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公司船舶應急設備操作管理方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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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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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的規范船舶應急設備的操作管理,以便正確操作,定期測試和保養,確保應急設備良好技術狀況及應急需要。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船舶應急設備的操作管理。3. 機艙應急設備3.1 機艙應急設備主要指:應急消防泵、救生艇艇機、燃油速閉閥、機艙風油切斷裝置、風機防火擋板、應急發電機、應急空壓機、機艙有關的水密門、應急電瓶、應急吸口及逃生孔等。3.2 機艙應急設備應張貼操作規程、示意圖,并按規定制定單船操作規程。3.3 輪機長負責對應急設備測試和保養的監督指導,船員按職責分工進行維護保養。3.4 應急消防泵操作3.4.1 應急消防泵起動前,應檢查柴油機曲拐箱的油位、油質,檢查柴油柜油位,打開油柜、2、水泵出口閥,并在真空泵內加水(滑油);3.4.2 起動柴油機,若是寒冷天氣時可在柴油機空氣吸口噴起動液,以助起動;3.4.3 起動后稍開消防泵吸口閥,合上真空泵抽真空,觀察泵出口表讀數,抽出水后脫開真空泵,根據出水壓力表調節柴油機負荷;3.4.4 一般測試時,柴油機應在正常負荷下運轉10分鐘左右停機,以防低負荷不良燃燒產生結炭。停機后關閉消防泵進出口閥、油柜燃油出口閥,并駁油到正常油位。3.5 救生艇艇機測試3.5.1 三管輪每周進行一次救生艇艇機測試,在測試前,檢查柴油機曲拐箱的油位、油質,檢查柴油柜油位,并打開油柜出口閥,脫開螺旋槳離合器。3.5.2 起動柴油機,若是寒冷的天氣時可在柴油機3、空氣吸口噴起動液,以助起動;3.5.3 起動后操縱螺旋槳離合器進行正倒車測試;3.5.4 每次測試結束后,整理好工具關閉油柜燃油出口閥,并加油到正常油位。艇機蓋上帆布防水。對下水測試的艇機應將冷卻系統的水放盡。同時做好相應記錄。3.6 燃油速閉閥,機艙風油切斷裝置,風機防火擋板操作3.6.1 測試時,大管輪應通知機艙有關人員;在測試燃油速閉閥時應先檢查工作氣源,并安排人員在速閉閥旁守候,一旦速閉閥動作關閉后,立即打開速閉閥;3.6.2 測試機艙風油切斷裝置、風機防火擋板時應安排在船舶停航時進行;一般大管輪在機艙外遙控操作,電工在集控室,測試后逐一恢復電源,并檢查是否有遺忘的。3.7 應急發電機4、操作3.7.1 應急發電機操作前應先檢查柴油機和電瓶,檢查正常后脫開主電源,測試時檢測起動時間是否符合規范和電壓頻率是否穩定。3.7.2 在一般測試時,柴油機應在正常負荷下運轉10分鐘左右停機,以防低負荷燃燒不良產生結炭,并駁油到正常油位。3.8 機艙水密門操作按船舶水密設施檢查須知規定進行檢查、測試并記錄。3.9 蓄電池操作 3.9.1 在充電之前,必須對充電設備,變阻器及儀表進行檢查,若有失靈或故障,應在充電前修好,蓄電池正極“十”、負極“”分別接直流電源正極、負極。3.9.2 不同容量和新舊不一的蓄電池不宜串聯在一條線路里充電,堿性與酸性蓄電池不允許放在同一室內。也不許混合使用,所用器皿5、必須分開。3.9.3 充電時注意蓄電池室及蓄電池箱進出風道保持暢通并設防火網。3.9.4 檢查蓄電池電解液液面,如液面低落,應注入蒸餾水。3.9.5 在充電過程中,必須經常檢查電解液的溫度處于適宜狀態,如果溫度過高,而且尚未充足,可以停止充電,待溫度降低后再充或降低充電電流。3.9.6 對久放不用的蓄電池,因內部自放電將使電壓和容量降低,需要進行補充充電。3.9.7 經常使用的蓄電池也須進行檢查及進行維護性充電。放電試驗可以人為外接負載或切斷船用照明電源,使放電繼電器釋放進行放電,放電容量為額定值的10。3.9.8 充電完畢后,應把殘留在蓄電池表面的電解液、水漬擦干,以減少自行放電損失。每次充6、電完畢后記入蓄電池保養記錄簿。3.9.9 當酸性蓄電池電解液比重為1.1l.17,單格電壓為1.7Vl.8V時;堿性蓄電池單格電壓為1V時,可以認為放電終了,要及時進行充電,時間不超過12小時。3.9.10 當蓄電池容量不足,性能不好,短路、外殼變形、滲漏、電壓過低時,需要換新。3.9.11 使用金屬工具或電瓶夾子時,須注意正負極不能相碰,以免造成短路,發生危險。3.9.12 安裝或移動酸性蓄電池時不可將電池傾斜,以免損傷電池零件、外殼或電解液濺出。3.9.13 蓄電池擱架木楔閂緊,不得有移動、碰撞現象。酸性蓄電池外殼底下需鋪橡皮條與鉛皮以便隔離,堿性蓄電池外殼相互隔開,對腐朽木條、木架應及時7、換新。3.9.14 蓄電池室及蓄電池箱內應保持清潔,不準堆放雜物或安設與蓄電池無關的裝置;通風裝置須設有防火網罩,照明須防爆型,室內配置專用防護眼罩、橡膠手套。4. 救生、消防設備由三副負責使用管理,并按船舶消防設備使用管理及檢查養護須知和船舶救生設備使用管理及檢查養護須知的規定定期進行檢查、測試,檢查情況、測試結果記錄在消防、救生設備檢查養護記錄表。5. 通信導航設備按通導設備使用管理須知規定進行檢查、測試,其中:MF/HF及VHF之DSC每周測試一次,衛星緊急無線電示位標(EPIRB)每六個月至少檢測一次,由二副(或專職無線電操作員)負責測試,測試情況記入船舶應急設備測試記錄簿。6. 保安8、設備保安設備的操作、檢查和維護按船舶保安計劃的規定執行。7. 記錄6.1 應急設備進行測試后,由測試者記入船舶應急設備測試記錄簿,自存一年。6.2 蓄電池保養應記錄蓄電池保養記錄簿,船舶保存一年。8. 附件ZICJ1101船舶應急設備測試記錄簿 ZICJ1102蓄電池保養記錄簿 船舶應急設備測試記錄簿編碼:ZICJ1101(第1頁共2頁)船舶應急設備測試記錄簿 船名(樣張)浙江省海運集團浙海海運有限公司編碼:ZICJ1101(第2頁共2頁)序號測試應急設備的名稱及項目測試結果測試的時間測試者簽名蓄電池保養記錄薄 編碼:ZICJ1102(第1頁共2頁) 蓄電池保養記錄薄 船名 浙江省海運集團浙海海運有限公司編碼:ZICJ1102(第2頁共2頁)序號保養項目摘要檢查日期檢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