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城鎮危舊房屋安全應急預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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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70786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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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廬縣城鎮危舊房屋安全應急預案為加強桐廬縣城鎮危舊房屋的安全管理,增強對我縣城鎮危舊房屋安全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及處置能力,提高應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桐廬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一、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城鎮規劃區域內國有土地上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危舊房屋發生倒塌、坍塌或承重結構嚴重損壞,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需應急處置的事件。二、工作原則(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危舊房屋突發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加強日常危舊房屋隱患排2、查和治理力度,提高防范意識。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 (二)堅持屬地負責,協同應對的原則。危舊房屋安全應急工作實行房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制??h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救援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危舊房屋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房屋產權人負責對自有房屋進行監護、治理,發生險情時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應積極開展自救、互救。 (三)堅持依法規范,科學應對的原則。危舊房屋安全應急工作必須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開展,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3、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危舊房屋突發事件的水平和能力。三、組織結構及職責(一)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分管副主任、縣住建局局長任副總指揮,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人防辦、縣民政局、縣安監局、縣監察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城管執法局、公安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縣供電局、縣城投集團、縣燃氣公司、縣電信、華數、移動通訊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領導和指揮危舊房屋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制定全縣危舊房屋安全應急工作方案。(二)縣危舊房屋安全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住建局局長兼任。根據指揮部的各項指示、命令負責實施、協調并督促、檢查、落實各項應急工作。做好有關信息、聯絡、接待等各項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三)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做好對人民群眾的宣傳、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等各項配合工作。縣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動態及搶險救援情況等信息,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縣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人員的疏散撤離;負責治安維護,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縣財政局:負責危舊房屋突發事故處置的應急資金保障工作??h環保局:負責建5、危舊房屋突發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縣民政局:負責受災群眾臨時安置,保障受災群眾臨時居住和飲食供應??h安監局:由縣政府委托,負責牽頭組織房屋安全、危舊房屋拆除或修建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h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并監督??h衛計局:負責危舊房屋突發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應急救護工作??h氣象局:負責應急氣象服務,為事故現場提供和預報有關風向、風速、溫度、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h城管執法局:牽頭負責危舊房屋突發事故引發的市容、環衛公共設施損毀搶險搶修工作。縣消防大隊:負責危舊房屋突發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進行事故現場的火災撲救、被困人員搶救,阻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泄漏,及時冷卻易燃、6、易爆品及其容器,防止爆炸;負責事故現場局部泄漏物質的洗消工作,提供事故現場臨時應急用水??h交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和應急救援,保障車輛通行??h供電局、縣城投集團、縣燃氣公司:負責切斷搶險現場電、水、熱、燃氣供應。其他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四、危舊房屋突發事故分級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危舊房屋突發事故分為特別重大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級)、重大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級)、較大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級)和一般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級)。等級劃分依據參照國務院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標準執行。(一)特別危舊房屋施工突發事故(級)。一次死亡30人(含)以7、上,或一次造成100人(含)以上重傷,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含)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級)。一次死亡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含)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三)較大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級)。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10人(含)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四)一般危舊房屋突發事故事故(級)。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一次造成10人以下重傷,或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五、預防和治理(一)8、預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建立經常性的排查巡查制度,實行對轄區內房屋常態化、網格化巡查和大排查相結合的監管。要建立完善房屋基本信息檔案,整理好老舊房屋大排查和平時巡查記錄、信訪投訴、檢查監管等資料,實行規范化管理。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屋產權人,對不能判定危險性等級的可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對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按照鑒定報告建議處置,并上報縣治理辦備案(二)治理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桐政辦201634號和桐政辦201665號文件要求,按照“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體、部門配合、縣財政局和國投公司負責資金保障及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的機制推進城鎮危舊房治理改造工作。9、縣財政設立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房屋鑒定、監測、過渡搬遷補助,動態信息平臺建設以及對確實難以由產權人進行解危的治理費用的補助。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設立本級城鎮危舊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專項資金,專項用于治理改造項目。六、應急響應(一)分級響應機制根據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等級,啟動相應的危舊房屋突發事故應急響:一般(級響應)、較大(級響應)、重大(級響應)和特別重大(級響應)。級響應: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啟動危舊房屋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縣應急指揮部視情啟動本預案,縣各相關部門視情啟動部門相關預案。級響應: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各相關部門分別啟動相應預案,縣應急指揮部視情啟動本預10、案。級響應和級響應:縣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并報請縣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啟動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二)應急響應1.先期處置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單位、事發地各級組織必須迅速作出反應,組織力量進行先期處置,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自救互救,確保人員安全、減少傷亡;加強對事故現場的監控,并立即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和其他相關部門報告情況。2.設立現場指揮部接到危舊房屋突發事故報告后,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必須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根據應急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F場應急指揮部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11、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的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迅速控制危舊房屋突發事故事態發展,組織救援、處置、轉移、疏散等工作;按照有關程序決定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故;維護事故現場正常秩序;調集和配置本區域資源和其他援助資源,收集相關信息,掌握現場處置工作情況,分析事故發展趨勢,組織專家咨詢。對一般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級響應),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設立現場指揮部。對較大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級響應),由縣應急指揮部視情況組織設立現場指揮部。對重大和特別重大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級響應和級響應),報請縣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處置工12、作。3.應急措施縣應急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應立即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加強應急工作,并視情采取以下措施: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安全受到威脅的人員;視情實行現場管制,限制使用有關場所、封閉有關路段、隔離有關區域和中止有關活動;指令相關應急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應急處置、救援;指令專家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救援,為應急指揮提供技術支持、決策咨詢;組織開展人員、物資運輸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三)通報與信息發布1.危舊房屋突發事故發生后,縣應急指揮部應當確定新聞發言人,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向社會發布信13、息。必要時由縣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工作領導小組、縣應急指揮部會同宣傳部門做好新聞媒體的接待和信息發布工作。2.新聞發言人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較復雜的事件,可先簡要發布基本事實,再發布具體情況及相關應急處置措施。對一般性事件,要主動配合宣傳部門發布信息。(四)終止響應危舊房屋突發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經專家評估確認無繼發、衍生事故的可能,由縣應急指揮部宣布終止響應。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1.善后處置具體工作由房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需要向縣政府申請危舊房屋搶險拆除資金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有關部門要配合房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妥善處理14、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救濟、補償和房屋拆遷、維修等善后工作。 3.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的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整理救援資料,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 4.有關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二)總結與評估現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對應急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處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處置結束后一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八、保障措施1.建立預警預15、報和搶險信息聯絡體系 全縣要建立危舊房屋安全預警預報和信息聯絡體系,向社會公布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危舊房屋安全報警電話。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本轄區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成員單位及轄區內主要房屋產權單位、物業企業聯系電話,編制信息聯絡網,報縣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h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編制縣級信息聯絡網,確保應急信息網絡通暢。 2.加強危險房屋治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本轄區內的房屋產權人和物業、學校等單位對自有、自管危險房屋進行綜合治理,采取必要的維修加固措施及時排除險情。 316、.保障應急資金和應急物資供應 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兩級財政要保障搶險資金充足并及時撥付,保證危舊房屋應急工作順利開展??h、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兩級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要組織落實應急物資儲備,協調搶險人員、工具、車輛,及時投入搶險工作中。 4.完善技術支持 縣、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兩級危舊房屋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和完善危舊房屋安全應急專家庫,為危舊房屋鑒定、維修、治理和應急處置、救援等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與應急處置能力。 九、責任追究縣應急指揮部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在危舊房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不服從指揮、不認真履行職責或臨陣脫逃、擅離職守并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其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預案由縣住建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