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2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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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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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目 錄1、總則1.1編制目的1.2適用范圍1.3編制依據2、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3、應急處置基本原則4、組織機構及職責4.1應急組織體系4.2指揮機構及職責5、預防與預警 5.1危險源監控5.2預警行動6、信息報告程序7、應急處置7.1響應分級7.2響應程序7.3處置措施7.4應急過程中避免二次傷害的措施7.5 應急心理輔導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8.1常用物資裝備8.2社會應急資源9 、應急結束10、應急恢復11、檢驗與更新12、發布與實施中建六局火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總則1.1編制目的為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并對可能出現的火災事故2、及緊急情況進行預防和控制,及時、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發生后的搶險救災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的影響,及時恢復正常的工作、生產秩序,降低事故損失,編制本預案。1.2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工程局機關、局屬各單位、區域公司、各項目部、施工現場火災預防和應急。1.3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危險化學品名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GB/T28001-2001;國家、行業、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和強制性條文、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3、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2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危險源辨識應全面考慮三種時態、三種狀態、和六種類型,經過對施工生產全過程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確認可能發生火災事故的作業活動和作業內容等因素。(見附錄十一:火災事故危險因素表)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可能造成人員重傷,甚至發生窒息、死亡事件以及環境影響。3、應急處置基本原則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共享,應急迅速”的基本方針,實行先近后遠、先重后輕、先搶救后治療基本原則。4、組織機構及職責4.1應急組織體系工程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組成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董事長任總指揮,安全總監、總工任副總指4、揮,成員由局長辦公室、社管部、項目管理部、安全生產管理部、科技部、人力資源部、財務資金部、黨委工作部、工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各職能部門擔負相應應急職責。局屬各單位成立應急指揮分中心,施工項目組成應急小組,實行分級協作。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工程局安全生產管理部。(見附錄二:應急組織體系圖)4.2指揮機構及職責工程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負責全局重大風險的監控和應急準備、響應、救援、恢復、演練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動工作。所屬各單位的應急指揮中心作為工程局應急救援指揮分中心,負責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項目設置應急救援小組,對現場發生的安全事故實施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一)根據事故發生狀態5、,具體全面部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快速有效實施;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搶險救災,救治傷員。并對應急行動中發生的不協調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二) 根據事故災害發展情況,對危及到的周邊單位和人員,及時指揮、組織疏散工作。(三) 密切注視安全事故控制情況,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做好信息處理,同時協調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四)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應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確保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規范和完善。總指揮的主要職責(一)全面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根據事故情況,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組織力量,6、全面指揮、開展應急救援;(二) 負責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三)根據事故災害與發展情況,決定停止初始撲救,緊急撤離等措施,依據事態擴展狀況,決定請求外部援助。副總指揮的主要職責(一)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應急響應救援行動。向應急總指揮提出控制事故擴大的應急救援對策和建議;(二) 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救援所需的資源,迅速有效的組織現場應急救援行動,努力降低事故損失,減少事故影響;(三)負責與企業外部應急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與溝通,協調救援行動;采取有效措施保證事故影響區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應急小組7、職責局區域公司、子公司等各單位及各項目經理部須相應成立應急小組,設置指揮聯絡組、現場搶險組、技術支持組、警戒保衛組、安全疏散組、醫療救治組、后勤保障組、善后恢復組等專業小組,指定組長及成員,設立辦公地點及聯系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做好記錄。1)指揮聯絡組:負責事故監查與評估,做出正確判斷,執行、傳達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現場應急隊伍實施救援行動;負責落實現場重大風險因素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負責信息通報和聯絡,確保信息暢通,發布準確,反饋迅速;負責現場事故上報工作; 2)搶險救災組:發生事故后迅速組織搶險隊員實施搶險救急方案,進行搶險、排險,搶救傷員,搶運物資。及時報告搶險進8、展情況。3)技術支持組:根據事故現場特點,提供科學技術支持,有效指導應急行動;提出搶險方案和避免事故擴大的應急措施; 4)警戒保衛組:發生事故后迅速與指揮聯絡組溝通、報告,了解告知事故發生原因及其他情況。負責危險區域的警戒和現場治安保衛工作。5)安全疏散組:負責現場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與安置和現場周圍重要物資的轉移。6)醫療救治組:負責現場傷員的搜救和緊急處理,并護送傷員到醫療搶救點或附近醫院救治。7)后勤保障組:負責組織應急物資和器材、設備的供應,組織協調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8)善后恢復組:負責事故善后處理,負責救援結束后現場清理及生產恢復工作。5、預防與預警5.1危險源監控安全生產管理部9、負責重大危險源信息的收集、評價、分析、處理,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監測、預警等應急機制和應急系統,依托應急指揮中心信息平臺及局域網絡,構建安全監控信息網絡,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警體系。發布安全預警信息及相應預防措施,實現資源共享。各單位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有關規定,做好本單位事故預防工作,防止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并跟蹤整改情況,報局安全生產管理部備案。5.2預警行動針對生產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緊急事件,結合實際情況,進行風險分析和安全評價工作,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以隱患整10、改通知、通報等形式傳遞預警信息,并責令責任單位立即進行隱患整改,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督促消除隱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實現事前預防、降低損失目的。6、信息報告程序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發生死亡、重傷或重大經濟損失事故時,應立即向工程局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指揮中心或事故單位負責人應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及工程詳細名稱;(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三)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11、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四)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五)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六)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七)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見附錄三:事故快報表)2)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錄像、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封存內業資料,為事故調查提供原始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3)當自有應急無法保證控制事態發展時,應尋求外部支援。4)門衛24小時值守電話:022-6630612、8805)工程局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電話:022-663061597、應急處置7.1響應分級按安全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響應條件時,事故單位應啟動本預案,并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級應急響應: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重大火災、爆炸事故;需要啟動級應急響應的其他事故。 級應急響應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3-10人重傷事故。發生與安全生產有關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件;需要啟動級應急響應的其他安全事故。 發生級(3人以下重傷、其他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單位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7.2響應程序應13、急響應流程應急響應流程分為:接警通報、判斷、應急啟動、指揮控制、應急響應、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等幾個步驟。(見附錄四:應急響應流程圖)應急響應行動級響應行動發生級事故及險情應由事故單位立即上報工程局,工程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局級應急預案,通知指揮中心有關成員,組成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重大應急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并將有關情況向總公司匯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當出現救援人員及現場人員有可能受到傷害的緊急情況時,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宣布應急避險命令;當救援困難,事態有進一步擴大等緊急情況出現時,應擴大應急相應程序,請求外部支援。級響應行動級應14、急響應由各單位負責啟動,并向工程局報告。事故單位應急指揮中心成立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前往事故地點,指揮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開展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信息發布、治安保衛、事故調查等應急救援工作。向工程局報告有關事故處理進展情況。級響應行動發生級以下應急響應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單位按其制訂的應急預案啟動,采取相應措施,消除社會影響。在救援過程中,要考慮傷者及傷者的朋友和親屬的心理感受,應進行必要的心理撫慰,把事故發生后主要采取的救治措施和將要采取的措施向其做簡單明了的交待,避免情緒過激影響救治人員的正常工作;7.3處置措施、當火災或緊急情況發生后,當事人或目擊者應立即撥打119報警15、,同時報告“應急指揮中心”。并采取初始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應急指揮中心接到火災或緊急情況報告后,應在10分鐘內迅速進入各自工作崗位,視情況同地方政府管理部門取得聯系,匯報情況。、根據事故的性質,組織應急隊伍進行搶險救援,按各自分工,依據現場實際情形,制定臨時應急處理措施,進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并依情況危急程度,及時與相關方聯系尋求外部支援,擴大應急。1)指揮聯絡組:得知火災或緊急情況發生或接到火災警報,立即報警,同時負責應急工作的各項聯系工作。報警應詳細準確報告:出事地點、單位、電話、事態狀況及報警人姓名、單位、地址、電話。組織好應急隊伍進行初始撲救。根據事態發展狀況,尋16、求擴大應急。2)搶險救災組:在現場指揮員的指揮下,利用各種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搶救貴重物資和處置易燃、易爆物品。在應急困難時,應立即避險,請求社會支援。3)安全疏散組:根據現場情況,打開消防通道,對人員進行疏散引導工作。4)醫療救治組:負責現場傷員的搜救和緊急處理,護送至醫院進行緊急治療。5)警戒保衛組:當火災或緊急情況發生后,立即組織人員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避免不必要的傷亡發生。守護好貴重物品和貴重物資,嚴防盜竊及哄搶的現象發生。、滅火應急措施一、防火、滅火的基本方法 1)控制可燃物法:基本原理是限制燃燒的基礎或縮小可能燃燒的范圍。具體方法是:以難燃燒或不燃17、燒的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如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作建筑結構、裝修材料); 加強通風,降低可燃汽體、可燃燒或爆炸的物品采取分開存放、隔離等措施;用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改變其燃燒性能;對性質上相互作用能發生燃燒或爆炸的物品采取分開存放、隔離等措施。2)消除著火源法:其原理是消除或控制燃燒的著火源。具體方法是:在危險場所,禁止吸煙、動用明火。用電設備應安裝保險器,防止因電線短路或超負荷而起火。嚴禁私自亂接亂拉電線。嚴禁使用辦公設備以外的電器設備。禁在辦公室放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樓道內嚴禁堆放可燃物。下班前必須關閉計算機系統,關閉室內的照燈。徹底消除動火后的起火隱患。3)阻止火勢蔓延法:阻止火勢18、蔓延是將正在燃燒的物質和周圍未燃燒的可燃物質隔離或移開,中斷可燃物質的供給,使燃燒因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其原理是不使新的燃燒條件形成,防止或限制火災擴大。4)冷卻滅火法:這種滅火法的原理是將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燃燒的物體上,以降低燃燒的溫度于燃點之下,使燃燒停止。或者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的物質上,使其不因火焰熱輻射作用而形成新的火點。冷卻滅火法是滅火的一種主要方法,常用水和二氧化碳作滅火劑冷卻降溫滅火。滅火劑在滅火過程中不參與燃燒過程中的化學反應。這種方法屬于物理滅火方法。5)窒息滅火法:窒息滅火法是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或用不燃燒區或用不燃物質沖淡空氣,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的滅火方法。 二19、根據火災類型,選用不同的滅火器材 1)按照不同物質發生的火災,大體分為四種類型: A類火災為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撲救A類火災:一般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于忌水的物質,如布、紙等應盡量減少水漬所造成的損失。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劑滅火。 B類火災為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火災。撲救B類火災:首先應切斷可燃液體的來源,同時將燃燒區容器內可燃液體排至安全地區,并用水冷卻燃燒區可燃液體的容器壁,減慢蒸發速度;及時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 C類火災為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撲救C類火災:首先應斷開電源,關閉可燃氣閥門,防止電20、擊傷害和可燃氣發生爆炸,然后選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D類火災為部分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撲救D類火災:如鎂、鋁燃燒時溫度非常高,水及其他普通滅火劑無效。鈉和鉀的火災切忌用水撲救,水與鈉、鉀起反應放出大量熱和氫,會促進火災猛烈發展。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等。 2)各類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干粉滅火器: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使用手提式干粉滅火器時,應撕去頭上鉛封,拔去保險銷,一只手握住膠管,將噴嘴對準火焰的根部;另一只手按下壓把或提起拉環,干粉即可噴出滅火。噴粉要由近而遠,向前平推,左右橫掃,不使21、火焰竄回。使用外掛式儲壓式的,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如果儲氣瓶的開啟是手輪式的,則向逆時針方向旋開,并旋到最高位置,隨即提起滅火器。當干粉噴出后,迅速對準火焰的根部掃射。使用的干粉滅火器若是內置式儲氣瓶的或者是儲壓式的,操作者應先將開啟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后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另一只手將開啟壓把壓下,打開滅火器進行滅火。有噴射軟管的滅火器或儲壓式滅火器在使用時,一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干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準火焰要部掃射,如果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而遠,并左右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22、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晃動掃射,使噴射出的干粉流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準液面噴射,防止噴流的沖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容器的壁溫已高于撲救可燃液體的自燃點,此時極易造成滅火后再復燃的現象,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則滅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撲救固體可燃物火災時,應對準燃燒最猛烈處噴射,并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干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23、火焰全部撲滅。泡沫滅火器:要將滅火器平穩地提到火場,注意筒身不宜過度傾斜,以免兩種藥液混合。然后用手指壓緊噴嘴口,顛倒筒身,上下搖晃幾次,向火源噴射,如是油火,使用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時,應向容器內壁噴射,讓泡沫覆蓋油面使火熄滅。在使用舟車式滅火器時,先將器蓋上的手柄向上扳轉,中軸即自動彈出,再啟瓶口,用手指壓緊噴嘴口,然后顛倒器身,上下搖晃幾次,松開手指,按照上述方法滅火即可。 二氧化碳滅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開啟方式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如果是手動開啟式(即鴨嘴式)的滅火器,使用時先拔去保險銷,一手持噴筒把手,一手緊壓壓把,二氧化碳即自行噴出,不用時將手放松即可關閉。如果是螺旋開啟式(24、即手輪式)的二氧化碳滅火器,使用時,先將鉛封去掉,翹起噴筒,一手提提把,手將手輪順時針方向旋轉開啟,高壓氣體即自行噴出。 3)使用滅火器應注意的事項:金屬鉀、鈉、鎂、鋁和金屬氫化物等物質火災,禁止使用二氧化碳撲救。因為這些物質的性質十分活潑,能奪取二氧化碳中的氧而燃燒。 二氧化碳滅火,主要是隔絕空氣,窒息滅火,而干粉則是通過中斷燃燒的鏈式反應,使火熄滅。用干粉滅火器滅火時,噴嘴要對準火源上方往下掃射;而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時,噴嘴要從側面向火源上方往下噴射,噴射的方向要保持一定的角度,使二氧化碳能迅速覆蓋著火源。滅火器應放置在被保護物品附近,干燥通風和取用方便的地方;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曬;滅火25、器各連接部件不得松動,噴嘴塞蓋不能脫落,保證密封性能良好;滅火器應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檢查;使用后必須進行再充裝。 現場傷員急救 1)休克的急救處理: 火場休克是由于嚴重創傷、燒傷、觸電、骨折的劇烈疼痛和大出血等引起的一種威脅傷員生命,極危險的嚴重綜合癥。雖然有些傷不能直接置人于死地,但如果救治不及時,其引起的嚴重休克常常可以使人致命。休克的癥狀是口唇及面色蒼白、四肢發涼、脈搏微弱、呼吸加快、出冷汗、表情淡漠、口渴,嚴重者可出現反應遲鈍,甚至神志不清或昏迷,口唇肢端發紺,四肢冰涼,脈搏摸不清,血壓下降,無尿。預防休克和急救的主要方法: 在火場上要盡快地發現和搶救受傷人員,及時妥善地包扎傷口,減少出26、血、感染和疼痛。尤其對骨折、大關節傷和大塊軟組織傷,要及時地進行良好的固定。一切外出血都要及時有效地止血。凡確定有內出血的傷員,要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對需急救的傷員,要安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讓傷員平臥休息,并給予親切安慰和照顧,以消除傷員思想上的顧慮。待傷員得到短時間的休息后,盡快送醫院治療。 、對沒有昏迷或無內臟損傷的傷員,要多次少量給予飲料,如姜湯、米湯、熱茶水或淡鹽水等。此外,冬季要注意保暖,夏季要注意防暑,有條件時要及時更換衣服,使傷員平臥,保持呼吸通暢,必要時還應做人工呼吸。 2)燒傷急救處理:燒傷急救基本原則是:消除熱源、滅火、自救互救。燒傷發生時,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沖洗,或將傷27、員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燒傷面積進一步擴大。 衣服著火時應立即脫去用水澆滅或就地躺下,滾壓滅火。冬天身穿棉衣時,有時明火熄滅,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煙現象應立即脫下或剪去以免繼續燒傷。身上起火不可驚慌奔跑,以免風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燒傷。 燒傷經過初步處理后,要及時將傷員送往就近醫院進一步治療。 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根據建筑工程事故類別、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應急救援物資在施工現場配備,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協調好社會資源,以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和擴大應急之需。8.1常用物資裝備:1)搶險工具:鐵鍬、撬棍、刀斧、錘子、氣割工具等。2)搶險用具:安全帶、安全繩、28、梯子、應急燈、對講機等。3)消防器具:各類滅火器具,消防水源、水管,消防帶等。4)醫療器械:消毒用品、急救物品(創口貼、繃帶、無菌敷料、解毒劑等)、各種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等。8.2社會應急資源:救護車、消防車、挖掘機、裝載機、運輸車、汽車起重機、發電設備等。社會資源單位聯系電話:(項目確認應急資源聯系電話)9、應急結束當事故已得到控制,不再擴大發展,傷員已得到相應的救護,現場險情已排除,現場經檢測沒有危險,現場救援工作視為結束,此時可以由指揮中心發布指令,解除緊急狀態,并通知相關單位或周邊社區,事故危險已解除。事發單位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取證、事故調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寫出事故報29、告,擬定糾正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10、應急恢復應急結束后,經批準,事故責任單位應組織現場清理,盡快恢復生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11、檢驗與更新應急預案檢驗的目的是檢驗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以及響應過程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檢驗測試的方法有桌面推演,計算機模擬,功能性演練和現場實際演練。演練應做好記錄。應急預案進行測試后,應根據測試結果對應急準備的充分性和應急響應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找出應急準備和響應過程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問題,對于在搶險過程中發現的不當之處采取予以補充、修復,更新,改進應急準備和響應過程,使之完善。12、發布與實施本專項預案,作為中建六局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的附件,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