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16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故事
編號:570265
2022-09-02
15頁
27KB
1、上虞市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目 錄一、總則(一)編制目的和依據(二)適用范圍(三)工作原則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一)市協調小組(二)市協調小組主要職責(三)市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四)鄉鎮街道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協調小組三、應急響應(一)響應分級(二)指揮協調(三)信息通報四、應急措施(一)信息引導(二)企業供應鏈采購(三)企業應急生產(四)區域間調劑(五)動用物資儲備(六)組織進出口(七)定量或限量銷售(八)依法征用(九)要求援助五、應急結束六、應急保障(一)企業聯系制度(二)物資能源儲備(三)經費保障(四)交通運輸保障(五)社會秩序保障七、培訓與演練(一)培訓(二)2、演練八、附則(一)獎勵與責任(二)管理與更新(三)解釋部門(四)實施日期一、總則(一)編制目的和依據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損害,保護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市場有序供應和社會穩定。本方案依據紹興市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上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二)適用范圍本方案適用于本市發生的、跨鎮級行政區劃或超出事發地鎮級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市政府負責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突發公共事件采取的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和措施。本方案所確定的物資能源類別包括搶險類物資和抗災類物資兩大類,具體為:1、搶險類物資應急照明器材(應急燈、電3、筒)、交通工具(車輛、船只)、通訊器材、大型施救設備(挖掘設備、施吊設備)、施救防護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設備、沙袋、鋼管、樁木、鐵絲、配套工具等搶險基本用具。2、抗災類物資生活必需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類、蔬菜、食鹽、食糖、餅干、方便面、飲用水、帳篷、毛毯、毛巾被、服裝、雨具、蚊帳、凈水器、清潔用品等;醫療用品:藥品、醫療器械以及衛生防護用品等市級儲備品種,消毒藥品及防疫物資等;能源物資:煤、電、成品油、天然氣等;其他基本生產資料:農藥、化肥、農膜、棉花、發電機等。本方案指導全市的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三)工作原則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上虞市突4、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上虞市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市協調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根據事件性質和影響程度,區別不同等級,由市政府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分級負責,具體組織實施。2、明確職責,分工合作。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在明確各部門職責的前提下,由市協調小組按部門職責對工作進行分工布置和協調指揮。各部門要堅持分工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同時,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的應急供應。3、資源整合,常備不懈。建立和完善全市各級政府重要物資和能源的政府儲備、工作經費等制度,建立應急狀態下的征集調5、用工作機制。主管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相關資源的動態數據庫,整合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資源,綜合運用行政、法律、經濟、輿論等手段,確保應急供應。4、合理處置,依法行政。在實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措施中,必須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辦事。啟動干預措施、征集調用、動用風險基金和儲備物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查處市場違法案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一)市協調小組市協調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府辦分管副主任或市經信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6、局、市水利局、市農林漁牧局、市商務局、市服務業發展局、市衛生局、市糧食局、市人口計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供銷總社、鐵路上虞站、市紅十字會、上虞供電局、中石化上虞分公司、天然氣公司、市人行及各鄉鎮街道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市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二)市協調小組主要職責1、指導應急狀態時重要物資和能源的市場供應工作,確定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任務及工作分工,制定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具體工作方案;2、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下達物資能源應急保障任務,指揮、協調市級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有關鄉鎮街道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落實情況7、;3、負責向市政府提出物資能源保障工作建議,提出動用市級儲備商品的種類、數量和動用風險基金的數額,報市政府批準;4、根據市政府的決定,執行動用市級儲備商品及投放市場的指令,指令有儲備任務的部門和單位按規定投放儲備商品,向紹興市有關部門或有關縣(市、區)要求緊急支持和援助;5、決定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和市場供應的新聞發布的有關事宜;6、指導有關鄉鎮街道的應急物資能源保障工作;7、研究落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物資能源保障應急工作的重大事項。(三)市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職責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和協調新聞單位,按照有利于市場穩定的原則組織好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工作。2、市發改局:負責全市物資能源8、保障基礎設施投資的綜合協調;負責市場價格監督管理,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建議采取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并組織實施,保持市場價格穩定;負責組織重要物資和能源的應急加工,并參與調運計劃或調運工作的編制與落實。3、市經信局:牽頭制定上虞市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召開市協調小組工作會議,牽頭抓好市協調小組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建立煤炭市場監測、預警、應急供應協調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資和能源的應急加工、應急采購、應急調用機制和體系,建立相關資源的動態數據庫。4、市公安局:負責組織維護突發公共事件地區的治安秩序,及時打擊9、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5、市民政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災款物分配并監督使用。6、市財政局:按照上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上虞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要求,及時落實相關預算和資金。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運輸保障;聯系相關企業,調集挖掘、施吊等大型施救設備,協調鐵路、交通部門編制調運計劃和運輸計劃。8、市水利局:負責抗洪防汛有關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和防汛物資應急調配工作。9、市農林漁牧局:負責組織動物疫病疫苗、消毒藥品、診斷試劑等應急防疫物資的儲備、供應,組織糧油、蔬菜、畜禽產品的應急生產,組織水產品市場供應,參與有關部門編制糧油、蔬菜10、畜禽產品調運計劃;負責組織樁木等木材加工品的應急生產和供應,參與編制木材加工品調運計劃;負責組織農機設施和農機物資的應急保障。10、市商務局:根據應急保障工作需要,負責商品進出口調控,組織部分重要商品的進口。11、市服務業發展局:負責建立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市場監測、預警、應急供應協調機制,做好豬肉、食糖、醫藥用品等市級儲備工作;完善應急商品投放網絡建設。12、市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負責及時提供疫情預測報告以及預防疫情所需醫藥用品儲備品種目錄,提出疫情、災害性及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品種和數量的意見。13、市糧食局:負責市級11、儲備糧、油的監管、投放,監測分析糧油市場運行情況,建立應急供應網絡,組織糧、油調運。14、市人口計生局:協助提供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地域內的人口基礎數據,協助做好決策保障工作。15、市工商局:負責規范市場主體經營行為,進行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16、市質監局:負責生產環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嚴厲查處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流通計量違法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活動。17、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管理。18、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級機關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19、市供銷總社:負責化肥、農藥、農膜等農資和抗災物資的應急供應工作。20、鐵12、路上虞站:負責應急物資能源的鐵路運輸。21、市紅十字會: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前后,組織、發動紅十字會系統開展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的募集工作,參與災區現場救護工作。22、市供電局:負責電網安全和電力輸送、調配工作。23、中石化上虞分公司:負責成品油應急供應工作。24、天然氣公司:牽頭協調天然氣的應急供應工作。25、市人行:負責應急生產和應急供應企業資金信貸工作。(四)鄉鎮、街道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協調小組比照市協調小組機構職責,成立鄉鎮街道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協調小組,在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開展應急保障工作。三、應急響應(一)響應分級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分級負責、快13、速反應的原則,物資能源保障應急響應工作劃分為3個等級:I級: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范圍較大,事態嚴重,造成多個鄉鎮街道某些物資能源供求嚴重失衡,價格猛漲,商品脫銷或供應阻斷,影響社會穩定,需市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根據市政府的指令,由市協調小組負責組織和協調,啟動本方案。II級: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范圍集中,事態嚴重,造成12個鄉鎮街道某些物資能源供求失衡或供應阻斷,由有關鄉鎮街道提出要求,需市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的,根據市政府的指令,由市協調小組負責協調,啟動本方案。III級: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范圍集中,影響程度一般,造成個別鄉鎮街道某些物資能源在短時間內供求失衡,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由相關鄉鎮街道14、啟動本級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方案。(二)指揮協調本方案重點考慮發生I、II級突發公共事件時物資能源保障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接到市政府指令后,市協調小組組長及時主持召開市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會議,研究部署物資能源應急保障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指派領導和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研究工作,受領任務。情況緊急時,根據市政府指令,市協調小組組長可按本方案協調各成員單位行動。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方案所明確的職責分工,履行物資能源保障行動職責。應急保障實施過程中,市協調小組組長可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開市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會議,研究、檢查、落實保障工作,相關成員單位指派領導和業務部門人員參加。需要時,市協15、調小組組長可帶領有關人員直接趕赴現場,指導、組織物資能源保障行動。(三)信息通報物資能源保障響應啟動后,市協調小組應及時了解情況,掌握信息,在平時準備的基礎上,綜合掌握突發公共事件基本情況、物資能源保障要求及有關保障資源基本情況,采取多種方法及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并將有關信息報告市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各成員單位應按照平時建立的應急聯系工作機制,提供本單位的信息、資源,提出建議,供市協調小組決策。物資能源保障行動涉及的有關鄉鎮街道,應及時將本行政區域內物資能源供求和保障的有關信息報告市協調小組。四、應急措施(一)信息引導宣傳部門及時組織協調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市場供求狀況,消除消費者16、恐慌心理,正確引導消費。(二)企業供應鏈采購經貿部門督促市重點聯系流通企業積極組織貨源,動用商業庫存,保障市場供應。(三)企業應急生產根據職責分工,由成員單位組織市應急加工重點聯系生產企業開展應急生產,提供應急商品。(四)區域間調劑從市內未發生市場波動的地區緊急調運商品,進行異地商品余缺調劑。(五)動用物資儲備動用儲備物資投放市場。首先動用市級儲備,當儲備物資不足時,再按規定程序動用鄉鎮(街道)儲備物資投放市場。(六)組織進出口當國內資源不足時,迅速組織市內有關企業進行進口采購或控制出口。(七)定量或限量銷售在情況特別嚴重時,對重要商品物資暫時實行統一發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銷售。(八)依法征用17、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緊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九)要求援助根據有關工作程序,向紹興市相關部門或周邊縣(市、區)提出援助要求。五、應急結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工作處置完畢,由市協調小組批準,終止應急響應,并由辦公室通知有關成員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工作處置完畢后,由市經信局會同其他部門寫出總結報告,報市政府應急辦,并通報有關單位。六、應急保障(一)企業聯系制度分品種建立物資能源市重點應急響應企業聯系制度。通過定期制作報表,及時掌握重點企業生產經營能力、庫存水平等有關情況,建立資源動態數據庫,形成應急處置快速反應體系。(二)物資能源儲備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資能源18、商品的市級儲備制度,加強儲備物資的監管,各鄉鎮(街道)應參照市里的做法,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重要物資能源商品地方儲備制度。(三)經費保障政府負責組織、采取的物資能源保障行動和措施所需經費,由相關部門提出,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給予合理保障。(四)交通運輸保障建立應急物資能源商品鐵路、公路、水路運輸“快速通道”,確保應急商品運輸暢通。(五)社會秩序保障公安、工商、質監、物價等部門加強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行為以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損害消費者利益、擾亂應急處置工作等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實行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七、培訓與演練(一)培訓市協調小組辦公19、室組織、指導本系統和有關部門、單位管理人員進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的業務培訓工作,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能力。(二)演練市經信局應根據市政府的安排,協調相關保障單位,適時組織突發公共事件物資能源保障演練。演練結束后,應認真總結,針對保障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保障行動方案。八、附則(一)獎勵與責任在實施公共突發事件物資能源保障行動過程中,對反應快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有關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因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二)管理與更新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市經信局及時修訂完善本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三)解釋部門本方案由市經信局負責解釋。(四)實施日期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