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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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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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金壇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簡本)1 總則1.1 編制目的健全輻射事故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輻射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1.2 編制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4)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5)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6)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7)江蘇省輻射事故應急預案(8)常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9)常州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草案)1.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金壇區行政區域內輻射事故應對工作。輻射事故主要指除核設施2、事故以外的放射性物質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質造成人員受到意外的異常照射或環境放射性污染后果的事件。主要包括:核技術利用中發生的輻射事故;放射性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發生的輻射事故;鈾礦冶及伴生礦開發利用中發生的環境輻射污染事故;放射性物質(除易裂變核材料外)運輸中發生的事故;國內外航天器在我區境內墜落造成環境輻射污染事故;各種重大自然災害引發的次生輻射事故。1.4 工作原則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輻射事故,及時采取人員避險措施。輻射事故發生后,優先開展人員搶救應急處置行動,關注救援人員自身安全防護。加強對放射源的日常監督管理,建立突發輻射事故的預警和風險防范體系,及時控制、3、消除隱患。密切配合,加強聯動。加強與省、市輻射事故應急機構之間,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之間的聯動和信息互通,積極配合省、市輻射事故應急機構做好輻射事故應急事故處置工作。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積極完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積極做好預防應對輻射事故的各項準備。當輻射事故即將發生或發生后,應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及時上報信息,科學決策,快速應對,合理處置,并做好信息公開和善后處理工作。 1.5 事故分級根據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將輻射事故分為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級)和一般(級)四個等級。(1)特別重大輻射事故(級)是指類、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4、,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對我區境內可能或已經造成大范圍污染的航天器墜落事件或境外發生的輻射事故。(2)重大輻射事故(級)是指類、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較大范圍輻射污染后果。(3)較大輻射事故(級)是指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殘疾;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小范圍輻射污染后果。(4)一般輻射事故(級)是指類、類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5、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放射性物質泄漏,造成廠區內或設施內局部范圍輻射污染后果。鈾礦冶、伴生礦開發利用中超標排放,造成環境輻射污染后果。上述有關數量表述,“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2. 組織體系金壇區輻射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是江蘇省輻射事故應急組織體系、常州市輻射事故應急組織體系、金壇區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的組成部分,主要職責是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常州市人民政府開展轄區內輻射事故的應急工作。2.1 領導機構金壇區區域行政范圍內發生輻射事故時,應立即成立區輻射事故應急處置指揮中心,統一協調輻射事故應急響應工作,總指揮由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6、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和金壇環保局局長擔任,成員由金壇環保局、區委宣傳部、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衛計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 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職責(1) 領導、指揮和協調區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應急響應行動;(2)落實或傳達省、市相關部門的指示和要求;及時向市政府和省、市相關部門報告輻射事故應急工作的有關情況;(3)當金壇區行政區劃范圍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輻射事故時,嚴格落實省、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應急處置安排;在發生一般輻射事故時,在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行動,決定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4)批準區級輻射應急響應行動的啟動和終止;(5)統一指導區內有關輻射事故的新聞和信7、息發布、輿情應對工作;(6)必要時申請、組織、協調外部支援力量。 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2.2 日常管理機構 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輻射事故應急辦公室(以下簡稱區輻射事故應急辦),作為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金壇環保局。 區輻射事故應急辦職責 區輻射事故應急辦組成區輻射事故應急辦主任由金壇環保局分管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委宣傳部、金壇環保局、公安分局、區衛計局、區財政局相關負責人擔任。日常工作由金壇環保局負責。2.3 現場處置小組現場處置小組由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統一指揮,包括輿情信息組、現場協調組、現場監測組、現場處置組、安全保衛組、醫療衛生組。 輿情信息組8、由區委宣傳部牽頭,金壇環保局、公安分局、區衛計局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收集分析輿情,及時報送重要信息,向應急指揮中心提出輿情應對建議;組織指導報刊、電臺、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組織開展輻射事故應急期間的公眾宣傳和專家解讀,負責接待媒體采訪和公眾咨詢。 現場協調組由金壇環保局牽頭,公安分局、區衛計局、事故發生屬地政府相關人員和輻射事故應急技術專家組成。負責組織協調各響應組有效開展應急響應;協調事故應急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應急響應工作人員和撤離人員的生活后勤服務,統籌應急救援物資;傳達省、市指揮部門的指示和要求,及時上報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現場監測組由金壇環保局牽頭,金壇監測站、區衛計9、局輻射監測人員組成。負責制定應急監測方案,實施現場采樣、監測,配合省、市應急指揮部門對核與輻射設施及周邊地區的環境輻射、食物和飲用水等進行應急監測,配合開展事故后期跟蹤監測和去污后環境監測;配合開展監測數據整理和監測報告提交;提出事故應急處置和安全防護措施建議;對應急處置行動提供必要支援;提出外部監測力量支援建議。 現場處置組由金壇環保局牽頭,公安分局、區衛計局等部門輻射事故應急處置人員組成。負責初步判定事故等級,提出事故處置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根據事故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建議開展事故現場放射性污染的處置;提出外部處置力量支援建議。 安全保衛組由公安分局牽頭,金壇環保局、事故發生屬地政府等相關單10、位組成。負責執行現場警戒和交通管制任務;負責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等事故的立案、偵察和追繳;協助進行公眾的撤離安置;申請外部公安機關支援力量。 醫療衛生組由區衛計局牽頭,負責輻射事故現場的應急衛生救護、現場受輻射傷害人員的救治和可能受到輻射傷害人員健康影響評估;負責向受輻射事故影響的公眾提供心理咨詢,并根據監測結果提出飲用水控制的建議并指導實施;組織協調衛生部門支援力量。3. 預防預警3.1 信息監控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金壇環保局對轄區范圍內核技術利用項目進行動態信息監控,重點收集、報告和處理IV、V類放射源信息,IV、V類放射源使用單位的安全運行狀況信息,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等)對11、生產、銷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單位(以下簡稱“輻射工作單位”)安全運行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發生在區外有可能對我區造成輻射影響的信息。3.2 預防工作輻射工作單位負責本單位輻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單位輻射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各項應急準備工作,預防輻射事故的發生。金壇環保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輻射工作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對重點輻射源實施有效監控,預防和減少輻射事故的發生。3.3 預警工作根據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預警級別分別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12、除。進入預警狀態后,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應當采取以下措施:(1)根據事件的波及范圍、嚴重程度和事件等級,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輻射事故應急預案。(2)發布預警公告。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藍色預警可由區政府直接發布,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或可能引起公眾恐慌、影響社會穩定的預警信息需由市級人民政府發布或批準。(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4)指令輻射事故應急處置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立即開展應急監測和調查,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5)針對輻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13、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6)調集輻射事故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4. 應急響應4.1 信息報送與處理 信息報送程序和時限發生輻射事故時,輻射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或其它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可通過撥打“110”、“12369”、“0519-82369992(金壇區應急辦)”等電話立即向金壇環保局或區應急辦報告。輻射事故責任單位應同時立即啟動本單位輻射事故應急預案,采取必要的先期應急處置措施。金壇環保局或區應急辦在接到輻射事故報警后,應立即初步判斷事故級別,報告區政府和市輻射事故應急機構,并逐級上報。情況緊急時,也可越級上報,但應同時報上一級在主管部門。屬于較大以上級別(含較大)輻射事故14、的,應在2小時內報至省人民政府,特別重大、重大輻射事故,應在4小時內報告國務院。 報告方式與內容輻射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1)初報采用書面報告的形式(見附件4),緊急時也可用電話直接報告,隨后書面補報。主要內容包括:輻射事故的類型,事故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類型、污染方式、污染范圍,人員受輻射照射等初步情況。(2)續報須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事故的確切數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續報。(3)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采取的應急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15、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事故經驗教訓,參加應急響應工作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內容,需開展的善后工作,并填寫輻射事故處理結果報告表(見附件4)。4.2 響應措施輻射事故應急響應遵循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的原則,金壇區行政范圍內發生的一般輻射事故,由金壇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應急響應;發生較大輻射事故時,由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實施處置;發生重大或特別重大輻射事故時,應由省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輻射事故發生后,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按照本預案和處置規程實施先期應急處置,消除或控制現場危險因素,對16、受傷人員實施救治,組織涉險人員撤離,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先期應急處置未能控制以及較大、重大、特別重大輻射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報告市輻射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4.3 應急監測金壇環保局負責配合省、市輻射應急指揮機構開展輻射環境應急監測和調查處理工作,確定污染范圍,提供監測數據并根據監測結果分析預測輻射事故污染變化趨勢,為輻射事故應急決策提供依據。4.4 安全防護4.4.1 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輻射事故現場應急處置人員必須根據不同類型的輻射事故特點配備相應的輻射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出入事發現場安全保衛和防護程序。4.417、.2 公眾的安全防護現場協調組負責對可能受輻射事故影響區域的公眾采取安全防護措施。(1)根據輻射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條件允許和必要時,盡可能提供防護物品;(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情況,明確污染控制范圍,確定公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人群安全疏散撤離;(3)必要時,對易失控的放射源實施收貯。(4)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之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4.5 通信聯絡區輻射事故應急辦負責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聯絡,保證通信渠道暢通,確保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各現場處置小組、事故責任單位之間的及時聯絡和信息交流。4.6 事故通報與信息發布4.6.1 事故通18、報(1)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在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及時向毗鄰和可能波及的其他省、市、區級輻射事故應急領導機構通報情況;(2)接到外省、市、本市其他轄市區輻射事故通報時,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應視情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必要的應對措施,并向區政府和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4.6.2 信息發布由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配合市政府做好輻射事故信息的統一對外發布工作,有關事故信息,由區政府新聞辦根據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泄露事故信息。輿情信息組負責對事故現場媒體活動實施管理、協調和指導,確保信息準確、權威,正確引導社會輿論。5. 應急終止5.1 19、終止條件應急響應終止應具備下列條件:(1)環境放射性水平已降到國家允許的限值之內;(2)輻射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或可控;(3)事故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必要。特別重大和重大輻射事故由省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依據應急處置情況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建議,報省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響應終止;較大輻射事故由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依據應急處置情況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建議,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響應終止;一般輻射事故由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依據應急處置情況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建議,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宣布應急響應終止。應急狀態終止后,應進行應急總結和事故后續工作。5.2 后續行動(1)對丟失、被盜放射源的20、輻射事故,從接到報案或者檢查發現之日起半年內,仍未追回丟失放射源或者仍未查清下落的,由負責立案偵察的公安部門作出階段報告,并提交市輻射事故應急指揮部;(2)區輻射事故應急辦在省、市輻射應急指揮部門統一安排下配合專家咨詢組對事故造成的危害情況進行科學評估,對遭受輻射污染場地的清理、放射性廢物的處理、輻射后續影響的監測、輻射污染環境的恢復等提出對策和建議;(3)對造成環境污染的輻射事故,由金壇環保局配合省、市輻射應急指揮部門開展后期環境輻射監測,審批、管理、監督實施去污計劃及放射性廢物處置計劃。5.3 善后處置對參與事故應急響應的人員及事故受害人員所受劑量進行評估,對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21、或按規定給予撫恤;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動員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下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對事故影響區域的居民開展心理咨詢服務。5.4 總結評估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指導有關部門及輻射事故單位查出事故原因,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組,對輻射事故的情況和在應急期間采取的主要行動進行綜合評估,1個月內將總結報告報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根據實踐經驗,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辦公室對本級預案進行評估,并及時修訂本級預案。6. 保障措施6.1 資金保障區輻射事故應急系統的正常運行所需資金由財政部門負責籌措。6.2 物資裝22、備保障區輻射事故應急處置中心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相應的技術裝備、安全防護用品和有關物資,保證應急設備和物資始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定期保養、檢驗和清點應急設備和物資。(1)資料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全區輻射設備營運單位名單及輻射防護責任人名單及聯系方式、常州市輻射事故應急響應機構名單和聯系方式,金壇區以及常州市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和聯系方式;全區輻射設施分布圖、交通圖;各級輻射事故應急響應預案、實施程序文件。(2)應急裝備配備應急車輛、各類應急監測儀器設備,以及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用品和裝備。6.3 通信保障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要建立和完善應急指揮系統,確保應急指揮中心和有關部門、現場各專業應急23、救援機構、專家組間的聯絡暢通。6.4 技術保障建立輻射事故預警系統,組建專家咨詢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故發生后相關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建立輻射事故應急數據庫,建立健全輻射事故應急隊伍。6.5 宣傳、培訓與演習區輻射事故應急辦牽頭做好輻射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輻射安全基本知識和輻射事故預防常識,增強公眾的自我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防范輻射事故的能力。加強應急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培訓,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輻射事故應急監測、處置專門人才。每年組織輻射事故綜合演習或專項演習不少于一次,提高防范和處置輻射事故的技能,加強應急組織體系內部相互協調和配合,增強實戰能力。7. 24、附則7.1 名詞術語解釋放射性同位素,是指某種發生放射性衰變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數但質量不同的核素。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動力堆核燃料循環范疇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嚴密包層并呈固態的放射性材料。射線裝置,是指X線機、加速器、中子發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裝置。輻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丟失、被盜、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失控導致人員受到意外的異常照射。 7.2 預案管理區輻射事故應急辦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本預案,區輻射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7.3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