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車站火災應急預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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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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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車站火災應急預案 軌道交通學院 交管1237 陳奕 201208063105 目錄1 總則31.1 目的31.2 編制依據31.3 適用范圍42 組織體系及職責42.1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42.1.1 指揮機構42.1.2 職責42.2 現場處置機構及職責42.2.1 現場處置機構42.2.2 職責52.2.3 各相關部門中心職責52.2.4 地鐵公安分局負責協助車站維持現場秩序。52.2.5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車站的滅火工作。53 應急處置53.1 事件類別53.2 信息報告53.2.1 報告內容53.2.2 信息傳遞流程圖63.2.3 報告時限63.3 應急響應63.3.1值班站長的處理措2、施63.3.2行車值班員的處理措施73.3.3客運值班員的處理措施73.3.4售票員的處理措施73.3.5站臺安全員的處理措施73.4 指揮與協調73.5 安全防護83.6 現場救援83.6.1 處置程序83.6.2 救援措施103.6.2.1 指揮機構:103.6.2.2 車站:103.6.2.3 司機:103.6.2.4 其它部門:113.7 應急終止113.7.1 應急終止條件113.7.2 救援完畢匯報113.7.3應急終止命令發布114 應急保障114.1 人力資源保障114.2 設備設施保障(包括工器具)114.3 技術保障114.3.1 專業技術提高114.3.2 救援技能訓練13、14.4 其它保障124.4.1 通信保障124.4.2 供電保障124.4.3 通風保障124.4.4 交通運輸保障124.4.5 經費保障125 調查報告126 培訓與演練126.1 培訓126.2 演練136.2.1 站務中心會同有關中心每半年組織員工進行車站火災應急預案桌面演練一次。136.2.2 客運部、安保部每年牽頭組織進行車站火災應急預案演練一次。136.3 監督與檢查137 附則137.1 預案管理與更新137.1.1 本預案由安保部負責日常管理。137.1.2 客運部根據各中心、部門在日常演練過程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更新。137.2 獎勵137.3 處罰14、37.4 制定與解釋部門137.5 預案實施時間13 車站火災應急預案1 總則1.1 目的為提高應對地鐵車站發生火災應急處置能力,減少災害對運營服務的影響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盡快恢復地鐵正常運營,編制本預案。1.2 編制依據1) 城市軌道交通應急處理ISBN 978-7-114-09495-82) 城市軌道交通車站消防系統 ISBN 978-7-113-15389-2 3)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 ISBN 978-7-113-15133-14) 地鐵防火規范詳解 ISBN 978-7-112-10616-55) 城市軌道交通-行車組織 ISBN 978-7-114-08320-41.5、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地鐵車站發生火災的應急處置。2 組織體系及職責2.1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2.1.1 指揮機構總指揮:車站值班站長 副總指揮:地鐵公安分局局長成員:行車調度員、環控調度員、行車值班員、控制中心(OCC)主任、客運值班員、售票員、站臺安全員。2.1.2 職責1) 值班站長報告行車值班員、環控調度員車站發生火災,要求停止本站服務;2) 了解現場,評估火災情況,制定火災應急預案;3) 時刻與地鐵公安分局局長保持聯系;4) 各部門之間相互協調合作組織搶險救援工作;5) 對火災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處理,并對外發布情況,盡快恢復正常運營。2.2 現場處置機構及職責2.2.1 現場處置機構6、指揮:運營分公司副總經理、地鐵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副指揮:客運部、安保部負責人、地鐵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人;組員:各相關專業部門中心負責人、專業工程師、地鐵公安及消防大隊人員。2.2.2 職責負責現場協調處置搶險救援工作。2.2.3 各相關部門中心職責2.2.3.1 客運部、站務中心、控制中心、乘務中心、票務中心負責報告、現場保護、行車組織、客運組織等初期之久處置和恢復工作。2.2.3.2 安保部負責收集情況,向指揮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報告,協助公安人員現場勘查、取證。2.2.3.3 物資設施部、機電自動化中心、供電中心、通號中心,負責防排煙系統的技術保障、搶修損壞的線路、信號、通訊和供電設施等工作,7、盡快滿足運營條件。2.2.3.4 車輛部負責列車救援和列車搶修等工作。2.2.4 地鐵公安分局負責協助車站維持現場秩序。2.2.5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車站的滅火工作。3 應急處置3.1 事件類別車站火災按照發生地點的不同分為:有氣體滅火裝置的車站設備房火災、無氣體滅火裝置的車站設備房火災、車站管理用房火災和公共區域火災。3.2 信息報告3.2.1 報告內容報告內容 事故性質(原因、規模等)事故發生地點事故發生時間報告人姓名、單位人員傷亡或設備損壞情況車站具體起火地點年,月,日,時,分報告時間請求教授內容,車站引導地點影響運營程度火災現場3.2.2 信息傳遞流程圖巡視發現或乘客告知FAS報警其他信8、息行車值班員值班站長值班站長負責現場撲救指揮現場確認火勢通知行值總調中心值班主任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通知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中心領導。報總調中心、119注:指揮命令見圖中實線箭頭;信息傳遞及匯報見圖中虛線箭頭。3.2.3 報告時限1) 車站行車值班員應在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向控制中心(OCC)報告事件概況;2) 控制中心(OCC)接報后立即報告運營分公司領導、地鐵公安分局指揮室、通報客運部、安保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3.3 應急響應搶險工作應堅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則,優先組織人員疏散、傷員搶救。通過采取各種施救措施,建立健全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3.3.19、值班站長的處理措施(1)廣播通知車站所有員工車站發生火災,宣布執行緊急疏散計劃。(2)擔任“事故處理主任”,到現場組織滅火。(3)火勢不大時組織員工穿好熒光背心救火。3.3.2行車值班員的處理措施(1)報告行車調度員車站發生火災,要求停止本站客車服務,并請求支援。(2)向乘客廣播車站發生火災情況,按壓AFC緊急按鈕,暫停客車服務,請盡快疏散出站。(3)按環控調度員命令執行相應的排煙模式。(4)確認車站殘疾人電梯內無人后,通知客運值班員鎖閉殘疾人電梯。(5)及時向調度中心行車調度員會報火災的進一步發展情況。(6)及時向調度中心環控調度員匯報火災模式運行情況及現場排煙效果。3.3.3客運值班員的處10、理措施(1)通知停止售票。(2)做好臨時告示,引導乘客疏散。(3)關閉所有TVM。(4)關閉車站電扶梯。3.3.4售票員的處理措施(1)停止售票并收好票款、車票。(2)到處出口張貼安民告示,攔截乘客進站。3.3.5站臺安全員的處理措施(1)指揮護衛攔截進站乘客,指引乘客疏散出站。(2)組織乘客從站臺未失火的另一端疏散到餐廳。(3)列車在該站通過時做好乘客安全防護。3.4 指揮與協調3.4.1 事發車站值班站長是事件前期處置責任人,第一時間負責現場指揮。3.4.2 地鐵運營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到達現場后,由到達現場的相關專業歸口管理部門職位最高的領導擔任現場應急處理負責人,充分了解事發現場情況,被接11、替者主動匯報事態發展情況,并接受現場指揮的領導。3.4.3 事件現場指揮做好與地鐵公安及相關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工作。3.5 安全防護3.5.1 車站關閉售票窗口和TVM,將車站閘機設為緊急模式,打開車站邊門,用手提喇叭廣播,穩定乘客情緒,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必要時張貼宣傳告示,維護好出站秩序和站臺秩序。3.5.2 在救援的同時要注意不得損壞其他設備。3.5.3 所有參加滅火的人員應戴好防護面具或用濕毛巾捂住口鼻,作好自身防護。3.6 現場救援3.6.1 處置程序 1) 站臺安全員發現后報行車值班員、報值班站長;行車值班員在FAS監控上發現后,立即報值班站長、控制中心;2) 行車值班員派人到現場確認起12、火地點、火勢大小,嘗試啟用氣體滅火或用滅火器滅火;3) 若車站將火撲滅,及時向控制中心匯報;若不能撲滅,報告控制中心、通知地鐵公安、119,進行車站廣播;4) 控制中心(OCC)經請示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并經得同意后啟動火災應急預案和運營調整方案,保持與車站行值的聯系;5) 行調應立即將后續列車扣在站內,對已進入區間的列車應設法使其退回后方站,若不能退回時,及時發布疏散乘客的命令,根據具體情況,經總指揮批準發布關閉車站的命令,隨時了解和掌握災情及疏散乘客情況,協助處理有關事宜。6) 環調應及時了解現場情況,關閉監視車站大、小系統是否停止,確定送排風模式,保持與火災現場的聯系,及時發布相關13、的環調命令。7) 電調應及時了解現場情況,確定是否停送電,保持與火災現場的聯系,及時發布相關的電調命令。8) 電客車司機應根據行調命令開車,對乘客用標準用語進行廣播宣傳,穩定乘客情緒。9) 地鐵公安指揮室立即報副總指揮,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及指揮機構的指令指揮執勤民警進行調查,指揮派出所、消防、治安、刑警大隊人員趕赴事故車站支援;10) 行車值班員向值班站長匯報,值班站長宣布車站執行火災緊急疏散模式。11) 行車值班員做好乘客廣播,將車站閘機設為緊急放行模式,啟動車站排煙系統,售(檢)票員和客運值班員關閉所有售票窗口和TVM,打開車站邊門,關閉所有扶梯,確認電梯升到站廳或地面,電梯內無人員遺留,14、電梯門打開,盡快將候車乘客疏散出車站,到出入口張貼車站關站告示;12) 值班站長頂替行車值班員位置,行車值班員、客運值班員到站臺、站廳疏散乘客,乘客疏散完畢后,車站所有工作人員疏散到規定地點,向行調匯報。13) 售(檢)票員到車站出入口迎接119,配合車站滅火工作;14) 車站火災撲滅后,由現場指揮確認,通過行值速報控制中心,請求恢復正常運營,車站安排保潔清理現場,車站各崗位作好開站準備;15) 控制中心(OCC)經指揮機構領導批準向全線發布恢復正常運營命令; 16) 車站恢復正常運營。3.6.2 救援措施3.6.2.1 指揮機構:a.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啟動相應預案。b.加強與現場組織機構的聯系15、,負責信息的收集和傳遞。c.盡量采用固定折返進路,盡量減少道岔轉換次數,必要時采取降級運營模式,以保證人身安全和列車運行的安全。d.組織具備運行條件的區段維持運營。必要時下達關閉不具備安全運營條件的車站命令,啟動公交接駁方案。3.6.2.2 車站:a.與調度中心加強聯系,嚴格執行行車調度員命令。b.隨時與現場保持聯系,掌握現場動態,及時向調度中心匯報現場最新動態。c.做好乘客服務工作。采取廣播、現場解釋及引導等各種措施,穩定乘客情緒,維持現場秩序,盡力保證乘客安全。d.協助現場處置機構全力進行救援搶險工作。3.6.2.3 司機:a.按行車調度員命令,地面車站及高架站運行的列車,進站之前改用SM16、模式駕駛,進站時速35km/h。b.與站臺安全員加強聯系,列車發車前,確認站臺安全員顯示的“好了”手信號后動車。3.6.2.4 其它部門:a.各部門應及時召集相關人員,準備好搶險工具及備件,適時啟動相關預案。b.加強對各自場所設施的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治。c.根據現場實際,停止相應的危險作業。3.7 應急終止3.7.1 應急終止條件現場惡劣氣候已經好轉,影響列車運營安全或運營效率的自然不可抗拒因素消除,現場設備、設施正常運轉。3.7.2 救援完畢匯報各部門救援完畢后,報告現場處置機構,現場指揮報告指揮機構總指揮。3.7.3應急終止命令發布應急終止命令由指揮機構總指揮根據現場情況決定,由調度17、中心發布。4 應急保障4.1 人力資源保障各部門、中心組織車站火災應急搶險小組,小組成員接到支援的命令后迅速前往事故車站。4.2 設備設施保障(包括工器具)車站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站務中心定期進行檢查,安保部、客運部負責監督。車站負責對各類消防滅火器材進行檢查,機電自動化中心做好車站各類FAS、BAS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安保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定期檢查;4.3 技術保障4.3.1 專業技術提高客運部負責組織各中心員工進行車站火災應急預案的學習,防災設施設備的操作使用培訓,認真考核。4.3.2 救援技能訓練站務中心要加強對車站人員各類消防器材以及FAS、BAS設備的操作培訓,定期進行桌18、面演練以及實戰演練,以提高技術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和現場組織能力。4.4 其它保障4.4.1 通信保障1) 突發事件處置期間,通號中心負責確保通信系統的暢通。2) 控制中心(OCC)應使用地鐵短信群發系統、調度電話等,及時將突發事件綜合處理信息及時傳遞給各級應急搶險機構人員。4.4.2 供電保障1) 地鐵運營分公司供電中心和電調負責確保安全供電,在遇災害導致供電線路局部受損情況下,應及時調整供電運行方式,保證救災設備的正常投入使用。2) 當火災引發供電設備故障,必須在現場進行搶修時,地鐵運營分公司機電自動化中心必須立即準備好專用電源、搶修燈及其他搶修工具、備品,立即攜帶搶險用品、用具進入現場。了19、解需要特殊照明的重點位置后,迅速從最近的隧道電源箱接取電源,提供現場照明網。4.4.3 通風保障當車站發生火災時,控制中心(OCC)環調應視情況啟動事故通風系統和排煙通風系統。4.4.4 交通運輸保障辦公室合理調配車輛,保證支援人員以最短的時間到達事發車站。4.4.5 經費保障計財部要保障突發事件急需費用。5 調查報告車站火災事件涉及的中心、部門應在事件處理完畢的1日內寫出書面調查報告報安保部,安保部匯總后,上報運營分公司和地鐵公安分局。6 培訓與演練6.1 培訓各中心負責本中心內班組員工的預案培訓,做好培訓記錄,認真考核。6.2 演練6.2.1 站務中心會同有關中心每半年組織員工進行車站火災20、應急預案桌面演練一次。6.2.2 客運部、安保部每年牽頭組織進行車站火災應急預案演練一次。6.3 監督與檢查安保部、各生產職能部門,定期對各中心開展的預案培訓和演練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檢查結果納入中心考核。7 附則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7.1.1 本預案由安保部負責日常管理。7.1.2 客運部根據各中心、部門在日常演練過程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更新。7.2 獎勵對于在應急搶險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安全獎懲辦法給予獎勵。7.3 處罰對于在應急搶險工作中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后果的部門和個人根據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安全獎懲辦法給予懲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形式責任。7.4 制定與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客運部制定并負責解釋。7.5 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