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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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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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寧夏回族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目 錄 1 總則1.1 目的1.2 編制依據1.3工作原則1.4 適用范圍2 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2.1 協調指揮機構2.2 指揮機構職責2.3 領導小組的組成2.4 成員單位職責 2.4.1宣傳組2.4.2警戒保衛組 2.4.3搶險救災組2.4.4技術保障組2.4.5環境監測組2.4.6醫療救護組2.4.7善后工作組2.4.8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2.4.9自治區危險化學品登記辦公室2.5 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3 預警和預防機制3.1 信息監控與報告3.2 預警預防行動4 應急響應4.1 分級響應4.2 響應程序4.3 指揮和協調4.4 現場緊急處置方2、案和處置方案要點4.4.1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4.4.2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4.4.3 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4.4.4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4.5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4.6 群眾的安全防護4.7應急結束5 應急保障5.1 通信與信息保障5.2 技術、信息保障5.3 宣傳、培訓和演習6 附則6.1 名詞術語定義6.2 響應分級標準6.3 預案實施時間附件1:寧夏回族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聯系電話附件2:寧夏回族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網絡圖 1 總則1.1目的為增強應對和防范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3、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44號令)、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1.3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自治區安監局)在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4、稱自治區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機構配合、指導、協助和派出應急救援隊伍參與事故災難救援工作。(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建設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5、權威性和可操作性。(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實戰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專業力量,做到一隊多能,積極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1.4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全區范圍內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1)重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2)超出市、縣(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3)跨市級行6、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4)自治區安監局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2 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2.1 協調指揮機構在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安委會統一領導下,自治區安監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并具體承辦相關工作。自治區安委會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2.2指揮機構職責組織制定和實施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提供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維持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為受傷人員提供救治,對新聞媒體發布信息,對事故現場進行環境檢測和事故善后處理。2.3領導小組的組成:組 長: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席副 組 長: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7、秘書長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成員單位:自治區安監局、公安廳、黨委宣傳部、總工會、財政廳、質量技術監督局、交通廳、衛生廳、環保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民政廳、氣象局、寧夏消防總隊、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2.4 成員單位的職責 宣傳組 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牽頭,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與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警戒保衛組 由自治區公安廳牽頭,根據指揮領導小組的指示或者現場情況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做好治安工作,防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搶險救災組 由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牽8、頭,與有關部門和應急救援隊伍進行現場處置和應急方案的實施。 技術保障組 由自治區安監局牽頭,自治區專家組、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質監局、石化行業辦、總工會等相關部門和事故單位的專業人員參加。主要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事故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自治區氣象局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保障服務。 環境監測組 由自治區環保局牽頭,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 醫療救護組 由自治區衛生廳牽頭,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有關醫療單位參加,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9、藥品和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等工作,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善后工作組 由事故發生地政府牽頭,自治區民政廳、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總工會、有關保險機構等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 負責與協調組織有關部門提供應急救援物資、后勤保障和相關工作。 自治區危險化學品登記辦公室 負責建立化學品基本數據庫,為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2.5 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按事故災難等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和分級響應原則,由市、縣(區、市)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縣(區、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10、援指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并及時向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并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當事故災難涉及多個領域、跨多個地區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3 預警和預防機制3.1 信息監控與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由自治區安監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經核實后及時上報國家安全生產監11、督管理總局。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和事件的信息進行監控和分析。可能造成級以上事故的信息,及時上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及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級)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同時向自治區安監局報告 ,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3.2預警預防行動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確認可能導致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及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12、事故發生;當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支援時,應立即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級)時,自治區安監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國家安監總局,并通報有關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必要時出動自治區應急救援隊伍。4 應急響應4.1 分級響應按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級)、重大事故(級)、較大事故(級)和一般事故(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發生級(含級)以上事故13、及險情時,啟動本預案。發生級以下事故及險情時,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市、縣(區、市)人民政府決定。市、縣(區、市)級人民政府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4.2響應程序進入啟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序: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信息,采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數據與信息;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報告;通知有關專家、應急救援隊伍、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向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導意見;派有14、關人員、專家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實施救援;4.3 指揮和協調自治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主要工作內容是:(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協調、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及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責成有關方面實施;(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4.4 現場緊急處置方案和處置方案要點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15、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等。針對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其一般處置方案及處置方案要點分別如下: 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3)人員疏散。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群眾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必須有組織、有秩序地16、進行。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筑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宜采取就地保護措施。(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引發事故物質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無論采取何種應急救援方案、方法,都必須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生命安全。(5)非搶險人員不準進入事故現場,以防止擴大人員傷亡。 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17、;(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后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9)火災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1)確定爆炸地點;(2)確定爆炸類型(物理爆炸、化學爆炸);(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后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18、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1)確定泄漏源的位置;(2)確定泄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3)所需的泄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4)確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5)確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情況;(7)確定泄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8)實際或估算的泄漏量;(9)氣象信息;(10)泄漏擴散趨勢預測;(11)明確泄漏可能導致19、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后果);(12)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13)確定泄漏可能導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4.5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采取不同的防護措施。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堿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應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4.6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濕布、20、口罩等),采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范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后,應盡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4.7 應急結束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 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自治區人民政府,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宣布應急處置結束。5 應急保障5.1 通信與信息保障21、自治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部有關人員和成員單位負責人的電話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有關單位的調度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自治區安監局負責建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各有關部門、各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系數據庫,建立全區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5.2 技術、信息保障各級人民政府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充分利用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設備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保障。 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普查情況,建立危險化學品數據庫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信息保障。5.3 宣傳、培訓和演習(1)公眾信息交流。各級人民政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22、明本企業生產、儲運或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2)培訓。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應切實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應參加業務培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應進行應急救援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3)演練。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地方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并于演練結束后向自治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提交書面匯報。6 附則6.1 名詞術語定義危險化23、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由危險化學品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的事故(礦山開采過程中發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6.2 響應分級標準按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級(重大事故)響應、級(較大事故)響應、級(一般事故)響應。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級響應: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24、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級響應: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級響應: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25、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級響應: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6.3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寧夏回族自治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 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聯系電話 成員單位聯系電話備注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自治區公安廳 自治區財政廳 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交通廳 自治區衛生廳 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自治區黨委宣傳部 自治區總工會 自治區民政廳 自治區氣象局 自治區環保局 寧夏消防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