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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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74126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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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目 錄1.編制依據2.我區危險化學品事故分析預測3.適用范圍4.分級5.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6.應急報告7.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8.應急響應的保障9.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與修訂10.本預案與其他預案的關系11.預案的發布12.附件 為有效實施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1 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2、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年版) 劇毒化學品目錄(2002年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的通知(中辦發200322號)關于改進和加強國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的實施意見(國務院辦公廳2004年2月27日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國辦函200433號)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國辦函200439號)青島經濟技3、術開發區、青島市黃島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 我區危險化學品事故分析預測隨著經濟不斷發展,我區已經成為國家石油化工生產、儲存基地之一,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20余家,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50余家,其中青島煉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1000萬噸煉油項目、麗東化工、黃島油庫等大型原油、汽油、液化石油氣、苯等石化產品生產儲存單位以及沿海港口化工碼頭,還有少量電鍍企業使用劇毒化學品。可能造成重特大危化品事故的物質有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汽油、丙烯、乙烯、乙炔氣、氯、氨、苯、甲苯、二甲苯、氰化物等。有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是火災、爆炸和泄漏事故。1989年黃島油庫火災爆炸,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4、失,同時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的原因,一是由于設備、管道及附件老化銹蝕,二是違規違章操作或指揮,三是由于生產經營單位的增加和規模的擴大,導致危化品道路及海上運輸量的增加,因道路交通及海上交通事故發生危化品事故的幾率加大。3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儲存單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泄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以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以下簡稱危化品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4 分級4.1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I(特別重大事故)級事件:a) 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重傷、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c) 一次急性中毒100人以上的事故5、;d) 直接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事故。4.2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II(重大事故)級事件a) 一次死亡1029人,或一次重傷、死亡3049人的事故;b) 一次急性中毒5099人;c) 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1億元之間。4.3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事故)級事件a) 一次死亡39人事故;b) 一次急性中毒1049人;c) 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5000萬元之間。d) 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0000人以上;e) 發生劇毒品或爆炸品等危險物品被盜事件并引起本區較大范圍內恐慌,影響社會穩定。4.4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事故)級事件a) 一次死亡12人6、的事故;b) 一次急性中毒39人;c) 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1000萬元之間。d) 對社會安全、環境造成重大影響,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00人以上;e) 發生少量劇毒品或爆炸品等危險物品被盜事件,并有能力控制在一定影響范圍內。f) 本區企業現有救援設施無法對事件進行有效控制,可能引發重大次生災害事故,需要緊急求援。5、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成立“開發區(黃島區)危化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 (以下簡稱專項指揮部),下設十個小組,按以下職責實施危化品重特大事故的應急救援。5.1 區危化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5.1.1 組成單位及人員:由分管副區長(副主任)任總指揮,管委(區政府)辦公室主任7、管委(區政府)應急辦、區安監局、區公安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管委(區政府)應急辦、工委(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區交通局、區衛生局、區農發局、區環保分局、區安監局石化區分局負責人任成員。根據事故情況,由管委(區政府)決定區城建局、區質監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黃島供電部等相關部門、駐區大型石化企業及駐區部隊參加。5.1.2 專項指揮部的主要職責:5.1.2.1 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5.1.2.2 根據事故預案及現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察有關部門和辦事處、單位的事故應急搶救處理工作;5.1.2.3 統一調度事故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人員8、物資、器材裝備;5.1.2.4 研究解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上報、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后處理等重大決策;5.1.2.5 必要時,由總指揮指派一位分管領導擔任現場搶險指揮。5.2 專項指揮部下設機構及職責5.2.1 指揮部辦公室:5.2.1.1 人員組成:由管委(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管委(區政府)辦公室、工委(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分局、區安監局石化區分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危險化學品有關專家組成根據事故情況,由管委(區政府)決定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參加。5.2.1.2主要職責:5.2.1.2.1 及時掌握事故現場情況,向總指揮報告現場指9、揮組提出的啟動和結束本預案的建議及事故應急處置方案;5.2.1.2.2 迅速下達專項指揮部的相關決策;5.2.1.2.3督察各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專項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情況;5.2.1.2.4 按照專項指揮部的要求,協調、解決事故應急搶救及善后處理工作中的相關事宜;5.2.1.2.5 負責向市政府上報事故和統一事故的宣傳報道;5.2.1.2.6 按照專項指揮部的決定聯系對外求援。在日常工作中專項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事故發生后移至管委(區政府)辦公室,專項指揮部辦公室應建立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聯絡人辦公室電話、手機號碼、值班電話檔案(見附件1)。5.2.2. 宣傳報道組5.2.2.110、人員組成:由工委(區委)宣傳部負責,區安監局、區廣電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組成。5.2.2.2主要職責:在危化品重特大事故發生后,按照專項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各新聞媒體實事求是、統一對外宣傳報道,及時發布有關信息,防止因報道不實造成不良影響。5.2.3 現場搶險指揮組:5.2.3.1人員組成:由總指揮指派的分管領導和區公安局負責人負責,區安監局、區環保分局、區發改局、黃島供電部、有關通信公司主要負責人、有關專家及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事故所在辦事處負責人組成。5.2.3.2主要職責:5.2.3.2.1迅速確定事故涉及危化品的種類、數量及危害性,事故波及范圍,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是否向專項指揮部提11、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5.2.3.2.2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參照經審批的事故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現場搶險方案;5.2.3.2.3 調集、組織、指揮有關搶險隊伍實施排險搶救;5.2.3.2.4指示現場各小組做好現場防火防爆及滅火、防化學傷害、用電管制等安全監護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5.2.3.2.5 根據事故情況,作出疏散周邊人員的決定,上報專項指揮部;5.2.3.2.6及時向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現場情況,落實專項指揮部下達的有關指示和決策;5.2.3.2.7在事故搶救結束,綜合分析確認本預案可以結束后,向專項指揮部提出結束本預案的建議;5.2.3.2.8指導事故單位進行事故現場清理、12、泄漏危化品的處置及恢復生產工作。5.2.4 監測組:5.2.4.1人員組成:由區環保分局負責,區衛生局、區農發局、事故單位參加。5.2.4.2主要職責:5.2.4.2.1迅速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監測(包括風向、風力等氣象參數),提出檢測數據、事故影響范圍及影響程度有關數據、國家標準規定的相應安全數據,及時報告專項指揮部及現場搶險指揮組;5.2.4.2.2在事故搶險過程中,堅守崗位,隨時監測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的污染程度,發現超標立即報告現場指揮組; 5.2.4.2.3事故搶救結束后,對事故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檢測評價,將檢測評價結果及時報現場搶險指揮組及專項指揮部。5.2.5 治安保衛13、組:5.2.5.1人員組成:由區公安局負責,區交通局、事故所在地辦事處參加。5.2.5.2主要職責:5.2.5.2.1根據現場指揮組的決定,調集車輛,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 5.2.5.2.2組織治安、交警、當地派出所和街道辦事處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危險區域警戒、根據事故搶救的需要,在周邊地區實行交通管制,維持交通秩序;5.2.5.2.3人員疏散后的居民區的安全保衛工作。5.2.6 醫療救護組:5.2.6.1人員組成:由區衛生局負責,事故單位安排有關人員參加。5.2.6.2主要職責:5.2.6.2.1組織調配醫護人員、救護車輛及藥品器材,在事故現場指定的安全區域對傷亡人員實施有效的搶救治療;5.2.6.2.2及時轉移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組織專家依據危化品特性,迅速確定搶救治療方案;5.2.6.2.3當有大量人員中毒或重危病人時,迅速分流轉送指定醫院,并組織專家組作出中毒人員的傷害程度的判斷,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療。做好轉送接診病人的記錄,為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