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鑫煤礦礦井水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4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故事
編號:571260
2022-09-05
14頁
39KB
1、鐵鑫煤礦礦井水災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為加強我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有效控制煤礦透水事故災害程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特編制本應急預案。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 事故類型和危險源分析(1)水源主要來自地表及上覆2#煤層采空積水,直接對井筒掘進安全造成威脅。(2)對2#層必須進行探放水。(3)地面水害主要地表大氣降水,通過地表采空區塌陷、井口涌入井下,威脅礦井安全生產。由上分析可知,鐵鑫煤礦存在發生水災事故的潛在危險。1.2. 礦井透水事故的危害程度分析1.2.1. 短時間內大量水涌入井下作業地點,造成井下作業人員被困或受到傷害。1.2.2. 涌水可能造成設備被淹,沖垮巷道。1.2.3.2、 易發生透水事故的季節:一年四季。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2.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要始終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2.2.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鐵鑫煤礦主要負責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按照管理職責負責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2.3. 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發生安全事故的煤礦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煤礦應充分發揮自救作用,并向上級及所屬地方政府尋求援助。2.4. 科學調控,依法規范。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預案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3、。2.5. 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研究掌握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查清各種礦井涌水水源的分布和對礦井開采的危害,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2.6. 自救互救,安全搶救。事故發生初期,應積極組織搶救,并迅速組織遇險人員沿避災線路撤離,防止事故擴大。在事故搶救過程中,應采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事故。3. 組織機構及職責3.1. 應急組織體系應急組織體系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救援辦公室及應急救援工作組組成。3.2. 指揮機構及職責3.2.1應急救援指揮部總 指 揮:礦長副總指揮: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機電礦長、通風礦長成 員:調度室、技術科、地測科4、安監站、通風科、機電科、經營科、綜合科等負責人。職責: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煤礦井下可能發生的各類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與發布;3)負責預案的宣傳、教育和培訓;4)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組織修訂、補充和完善;5)負責應急資源的定期檢查評估,并組織落實;6)負責落實事故處理方案和營救遇險人員方案;7)負責按照預案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各應急反應組織進行應急救援行動;8)負責選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揮;9)負責清點井下被困人員數量和姓名;10)負責簽發下井許可證;11)負責指導事故善后處理工作;12)負責配合事故調查;13)宣布應急恢復、5、應急結束。救援領導組 組 長: 生產礦長 副組長: 調度室主任 成員單位: 調度室、綜合科、安監站、機電科 職責及權限: 及時掌握事故發生情況并及時匯報領導組; 召開專業會議,布置和檢查各基層單位工作; 承辦上級的有關決定和指示; 制定救援行動方案。事故監測組 組 長:安全礦長 副組長:監控中心主任 成員單位:調度室、機電科、安監站、技術科 職責及權限: 落實事故發生的地點、災情并及時上報領導組; 做好事故發生的預防、預測和預報工作。救援行動組 組 長:總工程師副組長:技術科長成員單位:調度室、機電科、綜合科、經營科、綜合科職責及權限: 組織一支特別能戰斗的救援隊伍; 地面建筑質量事故發生后,6、確保現場人員盡快脫離事故區域,保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 制定現場人員疏散方案。治安保衛組 組 長:綜合科科長 副組長:綜合科副科長 成 員:礦保衛人員 職責及權限: 事故發生后及時疏散人員; 做好事故現場與外界的隔離工作; 確保事故現場和周邊的治安保衛工作。受災人員安置及善后處理組 組 長:通風礦長 副組長:通風科長 成 員:通風科、調度室等各科室及相關人員職責及權限: 做好受災人員生活必需品的發放,保障受災人員的生活需要;提供安置所需物品。 調查事故的破壞程度和事故發生原因; 建設受災人員臨時住所; 調查事故的破壞程度和事故發生原因。 物資、運輸保障組 組 長:機電礦長 副組長:經7、營科長 成 員:經營科、機電科、后勤科等部門有關人員職責及權限: 保證救援領導組、救援行動組和救援物資運輸用車; 保證受災人員撤離用車; 保證貴重設備、物品撤離用車; 保證救援現場所需設備供應; 保證救援現場所需材料和器材供應; 保證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通訊聯絡組組 長:機電科科長 副組長:機電科副科長 成 員:機電科有關人員職責及權限: 保證通訊線路暢通; 保證通訊設備完好,遇有故障及時快速搶修。醫療衛生組 組 長:礦救護小隊隊長 副組長:礦救護小隊副隊長 成 員:礦救護小隊成員職責及權限: 保證救援所用的醫療器械、設備和藥品; 保證救護車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及時轉運受傷人員。8、3.2.2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主任:調度室主任(兼)成員:調度室全體員工報警電話:8000、8001或拔緊急呼叫辦公室職責:1)在接到報警信號時,保證迅速、準確地向報警人員詢問事故現場的重要信息。2)事故發生后負責通知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行動組成員。3)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命令。4)掌握現場救援情況,并向指揮部報告。4. 預防與預警4.1. 危險源監控4.1.1. 針對強含水層,富含水區域和存在積水的采空區,應采取選擇合理的開拓方法,減少礦井涌水量和留設防水煤柱。4.1.2. 對承壓強含水層,可采取專項工程在地面或井下打專門鉆孔和利用專門疏水巷道進行疏放排水,以降低含水層的水位和9、水壓,或疏干局部區域。4.1.3. 利用井下截水措施, 在井下適當地點修筑堵水建筑物,如水閘門、水閘墻等,當井下局部發生涌水時,將其截住,使其不致危及其他地區;或用水閘墻、水閘門使煤層開采區與水源隔開,以保證開采安全。4.1.4. 做好排水工作,加強設備檢查維修工作,保證排水設備系統完好。4.1.5. 做好水情水害分析預測預報工作,對可能有水害威脅的掘進工作面在進行掘進工作時,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對穿越、打透鄰近老巷、老空區時,必須做好探放水工作。探、放水時,必須事先編制專項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4.1.6. 加強水文觀測工作,定期對各觀測點、孔進行監測,發現異常及時匯報,分析10、原因,采取措施。4.1.7. (1)檢查各閘閥管道,必須靈活可靠無漏水現象。(2)每天檢修工必須檢查各水泵運轉情況,如有一臺水泵不能正常運轉都必須及時檢修,保證水泵臺臺完好。(3)對防排水設備、管路、排水溝進行檢查和處理,保證排水系統暢通。4.1.8. 加強培訓和學習,讓有關人員熟知透水事故的預兆,人人都有防范意識。4.2. 預警行動4.2.1. 山西華潤煤業鐵鑫煤礦應急管理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后,應按照本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5. 信息報告與處置5.1. 鐵鑫煤礦應當加強對可能引發重大水災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重大事故的險11、情或其它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5.2. 對不同級別事故的匯報時間要求:5.2.1. 如發生一次事故造成1-3人重傷;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1-29人中毒;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下;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必須在30分鐘內通知到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司總部,并在12小時內提交事故初步報告。應急救援組織按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工作。5.2.2. 如發生造成死亡(含失蹤);危及1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30人以上中毒;3人以上重傷;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上;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包括重大設備設施、食品安全、質量安全事故時,有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12、應立即用電話通知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司調度室。并在在12小時內向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司調度室提交事故初步報告。5.3. 調度室接到造成人員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應予以記錄。并立即通知應急救護小分隊相關人員到調度室集合,分析確認事故情況后根據相關情況進行應急響應。5.4. 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并經確認后,應當立即報告鐵鑫煤礦當天值班領導,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事發地點名稱、概況、初步判斷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和應急救援情況。5.5. 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安全事故及以上級別的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司調度室和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及事故調查分析有關的資料。5.6.13、 發生造成人員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的單位應在事故調查結束后,將調查結果以事故調查報告的方式上報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司通風安全部備案。5.7. 現場報警方式5.7.1. 采用電話報警。礦調度室24小時值守電話:5.8. 通告、報警形式均采用電話。5.9. 現場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方式5.9.1. 電話;5.9.2. 敲打管路;5.9.3. 在巷道分岔點留下明顯標志物。6. 應急處置6.1. 響應分級調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匯報后,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根據具體情況,通知企業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立即到調度室,總指揮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以及啟動哪一級別應急預案。(1)發生特別重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14、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為I級響應。(2)發生特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導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為II級響應。(3)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導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為III級響應。(4)發生一般傷亡事故, 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可能導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時為IV級響應。6.1.1. 特大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由華潤集團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較大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由華潤煤業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織實施;一般事故應急15、響應由太原/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司及煤礦組織實施。6.1.2. 鐵鑫煤礦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響應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第一時間處理鐵鑫煤礦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6.1.3. 鐵鑫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響應:當鐵鑫煤礦發生安全事故后,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按照華潤煤業和太原/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司應急預案,在事發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實施各項應急措施,并向上一級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匯報應急工作的開展情況。應急行動結束后,應及時將事故調查報告和應急救援的情況報太原/山西華潤煤業有限公16、司。7. 處置措施7.1. 礦井發生透水事故,迅猛而瀉的水流可以將水流所經過巷道中的人員沖倒,沖垮淹沒巷道,造成無可挽回的重大傷亡和經濟損失,發現事故的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7.2. 發現透水事故的人員撤離時要避開水頭壓力和水流方向向上水平或高于透水巷道的地點撤離,在斜巷行走或作業的人員聽到來自上方的水聲或看見水流應迅速就近找躲避硐室或交叉巷道,避過水頭再行撤離或者等待求援,無處躲避時應迅速靠幫背向來水方向抓牢棚腿管線等固定物,沿平巷上下山巷道撤退時,要用手抓住巷道兩旁的管線,防止被水沖走。7.3. 礦調度室接到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礦長及指揮部成員接到報告后,立即趕到調17、度室組織指揮搶救工作。7.4. 迅速查明水源、涌水量、出水地點情況以及受水災影響的區域范圍,調查受災區域的人員名單,為撤離水災區域人員和處理事故提供依據。7.5. 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堵水,加固維修被水沖毀的巷道,引、排積水,組織力量偵察災情和搶救被水圍困的遇險人員。7.6. 清查災區人員,組織人員,組織力量搶救可能被水沖走、淤積物埋壓的遇難遇險人員。7.7. 如果涌水短時間內無法堵住時,應積極疏通水道引導水流按人為的路線流動。如果有流砂涌出時應在適應的地點設置濾水槽。7.8. 有瓦斯從老空水涌出時,應采取檢查瓦斯措施。7.9. 水淹區域及因水災停風停電的掘進巷道,排水時應制定瓦斯管理措施和事后的18、排放瓦斯措施。7.10. 積極采取措施嚴防二次透水。7.11. 根據現場情況在井下適當位置設井下救災指揮部。7.12. 水災控制處理結束后,根據井下破壞情況,積極組織力量盡快恢復正常生產。8. 應急資源的保障8.1. 鐵鑫煤礦必須要有充分的應急資源準備,包括應急隊伍、應急技術與資料、應急設備材料和應急教育與培訓等。8.2. 應急隊伍包括礦山救護隊(或簽約救護隊),醫療救治隊伍和治安保衛隊伍等。8.3. 應急技術與資料包括采掘工程平面圖、礦井通風系統圖等多種工程技術圖紙資料、文字數據資料、電子文檔、數據庫和軟件等。8.4. 應急設備材料包括報警通信系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交通工具、應急電源和照明、安全避難場所、壓風自救系統、自救器、氧氣呼吸器等救護器材、醫療器械和藥品以及根據礦井災害特點準備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8.5. 對應急設備材料應定期檢查、保養維護或更新,保持戰備狀態,確保應急所需設備物資能及時供應。8.6. 必須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援資金,必要時可向上級管理機構申請應急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