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14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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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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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國中國XXXX集團公司核電管理大綱文件集團公司核電管理大綱文件 替代文件:20141015 發布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20141015 實施法編號:DAD-PTB-MS01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3/15 目目 錄錄 1 目的目的.4 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4 3 定義及縮略語定義及縮略語.4 3.1 定義定義.4 3.2 縮略語縮略語.5 4 參考文件參考文件.5 5 職責職責.5 5.1 集團公司集團公司.5 5.2 核電廠營運單位核電廠營運單位.8 6 活動及要求活動及要求.8 6.1 應急預案與程序應急預案與程序.8 6.2 應急設施2、與物資應急設施與物資.10 6.3 應急培訓與演習應急培訓與演習.11 6.4 應急支援應急支援.11 6.5 應急響應應急響應.12 7 附錄附錄.13 附錄附錄 A 集團集團公司公司核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示意圖核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示意圖.14 附錄附錄 B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流程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流程.14 編號:DAD-PTB-MS01本頁版次: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0 碼:4/頁15 1 目的目的 為規范中國XX集團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明確集團公司、核電廠營運單位在核事故應急工作中的職責,確保核電廠發生核事故時能有效應急響應,采取有效措施控3、制和緩解核事故后果,保護公眾和環境,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辦法。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本辦法描述了集團公司控股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適用于參與核電廠核事故管理的單位、部門和人員。集團公司控股的其它核設施、核活動發生核或輻射事故時,參照本辦法實施。3 定義及縮略語定義及縮略語3.1 定義定義 核事故:核事故:是指核設施內的核燃料、放射性產物、廢料或運入運出核設施的核材料所發生的放射性、毒害性、爆炸性或其他危害性事故,或一系列事故。核設施核設施:按照核安全法規定義,核設施包括以下設施:(1)核動力廠(核電2)廠、核熱電廠、核供汽供熱廠等);(核動力廠以外的其他反應堆(研究堆、34、)實驗堆、臨界裝置等);(核燃料生產、加工、貯存及后處理設施;(4)放 5)射性廢物的處理和處置設施;(其他需要嚴格監督管理的核設施。核電廠營運單位:核電廠營運單位:持有國家核安全部門許可證(執照),負責經營和運行核電廠的單位。核事故應急:核事故應急:也稱核事故應急響應,是指為了控制或者緩解核事故、減輕核事故后果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秩序和正常工作程序的緊急行動。應急計劃區:應急計劃區:是指在核電廠周圍建立的,制定有核事故應急計劃、并預計采取核事故應急對策和應急防護措施的區域。煙羽應急計劃區煙羽應急計劃區:是指針對放射性煙云引起的照射而建立的應急計劃區。食入應急計劃區食入應急計劃區:是指針對食入放5、射性污染的水或者食物引起照射而建立的應急計劃區。干預水平干預水平:是指預先規定的用于在異常狀態下確定需要對公眾采取應急防護措施的劑量水平。應急防護措施應急防護措施:是指在核事故情況下用于控制工作人員和公眾所接受的劑量 編號:DAD-PTB-MS01本頁版次: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0 碼:5/頁15 而采取的保護措施。場區:場區:具有法定邊界,受核電廠營運單位有效控制的核電廠所在區域。場內即核電廠場區范圍,核電廠場區以外的區域為場外。3.2 縮略語縮略語 無4 參考文件參考文件 共和國主席令 第六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HAF001(國務院 1986 年)中華6、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 第 124 號XX企法201296 號 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完善XX核電管理體制的意見的通知關于事業部職能定位及管理分工的意見 XX企法2013269 號5 職責職責5.1 集團公司集團公司 集團公司應建立核事故應急組織(示意圖見附件 1),成立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辦公室、核事故專家咨詢組等。5.1.1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是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負責指導、監督、協調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工作。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由集團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7、責人組成,集團公司總經理任主任,分管核電事業部的副總經理擔任副主任,成員包括集團公司辦公廳、企業管理與法律事務部、安全監督與生產技術部、核電事業部、信息中心、新聞中心、核電廠營運單位和西安熱工院等部門(單位)負責人。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應履行以下職責:1)保證國家核事故應急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與決議的貫徹執行;2)組織建立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體系;3)組織建立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響應與支援中心,監督指導和協調支援事故電廠應急響應行動;4)制定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策略、目標和任務;5)批準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支援方案;編號:DAD-PTB-MS018、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6/15 6)保證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工作所需的資源,統一調配集團公司的資源對事故電廠提供應急支援;7)簽署核電集團公司間核事故應急相互支援協議,協調核電集團間的核事故應急支援行動;8)監督和評價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的有效性。5.1.2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辦公室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辦公室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下設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辦公室,負責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辦公室由集團公司辦公廳、企業管理與法律事務部、安全監督與生產技術部、核電事業部、信息中心、新聞中心、核電廠營運單位和西安熱工院等部門(單9、位)的相關人員組成。核電事業部負責人擔任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辦公室主任。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辦公室應履行以下職責:1)負責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2)負責組織開展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統籌協調集團公司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核事故應急工作;3)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和評估核電廠營運單位和相關單位的核事故應急工作;4)負責按照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響應行動;5)負責按照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支援方案組織實施應急支援行動;6)負責組織建設、運行和維護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響應與支援中心,協調與國家核應急指揮中心、核電廠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信息數據接口;7)負責集團公司與國家核事故應急主管和10、監管等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8)負責核事故應急公眾宣傳,以及事故情況下,按國務院相關規定授權發布核事故相關新聞和公眾信息。5.1.3 核事故專家咨詢組核事故專家咨詢組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下設應急專家咨詢組,由核工程、核安全、核應急、輻射防護、環境保護、氣象水文等領域專家組成。日常情況下對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應急培訓與演習、公眾宣傳與溝通等方面提供咨詢;事編號:DAD-PTB-MS01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7/15 故情況下為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的決策提供技術咨詢和建議。5.1.4 核電事業部核電事業部 核電事業部是集11、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健全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體系,牽頭負責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核電事業部應履行以下職責:1)貫徹落實國家核事故應急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政府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的指示與決議;2)負責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制度的制訂;3)負責組織編制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計劃(預案)與應急支援方案,并組織配備相應資源;4)負責集團公司應急培訓、應急演習、公眾宣傳等核事故應急準備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準備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5)負責組織協調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響應與支援中心、應急技術支持中心和應急物資儲備中心的建設和運行管理;6)負責建立集12、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待命值班制度并監督實施;7)負責協助國家核事故應急主管、監管部門對核電廠營運單位核事故應急工作的監督與檢查;8)負責監督、檢查核電廠營運單位核事故應急工作,審查核電廠營運單位的應急預案,監督核電廠營運單位的應急培訓與演習,檢查核電廠營運單位核事故應急工作年度計劃的實施情況;9)審查核電廠場內核事故恢復工作計劃,組織或參與核事故調查,審查核電廠營運單位核事故調查報告;10)負責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的經驗反饋和交流活動。5.1.5 集團公司的其他部門和相關單位按照集團公司的要求和各自的職能做好核事故應急相關工作。5.1.6 為了保證在核電廠發生核事故時核應急組織能及時啟動和響應,13、各單位應建立應急待命和值班制度,安排合格的待命值班人員并配備可靠的通信工具,要求其每天 24 小時處于隨時可以應召到崗的狀態。編號:DAD-PTB-MS01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8/15 5.2 核電廠營運單位核電廠營運單位 核電廠營運單位對核電廠安全承擔全面責任,在核電廠核事故應急工作中應履行以下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核事故應急有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主管部門及集團公司的指示與決議;2)建立健全本單位核事故應急管理體系,開展核電廠場內核事故應急計劃(預案)和實施程序的制定、應急組織的建立、應急設施與物資的準備、應急培訓與演習等核事故14、應急準備工作;3)負責核電廠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技術支持中心和應急物資儲備中心的建設和運行管理;4)編制本單位核事故應急工作年度計劃和總結報告并報送集團公司核電事業部審查備案;5)確定核事故應急狀態等級,啟動核電廠場內應急組織并實施應急響應行動,采取措施控制和緩解事故后果;6)統一指揮核電廠場內核事故應急響應行動;7)按要求及時向核電廠場外應急組織和相關單位、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報告事故情況,提出進入場外應急狀態和采取應急防護措施的建議;8)負責應急狀態終止后的場內恢復工作;9)接受上級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10)根據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的要求向其他事故核電廠提供應急支援;11)協15、助和配合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做好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6 活動及要求活動及要求 6.1 應急預案與程序應急預案與程序 6.1.1 在進行核電廠選址和設計工作時,核電廠營運單位或前期單位應考慮核事故應急工作的要求,在核電項目廠址選定前編制核電廠址區域核應急初步方案,在核電項目申報核準前編制核電廠址區域核應急方案。6.1.2 場內核事故應急計劃(預案)應于核電廠首次裝料前發布實施,其內容應與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預案、場外核事故應急預案相互銜接、協調一致。編號:DAD-PTB-MS01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9/15 6.1.3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預案應16、包括以下內容:1)應急組織與職責;2)應急設施與物資;3)應急培訓與演習;4)應急文件與管理;5)應急響應能力的保持;6)應急啟動與響應;7)應急支援;8)應急終止與恢復行動;9)信息交流與公眾溝通。6.1.4 核電廠場內核事故應急計劃(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核事故應急工作的基本任務;2)核事故應急響應組織及其職責;3)煙羽應急計劃區和食入應急計劃區的范圍;4)干預原則和干預水平;5)核事故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的詳細方案;6)應急設施、設備、器材和其他物資;7)核事故應急機構同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之間以及同其他有關方面相互配合、支援的事項及措施。6.1.5 各單位應制定詳細的并具有可操作性17、的應急預案實施程序,作為應急預案的補充和細化;核電廠營運單位應制定全面詳細的應急操作規程和嚴重事故管理導則并報集團公司核電事業部備案。6.1.6 核電廠營運單位核事故應急計劃(預案)、方案上報國家有關部門之前應至少提前兩個月報核電事業部,核電事業部在收到上報材料后一個月內進行形式審查并組織專家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反饋核電項目公司;核電廠營運單位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后,再向國家有關部門上報核事故應急計劃(預案)、方案;核電廠營運單位應在兩周內將國家有關部門審評通過的應急計劃(預案)、方案報核電事業部備案。6.1.7 各相關單位應根據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要求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并編號:DAD-PT18、B-MS01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10/15 報集團公司核電事業部備案。6.1.8 各單位應定期對本單位應急預案、方案和實施程序進行審查與修訂。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方案應報核電事業部備案。6.2 應急設施與物資應急設施與物資 6.2.1 各單位應本著“積極兼容、平戰結合”的原則建設應急設施,配備滿足應急響應需要的應急設備、系統與器材。應急設施、設備、系統與器材應具有足夠的多樣性和冗余度,并處于良好狀態。6.2.2 集團公司統籌建設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響應與支援中心、應急技術支持中心和應急物資儲備中心等。6.2.3 核事故應急響應與支援中心是集團公司19、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在核電廠發生核事故時開展應急響應和應急支援行動的場所。應急指揮室內設有視頻會議系統、應急決策支持系統、應急通知系統等,具備召開視頻會議、接收和顯示核電廠工況數據信息及事故報告等功能。6.2.4 應急技術支持中心應具有能夠為集團公司和核電廠提供技術支持的平臺與能力,應能夠提供事故控制與緩解措施、堆芯損傷評價、事故后果評價、防護行動建議等方面的技術支持。6.2.5 應急物資儲備中心應能為核電廠提供一整套便攜式安全設備、輻射防護設備、發電機、泵及其他應急響應設備,提供的材料和設備作為場內便攜式設備的補充,以應對包括電力或冷卻水缺失在內的緊急狀況。6.2.6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響應與支20、援中心、核電廠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和相關單位應建設可靠和冗余的應急通信系統,建立約定的通信渠道,保持通信暢通。應急通信系統按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頻度進行通信測試。6.2.7 各單位的聯系信息(單位、聯系人、電話、傳真、電子信箱或訪問地址)應書面向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辦公室備案,書面備案的頻度不少于每年兩次,若有變化應隨時備案。6.2.8 為確保應急設施、設備、系統和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的狀態,各單位必須對應急設施、設備、系統和器材進行定期檢查、試驗、維護和更新,并及時跟蹤落實改進行動。編號:DAD-PTB-MS01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11/15 6.3 21、應急培訓與演習應急培訓與演習 6.3.1 核電事業部負責開展集團公司的應急培訓,核電廠營運單位和其他相關單位在集團公司核電事業部的指導下開展本單位的應急培訓。6.3.2 核事故應急培訓應以所有可能參與應急響應的人員為對象,以應急響應所需要的知識與技能為內容,以保證應急組織和所有可能參與應急響應的人員具備并保持所必需的知識與技能、應急狀態下能夠圓滿完成應急響應任務為最終目的。6.3.3 各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方案中規定應急培訓的組織、對象、內容、實施、考核、評估、記錄以及再培訓等方面的要求。6.3.4 集團公司和核電廠營運單位應定期進行應急演習,以驗證和評價應急組織的應急響應能力,進而檢驗和提高22、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應急準備的完善性。相關單位根據集團公司的要求和演習需要參加相關演習。6.3.5 各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方案中規定應急演習的項目、頻度、組織、準備、實施、評估與總結等方面的要求。6.3.6 核電廠營運單位進行綜合應急演習或聯合應急演習前,應將綜合應急演習方案或參與聯合應急演習方案提交核電事業部備案。6.3.7 演習結束后,核電廠營運單位應及時進行演習總結,提出修改應急預案和改進應急準備的具體措施并跟蹤落實。綜合應急演習和參與聯合應急演習總結報告應于演習結束后一個月內上報核電事業部。6.3.8 核電事業部組織觀摩或評估綜合應急演習和聯合應急演習,核電廠營運單位應認真分析演習評估意23、見,制定改進行動并跟蹤落實。6.3.9 核電事業部制定集團公司年度應急培訓與演習計劃,報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批準后組織實施。6.3.10 核電廠營運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應急培訓與演習年度計劃并報送核電事業部,核電事業部監督檢查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急培訓與演習的開展情況。6.4 應急支援應急支援 6.4.1 集團公司應當建立健全集團公司應急支援體系,統籌規劃集團公司應急支援物資的儲備,適時組建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支援核心隊伍,統一調配集團公司的應急資源,向事故核電廠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援。編號:DAD-PTB-MS01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12/15 624、.4.2 核電廠營運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根據集團公司的要求和職責分工建設應急支援能力,儲備必需的應急支援物資并保證其處于隨時可供調用的狀態。6.4.3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支援方案應作為集團公司控股核電廠場內核事故應急預案的附件上報國家核安全監管部門并接受其審查,應包括以下內容:1)集團公司控股核電廠情況;2)集團公司應急組織與職責;3)應急設施與資源;4)應急響應行動;5)應急響應能力的保持;6)信息公開、公眾宣傳與輿情應對。6.4.4 集團公司應開展核電集團公司間的應急支援合作,簽訂核電集團間核事故應急相互支援協議,協調核事故應急支援相關事宜。6.5 應急響應應急響應 6.5.1 核電廠進入事25、故應急狀態時,核電廠營運單位應按照場內核事故應急預案及實施程序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事故控制和緩解措施,開展應急響應行動,按規定及時向場外應急組織、集團公司及相關單位報告事故進展和應急響應情況。6.5.2 集團公司接到應急報告后,根據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實施應急響應,指導、協調核電廠營運單位和相關單位的核事故應急響應行動,同時做好應急支援準備。6.5.3 事故核電廠營運單位可向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提出支援請求,也可以直接向外部相關單位提出支援請求。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委員會在接到支援請求時,應及時組織協調和調配集團公司內外應急資源實施支援。6.5.4 集團公司所屬相關單位應根據集團公司核事26、故應急委員會的統籌安排向事故核電廠提供有效的支援。6.5.5 事故核電廠應評價事故工況、分析事故原因和發展趨勢、開展環境輻射監測和事故后果評價,組織現場人員實施有效的防護行動,盡量防止人員接受過大劑量的照射。6.5.6 事故期間的應急通信應當保持暢通,核事故報告按照核事故應急相關法規和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進行。6.5.7 當事故得到緩解,事故核電廠營運單位應制定恢復計劃并組織實施。編號:DAD-PTB-MS01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13/15 6.5.8 應急狀態終止后,事故核電廠營運單位應及時對事故應急進行總結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和集團27、公司。6.5.9 集團公司應當對核事故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和信息發布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求。7 附錄附錄 附錄 A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示意圖 附錄 B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流程 編號:DAD-PTB-MS01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14/15 附錄附錄 A 集團集團公司公司核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示意圖核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示意圖 編號:DAD-PTB-MS01 名稱:核電廠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試行)版本:A 本頁版次:0 頁 碼:15/15 附錄附錄 B B 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流程集團公司核事故應急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