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庭酒店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17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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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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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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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公安部61 號令機關、團體、企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預案。一、指導思想為了減少和杜絕火災的發生,做好預防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積極采取防范措施,全力維護消防安全和社會穩定,徹底杜絕重特大火災,遏制惡性火災的發生,減少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二、組織設立及工作任務(一)滅火領導組張斌、翟書仁、徐偉、曹亞寧的主要任務是:1、任何地方發生火災后,負責組織指揮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救援、物資疏散、后勤保障及通信聯絡,并利用現2、有滅火器材及消防設施阻止火勢蔓延。(二)通信聯絡組楊琛、劉麗梅、李娥 的工作任務是:1、組織將火災周圍的易燃物品搬移到安全地帶;2、積極搶救未燃燒物資,減少火災損失。(三)滅火戰斗組楊立斌、張海東、李文龍、張富強 的工作任務是:1、發生火災,值班人員要立即通知火災區域內的非工作人員立即通過疏散通道撤離至安全地帶。2、所有義務消防隊員利用現有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阻止火勢蔓延擴大。.(四)搶險救援組梁智航、王亞潔、劉星紅、曹亞亞、朱玉霞的主要工作任務是:1、火災發生后,立即組織本組人員引導、疏散,堅持救人第一的思想,救助被火圍困的人員和受傷人員,并將受傷人員送往醫院和安全地帶。(五)物資疏散組王光恒3、吳時彩、李娥、胡鑫 的主要工作任務是:1、組織將火災周圍的易燃物品搬移到安全地帶;2、積極搶救未燃燒物資,減少火災損失。四、工作要求1、本預案由滅火和疏散領導小組指揮實施滅火救援及疏散工作。2、火災事故發生后,全體職工要以向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以人民生命財產為已任的使命感投入戰斗,堅持不怕苦、不怕累、頑強拼搏的精神堅守工作崗位。3、在滅火戰斗中,全體職工要堅決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搞好滅火戰斗工作。4、對違抗命令,玩忽職守、臨陣脫逃、影響滅火、救援工作及火場秩序的要及時給予嚴肅處理。.滅火和應急預案及演練制度依據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四)項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七章,4、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一、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四)撲救初起火災和程序和措施;(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注:詳細確定人員、崗位、班組,責任到人。)二、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三、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四、預案及演練情況記錄存入消防檔案備查。記錄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一、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樓梯和爬梯間5、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等。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1、嚴禁占用疏散通道。2、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3、嚴禁擅自改變安全疏散設施。4、在營業、工作等期間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5、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三、應當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嚴禁遮擋、覆蓋。四、對于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應及時改正問題,確保安全疏散暢通。五、對于改變、損壞、丟失的安全疏散設施,應盡快恢復原狀,維修和添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火災隱患整改制度依據消防法第五條、第十四條第四項6、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五章,制定本制度。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一)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在嚴禁使用明火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二)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三)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四)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五)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六)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七)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對以上違反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填寫記錄并存檔備7、查。.三、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入消防檔案備查。五、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確無能力解8、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消防機構報告。六、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向消防機構報告,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備案。七、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應存入消防檔案備查。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情況、采取的整改措施等。.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依據消防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五)項,制定本制度。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建筑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手提式滅火器、推車式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測,干粉滅火每三年應充氣、打壓試驗,并更換滅火劑,泡沫滅火器9、應每年更換滅火劑。二、室內、室外消火栓每季度第一個月15 日進行水壓試驗一次,對配件應同時進行保養維修。三、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等有關情況。四、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圈占、埋壓消防設施器材。五、滅火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報廢更新。.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依據消防法第十八條制定本制度。一、應當對動用明火(含電、氣焊、割)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嚴禁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要進行電、氣焊或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10、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二、賓館、舞廳等場所使用的建筑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應當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消除動火區域內的易燃、可燃物、配備消防器材,實行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三、禁止私自拉接電氣線路或臨時電氣線路。按規定由持證的專業人員拉接線路。四、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嚴禁動火施工。五、進行電焊、氣割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義務消防組織管理制度應當按照有關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原則,組織建立相應的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11、和撲救火災的能力,并遵守以下制度:一、義務消防隊的負責人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擔任。二、熟悉所從事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熟悉動用崗位配置的各種滅火器材,掌握撲滅本崗位初起火災的方法、措施。三、認真執行本崗位及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有責任督促本崗位其他職工群眾共同遵守各項安全制度,主動積極向群眾宣傳消防常識,勇于批評、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其他不安全行為。四、積極參加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的活動,學會使用其他技術手段整改本崗位的一般火險隱患。五、積極維護和保養好消防器材和設施。六、一旦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救。公安消防隊到場后,應迅速向滅火指揮員提供火場情況,在火場指揮員的領導下12、,配合公安消防隊疏散物資、維持秩序、勇敢滅火。七、火災撲救后,應保護好現場,積極協助消防部門有關人員調查火災原因,吸取火災教訓。八、義務消防隊應建立必要的學習、訓練、執勤制度,應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消防知識,訓練撲救初起火災的技能。九、義務消防隊一般每年應進行一次調整。隊員調離崗位或體弱多病的,要及時調整補充,以保持隊伍基本人數和擁有基本骨干.力量。防火檢查制度依據消防法第十四條第四款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一、防火檢查由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二、企業或公眾聚集場所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三、檢查內容包括:(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13、施的落實情況;(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八)防火巡查情況;(九)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包括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單位其他消防安全制度的情況)。四、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應當說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隱患(列入火災隱患登記表)以及處理措施,并載入消防檔案備查。.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依據消防法第二條、14、第十四條第(二)項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五條,制定本制度。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二、應簽訂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書。三、將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公安消防部門備案。四、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是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五、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二)將消防工作與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四)15、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七)組織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防火巡查制度依據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二)項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制定本制度。一、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具體巡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二、巡查內容包括:(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16、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三、營業期間至少每兩小時進行一次防火巡查。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防火巡查人員應當組織夜間防火巡查。四、防火巡查的重點: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組織人員撲救。五、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并將記錄載入消防檔案備查。.六、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17、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六)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七)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和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八)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七、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兼職18、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八、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另行明文確定,并公布實施。九、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統一管理。承包、承租單位應當遵守本制度,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十、遵守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消防法規,履行法定的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依據消防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針對本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消防19、宣傳教育”;第十六條第二款第三項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制定本制度。一、應當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指定專人負責實施,并做好備案記錄,記明宣傳、教育、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二、根據本單位實際,確定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對象,每名員工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三、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四、專業操作人員、義務消防員、電工、焊工以及新上崗和進入崗位的員工,應主動參加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專門培訓,并持證上崗。五、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尤其在火災多發季節和“119”消20、防日,應開展消防宣傳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做到警鐘長鳴。六、培訓和宣傳教育內容:(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二)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五)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七、積極配合、參加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消防宣傳和教育培訓活動。.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依據消防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五)項,制定本制度。一、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做到同計劃、同安排、同總結。二、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應當給予獎勵。三、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四、對違反消防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由公安消防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融庭酒店二零一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