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紅十字會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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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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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滄州市紅十字會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提高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及時、有效地組織對市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救助,建立和完善救災救助體系,協助政府搞好抗災救災工作,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國紅十字會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救助規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自然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河北省紅十字會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滄州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一、工作原則市紅十字會救災工作作為市政府救災工作的補充,實行統一領導和分級管理,堅持“以人為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紅十字會法獨立自主、及時有效地開展活動,為受損群2、體提供更多的人道主義救助。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成立滄州市紅十字會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綜合聯絡部、醫療救護和后勤保障部。(一)滄州市紅十字會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與工作職責1、滄州市紅十字會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組長:于汝峰副組長:王之海成員:劉植莊、魏明、謝彬2、滄州市紅十字會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主持災情會商,決定是否啟動預案;與政府和有關部門協調溝通,確定救助工作任務;組織制定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根據應急處理方案,組織市、縣兩級紅十字會開展救助工作;根據應急處理方案,組織募集救災資金、儲備救災物資。3、(二)各部室負責人與工作職責:1、應急辦公室負責人與工作職責應急辦公室主任由王之海兼任。應急辦公室職責: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各部開展應對工作,處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收集、匯報各部應急工作進展情況;及時與政府和有關行政部門聯系,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影響范圍進行評估,收集、綜合分析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提出救災建議方案;建立并監督落實應急預警、響應、處理、保障、善后處置工作機制,督促檢查各項應急處置準備工作;負責向社會發布新聞公告,組織新聞媒體做好救災救助宣傳工作,并將考察收集的災情圖片與錄像資料等向媒體通報,為開展募捐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負4、責網上救災工作的宣傳,對捐款捐物的單位和個人及時公布;負責救助款項的管理和撥付,負責接受各種渠道的捐款,并出具接受款物正式收據。及時通報到帳的捐款信息,并做好接受財務審計工作。2、綜合聯絡部負責人與工作職責綜合聯絡部負責人:劉植莊綜合聯絡部工作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具體的救災工作;組織災情考察,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領導小組報告災情進展,并及時上報省紅十字會,申請援助;根據災情情況,對救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領導小組確定募捐和重建工作的目標;保證救災網絡的正常運行,及時匯總災情數據,填報各種表格,統計接受募捐物資的數額,提供對外公告、公示的相關資料;積極與政府有關部門聯絡救助事宜,開展社會募捐5、活動,積極籌集救災款物,救助受災群眾;負責救災物資的發放監督工作、保證每一批救災物資,按照省紅十字會發放要求和程序進行;協調、指導縣(市、區)做好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和重建工作;組織紅十字會會員和志愿工作者參加救災救援工作。3、醫療救護部負責人與工作職責:醫療救護部負責人:魏明醫療救護部工作職責:負責應急醫療救護隊的組織與管理;遵照救援指令,及時組織應急醫療救護隊趕赴救災現場,并攜帶急救藥品和器械,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治輕”的原則,全力以赴開展救治工作;組織縣(市、區)紅十字會開展自救互救活動,指導應急醫療救護隊開展救護救助工作;定期組織開展救護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保證應急醫療6、救護隊伍的穩定和車輛應急時的正常運轉等。4、后勤保障部負責人與工作職責:后勤保障部負責人:謝彬后勤保障部工作職責:負責救災物資的接收、管理、購買、運送等事宜;確保通訊、車輛的使用等;承辦授予捐贈者榮譽證書及印制工作等。三、預防和預警機制(一)預防和預警信息各級紅十字會負責向同級政府相關部門收集本地區災害信息并及時將災情逐級報送上一級紅十字會,報送方式為總會制發的災情報表或紅十字會備災救災網絡系統。(二)預防和預警行動與市民政局、氣象局、地震局等有關部門加強合作,了解相關災情預測和分析;在災害多發地區儲備救災物資,做好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救助的準備工作,提升紅十字會綜合救助能力,加強對紅十字會救災7、干部和災害多發地區群眾的救助知識培訓。四、應急響應(一)災害分級與響應根據我市開展救助工作的能力、災害嚴重程度和社會影響,將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及其響應分為以下四級:1、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及響應(一級響應)縣(市、區)受災人口占本地人口比例大于10%,即啟動響應。突發事件傷亡50人以上,且危重人員多,即啟動響應。當全市有6個縣(市、區)同時達到特別重大災情時,市紅十字會提請省紅十字會和總會向國內、外發出救助呼吁,尋求國際、國內紅十字會對開展救助工作的支持,最大限度地救助災民。2、重大自然災害及響應(二級響應)縣(市、區)受災人口占本地人口比例大于7%,即啟動響應。突發事件傷亡30人以上、49人以下8、,即啟動響應。當全市有4個縣(市、區)同時達到重大災情時,市紅十字會提請省紅十字會和總會向國內、省內發出救助呼吁,同時號召全市紅十字會系統開展社會募捐活動。3、較大自然災害及響應(三級響應)縣(市、區)受災人口占本地人口比例大于4%,即啟動響應。突發事件傷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即啟動響應。當全市有2個縣(市、區)同時達到較大災情時,市紅十字會提請省紅十字會向省內發出救助呼吁,同時號召全市紅十字會系統開展社會募捐活動,救助受災群眾。4、一般自然災害及響應(四級響應)縣(市、區)受災人口占本地人口比例大于2%,即啟動響應。突發事件傷亡5人以上、9人以下,即啟動響應。市紅十字會號召全市紅十字會系9、統開展社會募捐活動,并幫助縣(市、區)紅十字會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救助受災群眾。以上四級響應,市、縣兩級紅十字會都要提出具體救助計劃,通過所在縣(市、區)紅十字會對受災群眾實施救助,市紅十字會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將赴災區了解情況并與縣(市、區)紅十字會共同商計救助方案,向省紅十字會報告災情及市紅十字會開展救助工作情況。(二)信息報送和處理1、報送內容災情信息:包括受災人口、死亡人數、受傷人數、轉移安置人數、房屋倒塌情況、毀田面積、經濟損失等。并附媒體報道和圖像資料。自救情況:當地政府、紅十字會及其他社團在災害發生后開展的自救工作。救助需求:除當地政府、紅十字會及其他社團已解決的問題外,災區的救助工作10、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再申請。2、報送渠道災情信息要求逐級上報,市紅十字會只接受縣(市、區)上報的災情,報送方式為總會制作的救災報表。3、報送時間和要求根據中國紅十字會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救助規則規定和河北省紅十字會關于重大事件和嚴重自然災害要在第一時間上報的緊急通知要求,首期災情報告應及時報送,市內一般不超過24小時。4、信息處理市紅十字會將災情信息報送至省紅十字會,同時核實災情,根據所報數據評估災害級別,制定緊急救助方案,報會領導審批執行。(三)救助熱線(四)指揮和協調全市紅十字會系統救助工作的指揮權在市紅十字會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救助工作的指揮權由受災縣紅十字會負責。(五)緊急處理1、向災區或事11、發地調撥救災物資或緊急救災備用金,派出應急醫療救護隊;2、赴災區或事發地考察災情;3、開通24小時救助電話值班,暢通信息渠道。(六)救護與醫療1、全市各級紅十字會組織經過培訓的衛生救護員在突發事件第一時間開展自救互救,減少傷亡;2、市紅十字會根據災害嚴重程度,及時派遣應急醫療救援隊伍,開展現場救助工作。(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參加救護人員應具備安全防護意識和災害應對常識,接受過衛生救護培訓和自救互救知識培訓。(八)群眾的安全防護紅十字會廣泛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培訓,在群眾中普及自救互救知識和防災避險常識。(九)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按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啟動不同范圍的救助募捐活動。(十)12、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及救助工作檢查評估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自然災害等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分析及救助工作績效檢查評估。(十一)新聞發布根據有關主管部門發布的信息,結合紅十字會救助工作的情況,按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新聞發布和報道工作。五、后期處理 (一)市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災害后期,支持和幫助災區紅十字會開展災后重建項目,總的目標是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修建鄉鎮衛生院、民房、學校、改造農村廁所、修建引水設施等,改善農村受災群眾生活環境和條件。重建項目的立項與選擇由市紅十字會報省紅十字會統一進行協調,并由受災地紅十字會負責具體執行。13、 (二)與各社會救助機構密切合作,堅持遵重捐贈者的意愿,做好救災款物的管理,并及時向捐贈者反饋信息。重建項目的監督分別由市紅十字會和項目縣紅十字會承擔,必要時接受捐贈人或捐贈單位的直接監督。各級紅十字會積極配合審計部門和機構的審計工作,接受社會的監督。(三)進行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總結,及時上報省紅十字會。六、保障措施(一)組織保障各縣(市、區)紅十字會要參照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設立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制定本地區救助自然災害預案,并建立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并確定專人負責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應急準備、預警、預報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二)通訊與信息保障1、縣級遭受一般災14、害事件,應及時向市紅十字會報告災情和救災工作安排。受災地紅十字會安排24小時救災值班,并將救災熱線電話等聯絡方式上報市紅十字會。2、縣級遭受較大及其以上程度的災害事件,市紅十字會安排24小時救災值班,并將救災熱線電話等聯絡方式上報省紅十字會,并與負責救災工作的領導電話溝通。3、當災害程度達到國內救助呼吁標準時,市、省、總會均安排24小時救災值班,并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三)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1、現場救援保障。救災工作是各級紅十字會的首要任務。各地備災救災倉庫,要儲備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如帳篷、棉衣、棉被、消殺藥及社會募集的物資等。2、應急隊伍保障。應急隊伍由各級紅十字會、團體會員單位以及紅十字15、會會員、志愿工作者等組成。各級紅十字會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3、交通運輸保障。各級紅十字會要積極協調,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4、醫療衛生保障。醫護人員來源于紅十字會團體會員單位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開展無償志愿服務,醫療藥品、器械主要來源于捐贈。5、物資保障。按照政府采購法和招投標法以及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救助物資采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采購物資,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保障救災物資的合理采購。6、資金保障。救災資金主要來源于社會捐贈、政府資助和紅十字救災基金等。7、社會動員保障。紅十字會依法開展募捐16、,招募志愿工作者投入救援工作。8、安全保障。各級紅十字會積極主動與公安部門協調,認真做好救災物資的安全保障工作。(四)技術儲備與保障各級紅十字會要認真完善備災救災信息網絡系統。(五)宣傳、培訓和演習1、公眾信息交流。大力宣傳紅十字會法和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在群眾中普及初級衛生救護知識;2、培訓。逐級培訓紅十字會專職干部,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3、演習。組織或參與省內外紅十字會救護演練和競賽。八、附則(一)預案管理與更新。應急領導小組每年結合救災工作評審預案,并根據需要進行修改補充,并報市政府備案。(二)獎勵和責任。根據紅十字會系統先進集體及先進個人表彰獎勵辦法,對于在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于在救災工作中失職、瀆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的,予以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三)制定和解釋。本預案由滄州市紅十字會制訂,并有解釋、修訂權。(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