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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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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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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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為構建我校預防各種突發事件發生的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將防患和處置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的軌道,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維護和確保學校的穩定,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扎實、認真地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2、環境。二、工作原則處置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盡量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對已發生的校園重特大事故,嚴格按“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嚴肅處理,保障校園教學與生活秩序穩定。三、適用范圍師生在校工作、學習、集會、活動、就餐和休息時遇有突發情況,均適用本預案處置。校園突發事件包括:發生在校園內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由人為或自然災害引起,具有突發性或難以預見,對師生人身安全造成嚴重損害、校園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嚴重影響、家庭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3、危害的各類突發事件。(一)安全事故:地震、臺風、洪水、山體滑坡、火災、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群體擁擠踩踏、游泳溺水、戶外集體活動發生意外等,致師生重傷、死亡;(二)公共衛生事件:群體食物中毒、環境污染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病因等,致師生重傷、死亡;(三)社會安全事件:在校師生與當地群眾發生群體糾紛、學生之間較大規模糾紛、非組織的政治性群體聚會或游行、學生各類自殺死亡、因教學改革或拖欠教師工資等原因引發的教職員工集訪、教師體罰行為致學生死亡或傷殘或病重住院、嚴重影響校園教學秩序或群眾生活秩序的其他突發事件。四、校園突發事件級別校園突發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個級4、別。(一)一般性校園突發事件在校園發生,致師生重傷,或對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學校教學和教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由學校為主可以進行處置,或當地(鄉鎮)黨委、政府協同所在地教育部門可以協調解決的校園突發事件。(二)重大校園突發事件在校園發生,致師生傷亡,或對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學校教學和教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危害,需由市委、市政府協調解決,市教育局與學校共同參與處理的校園突發事件。(三)特大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師生死亡3人以上,或對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校教學和教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家庭和社會穩定造成特別重大危害并產生惡劣影響,出現跨學校甚5、至向社會蔓延擴散的態勢,或按有關規定應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需由市委、市政府或市教育局協調當地黨政及教育等相關部門處理解決的,或需報東莞市教育工委、教育局甚至省委教育工委、省 教育廳或教育部處置的校園突發事件。五、組織機構學校成立“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理。領導小組由法人任組長,副組長校長親自負責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學校行政小組成員為主要成員,負責組織、承辦本校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重大校園突發事件的具體工作;切實做到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任務,確保認識到位,職責明確,措施落實。當前,特別要注意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同時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一6、旦發生突發事件,要做到有領導指揮,有專人值班,有具體措施和物質保障,確保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控制。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制訂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門聯動機制,進行業務指導、協調專業培訓、組織管理及監督檢查;負責日常校園突發事件報告、信息溝通與組織協調工作;根據上級領導小組的部署,承擔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的職能,承辦預防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專項工作。 六、突發性事件預防措施(一)遵循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建立群防群控、橫向到邊、縱向到人的工作網絡,充7、分調動師生員工參與防控的積極性。充分利用學校廣播、板報、校園網絡等多種媒體,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切實增強師生員工的責任意識、防范意識。(二)實行聯防聯控,協同作戰。學校要經常與社區、鎮政府、派出所等上級部門及時溝通聯系,不斷加強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同時也確保突發事件處置有序、高效;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構建學校管理中安全防范制度體系;加強校內日常值班管理(行政值班、值夜班),明確值班職責,嚴肅值班紀律。(三)牢固樹立安全穩定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開展安全教育和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專門教育,增強師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有效防范突發事件。每年每月第一周的周一為“安全8、教育日”、每年三月的最后一周為“安全教育周”、每年的十二月為“安全教育月”,集中進行科學有效的宣傳教育,同時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針對性地開設安全教育專題講座、組織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四)加強校園安全硬件設施建設和安全保衛等機構和隊伍建設,加強日常管理。充分發揮周界報警系統、電視監控系統等技防設施在維護校園一方平安中的作用。(五)加強督查檢查,狠抓工作落實。按照“防患于未然”“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督查檢查制度。學校組織的專項檢查或抽查每學期不少于2次,每學年至少檢查4次。領導小組成員要熟悉安全工作的特點和規律,掌握師生對安全、衛生等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經常檢查學生教室、食堂、宿舍9、等人員集中場所的安全、衛生等狀況,經常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學校組織的專項檢查結果要納入考核與獎懲中。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一)建立健全校園重大突發情況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確保監測與預警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發現潛在的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發生突發事件后,應在第一時間由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匯總各方面信息,及時報告校領導小組,并報教育行政部門,隨時與上級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或非法組織的政治活動期間,對突發緊急情況應當堅持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以便及時、有效處理,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學校在突發事件期間設立24小時值班及專用監控聯系電話。(10、二)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指導思想,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主動做好預防和處置校園突發事件的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內緊外松”的原則,對出現可能影響校園及社會穩定的言論、動向或事態,要做到早發現、早布置、早處理,力爭把事態平息在萌芽狀態,特別在三個主要環節上必須引起足夠重視:一是問題發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動;二是問題發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質,依法辦事,注意方法,及時果斷處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三)學校校長對本學校安全負責,各班級班主任對本班學生安全負責,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領導組匯報。對已經發生的重特大事故,嚴格11、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以維護法制和紀律的嚴肅性。一般性突發事件,學校采取相關措施妥善處理,嚴防事態擴大以避免造成嚴重影響和損失,并根據有關規定如實將處置情況在事故發生后的一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生、處理情況報告教育行政部門。重大突發事件或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學校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方案,必須在第一時間通過電話或傳真等將簡要情況迅速報告教育行政部門和鎮黨委政府,限2小時內報事故詳細情況。配合市教育局和鎮政府有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理,并按規定逐級上報直至省教育廳。(四)各部門負責人應杜絕對隱患認識不足、長期忽視的麻痹思想,居安思危,12、立足防患,建立緊急救援機制,盡一切努力將事故、災害可能帶來的損失減到最低程度,為校園打造安全屏障;超前工作,掌握主動,增強防范突發事件的意識和應對能力,做到有備無患。對因工作疏忽造成事件突發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五)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指揮狀態,迅速趕赴現場,并對當事人(或目擊者)詳細問話,盡可能準確了解相關信息、數據并作記錄,如有必要,可以報公安部門(或110)協查,盡早將面上情況上報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搜集有關事發(作案)的材料、人證物證進行認真分析,研究事發(作案)線索,找出發生事故的原因及保衛(防范)工作的漏洞13、,根據情況對案件進行定性;同時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現反復,并對案件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以及對案件發生的責任者的處理意見進行書面總結,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六)加強監測預警,“防患先于救治”,監測預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各學校要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影響因素等進行有計劃、系統地長期觀察,細心積累第一手資料,認真研究隨時出現的新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明確各類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系統分工責任。八、突發事物善后處理措施(一)校園突發事件調查工作,由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人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迅速組織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上級匯報調查結果,并限期結案。對重特大突發事件,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必要14、時協同其他相關部門組織調查,并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本級黨委、政府報告調查結果。(二)校園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做好恢復學校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工作,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三)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或有特殊貢獻的,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四)對在預防、處置校園突發事件中和善后處理工作中玩忽職守者,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們隱瞞、緩報、謊報情況者,逃避責任者,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預防和處置工作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九、突發情況的處置。值班人員要在職在位,發現突發情15、況,立即采取相應的措施,確保在第一時間到場并妥善處置。 (一)發生火災、地震、洪水、雷擊、爆炸、停電、擁擠踩傷等自然災害和事故突發情況時: 1、當事人或現場目擊者要迅速采取緊急措施,制止事態發展。立即組織師生開展自救和互救。根據需要,及時撥打“110”、 “119”、“120”、“122”等報警求助電話。 2、立即通知值班領導、老師和有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組織開展搶救工作。 3、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迅速到達現場保護現場,維持秩序,保證安全通道暢通無阻,協助開展救助工作。當發生火災時,教職員工有義務搶救被困師生,展開滅火工作。 4、值班老師或任課老師按照學校規定的疏散撤離路線和順序,組織學生撤離。16、同時,按照先急后緩的原則,先組織撤離受到直接威脅的班級和人員,其它班級有序的快速撤離。確保無擁擠傷亡發生。 5、值班領導和老師按照分工到教學區及樓梯口組織疏導學生疏散和撤離。 6、學校安全員要保證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并根據要求,對發生危險的地段進行封閉。 7、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嚴禁大聲喧嘩,保持良好秩序。 8、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學校安全員對水、電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保障各項物資的供應,同時,搶修受損設施。 9、通知有關人員返校接受任務,迅速投入到搶險、救護和善后工作的處理等各工作之中。 10、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及時向上級匯報突發事件的進展情況,接待師生家屬,17、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善后工作。 (二)發生運動損傷、突發疾病時: 1、值班或任課老師要迅速組織學生自救互救,能到衛生院治療的,迅速送達,請醫生診治。 2、傷病學生不能移動或情況不明的,要立即通知醫生迅速到達現場實施救治。根據病情及時撥打“120”請求醫療救助。 3、迅速向校長和有關領導報告。 4、學生傷病嚴重的要迅速安排車輛護送到醫院救治。 5、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學校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第四十二條“中小學的學生在體育課和課間活動中發生身體跌倒、劇烈碰撞等意外情形時,經校醫檢查后,認為有必要的,學校應當立即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帶學生到醫院進行健康檢查。”規定的程序操作。 (三)發生交通事故時: 1、18、迅速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2、撥打“120”、“122”請求交通事故救援中心救助。 3、學校領導及老師迅速到達現場,掌握有關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救援。 4、通知學生家長及有關人員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四)發生人身傷害、物品被盜等治安刑事案件時: 1、第一目擊者迅速撥打“110”或“120”報警尋求救助,在保護制止不法侵害,監管茲事者和盜竊人,等待公安機關處理。同時,迅速向學校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 2、執勤人員和值班老師迅速到達并保護好現場。 3、要求醫生迅速到達現場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4、校方人員迅速到達現場,維護秩序,協助公安機關搜集有關人證、物證,偵察破案。 5、校長做好接待和協調工作。 (19、五)發生食物中毒時: 1、學校領導、老師及安全保衛人員迅速到達現場,立即封鎖事故現場,控制現場人員流動,防止食品轉移。迅速撥打“110”、“120”救助電話。 2、要求醫生迅速到達現場,組織師生自救互救,協助“120”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3、安排車輛將中毒人員快速送往醫院救治。 4、值班老師協助維護好校內秩序,保證道路暢通,引導有關人員和車輛進入事發現場。 5、做好媒體和家屬的接待及善后工作的處理。 6、做好有關物資的供應保障工作。 (六)發生傳染性疾病時: 1、師生身體不適,要及時到醫院就治。 2、發現傳染病疑似病人,班主任或任課老師要立即請求學校實施隔離。同時,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校方迅速撥打“120”尋求醫療救助,并協助“120”轉移被隔離人員。 4、值班老師迅速到達現場,封鎖相關區域,維護校內秩序,保證道路暢通,引導求援車輛到達現場。 5、少先隊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 6、負責對有關區域進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