縣政府。(4)信息報告程序上報火災信息時,必須經領導審批后上報。六、應急響應和處置程序1、分級響應重特大火災發生后,鎮政府應立即組織撲救,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力量不足時,請求支援,并立即向縣政府報告火災情況,確定預警級別,指揮部調集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到場協同配合應急處置,指揮長、副指揮長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置。(1)藍色(IV級)預警火災事故處置程序由派出所按預案處置8、。(2)黃色(III級)預警火災事故處置程序發生黃色(III級)預警火災事故后,由應急辦請求縣消防大隊支援調集力量到現場實施滅火救援。(3)橙色(II級)、紅色(I級)預警火災事故處置程序發生橙色(II級)、紅色(I級)火災預警事故后,由指揮長請求縣消防大隊立即調集足夠力量到場實施滅火救援,并啟動相關預案,立即報告縣應急辦請求增援。A、成立II級、I級火災事故現場指揮部總指揮:鎮長副總指揮:分管消防的領導指揮部成員:成員由安監辦、派出所、鎮內設各辦公室主任和發生地村(居)委負責人組成。B、工作組職責滅火救援組:由派出所負責。任務是迅速搶救遇險、受傷、被困人員,積極搶救疏散物資,快速有效地撲滅火9、災,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綜合協調組:由鎮政府應急辦牽頭,有關成員單位和當地村(居)委主要負責人參加。主要任務是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的指示,報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協調有關滅火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醫療救護組:由宣傳辦負責。主要任務是啟動南賓鎮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保障預案,調集醫療機構到現場對傷員實施急救和重傷員轉運救治,并提供醫療救治中的必要技術支持。治安防范組:由派出所負責。主要任務是組織公安民警及當地有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交通管制組:由鎮交安辦負責。主要任務是實行交通管制,開辟綠色救援通道,確保救援車輛、人員順利進入現場實施救援。事故10、調查組:由派出所負責,安監辦參加,主要任務是對火災事故原因進行調查,核定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同時,積極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善后處置組:由民政辦牽頭,有關部門負責人、當地村(居)委干部和事故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任務是做好遇難、受傷人員和被疏散人員的安撫及財產損失的賠付工作,做好災后社會穩定工作。2、信息共享和處理(1)事故常規信息采集鎮政府黨政辦負責。(2)事故現場信息的處理和共享鎮應急辦和宣傳辦負責及時收集事故現場實時情況和應急處置工作措施,并及時向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指揮部在收集匯總,分析處理相關事故的常規信息和現場動態信息基礎上,為鎮政府應急委提供決策依據,并視情況將相11、關信息向參加事故應急處置的有關部門進行通報。3、信息報送內容(1)火災速報內容:火災發生時間、地點及單位名稱;起火單位基本情況(包括建筑層數、生產性質、危險化學品儲存種類、數量等);人員被困及傷亡情況;火勢發展情況;接處警情況、力量調集情況,火災撲救經過及措施情況;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評估;火災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判斷等。(2)火災續報內容:火災基本情況;起火單位詳細情況(包括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救人情況;火災事故調查、財產損失核定和工作進展情況;善后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教訓及采取的工作措施等。(3)火災總結報告內容:主要內容除將火災分析報告放入內容進一步核準、12、補充外,還應包括火災事故責任認定及有關責任人員查處結果或進展情況,已采取的和下一步改進工作的具體措施等。(4)信息報告方式上述信息,要通過電話、傳真、數據傳輸等方式上報有關上級部門。(5)信息報告原則及要求A、速報要快,補報、續報要新,總結報告要全,報告內容要準。B、對正在發生的上述重特大火災事故,必須根據事態發展、處置措施和工作進程及時報告相關情況。4、組織指揮協調機制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后,鎮重特大火災應急現場指揮部及其相關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事故地主要負責人,應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調集應急處置力量和裝備,按各自職責實施應急處置工作。5、重特大火災應急指揮部相關領導到達現場后,依照相應13、的分級處置程序,統一指揮、協調,組織縣政府有關部門繼續開展現場應急處置。6、應急處置人員安全保護參加應急處置的有關單位,在統一指揮、科學組織、安全處置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保證現場處置人員的人身安全,防止處置過程中出現新的應急人員人身傷害事故。7、群眾安全保護(1)鎮火災現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級別,確定事故地周邊群眾的疏散和需要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的范圍。(2)人群疏散由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實施。同時,事故地村(居)委干部要負責做好疏散群眾的組織和穩定工作。宣傳有關安全防護知識和方法,為疏散群眾提供必要的臨時性安置場所和協助做好生活物資保障。5后期處置和新聞報道5.1善后處理特大火災善后處置由縣政府14、負責牽頭,重大火災善后處置由縣政府牽頭,鎮人民政府參與,事故責任單位及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按照有關政策,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置。5.2社會救助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后,在損失特別嚴重的情況下,組織社會、個人和外國機構向受災人員捐贈資金和物資,所有捐贈統一由鎮政府接受捐贈辦公室和縣紅十字會接受,并按規定加強管理和監督。5.3情況通報在處理重特大火災事故中,現場指揮部要按規定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及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事故控制等工作情況向上級報告,并將領導的指示,迅速傳達到有關單位和人員。5.4事故通報、責任追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后,火災原因調查組要認真做好火災調查事故勘查和取證工作15、,及時掌握有關情況,待上級事故調查組達到現場后,繼續組織開展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重特大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結果應及時向縣政府應急委(縣政府應急辦)報告。同時向縣安監局、縣監察局等部門及鎮人民政府通報,積極配合縣級有關部門,對責任事故作進一步調查。重特大火災事故調查結果應及時向縣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通報,并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責任作進一步調查。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責任追究,由鎮長或鎮長委托副鎮長啟動重特大火災事故問責制,由鎮紀委具體追究責任人的失職、瀆職責任。5.7新聞報道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后,堅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法律、嚴格把關的原則,按照相關要求和規定執行。6保障措16、施6.1通信與信息保障參與應急處置的成員單位及救援單位的值班電話確保暢通,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在接到調集命令時,立即通知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火災應急處置。6.2應急救援力量保障鎮政府專職消防隊根據指揮部的指令執行,必要時請求上級支援。6.3救援裝備及物資保障除專職消防隊現有裝備,主要借助縣消防大隊消防裝備。6.4醫療衛生保障縣人民醫院是我鎮重特大火災處置現場首批醫療保障單位,由分管文衛的領導負責聯絡,共同完成醫療保障。6.5經費保障鎮財政要逐年加大對消防業務經費和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做好重特大火災應急處置經費保障。7宣傳、培訓和演習7.1宣傳教育各村(居)委、鎮屬各單位、轄區內各17、企業要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主要進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互救基本技能。根據消防工作特點,安監辦、派出所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活動,結合每年“119消防日”宣傳活動,通過開辟專欄、播放映視資料等形式,積極開展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努力提高全民自救防護能力。7.2培訓派出所要按照上級要求,制定相應的重特大火災應急處置方案,儲備各類滅火器材裝備,組織開展對村、居委負責人、企業管理人的滅火救援業務培訓,懂得在發生不同等級火災事故后,該做什么和怎么做,適時開展演習,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7.3演習鎮政府按照預案每年定期組織2次滅火救援18、演練,以便對預案修訂完善打下良好的基礎。8附則8.1火災等級分類火災分類根據國家兩部一局關于重新印發(火災統計管理規定)的通知(公通字199682號)規定,按照一次火災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受災戶數和財產損失,火災等級劃分為三類:特大火災。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火災,為特大火災: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20人以上;死亡、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重大火災。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火災,為重大火災:死亡3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受災3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不具備前列兩項情形的火災,為一般火災。8.2預案管理本預案經鎮政府審議通過,以政府文件形式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由安監辦組織編制并負責解釋,每3年進行一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