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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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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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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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蘭溪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過程中,由于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的原因而引發的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為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一、指導思想按照建設“平安蘭溪”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2、,綜合治理”的方針落到實處。著力于救援,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社會安全和穩定。二、工作原則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2.統一指揮,分級管理;3.各負其責,協同作戰;4.充分準備,快速反應;5.科學決策,措施果斷;6.降低影響,減少損失。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轄區內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或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以上或者10人(含)以上急性中毒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較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四、主要任務1.搶救受害人員,指揮群眾防護和撤離危險區,維護救援現場秩3、序;2.組織消防滅火,控制消除危害源,對事故危害進行檢驗和監測;3.轉移物資、設備;4.協調指揮通訊、交通運輸、設備器材、物資、氣象等相關工作;5.核查人員傷亡情況,估算經濟損失;6.權威科學準確地向社會發布事故情況;7.消除危害后果,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8.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五、組織機構及職責成立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領導和指揮工作。(一)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總指揮: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副總指揮:市府辦分管副主任、安全監管局局長成員:市應急辦、安全監管局、公安局、消防大隊、衛計局、環保局、質量技監局、交通運輸局、氣象局、海事處、經信4、局、發改局、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國網浙江蘭溪市供電公司、自來水公司、財政局、有關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等單位負責人組成。(二)指揮部職責1.統一指揮全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2.負責啟動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4.組織或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并核發事故通報;5.做好社會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6.審核事故報道稿件,確保報道的真實性、及時性、避免引起公眾恐慌。適時發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7.處理事故中在本行政區域內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等的5、歸還和補償;8.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三)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及職責1.安全監管局(1)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職責;請示指揮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情況;落實上級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負責提供事故單位危險化學品主要生產、貯存區域及重大危險源目標;牽頭組織或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2)督促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市應急救援模擬演習;(3)負責牽頭組建危險化學品專家咨詢組,對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2.公安局(1)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6、事故現場警戒預案;(2)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3)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4)負責事故現場保護和收集有關證據工作;(5)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等;(6)負責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7)配合事故的調查。3.消防大隊(1)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泄漏和滅火撲救預案;(2)負責各類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的現場撲救,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源的控制;(3)負責搜救現場被困人員;(4)在事故得不到有效控制時,及時向上級請求支援;(5)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火災事故處理。47、.衛計局(1)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醫療救護預案;(2)確定救治醫院,培訓相應醫療救護人員;指導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3)負責事故現場調用藥品、醫療器材,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4)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鑒定工作。5.環保局(1)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監測與環境危害控制應急預案;(2)負責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并提出和落實控制措施;(3)負責污染物質的處置和現場凈化工作;(4)協助上級部門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6.質量技監局負責制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出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8、置預案;負責特種設備引起的事故調查工作。7.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督促運輸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現場。8.氣象局負責制定應急氣象服務預案。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根據事故現場指揮部提供的現場大氣化學品污染監測數據,作出大氣化學品污染擴散、轉移數值模擬和評估。9.海事處負責制定水上交通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預案;負責組織水上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泄漏,實施水上交通管制,負責組織、指9、揮事發水域污染消除清理工作,組織水上搜救工作。10.經信局負責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狀態下搶險物資的調劑和支援。11.發改局協調應急狀態下的能源保障工作,加強天然氣供應保障。在危險化學品事故狀態下,嚴密關注及采取措施確保天然氣輸送管道的安全運行。12.民政局配合事故單位做好因危險化學品事故導致傷亡人員家庭困難的救助工作。13.市委宣傳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新聞報道,組織協調新聞媒體統一發稿。涉及事故原因和責任問題的信息發布、新聞報道要按有關規定報批。14.國網浙江蘭溪市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線路拉閘斷電。15.市自來水公司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供10、水保障、線路拉閘斷水。16.有關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及周邊群眾的疏散、生活、穩定工作。本預案未規定職責的其他部門和單位,必須服從市應急指揮中心的指揮,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開展相應工作。六、應急救援指揮(一)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或經先期應急處置仍不能控制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由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啟動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統一指揮預案的實施。(二)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由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組織開展救援工作。各相關單位領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助指揮,并負責具體實施工作。七、事故現場救援專業組職責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11、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成立下列救援專業組:(一)危險源控制組:負責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工作,及時控制危險源,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立即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等。由公安消防大隊、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和專家組成,由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二)醫療救護組: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站,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由市急救中心和指定的具有相應能力的醫院組成。醫療機構應根據傷害和中毒的特點實施搶救。由衛計局負責。(三)滅火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現場傷員的搜救、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后協助事故現場的凈化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隊、企業義務消防搶險隊伍組成,由公安消防大隊12、負責。(四)安全疏散、警戒組: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等工作。由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隊、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和當地政府人員組成,由公安局負責。(五)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由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組成,由經信局負責。(六)環境監測組: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進行及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由環保局負責。(七)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13、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由安全監管局、質量技監局、公安消防大隊和有關專家組成,由安全監管局負責。(八)輿情控制組:負責對事故情況的消息發布,組織新聞傳媒發布事故的準確權威信息,協調新聞媒體統一發稿,由市委宣傳部、市應急辦負責。八、應急救援程序(一)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同時,以最快捷的方式,將所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簡要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歸口部門、市府辦、安全監管局及消防大隊。各部門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二)市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按照本預案,做好救援的指揮領導工14、作。應急救援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任何單位不得拖延和推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三)當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由市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四)水上交通引發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立即報當地海事部門,并根據制定的相關程序和技術說明書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五)在應急救援程序(包括各子預案)實施完畢、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結束、事故影響消除后,由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期結束。(六)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責建立子預案,子預案包括相應的預防程序、準備15、程序、基本應急程序、專項應急程序、恢復程序。1.預防程序:包括預防事故發生的安全對策措施的實施程序;用于應急救援的關鍵設備、實施的檢測與檢驗程序;安全狀況的評價和評審程序等。2.準備程序:包括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程序;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程序;物資供應與應急設備的使用程序;記錄保存程序;互助合作程序;提高員工與社區居民安全意識的程序等。3.基本應急程序:包括檢測和報警程序;指揮與控制程序;通訊與聯絡程序;現場疏散程序;醫療救援程序等。4.專項應急程序:包括火災與泄漏事故應急程序;爆炸事故應急程序和其他事故應急程序。5.恢復程序:包括事故調查、事故損失評價、事故現場凈化、生產恢復等。九、附則(一)本應急救援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報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三)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時,本預案與蘭溪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