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應急搶救預案(1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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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576472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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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條例及上級的有關文件精神,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方針,維護公共財產和保護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為使發生火災時能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搶救被困人員或自救,同時盡可能不使火勢蔓延,最大限度減小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及規定,為我項目部施工生產保駕護航,結合工程項目實際,特制定防火、防爆應急預案。二、應急消防領導小組及聯系方式三、應急組織的分工職責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搶險搶修組通訊聯絡組醫療救護組疏散警戒組后 勤 保 障 組善后處理組 1、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總體協調及決策。當事故發生后,實施應急救援行動,當總指揮長不在場時依序由副總指2、揮長代替總指揮長行使指揮權。 2、副組長:組織指揮現場人員實施應急救援行動。總指揮長到達現場后,移交指揮權,服從總指揮長統一指揮。3、通訊聯絡組:負責向公司應急指揮部報告,及時與當地公安部門、消防部門、急救中心取得聯系,同時負責現場的通訊聯絡任務;按事故現場指揮部命令周邊單位及村組人員撤離到警戒區域外及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 4、后勤保障組:負責事故現場所需的各種搶險救援器材物資的供應和事故發生區域的救護工作,協助醫療衛生部門搞好受傷害人員的搶救;做好危險區域附近人員的疏散和重要物資搶險工作。 5、安全警戒組: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并做好各3、類安全保障工作,協助周邊單位和群眾的安全疏散和撤離,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滅火作戰組:在指揮部的指揮下參加搶險救援,并負責組織當班人員在事故發生時將發生區域內的人員、物資搶救到安全地點,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防止事態擴大。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4、,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四、應急物資 1、消防器材配備、干粉滅火器、干粉推車、消防砂池、消防鏟、 對講機、醫藥箱、安全帽、安全帶、及時救護擔架、應急車輛等。 2、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止血藥及常用的救護藥品等。 五、應急準備 各成員單位應成立消防領導小組、項目部要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以下簡稱消防隊)。消防隊員應掌握各類火災的撲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正確使用方法。 1、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唐學社為組長,項目總工曹亮為副組長的消防小組和義務消防人員。義務消防人員應掌握各類火災的撲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正確使用方法。 2、滅火作戰小組組長負責落實在相關場所布置各類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隨意5、挪用,安全員定期進行檢查、維修、更換,確保消防器材完好。 3、安全員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倉庫、生活區、辦公區的防火、防爆日常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更改,建立健全的消防檔案,切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易燃易爆物品倉庫不應設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倉庫應有隔熱降溫及通風措施,并設置防爆型通風排氣裝置;倉庫的一切電氣設施應符合防爆安全規范要求,管理員每天下班前應切斷電源,方可離開;倉庫要設置“嚴禁煙火”標志;管理人員應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特性、運輸和管理儲存方法。 5、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裝卸作業要嚴格按照國家易燃易爆化物品消防 監督管理體制辦法中的規定和要求執行。 6、危險品倉庫內如要動火檢修,6、必須執行審批制度,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倉庫內進行明火及產生火花的作業。 7、項目工地設置內部報警電話并在有關場所張貼懸掛,公布于眾,報警電話:火警”119”,醫療急救“120”。六、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爆炸的預防措施 1、各施工現場應根據各自進行的施工工程的具體的情況制定方案,建立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項操作規程。 2、根據施工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保衛方案,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3、明確施工單位內部重點要害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職、定措施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設備,明確職責,加強值班檢查管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根據各施工單位實際設置配備消防器材設施,對消防器材7、設施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定點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完好有效。 5、經常向職工群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活動,進行消防演習,對電工、電焊工及從事操作、保管的有關重點工種人員,要進行消防知識培訓。杜絕無證上崗作業,努力使職工做到“三懂三會”。 6、每月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工作大檢查,檢查發現危險隱患并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做到逐項登記及時整改,做到整改措施、部門、人員、時間和復查,驗收五個落實,建立完整的消防工作臺帳。 7、在工程場地內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8、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內設置調料間,不得在工程內進行油漆的調配。 9、工程場地內嚴禁吸煙8、,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開具動火證并設專人監護。 10、作業現場要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 11、施工期間工程內使用各種明火作業應得到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消防保衛部門的批準,并且要配備充足滅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12、進行電、氣焊作業要取得動火證,并設專人看管,施工現場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3、作業人員必須持上崗證,到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處辦理動火證,并按要求對作業區域易燃易爆物進行清理,對有可能飛濺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進行封堵。 (1)做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器設備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距離必須滿足規范要求; (2)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范,正確連接導線,連線柱要壓牢、壓實9、; (3)現場用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動機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使用碘鎢燈,燈與易燃物距離要大于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60W的燈泡; (5)使用電焊機時要執行用火證制度,并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并配備防火設備。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6)施工現場的高大設備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7)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照明裝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設備,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設備連接均應滿足有關規范要求; (8)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現場所有氣體濃度降10、低; 14、嚴禁在施工工程現場內存放氧氣瓶、乙炔瓶。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氧氣瓶與乙炔瓶的距離應保持5米以上。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15、堅持電氣專業人員持證上崗,非電氣專業人員不準進行任何電氣部件的更換或維修。 16、建立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17、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膠鞋、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18、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沿地面明敷。 19、1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架設和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的規定。 20、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七、應急預案 1、發現火災、爆炸事故時,發現人員要及時向消防領導小組報警,接報人員要立即通知義務消防隊員趕往火場,撥打119報警,報警時講明發生火災或爆炸的地點、燃燒(爆炸)物質的種類和數量,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電話等詳細情況。 2、火災較大時要立即成立滅火指揮部,下設滅火作戰組、安全警戒組、后勤保障組、通訊聯絡組、醫療救護組。 3、通訊聯絡組接到電話報警后,馬上向公司領導匯報,接報人員要立即通知義務消12、防 隊員趕赴火場,及時與當地公安部門、消防部門、急救中心取得聯系,通報以下信息:名稱、地址、火災 情況、著火物資及火勢大小、聯系電話。并指派專人到路口引導消防隊,同時通知有關部門立即切斷危險電源,同時負責現場的通訊聯絡任務;按事故現場指揮部命令周邊單位及村組人員撤離到警戒區域外及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 4、滅火作戰組負責撲救火災。搶救被困人員及貴重物資,在人員集中的場所,要有計劃、有組織的疏散人員,搶救救災按照“先人員,后物資;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進行,搶救人員要戴齊防護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發生意外。 5、安全警戒小組負責火災現場及周圍的安全保衛、危險區警戒、交通管制等任務,對現場搶13、救出的人、財、物進行管理和疏散,預防破壞、哄搶、盜竊等案件的發生,撲救過程中及撲救工作結束后對火災現場加以保護。安全保衛工作由項目部安全員負責。 6、后勤保障組負責火場上器材裝備、供水排水、供電照明、運輸工具、食品衣物等滅火工作所需的各種物資供應保障工作。 7、醫療救助組在第一時間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負責火場上各種受傷人員的搶救、醫療、轉移工作,并協助做好防中毒、防中暑等防護工作。醫療救護組工作由項目部安全員負責。 8、滅火總指揮應佩帶明顯的標志,各級指揮員宜佩帶不同的標志以利分辨。撲救火災在滅火總指揮的領導下統一進行,各滅火隊伍由滅火總指揮統一調動,“119”消防隊到達后由滅火總指揮向其14、報告火災情況,火場交由“119”消防隊統一指揮。 9、在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首先要迅速查明火場情況、燃燒物質及周圍的情況,特別是有無劇毒、爆炸等危險品,火勢大小,煙霧大小,有無毒性氣體,火場電源是否切斷等內容,查明后義務消防隊按照日常演練及分工,由按照“先控制,后消滅,救人第一,分清主次,快速準確”的撲救原則,針對不同的燃燒物資,采用“隔離滅火、窒息滅火法、冷卻滅火法、抑制滅火法”等方法組織撲救火災,滅火時要加強個人防護意識,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0、火場有有毒氣體時,要迅速查明火場上毒氣的性質、擴散范圍、來源和數量,以此為依據來決定能否在佩帶防毒面具和防護用具的情況下,安全地出入火場進15、行各種撲救工作。 11、對泄毒口要做“關堵”處理(關閉閥口、堵塞洞)以切斷毒氣來源。 12、對已彌漫在火場周圍的毒氣進行通風驅散或用霧狀水流令可溶于水的毒氣溶解,降低空氣中的毒氣含量。 13、針對毒氣對人身的特殊毒害作用,調集醫療等有關隊伍協同作戰,作好預防和救護工作。 14、根據有毒物質的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選擇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避免實施無效撲救或造成“火上澆油”的后果。 15、火災撲滅之后,應清洗參戰工具,并對參戰人員進行體檢,消除余毒,減少后患。 16、當爆炸物品著火或火場上有爆炸物品時,要及時疏散并冷卻爆炸物品,疏散時要防止摔、擲、拋、拖、拉。對于爆炸物品的燃燒,可用水撲救,但應注意避免強大水流的沖擊,要避免用直流水槍沖擊和人力撲打,防止粉塵飛揚,發生爆炸。 17、根據有毒物質的化學反應原理和物理性質,選擇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避免實施無效撲救或造成“火上澆油”的后果。火災 撲滅之后,應清洗工具,并對參戰人員進行體檢,消除余毒,減少后患。 18、火災撲滅后由消防領導小組和安全員共同組織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八、注意事項 1、重要的檔案資料一旦著火不可用水撲救。 2、比重輕于水的易燃液體著火后不宜用水撲救。 3、高溫電器設備不能用水撲救。 4、硫酸、硝酸、鹽酸遇火不能用水撲救。 5、金屬鉀、鈉、鋰和易燃鋁粉、錳粉等著火不可用水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