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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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71642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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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1.事故風險分析根據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預案對危險源的分析和評估,公司道路運輸生產安全事故主要有:車輛傷害、火災兩種事故類型。1.1可能發生的事故1.1.1車輛傷害事故:是指車輛在運行過程中引起的碰撞、碾壓、翻車、墜落等導致人身傷亡的事故。1.1.1.1引起車輛傷害的主要原因分析:(1) 人的因素:駕駛員在不良生理、心理狀態下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對道路上行人、車輛的動態采取應急措施不當;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駕駛員違章行車;GPS動態監控人員未能對駕駛員盡到警示、告知的責任,放任駕駛員的違章行為。(2) 車輛的因素:發班前、行車中、回場后檢查不到2、位,未按期進行車輛維護保養,車輛運行里程長、鄰近報廢、車輛整體技術素質較低。(3) 道路的因素大部分省道及以下道路設計等級較低,路面線形較差、視距不良、交叉口較多、安全設施不配套等;郊區、鄉鎮道路交通狀況較差,行人、摩托車橫穿公路等違法現象較突出,摩托車、拖拉機等機動車輛較多且技術性能不良。(4) 季節性因素:夏季、秋初:天氣炎熱,駕駛員易疲勞,車輛機件長時間在較高溫度下運行,容易導致機械損壞;受季節性臺風暴雨等影響,較常發生道路滑坡、崩塌等各類地質災害和路面積水等,對行車安全造成危害。1.1.1.2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交通事故發生可能性較高,在一年四季當中,尤以雨、霧、刮風季節居多;3、道路因素中以事故多發路段、橋梁、急轉彎、立交橋等復雜地面為主。發生的交通事故危害嚴重,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車輛損壞、建筑物受損以及波及周邊社區人員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壞。1.1.1.3 事故影響范圍發生事故現場、停車場、運輸道路以及周邊社區。1.2.1火災事故1.2.1.1引起車輛失火主要原因分析(一)人的因素:駕駛員未按規定檢查車輛,車輛在運行中發生的故障未能得到及時排除;車輛在發生事故后,應急處置措施不當;乘客在車廂內吸煙,引燃車輛內易燃物;(二)車輛的因素:運輸車輛線路、油路老化、車載電氣設備短路,在運行過程中引起自燃;(三)季節性因素:夏季、秋初,天氣炎熱,車輛長時間高負荷運轉。1.4、2.1.2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油路、電路老話,火災事故風險較高,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車輛損壞和財產損失。1.2.1.3事故影響范圍發生事故現場、停車場、運輸道路以及周邊社區。2.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2.1應急組織體系益盛公司成立事故應急指揮部,以應對突發事故,主要負責人任總指揮,副總經理任副總指揮。下設現場搶險組、后勤保障組和善后處理組。應急體系具體見下圖:總指揮現場搶險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副總指揮2.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應急指揮部設在公司辦公室,日常值班室設在調度室。指揮部下設搶險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和善后處理組。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當總經理不在崗位時,由在場的副總經理為應急總指揮5、,行使指揮權)副總指揮:由副總經理擔任。應急指揮部職責:掌握災情、制定搶險救災方案;發布搶險救災指令;組織、協調力量搶險救災;向上級匯報災情與求助;安排賑災,制定生產恢復措施;災后評估和總結,并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總指揮職責:在應急狀態下/span下達預案啟動和終止睿/span調動指揮部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應急救援,履行應急救援的職責和;應急過程中的指揮、協調工作,向當地政府及上一級機構報告等。副總指揮職責:在總指揮領導下,組織指揮應急救援搶險工作的具體實施,指揮協調各專業隊的搶險救災工作;在總指揮不在崗位或不在現場時代替總指揮行使職權。2.2.1現場搶險組現場搶險組組長由一名公司安全技術6、部負責人擔任。現場搶險組職責:實施搶險救災傷員搶救、人員的疏散;處理應急事件,防止災害擴大;及時了解和分析災情;摸清原因預測災情;及時報告災情,提供災情發展趨勢;協助制定救災方案;搶險救災技術措施落實;協助事故調查,收集數據工作。2.2.2后勤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組長由公司辦公室負責人擔任。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應急車輛、物資、財力的保障和應急救援的通信、交通、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負責對外媒體的回應工作。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安排24小時值班人員。2.2.4善后處理組善后處理組組長由由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兼任。善后處理組職責:負責轉移、安置受損失的群眾,負責聯系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護送重傷人員到7、醫院進一步治療;接待安置遇難者家屬,妥善處理遇難者尸體,做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調解和理賠等工作,落實死者喪葬費用和傷者醫療費用。3.處理程序3.1信息報告3.1.1信息報告程序事故發生的可能或事故發生后,相關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報告:現場發現人員員員公司應急辦總經理發生地相關部門(交通、安監、交警、消防等)啟動應急預案事故發生情況緊急可越級上報3.1.2信息(險情或事故)報告內容信息(險情或事故)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2)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失蹤的人數)、傷害程度、涉及范圍、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3)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4)發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當8、前事故的搶險情況,必要時附事故現場簡圖。(5)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3.1.3信息(險情或事故)報告方式電話口頭報告、手機信息報告。3.1.4信息(險情或事故)報告責任人事故發生車輛上的司乘人員及事故發生地周圍群眾。3.2響應分級公司將事故響應級別分為二級。(1)級響應事件或事故的發生、發展還在可控制的范圍內,暫時不會對現場安全造成影響,現場人員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可以控制,暫時還不需要向外請求援助。事故已經發生,現場人員采取應急救援行動后,事態沒有擴大的趨勢,不會對外造成影響。(2)級響應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經初步分析、判斷:確認事故已經發生,現場人員采取措施后,仍無法控制事態發展的;可能造成或9、衍生較嚴重的安全生產事故的;可能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的。需動用公司幾個部門或全公司的力量,并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的事故。3.3響應程序3.3.1級響應程序當出現事故征兆或隱患時,當班負責人立即啟動現場處置方案進行處置,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做好啟動級響應的準備工作。3.3.2級響應程序公司應急辦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上報總經理,分析事故嚴重程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部,通知指揮部成員及專業救援組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同時,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態發展情況,按規定及時報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啟動擴大應急響應的準備工作。3.3.3擴大應急當現場事態難以控制,或有不斷惡化、擴大的趨勢,經現10、場應急指揮部分析研判,事故超出公司應急處置能力,現場總指揮應及時將情況公司應急總指揮,并迅速上報興寧市交通、安監、消防等主管部門,以及事發地有關部門請求救援。4.處置措施4.1處置基本原則(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保護旅客、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和損失,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下,各應急救援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快速反映,依法處置,減少事故損失。(3)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好事故應急預案、人員及應急救援物資的準備。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11、練,做到日常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4.2車輛傷害事故處置措施車輛傷害事故主要有碰撞、碾壓、翻車、墜車等事故;(1)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馬上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志(高速公路上必須在車后150M以外的距離放置),立即向交警、安監、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值班室報告事故情況;無人員傷亡的輕微事故,可在對現場進行拍照保存證據后迅速將車輛移動到安全地帶,按照交警的事故處理程序進行處置。(2)檢查傷亡人員,在救援人員到來之前,對受傷人員按照相關應急現場處置方案進行搶救。(3)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12、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高速公路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指引其他車輛避開事故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4)應急處置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后,應立即協助事故處理相關部門做好現場處置、傷員救治、保衛警戒、人員疏散等事故處置工作。詳細事故現場處置方案詳見附件3。4.3車輛失火(自燃)事故處置措施(1)馬上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志(高速公路上必須在車后150M以外的距離放置),立即向交警、安監、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值班室報告事故情況;(2)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13、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3)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后,應在能力范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4)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5)現場維穩:現場處置人員應做好現場的秩序維護工作,穩定駕駛員、乘客情緒,做好媒體的溝通引導工作。4.4人員傷亡的現場處置措施根據現場情況,司乘人員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措施:1.迅速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志。2.檢查傷亡人員,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攔截過往車輛送傷勢重者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打14、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3.如無應急搶救車輛,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后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并搶救物資。4.保護好事故現場: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5.用草席、塑料布等可遮蓋物覆蓋死亡人員尸體。詳細事故現場處置方案詳見附件3。5.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公司配備常用的應急救援物資,如交通拯救設備及隨車工具、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志、通訊、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日常管理由公司車隊負責(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