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工程塔吊防碰撞安全管理措施及應急預案(11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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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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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美麗之冠大酒店工程(塔吊防碰撞安全管理 )施工方案編制日期: 2015 年 6 月 25 日塔吊防碰撞安全管理措施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美麗之冠大酒店工程建設單位:大酒店有限公司設計單位:公司監理單位:單位:公司本工程總建筑面積:1樓 42564;2樓 2186 ,7樓 521.7 ,3、5#、6#、8#-13#樓 5361.39 ,地庫面積 18679.75 。共 88007.44 。其中 1#、15#樓為地下車庫為框架剪力墻結構、群房為框架結構,1#地下 2 層,地上 23層,地上建筑主體高度 96.450m;15#樓地下 2 層,地上 18 層,地上建筑主體高度 88.8m;地下車庫2、負 1 層,地下建筑主體高度-7.20m;2樓為地上 4 層,主體結構類型為框架結構,地上建筑主體高度 19.25m;3、5#、6#、7#-13#樓為地上三層,主體結構類型為剪力墻結構,地上建筑主體高度 10.35m。二、塔吊定位:根據工程施工的需要,共安裝塔吊2 臺,分別布置為:塔吊編號塔吊基礎在地下車庫的位置塔吊型號塔吊起重高度( M)1#1#樓南側(詳后圖)H5810101虎霸塔式起重機2#15#樓北側(詳后圖)H581094虎霸塔式起重機三、塔吊定位相互距離:根據現場施工需要, 其中 1#塔吊服務于 1#樓(建筑主體高度 96.450m)及地庫; 2#塔吊服務于 15#樓( 建筑主體高3、度 88.8m)及地庫所以各機的服務區域與回轉半徑都有重疊的現象, 在調運材料的時候不能有兩臺塔吊同時服務于同一區域地點, 以免發生碰撞。 1#2#塔塔吊之間距離較大( 60 米以上),但兩塔存在塔臂相撞及塔臂撞吊繩的可能。四、防碰撞安全設置措施:1、防止塔吊與建筑物及其它高大物體相撞的措施在安裝 3#塔吊時,一次性頂升至其工作半徑范圍內建筑物以上,從而避免其與周圍建筑物相撞。2、防止塔吊相撞的措施2、11#、2#兩臺塔中, 1#塔最為重要,因1#樓施工面積大,所需周轉材料較多,施工樓層高等特點,因此應優先保證1#塔能自由旋轉 360 度,同時為保障兩塔互不干擾,始終保持1#塔塔臂高度高于2#4、塔,塔臂高差 5 米以上,即高差 2 節標準節,符合施工工藝、進度流程。2、2根據工程進度統一確定塔吊頂升高度和到位時間,各塔吊必須按確定的高度、時間如期完成頂升,不得提前或延時。因特殊情況下確實需要調整時, 其塔吊起升高度必須作相應調整,確保各塔之間標準節的高低差,以防止碰撞。3、群塔的運行原則為:( 1)低塔讓高塔。低塔吊在轉臂前,應觀察高塔吊的運行情況后再運行。(2)后塔讓先塔。在兩塔吊塔臂交叉區域內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吊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 3)動塔讓靜塔。在兩塔吊塔臂交叉區域內作業時,在一塔吊塔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動,而另一塔吊塔臂有回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吊應避5、讓靜塔吊。( 4)輕車讓重車。在兩塔吊同時運行時,無載荷塔吊應避讓有載荷塔吊。五、防碰撞安全管理措施1、在每臺塔吊大臂最前端頂安裝警示紅燈,在夜間始終保持明亮。2、由項目部技術科、安全科對塔吊司機、信號指揮工進行防碰撞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明確各塔之間的碰撞距離。3、在塔吊顯明處(司機上下塔位置)懸掛塔吊防碰撞警示牌,以時時提醒塔吊司機確保防碰撞的安全。4、配備專職塔吊信號指揮工,并持證上崗;塔吊運行作業實現定機定人、定指揮人員。( 1)塔吊與信號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動頻率,且要做到專機專用。( 2)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吊組相對固定, 無特殊原因不6、得隨意更換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3)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吊司機的應答制度,即:信號指揮人員發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塔吊的編號,待塔吊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吊動作指令。(4)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吊吊鉤與被吊物。塔吊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須環顧相鄰塔吊的工作狀態, 并發出安全指示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 5)信號工必須認真負責、不得擅自離崗,明確信號、正確指揮;塔吊司機起重作業認真操作,發現對方塔吊行駛時,另一方應主動避讓,防止碰撞。6、在塔吊長時間暫停工作時,吊鉤應起到最高處,小車拉到最近點,大臂按順風7、向停置;停止作業時,上塔吊應將吊鉤收至后部,防止懸掛的鋼絲繩發生碰掛下位塔吊或影響正常作業。7、五級以上大風、暴雨的天氣禁止吊卸作業,吊鉤收至后部,松開限位,讓其自然旋轉。8、塔吊司機嚴禁酒后上崗,避免疲勞作業,一般作業時間不超過6 小時,要進行換班;尤其是夜間開機, 如果通宵或較長時間加班時,必須調班作業,避免人為因素的安全隱患。9、隨主體進度上升后,吊運各種材料也越來越高,對散裝物的吊運上下,司索工、信號工嚴格檢查捆綁牢固性,以確保安全吊運。10、項目部技術科、安全科對經常組織對塔吊的技術性能(限位裝置)、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檢查,加強對塔吊的維護保養,確保塔吊的正常運轉。11、加強對施工現8、場臨電的管理、使用、維護保養工作,避免因突然停電而造成操縱失靈;如需要臨電線路檢修必須提前通知。12、塔吊司機、信號工由項目部安全科人員直接負責管理,確保塔吊安全、正常的運轉。六、現場塔吊布置平面圖52000001預制管樁00000035A-IA-70003000110003000100050001# 塔吊基礎定位圖43000001預制管樁0000003500720001B-110003000100050002# 塔吊基礎定位圖C-H七、應急預案1、組織機構:2、最高管理機構:項目防塔吊碰撞領導小組3、成立緊急搶險救護隊:隊長: 錢剛新(項目經理)副隊長:雷利江(安全負責人)成員: 胡慧群(安9、全員)周昌谷(質量員)張國強(棟號長)4、緊急搶險隊各組成人員職責:朱國建(生產經理)陳軍勝(安全員)金立華(棟號長)李孝豐(機械員)隊長:錢剛新(項目經理)主要負責緊急情況發生時組織搶險救護隊相關人員應急搶救。 并根據緊急情況的性質和級別決定是否向外申請援助和對善后工作的布置。副隊長:在項目經理的布置下具體組織對緊急情況的應急處理或救護。并協助項目經理做好善后工作。各成員職責: 在副隊長的指揮下對緊急情況進行處理或救護, 并在處理或救護過程中提供人力、物力、交通等的具體保障。5、聯系方法:5、1 緊急情況發生時可口頭或電話通知項目部緊急搶險救護隊主要人員。5、2 聯系電話:火警電話: 11910、救護電話: 120報警電話: 110主要人員聯系電話:錢剛新雷利江朱國建陳軍勝胡慧群6、任何人發現有緊急情況發生應立即通知項目搶險救護隊,并視具體情況就地展開營救和搶險。發生塔吊碰撞事故時,應按照塔吊事故應急準備與響應計劃執行。7、有關規定和要求為能在事故發生后 , 迅速準確、有條不紊的處理事故,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損失, 平時必須做好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各項制度。具體措施有:7、1落實應急救援組織。項目緊急搶險救護隊應按照專業分工,本著專業對口、便于領導和開展救援的原則,建立組織,落實人員。定期根據人員變化進行組織調整,確保救援組織的落實。7、2對項目全體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塔吊碰撞事故應急與響應計劃的學習。8、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8、1 事故發生后項目部應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8、2 項目部采用相應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小負面影響。8、3 依據事故事件調查處理程序上報有關部門,并協助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工作。塔吊碰撞事故處理流程圖塔吊碰撞事故發生通知項目經理可控制情況項目經理決定是否停止有關工作,并向上級報告不可控制情況按事故嚴重程度立即通知政府有關和具體情況,組部門:如消防部門、織人員采取應急醫療單位措施配合事故處理,搶救受傷人員整理有關資料,向企業上級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