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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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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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防止事態蔓延擴大,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二)編制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6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70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國家處置城市地鐵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建設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0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浙政發200512號),xx市城市軌道交通2、運營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68號)、xx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杭政函20066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xx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科學決策。發揮政府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對突發事件的首要任務;優先采取人員避險措施,第一時間搶救人員,及時排除故障,防止次生災害發生,盡快恢復軌道交通正常運營;運用先進的技術和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各專3、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動機制,履行工作職責,明確專職人員,落實應急處置責任。3.密切協作,有效應對。各級各部門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形成合力,確保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和事件的快速有效處置。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級各部門要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預報和研判工作;做好日常的思想動員、組織建設、預案演練、物資準備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xx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負責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一)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4、部及職責。1.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必要時由市長擔任。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市安全監管局局長、市城管委主任、市地鐵集團董事長。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監察局、經信委、建委、財政局、交通運輸局、質監局、安全監管局、電力局、氣象局、林水局、貿易局、環保局,xx之江度假區管委會,市國土資源局、住保房管局、城管委、人防辦、地鐵集團、城投集團、文廣新聞出版局、衛生局、政府新聞辦、公安局、科委(地震局)、民政局、外辦、錢江新城管委會,xx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應急辦、公安局交警局、公安消防局,上海鐵路局xx辦事處、xx警備區、武警xx市支隊,5、各區政府等部門和單位。指揮部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2.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職責。 (1)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協調和組織有關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件;(2)負責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組織制定xx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決定啟動本預案并按程序終止應急響應; (5)按規定及時上報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對事件結果進行評估和報告;(6)檢查督導各有關部門、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預測、預警,落實應急措施;(7)當突發事件超出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處置能力時,按照程序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支援。(二)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6、設在市地鐵集團),負責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并設應急專線電話(28399333),確保24小時專人值守。 1.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主 任:市交通運輸局局長。常務副主任:市地鐵集團總經理。副主任: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市城管委副主任、市衛生局副局長、市公安消防局局長、市地鐵集團副總經理。 2.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組織落實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協調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等工作; (2)負責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并向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發布、終止預警信息的建議; (3)負責應對突發事件7、的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4)負責收集、分析、研判各類信息并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5)負責制定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計劃,并對應急資源進行管理與調配; (6)負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的建設與管理; (7)負責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的聯系工作; (8)負責收集、編制有關城市軌道交通方面的應急技術信息;(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三)現場指揮部及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后,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并確定指揮長。主要職責:執行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工作任務;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建議;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技術論證;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現場組織、協調、處8、置工作。(四)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專家組及職責。 1.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聘請城市軌道交通、公安、消防、安全生產、質量監督、衛生防疫、防化、地震、反恐、防爆、電力、隧道、建筑、氣象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組。 2.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專家組職責。 (1)參加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2)對突發事件的監測、預防預警、應急準備、應急處置、應急結束、事件影響評估等提供技術支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3)參與事件調查,提供意見和建議。 (五)成員單位職責。1.市委宣傳部:指導市地鐵集團開展安全宣傳;指導協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和新聞發9、布;指導對互聯網等媒體報道的管理,正確引導社會輿論。2.市監察局:參與事故原因調查;對事件有關責任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對事件調查工作進行監督。3.市經信委:負責協調組織通信運營企業恢復損壞的公用通信設施,保障應急處置通訊暢通。4.市建委:負責指導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設施的搶險和修復,協調征集大型建筑搶險設備,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5.市城管委:負責組織開展橋梁、河道、隧道(地下通道)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搶險和修復工作;指導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制定防臺、防汛應急預案,并協助開展搶險救援工作。6.市公安局:負責制定交通組織等應急預案;指導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制定反恐、10、防爆應急預案;負責事件現場治安秩序維護、交通管制和人員疏散工作;預防、制止和偵查事件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參與事故原因調查。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城市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運力保障預案;組織地面客流疏散運送,落實水上應急救援;參與事故原因調查。8.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協調危險化學品事件應急救援,并指導現場處置工作;組織、參與地鐵運營生產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處理。9.市質監局:負責指導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制定各類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特種設備的維護、搶險和處置。10.市衛生局:負責指導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制定傷員救護應急預案;組織救護及轉運傷員,統計傷亡人數;提出防止傳11、染病擴散措施,預防傳染病的爆發。11.市電力局:負責組織協調電力設施的搶險救援,并為搶險救援提供電力保障。12.市民政局:負責避難人員的臨時救助;指導協助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開展對傷亡人員撫恤金、救濟金的發放工作。13.市貿易局:負責協調相關生活必需品的調配工作。14.市財政局:負責及時撥付應急資金,并會同有關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15.市外辦:負責涉外工作的協調與溝通。16.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協助做好搶險救災工作。17.市林水局:負責雨情、水情和防洪搶險信息通報、洪水調度預報,并編制防洪搶險救災技術方案;參與防洪搶險救12、災工作。18.市住保房管局:負責對事件影響區域內的房屋進行安全檢查鑒定,并提出處理意見。 19.市氣象局:負責發布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及時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資料,并為搶險救援提供氣象應急保障和專家咨詢服務。20.市環保局:牽頭協調輻射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協助做好放射性事件的應急監測和救援工作;開展危化品環境污染事故的監測與調查,并協助做好處置工作。21.市科委(市地震局):負責指導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制定地震應急預案,提供相關搶險救災信息和技術保障。22.市文廣新聞出版局:負責指導突發應急知識的宣傳和應急處置信息的發布工作。23.市人防辦:負責指導人防設施和兼顧人防工13、程的搶修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和人員防護保障行動。24.市應急辦:指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協調各部門配合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管理工作。25.市政府新聞辦:根據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授權,提出應急處置工作新聞發布和報道意見,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新聞稿起草、記者接待、新聞發布和輿情收集工作。26.市公安局交警局:負責事件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事件影響區域的交通組織工作,引導客流疏散,保障救援通道暢通。27.市公安消防局:負責組織綜合應急救援隊伍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和搶險救災工作;指導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制定消防應急預案。28.市城投集團:負責供氣、供水、排水(污)等市政設施14、(管線)的搶險救援工作。29.市地鐵集團:負責實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搶險救災,調集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監督、指導各分公司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開展演練。30.上海鐵路局xx辦事處:配合監測城市軌道交通涉及鐵路線路安全,當危及鐵路安全運行時,提出確保鐵路安全運輸的措施和意見,并支援搶險工作。31.xx警備區:負責制定防生物、化學、放射應急預案;根據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災難搶險、救援等工作;協調組織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32.武警xx市支隊:組織制定武警部隊參與城市軌道交通突發事件救援應急預案;根據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33.各有關區、縣(市15、)政府(管委會):組織制定轄區范圍內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應對和避難人員的安置工作。34.其他有關市級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三、突發事件的分類與等級 (一)分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臺風、地震、水災等導致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中斷的突發事件;2.社會安全: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襲擊以及在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內發生聚眾鬧事、爆炸、劫持人質等嚴重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突發事件; 3.公共衛生: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生化、毒氣和放射性污染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損害而嚴重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突發事件; 4.16、事故災難:主要包括火災,建(構)筑物坍塌,列車沖突、脫軌或顛覆,大面積停電和突發性大客流等嚴重影響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突發事件。(二)等級。 根據影響范圍、嚴重程度、緊急程度、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運營等情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分為級(特別重大)、級(重大)、級(較大)、級(一般)四個等級。1.級(特別重大)突發事件。 (1)事件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事件后果涉及全市范圍,對本市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特別嚴重的危害或威脅;(2)造成人員死亡(含失蹤)30人以上,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含急性中毒);(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7、人民幣1億元以上;(4)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5)超出省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2.級(重大)突發事件。 (1)事件突然發生,事態復雜,事件后果涉及數個區、縣(市),對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重大危害或威脅; (2)造成人員死亡(含失蹤)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4)超出我市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5)省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其他條件。3.級(較大)突發事件。 (1)事件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事件后果在較大區域內對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較大危害或威脅; (2)18、造成人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造成1條以上已(試)運營線路運營區間單向中斷運營10小時以上,或雙向中斷運營6小時以上;或2條以上已(試)運營線路同時中斷運營6小時以上。4.級(一般)突發事件。 (1)事件突然發生,事態相對簡單,事件后果僅在一定范圍內對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社會經濟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脅; (2)造成人員死亡(含失蹤)1人以上、3人以下,或1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下;(4)造成1條以上已(試)運營線路運營區19、間單向中斷運營5小時以上、10小時以下,或者雙向中斷運營3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四、監測、預防和預警(一)監測。 1.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負責建立地鐵運營監測體系和安全運行機制,對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并形成書面材料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 2.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監測結果進行風險評估;建立相關資料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 3.監測的主要內容是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的規章制度落實、強制性標準執行、設施設備及安全運營管理情況。 4.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線路中斷30分鐘以上,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要立即向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二)預防。120、.市地鐵集團和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要定期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應急管理工作進行調查、風險評估,排查隱患種類、重點部位和風險源并及時整改。2.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督促有關單位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三)預警。1.預警級別。按照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將預警級別分為級(特別嚴重、紅色)、級(嚴重、橙色)、級(較大、黃色)、級(一般、藍色)。2.預警發布和解除。 預警信息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分析,經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批準,由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對外發布或宣布解除。3.預警響應。 (1)藍色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地鐵集團按預案開21、展應急處置工作,相關負責人帶班,24小時值班,隨時保持通信聯絡暢通; 組織巡查人員對隱患部位進行重點排查并及時整改;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2)黃色預警響應。 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地鐵集團按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巡查人員對隱患部位進行逐一排查并及時整改;采取防止事件發生或事態進一步擴大的相應措施,應急工作進入戒備狀態。 (3)橙色預警響應。 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隨時掌握情況; 市地鐵集團和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的巡查人員應全部上崗,并對整個區域進行逐一排查并及時整改; 召集專家對事態發展作出研判,并提供決策建議; 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做好應急準備22、工作;必要時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停止運營。 (4)紅色預警響應。 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專業救援隊伍隨時待命,接到命令后立即出發并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預警變更。 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依據變化情況,適時向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提出變更預警級別的建議。 五、應急響應 (一)預案啟動。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啟動本預案: 1.達到預案啟動條件時; 2.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認為需要啟動時; 3.上級預案啟動時。 (二)先期處置。 1. 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立即搶救人員,疏散站內、車廂內乘客離站;封閉車站出入口,勸阻乘客進入。 2. 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迅速采取措施,阻23、止在線列車進入突發事件現場區域,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地鐵公安分局應迅速部署警力,協助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工作人員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分級響應。 1.級響應。 市地鐵集團和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立即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并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視情撥打110、119、120等求救電話,主動尋求救援,同時向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應立即通知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開展人員疏散、醫療救護、交通管制、現場警戒、現場監控、搶險救助等應急處置工作。2.級響應。 發生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或者在級響應的基礎上,建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24、。 (1)立即通知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救援工作; (2)調配物資、裝備,支援救援工作; (3)組織專家咨詢,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4)維護現場秩序,收集證據,嚴格保護現場;(5)及時向公眾和媒體發布信息。3.級、級響應。 在級響應的基礎上,由市長擔任總指揮,直到國務院地鐵應急領導小組、省應急領導機構履行指揮權。4.擴大響應。 當事件難以控制或事件蔓延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應及時擴大響應。(四)應急結束。 級響應的應急結束由國務院地鐵應急領導小組決定;級響應的應急結束由省應急領導機構決定;、級響應的應急結束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決定。(五)應急情況報告。 1.報告要求。(1)快捷:最25、先接到事件信息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報告;(2)準確:報告內容要真實,不得隱瞞、虛報、漏報;(3)直報: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的,要直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也可越級上報,并立即通報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4)續報:事件發生期間應連續上報事件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事件時,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要形成書面報告分別上報國務院和省政府。2.報告內容。(1)事故單位名稱、負責人、聯系電話和地址;(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4)事故的簡要經過及已采取的措施;(5)事件初步性質、發生的可能原因;(6)其26、他需上報的有關事項。(六)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 信息發布堅持依法、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的原則,充分重視并發揮主流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發布初步核實情況和市政府應對措施,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信息發布工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工作,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進行協調和管理。1.級響應,信息發布由國務院地鐵應急領導小組決定;2.級響應,信息發布由省應急領導機構決定;3.、級響應,信息發布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決定。六、后期處置 (一)恢復運營。 搶險救援結束后,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要迅速搶修設施、設備,盡27、快恢復行車,降低對社會和城市交通的影響。 (二)善后處置。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時進行善后處理,以及消除環境污染。 (三)保險理賠。 保險機構應及時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受災人員的保險理賠工作。 (四)外事協調。 市外辦協助相關單位做好境外人員人身傷亡、經濟損失的補償和安撫工作。 (五)事故調查和總結評估。 1.發生級突發事件,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在應急終止后15天內形成書面報告,報市政府。 2.發生級以上突發事件,按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在應急終止后30天內形成書面報告,按規定程序上報。 3. 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要總結28、經驗教訓,建立事故案例數據庫,并提出完善預案、改進工作的措施。 4.總結評估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發生事件的基本情況;(2)事件經過及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有效性等情況;(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發展過程及所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件分析、評價;(4)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5)事件防范和整改措施等。5.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整個應急過程的所有資料收集、整理和存檔管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建立并完善應急通訊信息、安全信息、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 (二)救援物資裝備保障。 29、1.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配備救援和搶險的物資、裝備、器材,并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等聯動制度。 2.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按照標準,建立救援和搶險物資裝備信息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保障應急指揮和調度。 (三)應急隊伍保障。 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公安、消防、交通、衛生等部門是搶險救援的基本力量,駐杭部隊、武警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是搶險救援的后備力量。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落實先期處置隊伍和增援隊伍的組織保障方案。 (四)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制定應急治安保障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并負責具體組30、織實施。 (五)技術保障。 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地鐵安全保障技術研究工作,建立和完善應急技術信息數據庫。 八、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宣傳教育。 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寫公民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手冊。通過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公民防范意識,學習掌握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基本知識和自救互救技能。 (二)培訓與演練。 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應急指揮和應急處置人員開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各類培訓和演練。 1.要組織相關單位定期開展綜合演練,做好跨部門31、之間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工作,確保應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 2.要建立健全地鐵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動機制,結合各專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演練。 3.要密切關注國內外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的突發事件,吸取經驗教訓,不斷完善城市軌道交通應急處置工作。 九、附則 (一)名詞解釋。 1.城市軌道交通。本預案所稱城市軌道交通,是指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公共客運系統。2.本預案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二)預案管理與更新。 1.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或單位職責和應急資源的變化,以及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32、責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與更新。2.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負責提供有關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及其消防、安全設施圖紙、資料等,并制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專項應急預案,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3.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4.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和聯絡人的聯系電話應報市軌道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如有變動,應及時報送。(三)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市政府依據有關規定,對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與獎勵,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不服從指揮、擅離職守的人員給予相應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責任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