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溢油事故處理應急預案(19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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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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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溢油事故處理應急預案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海上溢油處理應急反應機制,可以迅速有效的進行海上溢油事故的處理工作,控制突發事故的擴展,最大程度地減少海上突發溢油事故對海洋環境的污染和財產的損失。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參加的有關國際公約;實施雙邊和多邊海上溢油事故應急反應協定。1.2編制依據1.2.1國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1.2.2我國加入或締結的國際公約、協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54年國際防止石油污染海洋公約、國際2、民航公約、1990年國際油污防備、反應和合作公約、中美海上溢油處理協定、中朝海上溢油處理協定等我國加入或締結的有關國際公約、協議。1.3適用范圍1.3.1我國管轄水域和承擔的海上溢油處理責任區內海上船舶、海洋石油平臺、輸油管線等突發事故的應急反應行動。1.3.2發生在我國管轄水域和溢油處理責任區外,涉及中國籍船舶、中國籍海洋石油平臺或可能對我國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害的海上突發事故的應急反應行動。1.3.3參與海上突發事故應急行動的單位、船舶、航空器、設施及人員。1.4工作原則(1)政府領導,社會參與,依法規范。政府領導:政府對海上溢油事故處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形成高效應急反應機制,及時、有效地組織3、社會資源,形成合力。 社會參與:依照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框架,形成專業力量與社會力量相結合,多部門參加,多學科技術支持,全社會參與的應對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機制。依法規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明確各相關部門、單位、個人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規范應急反應的組織、協調、指揮行為。(2)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統一指揮:對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行動實行統一指揮,保證事處理機構組織的各方應急力量行動協調,取得最佳效果。分級管理:根據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發生區域、性質、程度與實施回收處理投入的力量所需,實施分級管理。屬地為主:由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發生地海上溢油處理處理機構實施應急指揮,確保及時分析4、判斷形勢,正確決策,相機處置,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3)防應結合,資源共享,團結協作。防應結合:“防”是指做好自然災害的預警工作,減少自然災害引發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可能;“應”是指保證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發生后,及時對海上溢油進行回收和消除,最大程度保護海洋環境,減少污染。防應并重,確保救助。資源共享:充分利用常備資源,廣泛調動各方資源,避免重復建設,發揮儲備資源的作用。團結協作:充分發揮參與救助處理各方力量的自身優勢和整體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4)以環境為根本,以科學為保障,以高效為目標。 以環境為根本: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快速高效地進行溢油回收和消除,最大程度的減小污5、染。 以科學為保障:運用現代科技手段,保證設備先進性,研發使用高科技產品;充分發揮專家的咨詢作用,果斷決策,保證應急指揮的權威性。 以高效為目標:建立應急機制,保證指揮暢通;強化人員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提高應急力量裝備建設,提高應急反應的效能和水平。2國家海上溢油處理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國家海上溢油處理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應急領導機構、運行管理機構、咨詢機構、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指揮、溢油處理力量等組成。2.1應急領導機構 建立國家海上溢油處理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議定海上溢油處理重要事宜,指導全國海上溢油處理應急反應工作。由交通部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同時承擔中國海上溢油事故處理的指揮職6、能,負責國家海上溢油處理部際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并承擔海上溢油處理運行管理機構的工作。 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結合海上溢油處理應急反應行動實際情況,發揮相應作用,承擔海上溢油處理應急反應、搶險救災、支持保障、善后處理等應急工作。2.2運行管理機構中國海上搜救中心以交通部為主承擔海上溢油處理的運行管理工作。2.3咨詢機構咨詢機構包括海上溢油處理專家組和其他相關咨詢機構。2.3.1溢油處理專家組 國家海上溢油處理專家組由航運、海事、航空、消防、醫療衛生、環保、石油化工、海洋工程、海洋地質、氣象、安全管理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海上溢油處理技術咨詢。2.3.2其他相關咨詢機7、構 其他相關咨詢機構應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要求,提供相關的海上溢油處理咨詢服務。2.4應急指揮機構 應急指揮機構包括: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及地方各級政府建立的海上溢油處理機構。 沿海及內河主要通航水域的各?。▍^、市)成立以省(區、市)政府領導任主任,相關部門和當地駐軍組成的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根據需要,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可設立溢油處理分支機構。2.4.1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 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承擔本?。▍^、市)海上溢油處理責任區的海上應急組織指揮工作。2.4.2海上溢油處理分支機構 海上溢油處理分支機構是市(地)級或縣級海上應急組織指揮機構,其職責由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確定。2.5現場指揮(員)8、 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的現場指揮(員)由負責組織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的應急指揮機構指定,按照應急指揮機構指令承擔現場協調工作。2.6海上溢油事故救助處理力量 海上溢油事故救助處理力量包括各級政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救助力量和軍隊、武警救助力量,政府部門所屬公務救助力量,其他可投入救助行動的民用船舶與航空器,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社會人力和物力資源。服從應急指揮機構的協調、指揮,參加海上應急行動及相關工作。3預警和預防機制 預警和預防是通過分析預警信息,作出相應判斷,采取預防措施,防止自然災害造成事故或做好應急反應準備。3.1信息監測與報告 預警信息包括:氣象、海洋、水文、地質等自然9、災害預報信息;其他可能威脅海上人命、財產、環境安全或造成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發生的信息。 預警信息監測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通過信息播發渠道向有關方面發布氣象、海洋、水文、地質等自然災害預警信息。3.2預警預防行動3.2.1從事海上活動的有關單位、船舶和人員應注意接收預警信息,根據不同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防止或減少海上突發溢油事故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危害。3.2.2各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根據風險信息,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救助準備。3.3預警支持系統 預警支持系統由公共信息播發系統、海上安全信息播發系統等組成,相關風險信息發布責任部門應制定預案,保證信息的及時準確播發。4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險10、情分級與上報4.1海上突發溢油事故險情分級 根據國家突發事件險情上報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特點及突發事件對人命安全、海洋環境的危害程度和事態發展趨勢,將海上突發溢油事故險情信息分為特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4.2海上突發溢油事故險情信息的處理 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接到海上突發溢油事故險情信息后,對險情信息進行分析與核實,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逐級上報。 中國海上溢油處理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向國務院報告,同時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5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應急響應和處置5.1海上遇險報警5.1.1發生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時,可通過海上通信無線電話、海岸電臺、衛星地面站、應急無線電示位標或公眾通信11、網(海上救助專用電話號“12395”)等方式報警。5.1.2發送海上遇險信息時,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位置。 (2)溢油狀況。 (3)船舶、海洋石油平臺、航空器或遇險者的名稱、種類、國籍、呼號、聯系方式。5.1.3報警者盡可能提供下列信息:(1)船舶、航空器、海洋石油平臺等事故發生對象的所有人、代理人、經營人、承運人(或公司)。(2)遇險人員的數量及傷亡情況。(3)事故發生周邊狀況,有無危險品,發生爆炸或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可能性。(4)事發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救助請求。(5)事發現場的氣象、海況信息,包括風力、風向、流向、流速、潮汐、水溫、浪高等。5.l.4使用的報警設備應12、按規定做好相關報警與信息的預設工作。5.2海上溢油信息的分析與核實 海上溢油處理機構通過直接或間接的途徑對海上溢油信息進行核實與分析。5.3遇險信息的處置(1)發生海上突發溢油事故,事發地在本責任區的,按規定啟動本級預案。(2)發生海上突發溢油事故,事發地不在本責任區的,接警的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應立即直接向所在責任區海上溢油處理機構通報并同時向上級溢油處理機構報告。(3)中國海上溢油處理中心直接接到的海上突發溢油事故報警,要立即通知溢油處理責任區的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和相關部門。(4)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水域、澳門特別行政區水域和臺灣、金門、澎湖、馬祖島嶼附近水域的,可由有關省級13、溢油處理機構按照已有溢油處理聯絡協議進行通報,無聯絡協議的,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予以聯絡。 (5)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發生在我國責任區內,為外籍船舶或國外海洋石油平臺泄露的,所轄責任區的溢油處理部門應聯系外籍船舶所有人或外國公司,使其協助處理事故。5.4指揮與控制5.4.1最初接到海上突發溢油事故信息的海上溢油處理機構自動承擔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并啟動預案反應,直至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工作已明確移交給責任區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或上一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指定新的應急指揮機構時為止。5.4.2應急指揮機構按規定程序向上一級溢油處理機構請示、報告和做出溢油處理決策。實施應急行動時,應急指揮機構可指定現場指揮14、。5.5緊急處置5.5.1應急指揮機構的任務在險情確認后,承擔應急指揮的機構立即進入應急救援行動狀態:(1)按照險情的級別通知有關人員進入指揮位置。(2)在已掌握情況基礎上,確定事故處理區域,明確實施處理工作任務與具體處理措施。(3)根據已制定的應急預案,調動應急力量執行溢油處理任務。(4)通過船舶報告系統調動事發附近水域船舶前往實施協助。(5)建立應急通信機制。(6)指定現場指揮。(7)動用航空器實施救助的,及時通報空管機構。(8)事故救助處理現場需實施海上交通管制的,及時由責任區海事管理機構發布航行通(警)告并組織實施管制行動。(9)根據溢油事故處理情況,及時調整救助處理措施。5.5.2溢15、油處理指令的內容 對需動用的、當時有能力進行海上溢油處理的救助力量,溢油處理機構應及時下達行動指令,明確任務。5.5.3海上突發溢油事故處置保障措施根據救助行動情況及需要,溢油處理機構應及時對下列事項進行布置:(1)遇險人員的醫療救護。(2)當險情可能對公眾造成危害時,通知有關部門組織人員疏散或轉移。(3)做出海上交通管制的安排。(4)指令有關部門提供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的支持保障。5.5.4救助處理力量與現場指揮的任務(1)專業救助力量應將值班待命的布設方案和值班計劃按溢油處理機構的要求向溢油處理機構報告,值班計劃臨時調整的,應提前向溢油處理機構報告,調整到位后,要進行確認報告。(2)救16、助力量與現場指揮應執行溢油處理機構的指令,按溢油處理機構的要求將出動情況、已實施的行動情況、險情現場及救助進展情況向溢油處理機構報告,并及時提出有利于應急行動的建議。5.6分級響應 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按照海上溢油處理分支機構、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從低到高依次響應。(1)任何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溢油處理責任區內最低一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應首先進行響應。(2)責任區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應急力量不足或無法控制事件擴展時,請求上一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開展應急響應。(3)上一級溢油處理機構應對下一級溢油處理機構的應急響應行動給予指導。(4)無論何種情況,均不免除各省級溢油處理機構對其溢油處17、理責任區內海上突發溢油事故全面負責的責任,亦不影響各省級溢油處理機構先期或將要采取的有效救助處理行動。5.7海上應急反應通信 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在實施海上應急行動時,可根據現場具體情況,指定參加應急活動所有部門的應急通信方式。通信方式包括:(1)海上通信,常用海上遇險報警、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通信方式。(2)公眾通信網,包括電話、傳真、因特網。(3)其他一切可用手段。5.8海上醫療援助5.8.1醫療援助的方式 各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會同當地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當地具備一定醫療技術和條件的醫療機構承擔海上醫療援助任務。5.8.2醫療援助的實施 海上醫療援助一般由實施救助行動所在地的醫療機構承擔,力量18、不足時,可通過海上溢油處理機構逐級向上請求支援。5.9應急行動人員的安全防護(1)參與海上應急行動的單位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安全防護。各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應對參與救援行動單位的安全防護工作提供指導。(2)化學品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現場應先登記,進行醫學檢查,有人身傷害立即采取救治措施。(3)參與應急行動人員的安全防護裝備不足時,實施救助行動的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可請求上一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協調解決。5.10海上溢油處理機構要對海上突發溢油事故可能次生、衍生的危害采取必要的措施,對海上突發溢油事故可能影響的范圍內船舶、設施及人員的安全防護、疏散方式做出安排。5.10.1 在海上突發溢油事故影響范圍內可能涉19、及陸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應通報地方政府采取防護或疏散措施。5.10.2 在海上突發溢油事故處理過程中,船舶所有人,海洋石油平臺所有的公司及相關技術人員要協助海上溢油處理機構的工作,提供相關信息。對于瞞報信息和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和公司要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問責。5.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5.11.1社會動員(1)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等級、發展趨勢、影響程度等在本行政區域內依法發布社會動員令。(2)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政府動員本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愿人員等社會力量參與或支援海上溢油處理行動。5.11.2社會動員時海上溢油處理機構的行動(1)指導所動20、員的社會力量,攜帶必要的器材、裝備趕赴指定地點。(2)根據參與應急行動人員的具體情況進行工作安排與布置。5.12救助效果評估與處置方案調整5.12.1目的 跟蹤應急行動的進展,查明險情因素和造成事件擴展和惡化因素,控制危險源和污染源,對措施的有效性進行分析、評價,調整應急行動方案,以便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盡可能減少險情造成的損失和降低危害,提高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效率和最大程度減少環境污染。5.12.2方式由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在指揮應急行動中組織、實施,具體包括:(1)指導救援單位組織專人,使用專用設備、儀器進行現場檢測、分析。(2)組織專家或專業咨詢機構對事件進行分析、研究。(3)使用21、計算機輔助支持系統進行分析、評估。5.12.3內容(1)調查事故的主要因素。(2)判斷事故的發展趨勢。(3)采取有針對性措施對危險源進行控制、處置。(4)對現場進行檢測,分析、評價措施的有效性。(5)針對海上突發溢油事故衍生出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進一步的措施。(6)對應急行動方案進行調整和完善。 5.13海上應急行動的終止 負責組織指揮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的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根據下列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應急行動:(1)事故現場和原油擴散已經得到控制,泄露原油已經得到處理。 (2)現場海洋環境不允許進行溢油處理工作,應考慮暫時暫停工作。(3)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危害已徹底消除或已控制,不再有擴展22、或復發的可能。5.14信息發布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負責向社會發布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信息,必要時可授權下級海上溢油處理應急指揮機構向社會發布本責任區內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信息。 信息發布要及時、主動、客觀、準確。信息發布通過新聞發布會、電視、廣播、報刊、雜志等媒體作用,邀請記者現場報道形式進行。6后期處置6.1善后處置6.1.1傷員的處置當地醫療衛生部門負責獲救傷病人員的救治。6.l.2回收原油的處置對回收的原油進行油水分離,爭取再次利用,無法再去理利用的擇地燃燒。6.1.3海洋環境的處置 對事故發生后的海域組織技術人員進行海洋環境調查和評估,提供后期環境恢復處理方案,提交有關部門。并組織相關單位人23、員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為索賠提供依據。6.2社會救助對溢油回收的社會力量,由當地政府民政部門負責組織。6.3保險6.3.1參加現場救助的政府公務人員由其所在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6.3.2參加救助的專業救助人員由其所屬單位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6.3.3國家金融保險機構要及時介入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處置工作,按規定開展賠付工作。6.4溢油處理效果和應急經驗總結6.4.1溢油處理效果的總結評估(1)海上溢油處理機構負責溢油處理效果的調查工作,實行分級調查的原則。(2)海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6.4.2應急經驗總結和改進建議(1)海上溢油處理機構負責應急經驗的總結工作24、,實行分級總結的原則。(2)海上溢油處理分支機構負責一般和較大應急工作的總結;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負責重大應急工作的總結;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負責特大應急工作的總結。7應急保障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有關通信管理部門、單位均應按照各自的職責要求,制訂有關海上應急通信線路、設備、設施等使用、管理、保養制度;落實責任制,確保海上應急通信暢通。7.2應急力量與應急保障7.2.1應急力量和裝備保障(1)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收集本地區可參與海上應急行動人員的數量、專長、通信方式和分布情況信息。(2)專業救助力量應按照海上溢油處理機構的要求配備溢油處理設備(3)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依據相關規定,收集本地區應急25、設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布局信息。7.2.2交通運輸保障(1)建立海上應急運輸保障機制,為海上應急指揮人員趕赴事發現場,以及應急器材的運送提供保障。(2)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配備應急專用交通工具,確保應急指揮人員、器材及時到位。(3)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與本地區的運輸部門建立交通工具緊急征用機制,為應急行動提供保障。7.2.3治安保障(1)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與同級公安部門建立海上應急現場治安秩序保障機制,保障海上應急行動的順利開展。(2)相關公安部門應為海上應急現場提供治安保障。7.2.5資金保障(1)應急資金保障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按照分級負26、擔的原則,合理承擔應由政府承擔的應急保障資金。具體參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有關規定執行。(2)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按規定使用、管理溢油處理經費,定期向同級政府匯報經費的使用情況,接受政府部門的審計與監督。7.2.6社會動員保障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政府動員本地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愿人員等社會力量參與或支援海上應急處理行動。7.3宣傳、培訓與交流7.3.1公眾信息交流 公眾信息交流的目的是使公眾了解海上溢油處理知識,提高公眾的相關知識,增強應對海上突發溢油事故能力。(1)海上溢油處理機構要編制海上溢油處理知識,提高公眾對溢油處理的認識。在國家專業力27、量不足的情況下,可以投入處理工作,發揮作用。 (2)海上溢油處理機構應及時發布溢油事故處理后的總結和評估,讓公眾接觸溢油處置工作,了解相關知識。7.3.2培訓(1)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所需的相關知識。(2)專業救助處理力量、有關人員的適任培訓由應急指揮機構認可的機構進行,并應取得應急指揮機構頒發的相應證書。(3)被指定為海上救助處理力量的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自單位組織,海上溢油處理機構負責相關指導工作。7.3.3交流中國海上搜救中心應組織人員與學校,研究院進行交流:(1)保持與學校的相關教授的聯系,交流溢油回收方面的最新方法理念,以28、及環境監測保護等方面的交流。(2)關注相關設備廠,研究院的最新的有關的裝備,關于船舶泄露,深水海洋石油平臺泄露的先進堵漏方法和處理方式,不斷交流,提高理念。8附則8.1名詞術語和縮寫的定義與說明(1)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是指船舶在海上或港口發生火災、爆炸、碰撞、擱淺、沉沒使油類物質泄漏或海洋石油平臺及相關設施發生的爆炸、泄露等,使原油流入海洋對海洋環境早晨污染的事故。(2)海上溢油處理責任區是指由一溢油處理機構所承擔的處置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的責任區域。(3)本預案中所指“海上”包括內河水域。(4)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8.2預案管理與更新(1)交通部負責國家海上溢29、油處理應急預案的編制及修改工作。(2)本應急預案的附錄,屬技術指導性文件的,由中國海上溢油處理中心審定;屬行政規章的,其修改工作由發布機關負責。(3)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負責編制各自的海上應急反應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及時報送中國海上搜救中心。(4)專業溢油處理力量制定的預案應報同級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實施,并接受應急指揮機構的監督檢查。8.3國際協作(1)收到周邊國家或地區請求對在其溢油處理責任區開展的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給予救援時,視情提供包括船舶、航空器、人員和設備的援助。(2)在其他國家的救助機構提出外籍船舶或航空器為搜尋救助海難人員的目的進入或越過我國領海或領空的30、申請時,要及時與國家有關主管部門聯系,并將是否準許情況回復給提出請求的溢油處理機構。(3)與周邊國家共同溢油處理區內的海上突發溢油事故應急反應,需協調有關國家派出溢油處理力量,提供必要的援助。(4)與周邊國家溢油處理機構一起做出溢油處理合作和協調的行動計劃和安排。(5)為搜尋海上突發溢油事故發生地點和救助海上突發溢油事故遇險人員,救助力量需進入或越過其他國家領?;蝾I空,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與有關國家或地區海上溢油處理機構聯系,說明詳細計劃和必要性。8.4獎勵與責任追究8.4.1在參加海上應急行動中犧牲的軍人或其他人員,由軍事部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的規定批準為革命烈31、士。8.4.2軍人或其他人員參加海上應急行動致殘的,由民政部門按相關規定給予撫恤優待。8.4.3對海上應急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由中國海上溢油處理中心或省級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報交通部或省級人民政府按照規定,給予獎勵。8.4.4對按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協調參加海上溢油處理的船舶,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或省級海上溢油處理中心給予適當的獎勵、補償或表揚。獎勵、補償或表揚的具體規定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另行制訂。8.4.5對推諉、故意拖延、不服從、干擾海上溢油處理機構協調指揮,未按本預案規定履行職責或違反本預案有關新聞發布規定的單位、責任人,由海上溢油處理機構予以通報,并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或給予黨紀處分;對違反海事管理法律、法規的,由海事管理機關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8.4.6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溢油處理機構工作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和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8.5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