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應急規章制度(1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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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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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鄉鎮應急規章制度1. 鎮應急管理規章制度2. 鄉鎮應急工作規章制度3. 鄉鎮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規章制度4. 鎮衛生院應急管理規章制度5. 鎮應急管理隱患排查規章制度1、鎮應急管理規章制度鎮政府應急管理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由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鎮長總帶班,各分管領導輪流帶班。各村及駐鎮各重點企事業單位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明確由班子成員帶班。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遲報、漏報以及瞞報、謊報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的;對不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一、應急值守工作制度(一)值班人員必須有專門的值班地點,帶班領導及值班2、人員必須在值班地點值守,嚴禁無故脫崗行為。值班人員必須保證電話、傳真、移動通訊設備等暢通,帶班領導要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各村及承擔突發事件應對任務的重點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在值班室內留存二種以上聯系方式,并保持移動通訊設備的24小時暢通。(二)值班人員要認真準確地做好電話記錄,將時間、地點、人物、內容、處理經過以及通話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記錄清楚。遇有突發事件和重大緊急事項,應按有關程序立即向有關領導和鎮應急辦報告,并按領導批示組織處理。(三)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每件事情的處理情況及結果必須清楚、準確、及時記入值班記錄并簽名;交接班時,要逐件交接處理事項。(四)值班記錄、交接班記錄及3、值班事項處理記錄等要按規定整理、保存,并及時歸檔。二、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流程(一)應急處置程序1、基本應急(1)當確認突發公共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事件發生的村、企業應立即向鎮政府應急辦報告警情,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分隊先期開展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2)參與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應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隊伍趕赴現場,有關組織或搶險隊伍應服從調動,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專項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助,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3)相關村和駐鎮單位應及時主動向現場參與事件處置的各級應急組織提供有關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和開展救援4、工作提供便利條件。(4)應急現場指揮部應隨時跟蹤、預測事態進展,發現事態擴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立即報告鎮政府應急辦調配其它應急資源。特別緊急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出預警。2、擴大應急(1)預測將要發生或已經發生特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由鎮政府應急辦報請縣應急辦批準,啟動相應應急指揮程序。(2)當突發公共事件的態勢進一步擴大,預計單靠鎮現有應急資源和人力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時,鎮應急辦應及時向上級發出請求支援信息。請求支援信息包括:事件發生的性質、時間、地點、發展態勢,請求援助的人員、物資數量,到達的時間、地點、開進路線、聯系方式和協同辦法等。(3)當突發公共事件涉及危害程度嚴重、超出何家巖5、鎮自身控制能力,需向上級和其他鎮提供相應援助時,由鎮應急辦及時將事件情況上報縣相應機構,并申請宣布本鎮或部分地鎮進入緊急狀態。三、突發公共事件預案的建立與管理(一)鎮突發公共事件預案分為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和各村、各企事業單位專項應急預案。其中: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由鎮政府根據國務院印發的?。▍^、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和修訂。專項應急預案分別由鎮各突發公共事件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根據鎮政府總體預案制定和修訂。各村、各企事業單位根據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村實際,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二)為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由鎮應急辦依據6、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縣有關規定,組織政府有關站辦所開展預案評審工作。(三)對已建立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案,要根據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確保預案的合理性和操作性。(四)要加強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案的宣傳和日常演練。對預案中提出的各類物資儲備、人員機構,要及時補充和變更,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可立即啟動。四、信息報告制度(一)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實行屬地負責原則。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發生地所在村、企事業單位要立即處置,同時必須在事發1小時內如實向鎮應急辦報告信息。相關文字材料必須由村委負責同志簽字,并加蓋村委公章。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發生。(二)信息報告要簡明、準7、確,原則上以書面報告為主,情況復雜時間緊的突發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口頭后書面報告的辦法。五、預警信息通報和發布制度各村、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原則,積極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工作。特別關注重點地村、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報送、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重大緊急情況,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問題,充分利用廣播、板報、宣傳欄、會議等各種形式,及時通報和發布預警信息。六、責任追究制度鎮政府應急辦定期和不定期對各村、企業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和通報。對能準確及時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信息質量高的給予表揚;對遲報、漏報以及信息質量差的給予通報批評。對因遲報、漏報造成損8、失或重大影響,以及謊報、瞞報或輕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七、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2、鄉鎮應急工作規章制度一、應急值守工作制度(一)鎮應急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日常值班由黨委書記、鎮長總帶班,其他班子成員輪流帶班;節假日值班另行安排。值班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不值或少值班。各村居、鎮直各單位及承擔突發事件應對任務的重點單位要進一步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由主要領導帶班。(二)值班人員必須有專門的值班地點,帶班領導及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地點值守,嚴禁無故脫崗行為。值班人員必須保證電話、傳真、移動通訊設備等的暢通,帶班領導應保持手機249、小時開機。各村居、鎮直各單位及承擔突發事件應對任務的重點單位主要領導必須在值班室內留存一種以上聯系方式,并保持移動通訊設備的24小時暢通。(三)值班人員要認真準確地做好電話記錄,做到時間、地點、人物、內容、處理經過以及通話人姓名、單位、聯系電話清楚。遇有突發事件和重大緊急事項,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和鎮應急辦報告,并按領導批示組織處理。(四)對鎮領導交辦的事項,值班人員要認真傳達和辦理,及時催辦、查辦和反饋結果,做到件件有著落。(五)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每件事情的處理情況及結果必須清楚及時記入值班記錄并簽名;交接班時,要逐件交接處理事項。(六)值班人員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記錄不得交無關人員翻閱10、,不允許無關人員在值班室閑聊,防止假冒或行騙事件發生。(七)值班記錄、交接班記錄及值班事項處理記錄等要按規定整理、保存,并及時歸檔。(八)鎮應急辦將不定期對各村居、鎮政府有關部門的值班工作進行督查,對未認真落實值班要求的將全鎮通報。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二、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理流程(一)應急處置程序1、基本應急(1)當確認突發公共事件即將或已經發生時,事件發生的村居、鎮直有關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應立即向鎮應急辦報告警情,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分隊先期開展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2)參與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應立即調動有關人員和處置11、隊伍趕赴現場,有關組織或搶險隊伍應服從調動,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專項預案分工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協助,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3)現場指揮部應充分發揮專家組作用,及時對事件性質、發展趨勢、應急措施進行研究分析,提出應急處置建議,為現場指揮提供科學、準確的決策咨詢。(4)相關單位和職能部門應及時主動向現場指揮部和參與事件處置的相關部門提供有關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和開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條件。(5)現場指揮部應及時做好現場控制、緊急處置、治安維護、人員疏散、保障安置等工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并及時掌握事態進展,隨時向鎮應急辦公室報告情況。(6)現場指揮部應隨時跟蹤、預測12、事態進展,發現事態擴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立即報告鎮應急辦公室調配其它應急資源,并及時向事件可能影響到的地鎮及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特別是緊急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出預警。2、擴大應急(1)預測將要發生或已經發生特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由鎮應急辦報請鎮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啟動鎮應急指揮程序。(2)當突發公共事件的勢態進一步擴大,預計僅靠鎮現有應急資源和人力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時,鎮應急指揮中心應及時向上級發出請求支援信息。請求支援信息包括:事件發生的性質、時間、地點、發展態勢,請求援助的人員、物資數量,到達的時間、地點、開進路線,聯系方式,協同辦法等。(3)當突發公共事件涉及本鎮大部分地區,危13、害程度嚴重、超出鎮自身控制能力,需縣或其他城鎮提供相應援助時,鎮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將事件情況上報縣相應機構,并申請縣宣布本鎮或部分地鎮進入緊急狀態。(二)值班期間,如發生緊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必須立即向鎮應急辦書面報告;特殊情況來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先電話報告,隨后補報文字材料。凡發生緊急重大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鎮應急辦,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發生遲、漏、瞞報和續報不及時等問題。突發事件發生后,各級值班部門要主動與現場處置人員或有關單位取得聯系,認真核實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涉及人員、影響等重要情況,必要時可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核實,避免因信息失真失實給指揮處置工作帶來困難。涉密事14、項按有關規定辦理。三、突發公共事件預案的建立與管理(一)鎮突發公共事件預案分為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和各職能部門專項應急預案。其中: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由鎮政府根據國務院印發的省(區、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框架指南的要求制定和修訂。專項應急預案分別由鎮各突發公共事件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根據鎮政府總體預案制定和修訂。各村居、鎮直有關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根據鎮政府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制定和修訂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二)為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由鎮應急辦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縣有關規定,組織政府有關部門、專業人士開展預案評審工作,并報縣備案15、。(三)對已建立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案,要根據情況的變化進行修訂,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確保預案的合理性和操作性。(四)要加強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案的宣傳和日常演練。對預案中提出的各類物資儲備、人員機構,要及時補充和變更,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可立即啟動。四、信息報告制度(一)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實行屬地負責原則。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發生地村居、鎮直有關單位和相關部門要立即處置,同時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影響的地鎮。各村居、鎮直有關單位必須在事發1小時內如實向鎮應急辦報告信息。相關文字材料必須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發生。(二)信息報告要簡16、明、準確,原則上以書面報告為主,情況復雜時間緊的突發公共事件,可采取先口頭后書面報告的辦法。信息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五、預警信息通報和發布制度各村居、鎮直各部門要按照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原則,積極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工作。特別關注重點地域、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和要害部位,定期收集、報送、研判、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重大緊急情況,及時發現和掌握苗頭性問題,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宣傳車等各種形式,及時通報和發布預警信息。六、工作交流制度(一)各村居、鎮直各有關單位關于應急管理工作的文17、件、簡報、工作總結等,要及時抄送鎮政府應急辦。涉及應急管理工作的調研報告、專題材料、動態情況等也應及時報送。(二)報送的信息要真實、準確、具體,特別要注意反映工作落實情況及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經驗,真正起到決策參考、交流借鑒的作用。(三)鎮應急辦將工作信息篩選編輯報送鎮領導同志參閱,并視具體情況增發有關部門。七、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因遲報、漏報以及瞞報、謊報突發公共事件信息,造成損失或重大影響的;對不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單位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3、鄉鎮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規章制度為提升我鎮應急管理水平,提高應急能力,充分發揮應急避難場所18、在突發事件時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功能,加強我鎮應急避難場所的維護和管理,制定本管理辦法:(一)平災結合。應急避難場所平時服務于本身原有功能,在遇有地震、火災、洪水等突發性重大災害時,由政府部門批準啟用。(二)誰投資誰負責維護管理。應急避難場所的所有權人應按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并設置標志牌,建立健全場所維護管理制度。(三)應急避難場所的管理單位或部門,應制定場所使用應急預案,明確指揮機構,劃定疏散位置,編制應急設施位置圖,并向社會公示。(四)各村(社區)、單位和部門編制的單項應急預案應與鎮總體應急避難場所規劃建設相銜接。(五)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經費應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應急物資由政19、府統一采購、貯存和調撥使用管理。(六)建立一套規范的應急避難場所識別標志。應急避難場所附近應設置統一、規范的標志牌,提示應急避難場所的方位及距離,場所內應設置功能區劃的詳細說明,提示各類應急設施的分布情況,同時,在場所內部還應設立宣傳欄,宣傳場所內設施使用規則和應急知識。任何人不得破壞場地內的各種應急避難建筑設施。4、鎮衛生院應急管理規章制度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正確方針,規范我院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本鎮居民及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1、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20、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3、成立以我院院長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副院長為副組長,各科科長、各科主任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衛生院辦公室,并負責日常管理。4、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5、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21、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辦公室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6、應急通訊設備保障。衛生院要對電話、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7、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我院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車輛、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車輛、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8、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并協助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9、成立專職救護隊22、,人員由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10、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11、應急管理費用由衛生院院長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歸義鎮衛生院20XX年3月20日5、鎮應急管理隱患排查規章制度(一)目的。堅持“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原則,把突發公共事件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有效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二)內容。本制度所稱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公共衛生、社會事業和公益服務、社會秩序等領域存在的下列行為或狀態:1、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規定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2、23、生產經營單位和個人、監督管理部門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3、生產經營場所、公共活動場所、農田、森林、工程設施和在建工程、單位內部場所、私人房地產等范圍內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4、易受地震、暴雨、雷電和洪水等自然災害危害的場所和設施、設備等;5、因激烈情緒或極端矛盾可能導致惡性上訪或惡性斗毆的;6、其他不安全、不穩定因素可能導致突發事件發生的。(三)主體。鎮政府和各部門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行政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各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鎮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是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管、監察主體。(四)權利和義務。鎮直各單位要逐級建立和落24、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隱患,均有義務向直接責任單位、管理部門和監管監察部門反映;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監管監察部門反映責任單位、主管部門和監管單位在隱患排查治理中不作為或作為不當等行為。(五)流程。鎮級機關要定期組織對本單位、本轄區隱患進行排查,將排查情況按自然災害、安全隱患、公共衛生和群體性事件四類分別建檔造冊。檔案要專人管理,隨時備查。鎮級機關對排查出來的風險隱患,能及時化解處理的要及時化解處理,一時不能化解處理的要制訂化解處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化解處理的目標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質保障;具體責任單位和人員;處理的時限和25、要求;日常管理規范和應急預案。鎮級機關應定期及時地將排查出來的隱患分類匯總報送縣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縣應急辦,并由其分類匯總報送縣政府。鎮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對上報的需要協助處理的風險隱患和可能引發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隱患專題進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和上報工作。(六)監督。鎮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對鎮直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有較大風險隱患的應當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照有關法規報請縣政府嚴肅處理。(七)懲戒。將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作為鎮直各單位應急管理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對未定期排查上報隱患、不積極治理化解隱患的要通報批評;對因工作失誤或不作為導致可以處理化解的隱患轉化為突發事件的,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