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自然災害救援救災應急預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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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576057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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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莊鄉自然災害救援救災應急預案為了加強應對自然災害能力,做到迅速準確,高效處置自然災害,保護全鄉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時為災后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創造有力條件,特制定本預案。一、總體要求和工作原則(一)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區、市、縣關于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會議安排部署,堅持以預防為主、防災救災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有針對性地開展救援救災應急準備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干部群眾應對自然災害處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損失。(二)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主動、穩妥、科學、有效”的工作原則,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于民,堅持主動宣傳、積極引導,因地制宜、注重實效,把保障2、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自然災害救援救災應急工作的首要職責,堅持應急準備與救援相結合,常抓不懈,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2.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鄉自然災害救援救災應急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專業處置、分部門負責,鄉、村兩級管理。3.多方協同,社會參與。依靠和發揮廣大群眾,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協作的自然災害救援救災社會動員機制。二、應急機構的組成及其職責為了做好全鄉自然災害事件和其他救援救災事件的應對工作,成立高莊鄉自然災害救援救災應急工作指揮部: 自然災害救援救災應急工作指揮部負責對全鄉應急工作實施統一指揮,開展應急搶險救援等各項工作。指揮部下設“一室八3、組”,即自然災害救援救災辦公室、報災小組、宣傳報導組、安全保衛組、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后勤保障組、督查工作組。(一)救援救災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主任由鄉武裝部部長吳曉亮同志擔任,成員由鄉綜治辦、民政所工作人員組成。主要工作職責:1.研究制定本鄉應對自然災害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2.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一般自然災害事件的先期處置和善后工作;3.協調各組之間的關系,指導各村開展自然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4.負責對外的聯絡和接待工作;5.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工作;6.完成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二)報災小組。報災小組組長由政府鄉長聞立鋒擔任4、,副組長吳曉亮、報災員李娟、災情核實員楊曉華。負責自然災害救援救災相關信息的報送、核實。(三)宣傳報導組。宣傳報導組辦公室設在鄉文化體育與信息服務中心,組長由政府副鄉長周惠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鄉文化站長楊巧玲同志擔任,成員由文化站成員組成。主要職責:1.按照規定進行應急宣傳,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有關信息;2.加大宣傳力度,動員全鄉力量,積極參與救援救災工作;3.宣傳救援救災工作中典型事跡與模范人物,穩定人心,穩定社會秩序,促進救災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四)安全保衛組。安全保衛組辦公室設在綜治辦,組長由鄉武裝部長吳曉亮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綜治辦副主任王金孝同志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司法所工作人員組成5、,并負責聯系黃渠橋派出所。主要職責:1.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2.當自然災害發生后,加強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實施緊急防范措施,全力維護災區的社會穩定工作;3.負責組織對要害部門、金融單位等重要目標的警戒;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害、水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和擴大蔓延;5.協助民政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6.必要時負責組織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及社會的交通設施裝備,保證應急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災民、傷員的疏散轉移。 (五)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醫療救護防疫及人口疏散組辦公室設在鄉計劃生育6、服務中心,組長由政府副鄉長潘建熙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衛計站站長楊梅同志擔任,成員由計生站、衛生院工作人員、各村黨支部書記,并負責聯系高莊鄉衛生院。主要職責:1.負責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隊伍進入災區現場,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2.在應急期間,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藥品及醫療救護器械等,組織好醫療救護隊待命;3.自然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奔赴災區,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或建設臨時醫療點搶救傷員;4.做好衛生防疫及傷亡人員的搶救、處理及疏散工作;5.負責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食品、飲用水源、醫用放射源的安全情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傳染病的爆發流行;6.負責災害傷亡醫療救治信息報告,負責組織本系統的次生、衍生災害的預防與7、處置工作;7.在應急期間,應組織群眾進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別要注意做好婦女、兒童及老、弱、病、殘人員的疏散安置工作;8.災情發生后,迅速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六)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搶險救災及生活物資供應組辦公室設在財經所、民政所,組長由人大主席王生林同志擔任,副組長由財經所副所長徐學林、民政所所長楊小華同志擔任,成員由財經所、民政所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1.在應急期間,應組織搶險救災隊伍積極開展救災技術訓練,掌握搶險救災技術。同時,做好應急資金、物資、食品的儲備工作;2.災情發生后,應迅速組織隊伍奔赴災區,搶救受災人員,并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3.災情發生后,迅速組織隊伍8、,按照全鄉的統一部署,調動糧食、食品與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須品的供應;4.嚴密監視災區火災、易燃、易爆、有毒氣體等次生災害的發生,出現異常情況時,應迅速組織搶救隊搶救人員和物資,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災害的擴大蔓延;5.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6.積極組織災區的轉移、安置與恢復重建工作。(七)后勤保障組。后勤保障組辦公室設在黨政辦,組長由鄉黨委組織委員馬琴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黨政辦公室副主任張媛擔任,成員由黨政辦、民政所、農經站、供電所工作人員組成,并負責聯系高莊鄉農電所。主要職責:1.在應急期間,做好運輸車輛的準備工作及救災儲備物資、設備的運輸工作;2.在應急期間應加強對主要通訊線路的檢修9、及通訊物資的準備工作;3.災情發生后,應盡快組織人員搶修被損毀的線路及設施,保證救災通訊暢通無阻;4.在應急期間,要組織力量對主要變支線路進行檢修、加固;5.災情發生后,供電所迅速組織搶修隊伍,盡快恢復被損壞的線路及設施,確保災區正常供電。(八)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辦公室設在民政所,組長由鄉紀委書記岳文艷同志擔任,成員由民政所、財政所、土地所工作人員組成,并負責聯系平羅縣農商行高莊支行。主要職責:1.災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隊伍奔赴災區對退休工人、低保、困難人員開展社會救助工作;2.迅速組織人員深入災區,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損毀情況;3.提出重建計劃,并上報鄉黨委、政府;4.10、積極爭取外援和籌措資金。(九)督查工作組。督查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鄉黨政辦,組長由鄉紀委書記岳文艷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鄉紀委辦公室主任王學敏擔任,成員由鄉紀委、司法、黨政辦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1.在應急期間,對各組開展的應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2.災情發生后,督查各工作組履行責任情況、開展救助落實情況;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對因處置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三、應急通信保障(一)由鄉后勤保障組負責,在應急時,按照權限和職責分工,優先保障救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現場指揮部之間的通信聯絡,同時保障與上級政府之間的通信聯絡。(二)建設并完善通信網絡,存儲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應急救災相關單位的11、通訊錄并定期更新,協調電信部門做好災時啟用應急通信系統的準備。(三)災情發生后,電信公司盡快恢復受到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救災通信暢通。自有通信系統的駐鄉單位盡快恢復本部門受到破壞的通信設施,協助保障救災通信暢通。(四)鄉政府值班(24小時)增加災情信息內容,與上級部門保持正常的電話、手機、網絡的通信聯絡,災情時如發生通訊、網絡中斷,采用人工傳遞方法,保證對外通信聯絡暢通。同時,架設臨時專用線路,盡快恢復民用通信,優先搶修、恢復通信。鄉各相關單位和村委會,在接到災情時,自動開啟應急對講機、手機,保持鄉政策范圍內的通信聯絡正常進行。 四、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資金物資的準備(一)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12、志愿者隊伍、高莊衛生院、民兵應急分隊、工程搶險隊伍、行業專業搶險隊伍。 (二)資金物資的準備。 1.物資準備及時接收、安排、撥發搶險救災的補助資金和災區救濟補助資金,保障救災所需各項物資和資金的管理;2.經費準備財政所負責應急資金的調度,民政所負責應急救濟款的發放,負責接受外界提供的緊急救助款物。 五、應急救助裝備的裝備(一)負責準備、接收搶險所需資金;(二)負責準備千斤頂、起重機械等救援器械;(三)負責準備橇棍、鉆、鋸、鎬、锨及手電筒等救援照明器材;(四)負責準備、接收救災帳篷、食品、衣被等物資;(五)負責準備應急救助運輸車輛;(六)負責準備用于撲滅火災的消防器材。六、應急行動方案應急指揮部13、成員單位視災情,按照應急響應措施,履行應急職責。(一)保障措施。1.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一般災害事件的先期處置的協調工作。2.鄉宣傳報道組按照自然災害宣傳及新聞報道的規定,統一宣傳口徑,組織召開有關會議,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準備把握輿論導向,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報道工作。積極穩妥地開展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消除恐慌心理,穩定群眾情緒。3.鄉綜治辦、派出所協調配合,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交通道路秩序,進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協助有關部門疏散救助群眾,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做好各類重要地區、重要單位的警衛工作。4.民政所、財政14、所負責組織保障災區糧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災區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5.后勤保障組負責全鄉應急處置中車輛的保障工作,以及工作人員所需物品的保障。6.社會保障及恢復建設組在鄉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對災害損失進行調查評估,并對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研究制定災后恢復計劃,并組織迅速實施。(二)處置原則。 1.一般破壞性應急反應。各村、各單位在半小時內向鄉政府辦公室匯報災情,之后每隔一小時向辦公室匯報災情,辦公室每隔一小時向鄉處置指揮部報告情況,同時向應急管理局匯報災情。 2.中等級嚴重破壞性應急反應。各工作組成員迅速到位,按照鄉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開展救災工作,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災情。 3.應急反應。鄉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應急準備工作。各工作組立即行動起來,確保通訊暢通,集結搶險救災隊伍,隨時準備工作。積極儲備救災資金、物資和食品。加強全鄉的保衛工作,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八、其他事項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為了適應自然災害災害事件,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在應急處置過程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應急對策的不斷完善和應急機構的調整,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本預案由鄉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制定、發布,報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備案。(二)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