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培訓課件(職衛、培訓與應急、調度)(89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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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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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衛生管理職業衛生管理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調度和地面設施調度和地面設施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題培訓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專題培訓井工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權重表井工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權重表o概述概述o職業衛生管理職業衛生管理o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o調度和地面設施調度和地面設施主要內容主要內容3第第10部分部分 職業衛生職業衛生一、概述一、概述二、工作要求及評分方法解讀二、工作要求及評分方法解讀1.職業衛生管理職業衛生管理(1)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解讀】本條規定了煤礦要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的具體要求。a.2、職業病危害防治領導機構和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組成: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管理者代表、相關職能部門和工會代表。各單位要以紅頭文件下發確認職業病危害防治領導機構和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人員有變動,及時調整。人員配備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及煤礦相關規定。配備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工作。b.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用人配備專(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對本單位職業衛生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管理,按照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配備,職工人數少于300人的單位,至少應配備1名。注意:本標準要求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有資格證書、任命文件)1.職業衛生管理職業衛生管理(1)建立健全職3、業病危害防治管理機構,配備專業技術人員;(2)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完善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解讀】職業衛生制度包括:(1)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2)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4)職業病防護設施管理制度(5)職業病個體防護用品管理制度(6)職業病危害日常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7)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8)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9)職業病診斷、鑒定及報告制度(10)職業病危害防治經費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1)職業衛生檔案管理制度(12)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管理制度(1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危害防治制度【解讀】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用人4、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管理規范、煤礦安全規程等規定定期開展職業病危害檢測、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檢測結果存入職業衛生檔案并向監管監察部門報告。1.委托取得資質認定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或強度的檢測和評價工作;2.煤礦企業應每年1次進行1次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3年進行1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煤礦企業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從業人員公布。3.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若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4.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時和在設備大修后,應進行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的檢測和評價。(3)定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工作。5、職業衛生管理其他工作【解讀】1.提取足額的職業病防治經費,主要用于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配置與維護、個人防護用品配備與維護、日常監測、檢測與評價、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鑒定與治療康復、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培訓、職業危害警示標識配置、工傷保險支出、以及其他與煤礦安全生產職業病危害直接相關的支出。2.制定職業病防治中遠期規劃、年度計劃及其實施方案;3.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每年1卷,分年度保存;4.按照煤礦職業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AQ1051)規定的配備范圍及使用期限,對煤礦井上、下,煤礦洗選,露天煤礦的117個主要工種發放12類54種個體防護用品。2.職業病危害因素監6、測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1)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2.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2)實施由專門人員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解讀解讀】監測人員一般是瓦檢工、測風、測塵工兼任,應通過測試技能培訓合格后上崗。監測人員一般是瓦檢工、測風、測塵工兼任,應通過測試技能培訓合格后上崗。2.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3)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地點、監測周期、監測方法符合規定要求。【解讀解讀】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規定第六百四十二條第六百四十二條煤礦必須對生產性粉塵進行監測,并遵守下列規定:(一)總粉塵濃度,井7、工煤礦每月測定2次;露天煤礦每月測定1次。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二)呼吸性粉塵濃度每月測定1次。(三)粉塵中游離SiO2 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必須測定1次。(四)開采深度大于200m 的露天煤礦,在氣壓較低的季節應當適當增加測定次數。第六百四十三條第六百四十三條粉塵監測采樣點布置應當符合表26的要求。表表26粉塵監測采樣點布置粉塵監測采樣點布置o【解讀解讀】o第六百五十七條第六百五十七條作業人員每天連續接觸噪聲時間達到或者超過8h的,噪聲聲級限值為85dB(A)。每天接觸噪聲時間不足8h的,可以根據實際接觸噪聲的時間,按照接觸噪聲時間減半、噪聲聲級限值增加3dB(A)8、的原則確定其聲級限值。o第六百五十八條第六百五十八條每半年至少監測1次噪聲。井工煤礦噪聲監測點應當布置在主要通風機、空氣壓縮機、局部通風機、采煤機、掘進機、風動鑿巖機、破碎機、主水泵等設備使用地點。露天煤礦噪聲監測點應當布置在鉆機、挖掘機、破碎機等設備使用地點。o第六百五十九條第六百五十九條應當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消聲、吸聲、減振、減少接觸時間等措施降低噪聲危害。o第六百六十條第六百六十條監測有害氣體時應當選擇有代表性的作業地點,其中包括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最高、作業人員接觸時間最長的地點。應當在正常生產狀態下采樣。o第六百六十一條第六百六十一條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個9、月監測1次,硫化氫至少每月監測1次。o第六百六十二條第六百六十二條煤礦作業場所存在硫化氫、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時,應當加強通風降低有害氣體的濃度。在采用通風措施無法達到作業環境標準時,應當采用集中抽取凈化、化學吸收等措施降低硫化氫、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的濃度。3.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監護(1)做好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員職業健康檢查和崗位調整工作;【解讀】1.接觸職業病危害從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周期規定(1)接觸粉塵以煤塵為主的在崗人員,兩年1次(2)接觸粉塵以矽塵為主的在崗人員,每年1次(3)經診斷的觀察對象和塵肺患者,每年1次(4)接觸噪聲、高溫、毒物、放射線的在崗人員,每年1次2.對查出有職業10、禁忌癥和職業相關健康損害的從業人員,必須調離接害崗位,妥善安置,有下列病癥之一的,不得從事接塵作業:(1)活動性肺結核病機肺外結核病;(2)嚴重上呼吸道或者支氣管疾病;(3)顯著影響肺功能的肺臟或者胸膜病變;(4)心、血管器質性疾病;(5)經醫療鑒定不適合從事粉塵作業的其他疾病;3.有下列病癥之一,不得從事井下作業:(1)煤礦安全規程第六百六十六條所列病癥之一;(2)風濕病(反復活動);(3)嚴重的皮膚病(4)經醫療鑒定不適合從事井下作業的其他疾病;4.患有高血壓、心臟病、高度近視等病癥以及其他不適合高空(2m以上)作業者,不得從事高空作業。3.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監護(2)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11、案并妥善保存。職業衛生檔案包括12項內容:(1)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責任制檔案;(2)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檔案;(3)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布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檔案;(4)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檔案;(5)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報告及記錄檔案;(6)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檔案;(7)職業衛生培訓檔案;(8)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及應急處置檔案;(9)職業健康檢查匯總及處置檔案;(10)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檔案;(11)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檔案;(12)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及其他檔案。4.職業病診斷鑒定職業病診斷鑒定(1)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12、解讀解讀】按照職業病檢查結果,對勞動者個體的健康狀況結論可分為5種:(1)目前未見異常,本次職業健康檢查各項檢查指標均在正常范圍內;(2)復查:檢查時發現單項或者多項異常,需要復查確定者,應明確復查的內容和時間;(3)疑似職業病:復查發現疑似職業病或可能患有職業病,需要提交職業病診斷機構進一步明確診斷者;(4)職業禁忌癥:檢查發現有職業病禁忌癥的患者,需寫明具體疾病名稱。(5)其他疾病或異常:除目標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或某些檢查指標的異常。4.職業病診斷鑒定職業病診斷鑒定(1)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4.職業病診斷鑒定職業病診斷鑒定(2)保障職業病病人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職業病待遇;4.職13、業病診斷鑒定職業病診斷鑒定(3)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傷殘等級鑒定所需資料。5.工會監督工會監督工會組織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維護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合法權益第第1111部分部分 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 構成o安全培訓 50分o班組安全建設 10分o應急管理 40分一、工作要求(風險管控)與評分辦法解讀1.安全培訓(50分)(1)制定并落實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安全培訓計劃;【解讀】1.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號)、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4號)、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2號)(正在修改)、國家14、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5121號)對建立完善安全培訓制度均有明確規定和要求。2.煤礦安全培訓制度的建立應遵循以下原則:(1)符合性原則;(2)適宜性原則;(3)完整性原則:覆蓋安全管理的全要素、全過程、各環節、各層次、各崗位.3.煤礦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的管理要素應滿足安全培訓管理的基本需求,包括目的意義、基本原則、職能職責、資源保障、計劃編制、培訓對象、形式方式、培訓方法、培訓內容、培訓學時、培訓管理、考核發證、效果檢驗、監督檢查等。4.安全培訓制度的實施,在接受日常或專項檢查,達標驗收時,能夠提供有效的支撐材料。【解讀】煤礦必須確保安全培訓15、經費的投入,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0535號)規定:企業職工教育的經常費用大體可按照工資總額的1.5%足額提取,從業人員技術要求高、培訓任務重、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可按2.5%足額提取;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聯合文件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明確了安全培訓教育的支出。o【解讀】1.培訓計劃編制:應編制年度安全和職業衛生培訓計劃,應覆蓋所有的培訓對象;2.培訓計劃應包括培訓目的、對象、方式(自主培訓還是委托培訓)、方法、類別(崗前培訓、初訓、復訓、“四新”培訓)、地點、時間、內容、考核、取證等要素;3.培訓計劃實施。通過制度明確培訓實施計劃實施的主管16、部門(單位)、相關責任部門(單位)、監督檢查部門;實施的證據性資料,實施情況的記錄及其分析。【解讀】煤礦安全培訓對象包括:(1)煤礦主要負責人及高管層;(2)各層級安全管理人員;(3)特種作業人員;(4)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工作的班組長;(5)入礦新員工;(6)調換崗位的員工;(7)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離崗1年以上的員工重新上崗(8)首次采用或使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相關人員;(9)一般生產作業(操作)人員;(10)其他人員(勞動派遣員工、臨時工、合同工、輪換工、協議工、實習生等)【解讀】1.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子公司、分公司董事長、總17、經理、礦務局局長、煤礦礦長等人員。煤礦企業管理人員指煤礦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福局長、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管理人員、生產、技術、通風、運輸、地測、調度等職能部門(含煤礦、井、區、科、隊)的負責人。2.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在任職之日起6個月內通過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在任職之日起15d內,由其所服務的煤礦企業向國家安全監管局或當地省級培訓監管部門提出考核申請,并提交其任職文件/學歷/工作經歷等相關材料;(2)按照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3)煤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生18、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考核合格;o3.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地考核點進行,采用全國統一試題庫,其中國家題庫試題比例占80%及以上,考分100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o4.主要負責人初訓課時不少于72學時(實際執行96學時),每年再培訓不少于24學時(實際執行32學時),三年換證;o 安全管理人員分初訓不少于 90學時(實際執行96學時),合格證上表明的類別有5類:安全管理、開采爆破、一通三防、機電運輸和地測;每年再培訓 24學時(實際執行32學時),三年換證。【解讀】1.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7號)、煤礦作19、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73號)等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2.煤礦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從業人員應接受職業衛生培訓,相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要求。培訓后應保存相關證據性材料。【解讀】1.煤礦應重視一線班組長專項培訓,應制定明確的制度和實施計劃。2.井工煤礦從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地測等工作的班組長在現場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和處理、事故征兆預警、應急處置和緊急避險等環節擔負重任。3.煤礦應結合班組安全建設,建立系統性科學性的班組長選拔、培訓、考核、聘用機制。未經安全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能擔任一線班組長。【解讀】1.煤礦應對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20、一線骨干、具體作業(操作)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應急技能的培訓。2.本礦應急預案是應急培訓的重要內容和基礎內容。3.煤礦應進行應急培訓的策劃,針對不同對象(應急處置的指揮人員、應急機構工作人員、應急救援隊伍、現場作業(操作)人員等)實施有目的的培訓,確保其崗位職責、機構職能、科學決策、隊伍集結、緊急避險、傷員施救、資源調配、工程搶險、技術措施、后期處置等應急處置知識和技能,達到必知必會、應知應會。(4)特種作業人員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其他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并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解讀】1.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指從事煤礦井下電氣作業、爆破作業、煤礦安全監測監21、控作業、煤礦瓦斯檢查作業、煤礦安全檢查作業、煤礦提升機操作作業、煤礦采煤機操作作業、煤礦掘進機操作作業、煤礦瓦斯抽采作業、煤礦防突作業和煤礦探放水作業的人員。2.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由培訓監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3.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培訓大綱進行培訓,初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90學時。4.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能力考試,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o(5)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解讀】1.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實行一人一檔,其主要內容包括:(1)學歷、職22、務、職稱、工作經歷、技能等級晉升情況;(2)接受培訓情況,考核情況;(3)違規違章記錄,以及被責任追究,收到處分、處理情況;(4)其他事項。煤礦企業從業人員一人一檔長期保存。2.煤礦自主培訓的,還應建立專門的安全培訓檔案,實行一期一檔,內容包括:(1)培訓方案;(2)培訓時間、地點、人員;(3)培訓內容,課時,培訓教師;(4)課程講義;(5)學員考勤、考核情況;(6)綜合考評報告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一期一檔,保存3年以上;特種作業人員一期一檔保存6年以上;其他人員一期一檔保存3年以上【解讀】安全培訓檔案的規范管理,其技術標準和內涵有:(1)培訓檔案的控制范圍(應納入歸檔的紙質文件、資料23、,電子文件資料);(2)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3)歸檔文件和資料的整理部門;(4)紙質文件資料的整理程序(分類、排列、排序、編號、編目、檔號、修整、裝訂、編頁、裝盒、排架);(5)電子文件資料啊的整理程序(格式轉換、數據收集、歸檔數據、編號、排序);(6)編目及查詢路徑;(7)保密設置及標識;(8)保存期、保存地點及方式;(9)定期巡查及修復;(10)使用程序(借閱、復印、抽查)(11)銷毀程序;(12)責任追究。2.班組安全建設(1)制定班組建設規劃、目標,保障班組安全建設資金,完善班組安全建設措施;【解讀】1.煤礦企業應當建立從企業、礦井、區隊到班組的班組安全建設體系,把班組安全建設作為24、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管理的重要環節,明確分管負責人和主管部門,制定班組建設規劃、目標,保障班組安全建設資金,完善班組安全建設措施。2.建立完善以下班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1)班前班后會和交接班制度;(2)安全生產標準化和文明生產管理制度;(3)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4)事故報告和處置制度;(5)學習培訓制度;(6)安全承諾制度;(7)民主管理制度;(8)安全績效考核制度;(9)煤礦企業認定的其他制度。2.班組安全建設(2)加強班組作業現場管理,制定班組安全工作標準,規范工作流程。【解讀】煤礦企業應制定班組安全工作標準、操作標準、規范工作流程。(1)班組必須嚴格落實班組班前會制度,并嚴格25、班前安全確認;(2)班組必須嚴格交接班制度,重點交接清楚現場安全狀況、存在隱患及整改情況、生產條件和應注意的安全事項;(3)班組要堅持正規循環作業和正規操作,實現合理均衡生產,嚴謹兩班交叉作業;(4)班組必須嚴格執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作業環境、安全設施及生產系統進行巡回檢查,隱患未除不得生產;(5)班組必須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加強作業現場精細化管理,清潔文明生產,做到崗位達標、工程質量達標,實現動態達標。(6)班組應當加強作業現場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安全監測儀器儀表,工器具和其他安全設施的保護和管理。2.班組安全建設(2)加強班組作業現場管理,制定班組安全工作標準,規范工作流程。3.應26、急管理(1)落實煤礦應急管理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是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責任人;明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分管負責人和主管部門;【解讀】1.煤礦的應急指揮機構,應體現在煤礦應急預案中;2專兼職管理人員3.應急救援的指揮場所一般在調度室。調度室在應激狀態下一般應承擔應急救援指揮部下屬的應急處置辦公室職能。3.應急管理(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制度,明確崗位職責;【解讀】應急管理制度應體現:(1)符合性(2)針對性;(3)科學性;(4)程序性;(5)完整性;(6)可操作性。3.應急管理(3)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資源有保障;(4)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或有應急救援隊伍為其服務;3.應急管理(27、5)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按照規劃和計劃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實施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第第12部分調度和地面設施部分調度和地面設施評分表構成(總分100分)一、工作要求(風險管控)1.調度基礎工作2.調度管理3.調度信息化4.地面設施5.崗位規范6.文明生產一、工作要求(風險管控)1.調度基礎工作(1)設置負責調度工作的專門機構,崗位職責明確,人員配備滿足工作需求;(2)按規定建立健全調度工作管理制度;(3)調度工作各項技術支撐完備;(4)崗位人員具備相關技能并規范作業。2.調度管理(1)掌握生產動態,協調落實生產計劃,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2)出現險情或28、發生事故時,調度員有停止作業、撤出人員授權,按程序及時啟動事故應急預案,跟蹤現場處置情況并做好記錄;2.調度管理(3)匯報及時準確,內容、范圍符合程序要求;(4)調度臺賬齊全,記錄及時、準確、全面、規范。3.調度信息化(1)裝備有線調度通信系統;(2)裝備安全監控系統、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可實時調取相關數據;(3)引導建立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安裝圖像監視系統。4.地面設施(1)地面辦公場所滿足工作需要,辦公設施及用品齊全,通道暢通,環境整潔;4.地面設施(2)職工“兩堂一舍”(食堂、澡堂、宿舍)設計合理、設施完備、滿足需求,食堂工作人員持健康證上崗,澡堂管理規范,保障職工安全洗浴,宿舍人均面積滿足需求;4.地面設施(3)工業廣場及道路符合設計規范,環境清潔;o(4)地面設備材料庫符合設計規范,設備及材料驗收、保管、發放管理規范。5.崗位規范(1)建立并執行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具備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專業知識、掌握崗位相關知識;(3)現場作業人員操作規范,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以下簡稱“三違”)行為。6.文明生產(1)工作場所面積、設備、設施滿足工作要求;(2)辦公環境整潔,置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