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公司測試中心工程試驗管理辦法(22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576677
2022-09-08
22頁
127.04KB
1、XX工程測試中心工程試驗管理辦法(專業分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題綱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試驗室建設第一節 機構設置第二節 職責第三節 人員配備第四節 設施和環境第五節 儀器設備第六節 工作/管理制度第七節 質量管理體系第三章 資質管理第四章 試驗檢測第五章 特種混凝土審批第六章 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試驗管理第七章 技術服務第八章 監督檢查第九章 考核第十章 附則公司(專業分公司)工程試驗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工程試驗工作的管理,規范試驗檢測人員的行為,提高試驗、檢測工作的質量,真實地反映施工質量狀況,及時、準確地為工程施工提供依據,進而提高工程施工質量,根據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和股份公司2、工程試驗管理辦法,結合子公司(專業分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部設有試驗室的子公司(專業分公司)的工程試驗管理工作。第二章 試驗室建設第一節 機構設置第三條 各子公司(專業分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在子公司(專業分公司)本部設置試驗室,負責子公司(專業分公司)的試驗管理工作;試驗室須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且通過行業主管部門認證。第四條 對以子公司(專業分公司)為合同主體中標的工程項目,子公司(專業分公司)應根據工程需要設置項目經理部工地試驗室(以下簡稱“工地試驗室”),以“母體試驗室名稱+項目名稱+工地試驗室”命名。工地試驗室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直管,同時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監3、督、檢查和指導。第二節 機構職責第五條 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2、負責本單位試驗管理工作,推進試驗室標準化建設。3、推廣應用“試驗信息系統”,加強對拌和站、現場試驗室數據的實時監控,定期進行統計分析并上報。4、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定期對現場試驗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按規定頻率對原材料和工程實體進行抽檢。5、掌握本單位試驗儀器設備動態,審核工地試驗室設備購置計劃,搞好內部動態協調;制定試驗儀器周期檢定和校驗計劃。6、參與制定本單位試驗人員培訓需求計劃,組織試驗人員參加各類試驗崗位取證培4、訓和考試。7、負責本單位各項試驗資質的申請、年審與維護工作,參與國家、省、市、行業組織的有關能力驗證與比對試驗并定期開展內部比對試驗。8、參與組建項目經理部工地試驗室,協助人力資源部配置工地試驗室試驗人員,對項目經理部工地試驗室進行現場驗收和授權。9、參與施工調查,協助項目經理部對原材料、外加劑、外摻料等施工材料的產地、產量與質量調查,組織解決工程試驗的有關技術問題;積極開展“四新”技術的試驗研究和推廣應用;參與本單位組織的工程質量檢查、評定和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定期統計和上報試驗資料。10、參與本單位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和管理評審,制定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計劃,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保證質量管5、理體系的有效運行。第六條 工地試驗室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相關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子公司(專業分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母體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及實施細則。2、負責所承建項目的試驗檢測工作,把好工程試驗關,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要求。3、參與原材料及填料的調查,把好質量關;協助材料部門做好有關管理工作。4、建立健全試驗儀器設備檔案、臺帳,制訂設備檢定及校驗計劃,按母體試驗室體系文件的要求對試驗儀器設備進行管理,確保儀器設備正常運行,并處于檢定(校驗)周期內,從而保證試驗檢測數據的準確性。5、負責水泥、砂、石、鋼材、填料等材料的試驗工作,負責混凝土、砂漿配合比的試拌調整及施工配合比的計算。6、6、按規范要求對混凝土、砂漿拌和物的性能(包括:坍落度、含氣量等)進行測定,負責混凝土、砂漿檢查試件的制作和養護。7、按規范要求對路基、地基填土壓實度等指標進行檢測。8、負責管段內的委外送檢工作。9、作好施工現場各項試驗檢測記錄,并分類妥善保存。10、負責對作業隊檢測站的試驗工作進行幫助、檢查和指導,解決工程試驗有關的技術問題。11、參與項目經理部組織的工程質量檢查、評定,定期對試驗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并上報。12、參與項目經理部組織的工程質量缺陷、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與處置。13、參與項目經理部“四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14、負責管段內試驗竣工資料的編制。15、協助并參與母體試驗室的各項資質認證7、工作。第三節 人員配備第七條 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配備的專職試驗人員數量應能滿足工程試驗管理工作的需要,并不得少于股份公司的相關規定。試驗室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均須在公司本部任職,不得在項目上兼職。第八條 項目經理部試驗人員配備設有工地試驗室時,持證試驗人員的配備數量應能滿足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的需要,并不得少于行業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未設工地試驗室時,應配備至少兩名具有試驗檢測資質的專職試驗人員,其職責同本辦法第五條中的第1、2、3、5、6、8、11、12、13、14款。第九條 試驗人員應經過與其承擔的任務相適應的教育、培訓,并有相應的技術知識和經驗。試驗室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8、質量負責人應有任命文件,若有變更,應報發證機關或授權部門備案認可。第十條 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主任應具備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和相應的工作能力;技術負責人應具備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公路綜合乙級資質的試驗室,其技術負責人應具備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5年以上的專業工作經歷及相應的工作能力;質量負責人應具備助理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公路綜合乙級資質的試驗室,其質量負責人應具備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5年以上的專業工作經歷及相應的工作能力。主要管理人員(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應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產品技術標準、檢驗規程、規范等;熟練掌握測試技術,具備審核9、試驗檢測報告的能力;熟悉抽樣理論和數理統計方法;當檢測結果有疑問時,能分析原因并提出處理意見。第十一條 工地試驗室主任、技術負責人應具備工程師(或高級技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5年以上的專業工作經歷及相應的工作能力;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母體試驗室的授權簽字人(鐵路項目);質量負責人應具備助理工程師(或技師)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具有5年以上的專業工作經歷及相應的工作能力。主要管理人員(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應熟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產品技術標準、檢驗規程等;熟練掌握測試技術,具備審核試驗檢測報告的能力。第十二條 試驗檢測人員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試驗檢測資格證書”方可上崗10、工作。第十三條 保持試驗隊伍相對穩定,提高整體素質。新上崗人員須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各級試驗人員應積極參加學歷教育或其他繼續教育,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第四節 設施和環境第十四條 試驗室的設施、檢測場地以及能源、照明、采暖和通風等應便于檢測工作的順利進行。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試驗操作間及辦公室面積應達到600m2以上,工地試驗室試驗操作間及辦公室面積應達到300m2以上。第十五條 試驗室均應設置標準養護室,養護室的面積應滿足工程的需要,養護室的溫度應控制在202,濕度應達到95%以上。第十六條 水泥室環境溫度應控制在202,相對濕度不小于50%;水泥試件標準養護箱溫度控制在201,相對濕度11、大于90%;水泥試件養護水溫控制在201。第十七條 試驗室應對試驗環境條件進行有效的監測和控制,并及時填寫溫濕度記錄。第五節 儀器設備第十八條 試驗室應根據工程檢測項目的需要,配備相應的儀器設備。儀器設備的布置應排列整齊,操作方便,滿足檢測工作和安全的要求。第十九條 儀器設備由設備管理員統一建檔管理,按規定周期進行檢定和校驗,對出具校驗證書和測試證書的儀器設備應進行計量確認;儀器設備臺帳和周期檢定表應及時更新,每年底由工地試驗室上報母體試驗室,由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上報股份公司工程測試中心。第二十條 儀器設備實行標識管理。儀器設備檢定(或校驗)后,分別粘貼“合格”(綠色)、“準用”(黃色12、)、“停用”(紅色)標志,內容填寫齊全(至少包括:檢定單位、檢定人、檢定時間和有效時間等信息)。第二十一條 重要、精密的儀器設備由技術負責人編寫操作規程或作業指導書,并發放到有關操作人員手中。第二十二條 壓力機、萬能材料試驗機等測試力值的儀器設備須安裝“試驗信息系統”,實現檢測數據的自動采集、實時傳輸。第六節 工作/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條 試驗室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工作制度和儀器設備、文件資料、安全與環保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試驗室主任應督促檢查執行。第七節 質量管理體系第二十四條 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應建立和保持與其承擔的檢測工作類型、范圍和工作量相適應的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要素應形成13、質量手冊、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并提供給試驗人員使用。質量手冊要明確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質量負責人負責保持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現行有效。第二十五條 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應定期進行內部審核,以保證其運行能持續地符合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第二十六條 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最高管理者應每年對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進行至少一次管理評審,以確保其持續有效性,并進行必要的改進。第三章 資質管理第二十七條 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應通過計量認證或相關行業等級認證,并取得相應資質證書。第二十八條 通過計量認證、行業等級認證的試驗室一般為獨立法人,非獨立法人的試驗室需經法人授權,并能嚴格按照現行有效的國家和14、行業標準、規范和規程獨立開展試驗檢測工作,不受任何干擾和影響,確保試驗檢測數據的客觀、公正、準確。第二十九條 工地試驗室建設完成后,按照擬開展試驗檢測項目編制申請資質授權的報告(申請授權報告需附資料見附件1),向母體試驗室申請驗收和資質授權。母體試驗室驗收合格后方可授權,授權書須明確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和檢測項目、參數。獲得母體授權后,工地試驗室向監理、業主、質監部門申報驗收后取得臨時資質。第三十條 工地試驗室應規范使用母體試驗室的資質,嚴禁轉借。認證標志章和檢測專用章由母體試驗室統一編號登記,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嚴禁超范圍;工程完工后,試驗室負責人向母體試驗室交回印章。第四章 試驗檢測15、第三十一條 檢驗方法1、檢測和評定所用的國家、行業標準、規范、規程應為最新有效版本。2、當抽樣作為檢測工作的一部分時,應按照有關的程序文件和統計技術抽取樣品。3、對標準、規范、規程中無詳細試驗檢測步驟的部分試驗檢測項目,試驗室應編寫作業指導書,并發放到有關人員手中。第三十二條 檢驗樣品的處置1、試驗室應建立樣品的唯一識別系統,以保證在任何時候對樣品的識別不發生混淆。2、收到樣品時,應核對樣品信息(規格、數量等)、檢查樣品狀態;驗收合格后,收樣、編號、入庫,在委托單上注明“樣品數量規格符合要求”,填寫收樣日期并簽名。3、樣品在儲存、流轉、處置過程中,應用“待檢”、“在檢”“已檢”、“留樣”四種標16、識來標明其狀態。4、檢測前后,均應記錄樣品狀態(包括破壞形式)。第三十三條 室內試驗1、委托單位須按規范取樣;送樣時,填寫試驗委托單(內容、簽名齊全)。2、樣品管理員按規定程序收樣、發樣。3、測前檢查:領取樣品后,檢測人員確認樣品狀態、檢查儀器設備是否正常、查看環境條件是否滿足要求,并做好記錄。4、測中檢查:檢測過程中,出現不合格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試驗,再次對樣品、儀器、環境、測試方法等進行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試驗。5、測后檢查:檢測結束,應描述樣品狀態、再次檢查確認儀器設備的技術狀態和環境條件,并做好記錄。6、樣品管理員按規定程序處置樣品。第三十四條 現場檢測1、收到現場檢測委托書17、后,試驗人員確定檢測參數和檢測方法、選定檢測設備并確認其狀態。2、檢測前,試驗人員確定測點數量、選定檢測位置、安裝儀器設備,并做好其它準備工作。3、嚴格按照標準、規范、規程和作業指導書進行現場檢測,并做好記錄。第三十五條 委外試驗1、開展委外試驗前,對委外試驗檢測機構進行調查,經比選后確定12家資質滿足要求、業績突出、信譽好、收費合理的單位作為委外試驗機構,并簽訂合同。2、按規范取樣,按程序送樣,委托時須明確檢測項目和檢測標準。3、委外試驗結束后,及時領取、審核檢測報告,有問題及時聯系解決。第三十六條 工地試驗工作1、開工前,試驗室參與施工調查,調查沿線的砂、石、粉煤灰、礦粉的產地、數量、質量18、等情況。2、施工前,項目總工程師或技術主管應對管段內有關工程試驗進行技術交底,試驗室做好相關技術準備。3、混凝土工程開工前,根據設計要求進行配合比設計。4、混凝土開盤前,須測定砂、石含水率,試拌、調整施工配合比,出具施工配料單,檢查計量系統是否符合要求,確認施工配合比錄入正確。5、按規范檢測混凝土拌和物性能(坍落度、擴展度、溫度等),取樣、制件,并做好記錄。6、調查取土場填料,按規范取樣進行標準試驗。7、路基路面工程試驗段施工時,應做好相關檢測工作,確定合理的松鋪厚度和碾壓遍數。8、路基、路面施工過程中,應監控填料的變化和含水率的波動,及時做好檢測工作。第三十七條 原始記錄1、原始記錄應采用行19、業統一表格,記錄填寫應清晰整潔、內容完整、簽字齊全。2、原始記錄不得隨意刪改。如需更改,應在作廢數據上劃上兩條水平線,將正確的數據填寫在上方,加蓋更改人印章。3、全部檢測數據使用法定計量單位,測試要求精度及數據的計算、修約、有效位數與統計等應按有關技術標準和試驗規程執行。第三十八條 試驗(檢測)報告1、試驗(檢測)報告應采用行業統一格式,計算機打印,不得涂改。報告應內容完整、數據準確、文字簡潔、結論正確。2、全部試驗(檢測)數據應使用法定計量單位。3、試驗(檢測)報告應由在本領域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復核、簽名,并由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名。4、報告經審核簽字后,應加蓋認證標志章和檢測專用章及騎縫章20、,由專人負責發放、登記,留底報告與原始記錄一起保存。5、對已發出的報告有重大修改時,應重新發一份報告代替原報告,并在新的報告上注明所代替報告的編號,同時收回原報告(或注明原報告同時廢止)。第五章 特種混凝土配合比審批與驗證第三十九條 “特種混凝土”是指C60及以上等級的水泥混凝土或其它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混凝土。第四十條 特種混凝土配合比審批程序1、工地試驗室配合比設計完成后,及時將資料(資料內容見附件2)上報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審批。2、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審批通過后,將配合比資料(含審批意見)上報股份公司工程測試中心審批。第四十一條 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審核過程中發現配合比不21、合理或不適用,應組織人員對配合比進行現場驗證,并將驗證配合比資料(含審批意見)上報工程測試中心。第六章 商品混凝土拌合站試驗管理第四十二條 采用商品混凝土進行施工的項目經理部,必須安排1名熟悉混凝土的駐站試驗人員全面監控混凝土的生產情況,重點關注拌合站是否嚴格按配合比生產。試驗人員一旦發現問題,立即通知拌合站與項目經理部,杜絕不合格的混凝土進入施工現場。第四十三條 項目經理部對拌合站的混凝土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礦粉、砂、石、外加劑等)每月至少抽檢一次,取樣后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檢測,并按規范規定的抽檢頻率制作混凝土檢查試件。第四十四條 加強現場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檢測。1、混凝土運至現場后,值班試22、驗人員應加強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檢測,對每車混凝土的溫度、坍落度、擴展度進行測試、記錄,混凝土性能不滿足要求堅決退回拌合站。2、運至現場的混凝土若發生異常情況,值班試驗人員必須做好記錄,并立即通過項目經理部試驗負責人與拌合站進行處理,嚴禁使用性能不滿足要求的混凝土。第四十五條 實體混凝土養護至規定齡期后,項目經理部按100的頻率對實體工程進行回彈檢測。第四十六條 公司項目經理部(指揮部)每季度應至少組織一次實體檢查(包括項目經理部的抽檢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工程測試中心。第四十七條 工程測試中心將不定期對實體工程進行回彈檢測,并檢查項目經理部抽檢拌合站混凝土原材料的情況,對違規情況進行處罰。第四十23、八條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加強對商品混凝土的控制,督促拌合站加強管理,在混凝土生產過程中嚴格把好“四關”(原材料關、配合比設計關、計量關、攪拌時間關),認真執行“三不準”(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計量不準的設備不準投產,不合格的混凝土不準出站),子公司試驗室要加強對本項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混凝土的質量。第七章 技術服務第四十九條 項目經理部出現工程試驗相關技術難題,可上報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及時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技術服務,牽頭解決工程試驗技術問題。第五十條 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積極推動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檢測技術水平的提升,為項目經理部開展科技創新活動、QC24、成果總結等提供技術支持。第八章 監督檢查第五十一條 子公司(專業分公司)試驗室應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在子公司(專業分公司)總工程師組織下,定期對項目經理部的試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查處違規行為。第五十二條 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人員配備、儀器設備配置、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設施環境、管理制度、質量管理體系、試驗檢測工作等(詳見附件3:試驗工作檢查考核表)。第五十三條 監督檢查中,發現試驗檢測人員出具虛假試驗檢測數據或報告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列入違規記錄并予以公示,直至清理出試驗檢測隊伍,并報請相關部門注銷資格證書。第五十四條 試驗檢測人員在試驗檢測活動中,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造成安全質25、量事故,給予行政處分,并追究法律責任。第九章 考核第一節 考核對象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中的考核是指對項目經理部試驗工作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項目經理部年度評先考核依據之一。第二節 考核程序第五十六條 每半年組織一次監督檢查、考核并通報;以上、下半年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為年度考核成績,并進行獎罰。第三節 考核評判第五十七條 考核分為優、中、差三個等級。考核成績90分為“優”;70分考核成績90分為“中”;考核成績70分為“差”。第四節 獎勵與處罰第五十八條 考核結果為“優”的項目經理部,獎勵10000元,授予其試驗室“優秀試驗室”;授予其試驗負責人“優秀試驗室主任”并獎勵2000元。第五十九條 考核結26、果為“中”的項目經理部,不獎不罰。第六十條 考核結果為“差”的項目經理部,罰款10000元,對其試驗負責人罰款2000元。連續兩年考核結果為“差”的項目經理部,其試驗負責人得不繼續擔任原職務。第六十一條 履職時間少于6個月的試驗負責人,考核結果不作為對其獎勵與處罰的依據。第八章 附則第六十二條 本辦法由工程測試中心起草,并由工程測試中心負責解釋。第六十三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附件1 申請授權報告需附資料一、中標書復印件;二、工程概況;三、試驗室概況(含試驗室平面圖);四、試驗檢測人員一覽表;五、技術人員登記表(附相關證明材料);六、儀器設備周期檢定表;七、申請授權參數27、統計表。附件2 特種混凝土配合比審批上報資料內容一、原材料資料:包括水泥、粉煤灰、礦粉、外加劑、細骨料、粗骨料、水等規范要求的全項指標試驗(檢測)報告;其中膠凝材料、外加劑還須有近一年內的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書和說明書。二、配合比適用的工程結構相關資料:包括設計文件及評定標準的相關要求,如:28d彈性模量、入模含氣量、有無早強要求等。三、配合比設計依據:包括施工工藝所要求的坍落度、耐久性混凝土所處環境類型、環境作用等級及設計年限、水膠比選擇依據、最大(小)膠凝材料用量及礦物摻和料摻量限值等。四、配合比適用性及經濟性分析資料:包括該配合比所用原材料的價格、滿足要求的不同配合比(28、至少三個)間的經濟成本分析及最終選擇該配合比的依據。附件3:試驗工作檢查考核表一、設有工地試驗室的項目經理部試驗工作檢查考核表受檢單位: 檢查日期: 序號檢查項目檢查內容/扣分標準分值(分)檢查情況扣分(分)考核得分(分)一人員配備(10分)1、持證試驗人員不少于行業規定數量;每少1人扣1分。22、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有任命書。23、主任具備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5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及相應的工作能力。24、技術負責人具備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5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及相應的工作能力,且為母體試驗室的授權簽字人(鐵路項目)。25、質量負責人具備助理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5年以上專29、業工作經歷及相應工作能力。2二儀器設備配置(10分)1、儀器設備配置滿足試驗檢測實際需求;每少1臺扣0.5分。22、按規定進行儀器設備檢定和校準,并形成儀器設備臺帳和周期檢定表。23、對檢定、校準合格的設備進行計量確認;不滿足扣2分。24、建立健全儀器設備檔案,儀器設備標識清楚、正確,設備管落實到人;每1項不滿足扣1分。25、大型、精密儀器操作規程上墻,每1項不滿足扣1分。2三組織機構及崗位職責(10分)1、工地試驗室為獨立部門。22、總工程師直管工地試驗室。13、取得母體試驗室的授權,有授權書。14、形成組織機構圖。15、制定工地試驗室職責。16、制定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職責;每少130、項扣1分。27、制定試驗工程師、試驗員、設備管理員、樣品管理員、資料員崗位職責;每少1項扣0.5分。2四環境設施(10分)1、試驗室房屋面積滿足要求行業要求和實際工作需要。22、標養室面積不小于20m2。23、對可能產生相互影響的操作間(設備)有效隔離,每個操作間面積不小于12m2;每1項不滿足扣1分24、膠凝材料室滿足溫度202、濕度不小于50%的條件。15、標養室滿足溫度202、濕度不小于95%的條件。16、膠凝材料室、混凝土室、力學室、化學分析室、耐久室、樣品室應安裝空調;每1項不滿足扣0.5分。2五管理制度(5分)1、制定工程試驗管理辦法。22、制定儀器設備管理、樣品管理、報告審核簽發31、試驗檢測環境管理、安全與環保管理、檔案資料管理、配合比審核及發放、試驗檢測事故分析、不合格品管理、外委試驗管理、試驗工作情況上報等制度并上墻;每少1項扣0.5分。3六質量管理體系(15分)1、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22、編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每1項不滿足扣1分。33、試驗室信用評價扣分值為“611分”和“12分”時,分別扣2分和4分;44、規范使用母體試驗室的資質,不得租借。35、規范使用認證標志章和檢測專用章,嚴禁超范圍使用。3七試驗檢測工作(40分)1、備有現行有效的標準、規范和規程,并建立臺帳。22、規范、完整填寫試驗委托單。23、樣品標識清晰、規范。24、室內檢測是否32、規范;每出現1項不規范,扣1分。45、現場檢測是否規范;每出現1項不規范,扣1分。46、記錄表格應齊全、有效。27、試驗原始記錄應完善、規范。28、試驗檢測報告格式規范、結論正確。29、試驗、檢測報告簽字齊全、規范。210、替換報告處理應規范。211、委外試驗單位資質應滿足要求。412、保存被委托單位的相關資料。213、建立各類試驗檢測臺帳。214、每半年對試驗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并上報母體試驗室。215、特種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完成后,及時上報母體試驗室審批;每1項不滿足扣2分。416、建立不合格品臺帳并形成閉環管理。2總計100/檢查人: 受檢單位部門負責人:二、未設工地試驗室的項目經理部試驗工作33、檢查考核表受檢單位: 檢查日期: 序號檢查項目檢查內容/扣分標準分值(分)檢查情況扣分(分)考核得分(分)一人員配備(20分)1、專職試驗人員數量不少于2人。102、專職試驗人員具備試驗檢測資質。10二儀器設備配置(15分)1、儀器設備配置滿足試驗檢測實際需求。52、按規定進行儀器設備檢定和校準,并形成儀器設備臺帳和周期檢定表。53、建立健全儀器設備檔案。5三管理制度(10分)1、制定工程試驗管理辦法。52、制定儀器設備管理、樣品管理、試驗檢測環境管理、安全與環保管理、檔案資料管理、不合格品管理、外委試驗管理、試驗工作情況上報等制度并上墻;每少1項扣1分。5四試驗檢測工作(55分)1、備有現行有效的標準、規范和規程,并建立臺帳。62、規范、完整填寫試驗委托單。53、樣品標識清晰、規范。84、委外試驗單位資質應滿足要求。85、保存被委托單位的相關資料。56、妥善保存委外試驗報告,并分類存放。87、建立委外試驗臺帳。58、每半年對試驗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并上報母體試驗室。59、建立不合格品臺帳并形成閉環管理。5總計100/檢查人: 受檢單位部門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