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新城區站前大道二期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方案2(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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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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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涪陵新城區站前大道二期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目錄一、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3二、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及教育培訓制度3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術措施4(一)土方開挖、基坑支護降水工程4(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工程6(四)起重吊裝安裝拆卸71、安裝安全管理措施72、運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83、拆除安全管理措施8(五)腳手架工程91、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措施92、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措施103、腳手架使用和管理11(六)人工挖孔樁工程12(七)預應力工程13為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杜絕和減少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住建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及本工程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清單,編制了本項目危2、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完善以項目經理為組長,生產、技術、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各安全、施工管理人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和施工方案或專項方案,設安全辦公室執行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排除,杜絕或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二、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及教育培訓制度 1、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從項目經理到一線作業人員的責任制縱向到底。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負責。2、建立安全會議制度、安全檢查制度、領導帶班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應急救援制度、安全獎懲制度、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經費投入計劃、3、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等各項制度,消除在生產過程中因為物的不安全因素可能引發的安全事故。3、安全教育、培訓是進行人的安全行為提升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增強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有效的防止因人的不安全行為可能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技術措施(一)土方開挖、基坑支護降水工程1、施工現場設專職安全員負責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監控、管理。2、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方案相一致,并遵循“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3、基坑在開挖過程和敞露期間應防止塌陷,必要時應加以保護。4、在開挖邊坡上側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動施工機械時,土方作4、業機械或施工機械應在挖方邊緣保持2.5m的距離,以保證邊坡和直立壁的穩定。當土質良好時,堆土或材料應距挖方邊緣1.5m以外,高度不宜超過1.5m。5、開挖邊坡土方,嚴禁切割坡腳,以防導致邊坡失穩。6、施工人員及材料上下深坑應預先搭設穩固安全的上下人通道,避免上下時發生墜落,并指定專人負責實施。7、基坑四周必須懸掛危險標志,并在夜間掛紅色標志燈。任何人嚴禁在深坑、陡坡下面休息。8、當地下水位高于基坑開挖面,應當采用降低地下水方法疏干坑內土層中的地下水。9、基坑支護、降水工程施工前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審批后實施。10、在基坑施工前,應摸清基坑周邊的管網情況,為減少地表水滲入坑5、壁土體,基坑頂部四周應用混凝土封閉,施工現場內應設地表排水系統,對雨水、施工用水、從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進行有組織排放,對坑邊的積水坑、降水沉砂池應做防水處理,防止出現滲漏。11、對采用支護結構的坑壁應設置泄水孔,保證護壁內側土體內水壓力能及時消除,減少土體含水率,也便于觀察基坑周邊土體內地表水的情況,及時采取措施。12、邊坡施工時應對周圍環境、基坑支護結構進行監測。監測的內容主要有:基坑支護軸力、彎曲應力、坑外地形的變形;臨近建筑物的沉降和傾斜;地下管線的沉降和位移等。13、對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工程1、支架應由具有相6、關資質的單位搭設和拆除。2、作業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定期體檢,不適合高處作業者不能進行搭設和拆除作業。3、進行搭折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4、施工前應根據構筑物的施工方案選擇合理的模板支架形式,在專項施工方案中制定搭設、拆除的程序及安全技術措施。5、模板支架應嚴格獲準的施工方案或專項方案搭設和安裝。6、模板支架搭設完成后,必須進行質量檢查,經驗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交付使用。7、施工中不得超載,不得在支架上集中堆放物料,支架在使用期間應該經常檢查、維護,保持完好狀態。8、當搭設高度和施工荷載超過有關規范時,必須按相關規定進行設計,經結構計算和安全性驗算確定,并按規定7、結繩專家論證。9、施工前進行安全交底,交底內容要有針對性,針對重點問題提出重點可靠的防護措施,并明確責任人。10、模板支架拆除現場應設作業區,其邊界設警示標志,并由專人值守,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11、支架拆除采用機械作業時應由專人指揮。拆除應按施工方案或專項方案要求由下而下逐層拆除,嚴禁上下同時作業。12、嚴禁敲擊、硬拉模板、桿件和配件,嚴禁拋擲模板、桿件、配件,拆除的模板、桿件、配件應分類堆放。13、本工程橋梁墩柱模板采用滑模工藝,箱梁模板支撐體系搭設高度超過8米、跨度大于18米,承重支撐單點集中荷載達700kg以上,屬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需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8、。在作業過程中項目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是否按論證方案施工。(四)起重吊裝安裝拆卸1、安裝安全管理措施1)塔式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編制專項安裝方案,安裝人員須持證上崗。2)上崗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交底、持證上崗。3)安裝期間,嚴禁喝酒上崗,精力集中,嚴禁向下拋擲物件,使用的工具妥善放置,防止掉落。4)設置安全警戒區域,并由專人進行安全監護,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作業區域,以防事故發生。5)檢查各金屬結構的焊縫及疲勞狀況(主要受力部位)。6)檢查繩索、電器設備、制動器的安全可靠性。7)起板過程應由專人負責指揮,禁止多頭指揮。8)起板前須檢查確認繩進滑輪槽,各部位置正確到位,夾軌器夾緊,增加的壓重部位,結9、合部的緊固等情況應可靠。9)起板前,須檢查起重臂頭部與塔身的固定是否接觸,各部繩索、滑輪是否都在位。2、運行操作安全管理措施1)塔吊整體安裝或每次爬升后,均須按規定程序驗收通過后才可使用。2)起重機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裝置。3)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安全裝置、制動裝置傳動機構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應予修整,經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施工。4)操作工、指揮工必須持有效特種作業證。5)禁止越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6)當機構出現不正常時,應及時停吊,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工作,禁止在工作過程中調整或修檢。7)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程。8)爬升操作時,應按說明書規定步驟進行。9)工作完畢后應把吊10、鉤吊起,小車收進,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鎖好配電箱,關閉司機門窗。3、拆除安全管理措施1)塔式起重機的拆除須編制專項拆卸方案,拆卸人員須持證上崗。2)設置安全警戒區域,并由專人進行安全監護。3)檢查各工作機構的潤滑及緊固情況,檢查各金屬結構的疲勞狀況和連接狀況,檢查起重、變幅機構的剎車裝置,必要時進行調整,檢查塔機的吊索及輔助吊索具的可靠性。4)放起重臂時必須先將吊鉤放到地面,準備傾倒塔身時,必須將起重臂頭部與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5)運輸時注意托架車的調整緊固及塔機轉臺支腿的綁扎固定,防止自行脫出,鉤物傷人;將基礎吊放平,以免運輸中超高。6)塔機拆除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指揮,禁止多頭11、指揮。(五)腳手架工程1、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措施1)腳手架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腳手架作業。2)腳手架搭設前、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和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經雙方簽字,附影像資料留存。3)腳手架在高處(2m以上)作業時、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帶必須與己搭好的立、橫桿扣牢,不得掛在鉛絲或其它不牢固的地方。在腳手架上操作要精力集中、禁止打鬧。休息時應下腳手架,嚴禁酒后作業。4)遇有惡劣天氣影響安全施工時應停止高處作業。5)未搭設完成的腳手架,除腳手架工一律不準上架。腳手架搭設完成后由施工操作人員會同腳手架工長以及使用工種人員、技術員、安全員等有關人員共同進行驗收、合12、格后方可使用。使用中的腳手架必須保持完整,禁止隨意拆改腳手架或挪用跳板。必須拆改時,應經施工負責人批準、由腳手架工負責操作。6)所有的腳手架,經過大風、大雨、停用超過一個月以上的,要認真檢查,如發現傾斜下沉及松扣、崩扣、要即時修復。7)懸挑式腳手架搭設時,連墻件、型鋼支承架對應的主體結構混凝土必須達到設計計算要求的強度,在上部的腳手架搭設時型鋼支承架對應的混凝土強度不得小于C15。8)懸挑式腳手架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搭設,而且,在懸挑式腳手架搭設過程中,須指定監護人員進行監護。9)預埋件等隱蔽工程的設置應按設計要求執行,保證質量,預埋連接的驗收手續應齊全。10)高度在24米以下的落地13、式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兩端各設置一組剪刀撐,中間部份不大于15米間距設置,由底部至頂部隨腳手架連續設置。高度大于24米以上的落地式腳手架、懸挑式腳手架應沿外側長度和高度連續設置剪刀撐。2、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措施1)外架拆除前,技術部門要向拆架人員進行書面安全交底。并要有接受人簽字。2)拆架前設置作業區域,四周拉設警示帶,派專人值守,禁止所有人員進入警示區。3)腳手架拆除程序應由上而下、按層逐步拆除,先清理架上雜物,連墻件應隨架體逐層拆除,不得先拆除。4)拆架人員必須系安全帶,拆除過程中,應指派責任心強人擔任指揮,負責全部拆除工作的安全作業。5)拆架時遇有管線阻礙時不得任意割移,同時要注意扣件崩扣14、,避免踩在滑動的桿件上操作。6)拆架人員應配備工具套,手上拿鋼管時,不準同時拿扳手,工具用后必須放在工具套內,以免掉落傷人,嚴禁向下拋擲物件。7)拆架休息時不準坐在腳手架上或不安全的地方、嚴禁拆架時戲嘻打鬧。8)拆除中途如更換作業人員必須重新進行安全交底。9)嚴禁腳手架工在夜間進行腳手架搭拆工作。3、腳手架使用和管理1)搭設過程中的腳手架、每搭設一個施工層高度必須組織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工程技術負責人必須按腳手架方案的要求、擬定書面操作要求、向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班組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3)基礎、卸荷措施和腳手架分段完成后,應分層驗收、填寫驗收單。4)不準15、利用腳手架上、下,應從專用扶梯行走。5)不得在腳手架上使用梯子或其它類似工具來增加高度。6)不得在僅供防護用的腳手架上作業。7)外架第一步(1.8m)開始設置立網和兜網、每層均設水平安全網,隔層鋪設腳手板防護。8)腳手架搭好后派專人管理,任何人未經特許、不得改動。9)腳手架上不得有任何活動材料,一但發現、立即清理干凈。(六)人工挖孔樁工程1、作業前必須由技術部門就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2、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及挖孔、起吊、余渣運輸等所使用的一切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工具、配件、等,必須經常檢查,確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度。3、井內吊運土方或物料時,要采用穩定性好的雙耳圓形吊筐。上料不得過滿,大塊16、石頭破碎后裝運。起吊時應保持垂直平穩、不準斜吊、過急和晃動,以免落物傷人。4、對于孤石,應用繩子拴好,并在井下人員上井后,井上人員才能起吊石頭。5、作業人員上下樁孔所使用的提升機必須是合格的機械設備,同時提升機掛鉤應配備自動卡緊保險裝置,不得用人工拉繩子運送工作人員或腳踩護壁凸上下樁孔。6、制動裝置要用按鈕式開關,上班前、下班后均應專人嚴格檢查并且每天加足潤滑油,保證開關靈活、準確、無損、有保險扣且不打死結,鋼絲繩無斷絲。7、支承架應加固穩定,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安全起吊能力,樁孔內必須放爬梯或設置尼龍繩,并隨挖孔深度增加放長至工作面,作求急之備用。確保施工機具、設備不出現任何安全隱患。13、本工程部份孔樁深度超過16米,屬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七)預應力工程1、張拉現場應有明顯標志,與該工作無關人員嚴禁入內。2、張拉或退楔時,千斤頂后面不得站人,以防預應力拉斷或錨具、楔塊彈出傷人。3、油泵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車檢查,。在油壓情況下,不得隨意擰動油泵或千斤頂各部位螺絲。4、作業應由專人負責指揮,操作時嚴禁摸踩及碰撞應力筋,在測量伸長值及擰螺母時,應停止開動千斤頂。5、張拉時,螺絲桿端、套筒螺絲及螺母必須有足夠長度,夾具有足夠夾緊能力,防止夾具錨具不牢而滑出傷人。6、在高壓油管的接頭應加設套管,以防噴油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