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華現代城住宅項目多塔作業專項施工方案(21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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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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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康華現代城工程工程多塔作業專項施工方案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二 0 一八年月日目錄一、工程簡況2 二、編制依據2 三、危險源分析及相對應措施3 四、吊裝措施4 五、吊裝設備的檢查5 六、塔式起重機的安全使用要求8 七、吊裝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11 八、安全措施.12 九、多臺塔吊防碰撞措施13 十、應急措施17 十一、應急預案17 一、工程簡況:本工程為康華現代城期工程,建設地點在西寧市西山一巷與園樹巷之間,總建筑面積為68976M2,共分為 4、5、6、8、9 及車庫施工區,連體二層地下室(局部為人防地下室),地下室總建筑面積 19106.4 M2。地上部分:4#樓為 15 層住宅樓,標準2、層高2.9M,建筑總高度為 43.95M;5#6#樓為 18 層住宅樓,標準層高2.9M,建筑總高度為 52.65M;8#樓為 18 層商住樓,標準層高2.9M,建筑總高度55.6M;9#樓為32 層商住樓,總建筑高度97.9M,總建筑面積68976 M2。二、編制依據:1、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2、危險性較人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3、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與監督管理實施方法 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 5、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 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除、安全技術規程 7、塔機使用說明書8、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工程施工進度安排表及塔機周邊環境三、危險源分析及對應安全措施3、:根據現場塔機布置及周圍環境,分析其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危險源及可能導致危險的情形,針對危險情形擬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機分別依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危險源分析及對應安全措施表序號危險源可導致危險的情形只要安全措施1 多 塔作 業1.相鄰塔起重臂處于同一水平高度,起重臂相撞1.塔機高度錯開;2.實行塔機升節審批制度;2.兩塔同時進入交叉區域,起重臂與鋼絲繩或吊物相撞1.制定交叉區域作業規則;2.設置交叉區域回轉報警裝置;3.加強指揮,向作業人員安全交底;3.作業過程一塔吊鉤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失電,風力推動塔機向相鄰塔旋轉相撞1.配備回轉剎車備用電源;2.備用限制回轉的木楔;3.實施突然停4、電應急措施;4.非工作狀況塔機鉤未停置在安全范圍,風力推動塔機起重臂與鋼絲繩相撞1.塔機釣鉤停置安全區域;2.向作業人員安全交底;3.監督檢查;2 道 路吊物在其上空運轉時,發生高空墜物1.搭設道路安全防護棚(雙層硬質);2.加強指揮,吊物不超越圍墻;3.設置小車幅度報警裝置;3 高壓線吊物或鋼絲繩碰撞高壓線1.吊物不得超過警戒線;2.加強作業交底和監控;3.設置變幅小車幅度報警裝置;4 臨 時設 施1.吊物在其上空運轉時,發生高空墜物1.搭設安全防護棚;2.調運過程中,吊物避開臨設;2.工作中突然停電,吊物撞擊門衛房1.吊物向臨設方向運動時,限用高速或提前減速;2.執行突然停電應急措施;5 5、已 建建 筑物1.起重臂高度低于建筑物是直接撞擊建筑物1.塔機初始安裝高度超過建筑物;2.劃定工作區域,配備專人指揮;3.對回轉進行限位,限制在工作區域;4.設置塔機臨近回轉限位點報警裝置。四、吊裝措施:根據現場實際吊裝對象,將其分為長件吊裝與其它吊裝。長件吊裝指鋼筋半成品、鋼管、模板、木方等。其它吊裝指的是扣件、砌塊、砂漿、塊狀面層、輕質材料等。(一)長物件的吊裝:1、塔吊吊裝過程中必須設置塔吊信號指揮員,并且熟知塔機信號的操作規程。2、起重吊裝前操作人員應對現場工作環境、建筑物及構件重量和分布情況進行全面了解。3、吊裝長件時,鋼絲繩與物件的固定點在水平方向上的角度應控制在 45 度-60 6、度之間。若因物件太長,中部容易下沉或打彎,可以用同長度的鋼管或其它強度較高的物件進行加固,將鋼筋或其它物件在長度方向上與鋼管綁扎在一起,然后再起吊。4、起吊鋼筋、鋼管等重物時應稍離地面試吊,當確認重物已掛牢再繼續起吊。5、在吊運過程中,塔吊司機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起升和下降速度應平穩、均勻,不得突然制動,左右回旋也應平衡,且有專人進行接收。6、每掛起吊前必須認真檢查綁口是否牢固,所吊物件是否有露綁現象,特別模板吊裝時,模板應放整齊,對吊裝數量應嚴格控制,并且系點距模板兩邊的距離應對稱,防止在吊裝時因系點不對稱,導致模板滑落。7、在大風大雨等惡劣天氣下,塔吊司機有權拒絕一切不合理的吊裝要求7、。8、對重量無法估計的物件,在吊運時必須先試吊,當發現鋼絲繩有抖動,吊裝設備有異常聲響時,應立即停止吊裝。(二)其它材料吊裝:1、在吊運砂漿時,必須使用專用灰斗或灰簸箕,嚴禁使用改裝的灰斗或直接使用手推車吊運。2、吊裝塊料或塊狀面層時,應焊接專用的吊籠,并且嚴格控制吊裝數量,嚴禁冒頂堆放。3、吊運箱體時,采用鋼管串接吊裝,每次吊裝數量不得大于3 塊,并且在鋼管兩側系點處安裝限位,防止脫扣。4、吊物應綁扎平穩牢固,不得在已綁好重物上再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5、吊裝其它機電設備時,不得帶電吊裝。6、吊裝氧氣、乙炔氣瓶等易燃易爆物品時,必須采用專用吊籠進行吊裝,吊裝時對氣瓶進行固定,防止吊裝過程中發生8、碰撞。五、吊裝設備的檢查:吊裝設備在作業期內應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對檢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檢查范圍如下:1.吊鉤的報廢標準,吊鉤出現下述任何情況時,應報廢:1.1 表面有裂紋、破口;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1.2 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扭轉變形超過10%;1.3 掛鉤處斷面磨損超原高度的10%;1.4 吊鉤襯套磨損超過原厚度50%,心軸(銷子)磨損超過其直徑的 3%-5%;2.各種結構無變形,螺栓緊固、焊縫無裂紋和開焊。3.減速機潤滑油油質應符合要求。4.各控制開關、操作系統靈活準確,電器元件牢固正常,制動器動作靈活,制動可靠,吊鉤及各部滑輪轉動靈活,無卡塞現象,鋼絲繩應完好,固定端9、應牢固,纏繞整齊。5.保險牢固有效,空載運轉一個作業循環,機構無異常。6.每月或連續大雨后,應及時對塔機進行檢查。7.吊鉤在使用中心的安全裝置:7.1 吊鉤在使用過程中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要求進行檢查、維修,達到報廢標準的必須立即更換;7.2 起重機械不得使用鑄造的吊鉤;7.3 吊鉤表面應光潔、無毛刺、裂紋、銳角和剝裂;7.4 吊鉤需要更換時,新吊鉤應有制造單位的合格證和其它技術證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7.5 吊鉤每隔兩年必須進行一次退火處理,以免因疲勞而產生裂紋8.吊索:8.1 鋼絲繩吊索使用應注意以下問題:8.1.1 吊裝作業中應使用交互捻的鋼絲繩8.1.2 常用作纜風繩的鋼絲繩為6*710、,此鋼絲繩的剛性大,但繞曲性差。8.1.3 用于吊索或卷揚機上的鋼絲繩,一般鋼絲繩用6*19;高速轉動的起重機械和穿繞滑輪組的鋼絲繩用6*37。9.鋼絲繩的破壞形式:超荷載使用,疲勞破壞,由于反復彎曲、延長、擠壓、摩擦等引起;表面磨損、強度降低;鋼絲繩表面產生斷絲,斷絲的產生和增加使鋼絲受力不均勻情況加大,從而導致斷絲現象加快,最終減小了鋼絲繩的總的承載力。使鋼絲繩的安全系數逐漸消失,最后造成整個鋼絲繩的斷裂。10.鋼絲繩的報廢標準:10.1 鋼絲繩的斷絲數達到報廢標準時應予以報廢;10.2 鋼絲繩表面被腐蝕、磨損超過鋼絲直徑的40%以上;10.3 鋼絲繩斷股;10.4 鋼絲繩出現變形:波浪形11、籠狀畸變、鋼絲擠出等;10.5 鋼絲繩直徑減少達7%以上;10.6 鋼絲繩扭結、塑性變形;10.7 繩芯脫出和損壞;10.8 受電弧等高溫灼傷。11.鋼絲繩的正確使用及保養:鋼絲繩的安全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良好的維護和定期檢查。11.1 每一月潤滑一次。11.2 起重機上的鋼絲繩,每天都要進行檢查,包括對端部的連接部位,重點是滑輪部位的鋼絲繩檢查。11.3 鋼絲繩開卷后防止打結、扭曲,造成鋼絲繩強度降低和損壞。11.4 切斷鋼絲繩時應有防止繩股松散措施。11.5 鋼絲繩在使用中應在卷筒上設置排繩裝置,使之排列整齊。11.6 鋼絲繩在穿越滑輪槽時,槽的直徑應大于繩徑1-1.25mm,槽過大,12、繩易被壓扁;槽過小時繩易被磨損。滑輪邊緣破損的不宜使用。11.7 用鋼絲繩綁扎邊緣銳利的構件時,應加墊麻袋、木板或半圓鋼管等物,以保護鋼絲繩不被破損。11.8 鋼絲繩與滑輪直徑的比值一般要求在18-30 倍。12.鋼絲繩連接的安全要求:12.1 繩卡連接時,其數量視鋼絲繩的直徑而定,同時應保證連接強度不小于鋼絲繩被拉斷力的85%。12.2 用楔塊、楔套連接時,其連接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破斷拉力的75%12.3 用錐形套澆鑄法連接時,連接強度應達到鋼絲繩的破斷拉力。六、塔式起重機的安全使用要求: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13、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楚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施工。2.起重前所檢查工程應符合下列要求:2.1 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2.2 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器完好;2.3 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定;2.4 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2.5 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定;2.6 供電電纜無破損。3.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4.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正常,有無噪聲異常,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5.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14、規定的起重量。6.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的實際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應當從停止點開始,依次逐漸加速,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動方向時,應將控制手柄扳倒零位,待電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動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7.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8.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9.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為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10.提升重物做水平運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 以上。11.對于無15、吊環及起重機構不安裝在回旋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12.裝有上下兩套操縱系統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13.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倒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或稍緊的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區域。14.采用渦流制動調速系統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檔或慢就位速度作業。15.作業中如遇六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16.作業中,操作人員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17.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起重限位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障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位器和16、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18.起重機作業時,其起重臂下方嚴禁站人或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過程中,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械載運人員。19.嚴禁使用起重機械進行斜拉、斜吊及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F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20.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停在空中,作業中如遇突發故障,應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帶,并關閉發動機或截斷電源后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將所有控制器扳倒零位,斷電后,采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地面。21.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層的指揮人員均采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絡進行指揮。17、22.作業完畢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直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 處。23.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搬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24.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進行檢查或檢修時,必須及安全帶。七、吊裝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1.吊裝作業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方案,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施工。2.作業前,應向參與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3.司機、指揮和起重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過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高空作業時必須按照高空作18、業的要求及安全帶,做好必要的防護工作。4.對吊裝區域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環境,要進行檢查、清理或采取保護措施,如對輸電線路的妨礙,如何確保與高壓線路的安全距離;作業周圍是否涉及到主要通道、警戒線的范圍、場地的平整度;作業中如遇大風如何采取措施等等在不利條件下作業的對策。5.做好吊裝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如檢查起吊用具和防護設施;對輔助用具的準備,檢查;確保吊物回轉半徑范圍、吊物的落點情況等準備工作。6.吊裝作業中要熟悉掌握捆綁技術及捆綁要點。7.嚴禁任何人在已經起吊的構件下停留或穿行,已經起吊的構件不準在空中長時間停留。8.起重作業人員在吊裝過程中要選擇安全位置,防止吊物的沖擊、晃動和墜落,發生傷人19、事故。9.起重吊裝指揮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準確、及時傳遞信號,司機要對指揮人員的信號、吊物的捆綁情況、運行通道、起重空間確認無誤后才能進行操作。多人捆綁時,只能由一人負責指揮。10.采用桅桿吊裝時,四周應不準有障礙物,纜風繩不準跨越架空線,如果相距過近時,必須搭設防護架。11.起吊作業前,應對機械進行檢查,安全裝置要完好、靈敏有效。12.對自制或改裝的起重機械、桅桿起重設備,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和實驗、鑒定,確認合格后方準使用。八、安全措施:1、對塔吊司機進行嚴格的交底,在兩塔吊同時作業時必須服從塔機信號員的統一指揮。2、嚴禁在大風中吊裝物件,防止擺動,碰撞吊車或其它物件。3、吊運物件時,必須有專20、人指揮和接收。4、吊車司機應嚴格執行十不吊原則。5、現場車輛,在前進或倒退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嚴禁碰撞吊車。6、塔吊司機、塔機信號工均應經過專業培訓,并且持證上崗。7、在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應設置正對工作面的投光燈。8、起吊作業人員嚴禁喝酒。9、不符合要求的物件塔吊司機嚴禁起吊,并且有權利拒絕一切不合理的吊裝要求。10、嚴禁在操作間內亂接電氣設備。11、塔身超過 30m 時應在塔頂和臂架端部設置防撞紅色信號燈。12、當現場多臺塔吊同時作業相互干擾,司機不能清晰聽清指揮人員的指令聲音時,應結合現場改用旗語。九、多臺塔吊防碰撞措施:(一)塔吊在水平面方向的防碰撞措施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21、端部與高位塔吊塔身之間防碰撞措施。塔吊在現場的定位布置是關鍵,可通過嚴格控制兩臺塔吊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依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中的10.5 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 的距離”。由塔吊現場平面布置可知,兩臺塔吊中,相鄰塔吊的距離均大于各自起重臂長度,即滿足了施工需要,又克服可處于低位的塔吊的起重臂端部與高位的塔吊塔身之間的碰撞。(二)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位于低位塔吊起重臂工作區間內時,有可能引起低位22、塔吊的起重臂與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發生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的發生,工程部對每臺塔吊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吊交叉工作區。同時,工程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吊回轉作業時,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不碰撞高位塔吊的起重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6 級風時,塔吊必須停止作業。另外,公司安排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吊司機班長為現場服務,塔吊的每次使用后在非工作狀態下,將塔吊的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由于相鄰塔吊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吊起重臂與高位塔吊起重臂高差不小于4m,高位塔吊起重臂下端距離低23、位塔吊起重臂拉桿上端高差不小于2.5m,如此,能保證低位塔吊起重臂拉桿上端距離高位塔吊大臂下端的距離控制在2m 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中的10.5 之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距離”?,F場安裝的三臺塔吊塔吊,4#5#6#樓塔吊安裝高度為30.8m,8#樓塔吊安裝高度為28M,9#樓塔吊的安裝高度為30.8m,滿足了規范要求。(三)使用過程中的控制1.塔吊司機和指揮人員上崗前,工程部應重點就交叉作業防碰撞措施對其進行交底。2.熟悉各自塔機的吊運范圍。3塔機前臂必須數牌、警示電笛、障礙燈。4.夜間施工應配置充足的照明24、,并開啟所有障礙燈,確保前臂障礙燈的工作正常。5.每班作業前,應認真檢查吊鉤及吊索完好情況,并對起吊性能進行空載試車,檢查各主要限位開關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6.當各塔吊進行回轉操作時,應鳴聲提示:塔吊在小車超過20M 行走時,應名聲提示:夜間行駛前必須打開障礙燈。7.在首次起吊重物時,應調離地面50 厘 M 進行制動性能實驗,確保制動性能可靠。8.塔吊與相鄰塔吊前臂相對運行水平距離10M,應減速并采用一檔運行,且相鄰塔吊小車需要后退20M 范圍之內進行避讓。9塔吊操作時吊鉤及吊索應盡可能保持距離10M 范圍內操作,如需在 10M 范圍外操作時,應減速啟動,緩慢謹慎操作,并確保吊重物端部與臨近建25、筑物的距離大于3M。較長重物應采用拉結溜繩保護。在起重過程中,重物不得擺動、旋轉。10.注意塔吊每次停機操作前,必須將塔機吊鉤或吊鉤索底端距離建筑物 3M 以外。11.起重作業時,不得超載作業,將起重范圍外的重物納入吊運范圍內。(四)相鄰塔吊操作要求1.群塔的運行原則為:低塔讓高塔。2.后塔讓先塔。在兩塔吊吊臂交叉區域運行時,后進入該區域的塔吊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吊。3.動塔讓靜塔。在兩塔吊吊臂交叉區域作業時,在一塔吊塔臂無回轉、小車無行走、吊鉤無運動,而另一塔吊吊臂有回轉或小車行走時,動塔吊應避讓塔吊。4輕車讓重車。在兩塔吊同時運行時,無荷載塔吊應避讓有荷載塔吊。5.客塔讓主塔。6.塔吊長26、時間暫停工作時,吊鉤應起到最高處,小車拉倒最近點,大臂按順風向停置。7.塔吊與信號指揮人員指揮人員必須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動頻率,而且要做到專機專用。8.指揮過程中嚴格執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吊司機的應答制度:信號指揮人員發動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塔吊的編號,待塔吊司機應答時,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出塔吊動作指令。9.信號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吊吊鉤與被吊物。塔吊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必須環顧相鄰塔吊的工作狀態,并發出安全指示語言。安全指示語言必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10.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則,根據工程進度統一確定塔吊頂升高度和27、到位時間,各塔吊必須按確定的高度、時間如期完成頂升,不得提前或延時。十、應急措施發生塔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啟動公司應急預案。以下就一般性危險情況制定應急措施。1、塔機運轉過程中突然停電。塔機司機應及時利用備用電源制動回轉并采用木楔楔住回轉齒輪與齒圈,塔機指揮應及時向工程部負責人反映情況,爭取盡快送電,停電期問塔機司機和指揮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停電超過1 小時,應想法用麻繩等方式對起重臂進行臨時錨固。2、出于操作失誤塔機回轉過度可能會引發碰撞,應迅速對塔機的危險性做出判斷,并考慮選擇:1)通過起升和變幅動作避免碰撞;2)間斷對回轉進行制動,減小回轉慣性直至制動;3)可能的情況下,反檔間歇制動;4)28、塔機指揮應迅速觀察周邊環境,與相鄰塔機取得聯系,采取其他必要措施。3、作業過程中,發生兩塔碰撞一臺塔鋼絲繩與另一臺塔起重臂纏繞后,應立即停止動作,并對回轉進行制動,通知維修人員解除纏繞確定鋼絲繩沒有受損后塔機方能動作。4、作業過程中,發生塔機碰撞建筑物后,應立即停止動作,并對回轉進行制動,待清楚能否動作后方能向相反方向選擇。十一、應急預案(一)目的為提高建設工程起重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及時、有效地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最快速度對事故的傷亡人員進行施救以及事故現場設備險情和安全隱患的迅速排除,以避免事故繼發性發生。(二)適用范圍本預案適29、用于圣愛M 倫工程部施工作業現場塔式起重機。(三)應急預案施救工程的具體施救方法 1、觸電應急(急救)方法 1.1 對于觸電者的急救應分秒必爭。發生呼吸心跳停止的病人,病情都非常嚴重。這時應一面進行搶救,一面緊急聯系專業救護機構,就近送病人去醫院進一步治療;在轉送病人去醫院途中,搶救工作不能中斷。1.2 關掉電閘,切斷電源,然后施救。無法切斷電源時,可以用木棒、竹桿將電線挑離觸電者身體。如挑不開電線或其他致觸電的帶電電器,應用干的繩子套住觸電者拖離,使其脫離電流。救援者最好戴上橡皮手套,穿橡膠運動鞋等。切忌用手去拉觸電者,不能因救人心切而忘了自身安全。1.3 傷者神志清醒,呼吸心跳均自主,應讓30、傷者就地平臥,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防止繼發休克或心衰。1.4 傷者喪失意識時要立即叫救護車,并嘗試喚醒傷者。呼吸停止,心搏存在者,就地平臥解松衣扣,通暢氣道,立即口對口仍呼吸。心搏停止,呼吸存在者,應立即做胸外心臟扣壓。1.5 發現其心跳呼吸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摩等復蘇措施(少數已證實被電死者除外),一般搶救時間不得少于 6090 分鐘。直到使觸電者恢復呼吸、心跳,或確認已無生還希望時為止。現場搶救最好能兩人分別實行口對口人一呼吸及胸外心臟按壓,以1:5 的比例進行,即人工呼吸1 次,心臟按壓5次。如現場搶救僅用1 人,用 15:2 的比例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和人工呼吸31、,即先作胸外心臟按壓15 次,再口對口人工呼吸2 次,如此交替進行,搶救一定要徹底。2、機械傷害(急救)方法當傷害剪故發生后,應立即撥通120 急救電話,報告出事地點、受傷人員及傷情,同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對傷員的現場搶救包括:2.1 對心跳呼吸停止者,現場施行心肺復蘇。2.2 對出血多的傷口應加壓包扎,有搏動性或噴涌狀動脈出血不止時,暫時可用指壓法止血;或在出血肢體傷口的近端扎止血帶,上止血帶者應有標記,注明時問,并且每20 分鐘放松一次,以防肢體的缺血壞死。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體,防止骨折的再損傷。2.3 遇有開放性顱腦或開放性腹部傷,腦組織或腹腔內臟脫出者,不應將污染的組32、織塞入,可用干凈碗覆蓋,然后包扎;避免進食、飲水或用止痛劑,速送往醫院診治。2.4 若有胸壁浮動,應立即用衣物,棉摯等充填后適當加壓包扎,以限制浮動,無法充填包扎時,使傷員臥向浮動壁,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2.5 若有丌放性胸部傷,立即取半臥立,對胸壁傷口應行嚴密封閉包扎。使開放性氣胸改變成閉合性氣胸,速送醫院。救護人員中若能斷定張力性氣胸者,有條件時可行穿刺排氣或上胸部置引流管。(四)應急響應 1、在接到突發性事故的第一時問內,立即通知組織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和應急救援成員以及相關車輛駕駛人員,準備好各種工具及必須的資金,立即趕赴事發現場。2、在地方有關職能部門的指導協調下,以最快的速度盡一切力量搶救傷員,并根據起重機事發現狀制定相應的設備拆除方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盡快將設備拆除,以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3、積極配合并協助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實事的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并根據政府權威部門關于事故鑒定及責任的劃分,承擔本公司應負相應責任。4、發生重大危險事故或險情時,及時向社會求助:火警119;救護120;匪警 110。東山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康華現代城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