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煤塵、火災事故應急預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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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573962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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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瓦斯、煤塵、火災事故應急預案一、編制目的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瓦斯、煤塵、火災事故,在礦井生產一旦發生瓦斯、煤塵、火災事故時,能及時而有效地組織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國家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礦具體情況,特編制本預案。二、防止重大瓦斯、煤塵、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1、組織機構成立沙曲礦防止重大瓦斯、煤塵、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 指 揮:沙曲礦礦長: 王曉東礦黨委書記: 李玉麟副總指揮: 礦總工程師: 李慶源生產礦長: 陳 廷 安監處長: 郭占峰 通風礦長: 趙樹林機電礦長: 王永 經營礦長: 白喜全 開掘礦長: 孫文革 2、工會主席: 仵浩林 紀委書記: 杜鵬程 十處項目部經理: 梁世昌成 員:各副總、各科正副科長、各隊隊長及書記、衛生科正副科長、后勤服務公司正副經理、汾西局救護隊隊長、十處項目部各副經理。搶救指揮部設在礦調度室。2、指揮部人員的職責:(1)總指揮:是處理災害事故的全權指揮者,在各位副總指揮及礦山救護隊隊長的協助下,根據本預案及事故具體情況實施應急救援措施,營救遇險人員和處理事故。總指揮未到前由當班主值班負責指揮。(2)副總指揮:根據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組織為處理事故所必需的救護隊員待命,及時調集救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并由安監處處長嚴格控制入井人員,簽發搶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別許可證。(3)礦山救護隊隊3、長:對礦山救護隊的行動負責,全面指揮領導礦山救護隊和輔助救護隊,根據應急救援措施,完成對遇險人員救援和事故處理。(4)安監處副處長:根據應急救援措施以及按照規程規定對搶險救災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員控制實行有效監督。(5)通風副總兼通風科科長:按照總指揮命令負責井下通風工作,組織完成必要的通風工程,并執行與通風有關的其它措施。(6)生產科科長:按照總指揮命令負責協調各方面工作,協助總指揮進行搶救和災害處理。(7)機電副總兼機電科科長:負責按總指揮的指令執行是否改變主扇工作方式,注視主扇的工作狀況,并保證其正常運轉,掌握礦井內的停送電工作,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8)生產副總及技術中心主任:負責準4、備必要的圖紙和資料,提供技術服務,并根據總指揮的命令完成測量工作。(9)經營副總、供應科科長:及時準備必需的搶救器材,并根據總指揮的命令,迅速運到指定地點。(10)后勤服務公司經理:負責保證對遇險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1)衛生科科長:負責組織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護理和藥物供應。(12)保衛科科長:負責事故搶救和處理過程中的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礦區的正常秩序,不準閑雜人員入礦,并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閑雜人員逗留圍觀。(13)有關區、隊、班長:負責查明留在本作業區內的人數,并采取措施將他們有組織地撤至安全地點直至升井,將在現場見到的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原因等5、情況,如實詳細地報告礦調度室,并隨時接受總指揮命令,完成有關搶救和災害處理任務。(14)礦值班調度員:負責記錄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災害情況,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總指揮、礦救護隊及其他領導和有關單位,及時向下傳達總指揮命令,通知指揮部成員到礦調度室待命,隨時調度井下搶險救災的工作,統計掌握出入井人數和留在井下各地點的人數。(15)礦燈房和自救器發放室負責人:應根據入井人員的礦燈和自救器牌號,查明在井下的人數和姓名,并迅速報告調度室,對沒有安監處簽發的入井特別許可證的所有人員,不得發給礦燈和自救器。三、危險目標確定及危險性評估:1、瓦斯:根據2008年度瓦斯等級鑒定情況,我礦絕對瓦斯涌出量為4216、.92m3/min,相對瓦斯涌出量為79.06m3/t。屬煤與瓦斯突出礦井,礦井南翼瓦斯量大于北翼的瓦斯量。回采工作面設置有尾巷,瓦斯濃度按2.5%管理;掘進工作面放炮瞬間瓦斯濃度較高。 鑒于上述,我礦在2008年進一步完善了沙曲礦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實施方案,綜采工作面采取了瓦斯綜合抽放,掘進工作面全面嚴格實行了先抽后掘、放炮前提前斷電及“四位一體”防突措施,并裝備有KJ95型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2008年根據規定對監控系統進行了升級,瓦斯超限時能及時斷電,并能實現軟連接遠距離風電閉鎖,但仍存在瓦斯爆炸事故的危險性,尤其是回采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等地點。在采掘工作面還有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7、性,尤其是掘進工作面危險性較高。2、煤塵:根據有關地質資料和實驗報告,我礦煤塵爆炸指數為18-31%,具有強爆炸危險性。一旦出現煤塵懸浮,達到一定濃度,而且有一定能量的熱源,就會引起煤塵爆炸。雖然我礦綜合防塵工作常抓不懈,但仍有煤塵堆積現象,危險目標主要存在于回采工作面和掘進工作面等地點。3、火災:根據有關地質資料,3#、4#煤層為不易自燃煤層,2#、5#煤層為不易自燃至容易自燃煤層。我礦目前主采4#煤層,對各采空區及回采工作面尾巷定期進行自燃預測預報,有預兆時能及時發現,所以火災方面以防治外因火災為主要對象,但隨著我礦瓦斯治本之策的大力實施,5#開采強度將增大,也即將面臨開采2#、3#保護層8、,內因火災的防治將逐漸展開。雖然機電設備三大保護及皮帶的各種保護裝置都已裝備,但仍有發生火災的可能性。發生火災的危險目標主要存在于各機電硐室及設置有膠帶機運輸的巷道。如果一旦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發生火災的地點尤以回采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可能性最大。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沙曲礦應急救援體系由汾西礦業集團礦山救護大隊王家會集運站救護中隊及礦井輔助救護隊組成。一旦發生重大災情,總指揮下令救護隊必須30分鐘內趕到。礦山救護隊隊員實行軍事化管理,定期熟悉井下巷道系統,每年進行一次救災演習。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沙曲礦井井上、下設置消防非常倉庫,必須按規定儲存一定數量的搶救物資(具體見附表),井上消防非9、常倉庫位于主井工業場地礦供應站,井下非常倉庫位于副立井井底車場附近。井上、下非常倉庫,派專人管理,晝夜值班。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可從非常倉庫直接取用,不夠用時可從公司供應公司倉庫調集或從柳林縣城購買。沙曲礦井井底、井口急救站儲備一些必備醫療用品,礦井值班車輛和醫院救護車不得私自外出。六、報警、通訊聯絡方式1、報警程序:(1)最早發現災害事故的作業人員利用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或就近的電話,迅速將災情匯報礦調度室(包括發生災情的地點、時間、災害程度等)。(2)礦調度室調度員接到災情電話后及時通知指揮部全體成員到礦調度室待命。(3)根據井下匯報的災害情況,結合井下人員定位跟蹤系統,通知井下所有作業地點的10、作業人員及零散人員按規定的避災路線撤離。(4)通知井下中央變電所切斷除局扇之外的所有通往災變采區的電源。(5)通知王家會救護中隊及時到礦。(6)將災情匯報公司值班領導,公司其它領導及有關部門。(7)總指揮根據災情,按規定及時匯報山西焦煤集團、中煤總調及呂梁市安監部門。2、通訊聯絡方式:(1)礦調度室電話及指揮部成員聯絡方式具體見附表。(2)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及固定崗位的地點,均安裝調度直撥電話。(3)零散作業人員目前聯絡方式:一是由就近的采掘工作面作業人員或崗位工通知,二是通過配置的礦用移動通訊工具。七、事故應急救援措施(一)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應急救援措施:1、受災人員應做到:迅速背向沖擊波方向11、,臉朝下臥倒,立即佩帶自救器,用衣物遮蓋身體,沖擊波減弱后,迅速沿避災路線撤離。2、組織救護隊對災區進行偵查,進入前應切斷災區電源,密切檢查災區內的CH4、CO、CO2、O2濃度和溫度以及通風設施現狀,可能發生二次爆炸或連續爆炸危險時,應在消除爆炸危險后再進入災區。救護隊偵查時,對幸存者應立即搶救或佩帶自救器或面罩呼吸器,安全的救出災區,在偵查與救援時,發現火源必須積極組織滅火工作,將其撲滅。如災區范圍大,傷亡人員多時,首先使用自救器引導一部分能行動的傷員到安全地點,然后救助重傷員。3、處理回采工作面的爆炸事故時,救護隊隊員應分別從回風巷、進風巷進入工作面搶救遇險人員,在偵查中遇到巷道堵塞時,12、迅速退出,找尋其它通道進入災區,如災區確無火源,應盡快恢復通風系統;如有毒有害氣體嚴重威脅集中在回風流區域人員時,在保證撤出進風流人員后,進行局部反風或區域反風。4、當爆炸發生在遠距離掘進區域或較長的獨頭盲硐時,當有害氣體濃度高,巷道損壞嚴重,且知遇險人員已犧牲時,不得強行進入災區,要在恢復通風、維修支架后,方可搬運遇難人員。5、爆炸引起火災時,按火災處理方法進行。6、避災路線(1)當南二、三采區發生災變時,人員避災路線如下:南翼開拓面南軌大巷軌道上山2#斜井地面副立井、主斜井地面;南二采區南二集中材料巷南軌大巷副立井、主斜井地面 軌道上山2#斜井地面;南三采區南軌1#石門南軌大巷軌道上山2#13、斜井地面副立井、主斜井地面;北翼人員北軌大巷 北進風立井地面副立井(主斜井)地面南軌大巷軌道上山2#斜井地面(2)當北翼采區發生災變時,避災路線如下:南翼各采區撤退路線同南二、三采區發生災變時,北翼采區北軌大巷 北進風立井地面副立井(主斜井)地面南軌大巷軌道上山2#斜井地面(二)采掘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現象時的應急救援措施1、炮掘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現象一般發生在放炮過程中。放炮必須采用遠距離放炮且提前人工斷電,并將人撤至避難峒室內或有壓風自救處,當炮掘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作業人員應立即使用壓風自救裝置,三員兩長應在發生該現象時,及時通過遠距離放炮地點的調度電話及時匯報礦調度室,視氧14、氣濃度情況決定是否佩帶化學氧自救器到安全地帶。2、機掘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一般是發生在割煤過程中,此時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停機,就近使用壓風自救袋或佩帶隔離式自救器撤至安全的全風壓地帶,三員兩長及時在安全地帶匯報礦調度室。3、采煤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停止工作,就近在進、回風安全出口處使用壓風自救袋或佩帶隔離式自救器撤至進風巷的新鮮風流之中,三員兩長及時在安全地帶匯報礦調度室。4、礦調度室在得知采掘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必須立即下令將該工作面及其回風流系統內的人員全部撤出,并通知變電所切斷該工作面的動力電源,視突出程度將可能波及的范圍地帶,也必須全部斷電撤人。5、在機掘15、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發生煤體壓埋人員事故時,礦調度必須立即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人員到位,積極組織指揮進行營救。現場人員在確認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在工班長的帶領下積極進行搶救遇災人員,但在搶救過程中,注意瓦斯情況,當瓦斯濃度高達3%以上時,不得產生撞擊火花等。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的避災路線與瓦斯、煤塵事故避災路線相同。(三)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措施1、受災人員自救與互救(1)首先發現火災的人員盡可能利用現場可利用的工具盡快滅火,同時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2)安全撤退人員。現場人員無法控制火勢,安全受到威脅時,現場班組長首先清點人員,迎著新鮮風流撤至地面。當風流中存在有害氣體和煙霧時,應迅速佩帶自救器16、,按避災路線撤出,撤出時應注意反風,采取必要措施。(3)當道路被阻或風流中有明火、煙霧時,佩帶自救器方法通過時,不要心慌,辨認清行動路線,若確無撤退路線時應在附近尋找避難硐室,如兩個風門間的巷道、相鄰近巷道隔絕的巷道或用隨身攜帶的工具和一切可利用的材料修筑臨時避難所。(4)為了減少氧氣消耗,人員在避難硐室要靜臥等待營救,輪流敲打巖壁、水管、軌道、發出求救信號,頭燈也要節約使用。(5)避難人員要齊心協力,嚴密組織紀律,聽從班組長和有經驗的工人指揮,如有儀器和飲水時,也要集中起來統一使用。(6)受災地點撤退沿途遇到受阻和受傷人員,必須盡快組織搶救,一起撤退。(7)只有撤到新鮮風流中無災害威脅時,方17、可取下自救器。2、救災人員應做到:(1)迅速查清火災部位、范圍、發生原因,并采取防止風流紊亂、火煙侵襲、蔓延等措施,切斷災區電源。(2)在進風井口、井筒內、井底車場發生火災時,可采用將各個回采工作面風流短路后的反風措施;在入風的下山巷道發生火災時,必須有防止由于火災而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在掘進巷道或回采工作面發生火災時,應保護正常通風,必要時,可適當增加風量;在井下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應保持事故前的風流方向。(3)在火災初期應積極組織人力、物力控制火勢直接滅火;直接滅火無效時,應采取隔離滅火法封閉火區。封閉火區時,要采取措施防止爆炸。火區封閉后,要采取均壓措施,促使火區早日熄滅。3、滅火方法:18、滅火方法可分為消除可燃物、降低燃燒物溫度、隔絕空氣的供給三個方面,由于本礦各煤層的煤塵有爆炸危險,所以滅火方法只能采取后兩種手段。也即直接滅火法和隔絕滅火法。(1)直接滅火法:火災初期,火區范圍不大時,應組織人力、物力控制火勢直接撲滅火源。滅火人員應站在火源上風側,用水、砂子和滅火器從火源邊緣逐步噴灑,直至火源熄滅。但對于電器著火只能用干粉滅火器或須事先切斷電源。(2)隔絕滅火法:火勢較大,直接滅火無效或附近有瓦斯積聚時,在通往火區各個巷道中設防火隔離墻,將其封閉,與周圍空間隔絕。4、避災路線:當火災發生于工作面時,避災路線為沿新鮮風流從各進風井中撤至地面。若火災發生于南膠大巷或北膠大巷時,避19、災路線為井下所有人員從各地點撤至軌道大巷(或軌道上山)分別從進風井撤至地面。若火災發生在北進風井時,北翼采區人員應迅速從北膠大巷進入南翼區域,分別從副立井或2#斜井撤至地面,南二采區、南一采區人員分別按正常路線撤出。若火災發生在副立井或主斜井時,南二采區人員則須通過軌道上山撤至南一采區之后撤出地面,南三采區人員則須通過南軌一號石門撤至南軌大巷再南一軌道上山、2#斜井以至地面,南一采區、北翼采區人員分別從2#斜井、北進風立井撤出。若火災發生在2#斜井,則南一采區人員應從軌道上山撤至南軌大巷,從副立井撤至地面。南二采區人員應從南軌大巷撤至副立井再撤至地面。北翼人員從北進風立井撤至地面。八、本預案的貫徹執行1、本預案一經批準,由礦長負責貫徹執行。2、礦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本單位的職工貫徹學習,并進行考試,對于沒有學習或成績不合格的職工,不準下井作業,經重新學習考試合格后方可下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