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房、化學品存儲庫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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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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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遷正午實業有限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1、總則 1.1編制目的建立健全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機制,提高企業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法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1.3 事故分級按照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環境污染事故(級)、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級)、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級)、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級)。 一般環境污染事故2、(級):由于污染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不含1萬元)。較大環境污染事故(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污染事故(1)由于污染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2)人員發生中毒癥狀;(3)因環境污染引起公司與群眾沖突;(4)對環境造成危害。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事故(1)由于污染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癥狀或可能導致傷殘后果;(3)因環境污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4)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3、境污染事故(1)由于污染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2)人員中毒死亡;(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4)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1.4 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廠突發的環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的相關活動。危險目標:鍋爐房、化學品存儲庫。 l.5工作原則 在建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系統及其響應程序時,本著實事求是、切實可行的方針,貫徹如下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事故危險源的監測、監控并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事故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防范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4、消除或減輕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長期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2)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響應。接受政府環保部門的指導,使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系統成為區域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加強各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使采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3)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思想準備、物資準備、技術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應急系統做到常備不懈,可為本企業和其它企業及社會提供服務,在應急時快速有效。5、2、組織指揮與職責建立健全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體系,成立宿遷正午實業有限公司環境污染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明確各應急組織機構職責。組織機構圖如下: 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總經理陳桂清手機:短號:69888 座機:80705088環境污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中心指揮:辦公室主任朱向東手機:;短號:69009 座機:80705082通訊聯絡組組長:劉從偉手機:座機:80705086現場警戒組組長:戴興華手機:短號:61111物資保障組組長:陳永清短號:68888現場搶修救護組組長:孟凡玲手機:短號:62596 現場救護組組長:閆亞軍手機:短號:63072應急機構職責:2.1 應急指揮中心的職責6、負責制定應急準備計劃、判定危險程度、決策應急方案。2.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的職責按照應急指揮中心的要求,負責調度、指揮現場的工作,并及時向指揮中心及上級環保部門等報告。有權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盡量減小環境污染影響的范圍,降低財產損失。2.3現場警戒組的職責按照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的安排,負責隔離事故現場、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接近,防止事故以外再出現另類意外事故。2.4物資保障組的職責按照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的安排,盡一切可能滿足事故處理所需的物質需求保障。2.5現場搶修、救護組的職責按照現場應急指揮中心的安排,盡一切可能搶修設備、設施等,救護人員負責將受傷人員進行轉移和救治,疏散事故影響范圍內的無7、關人員,把污染影響的范圍降到最低。2.6通訊聯絡組的職責負責保持和各級相關部門聯絡,保證應急通訊正常,確保應急預案能順利進行。 3、 預防和預警3.1 環境污染事故源3.1.1企業基本信息(1)企業基本情況宿遷正午實業有限公司屬于私營企業,現有員工近98人,主要生產襪子、圍巾、帽子和手套等紡織產品,年產襪子約億雙,公司位于中國螃蟹之鄉美麗的泗洪經濟開發區嘉陵江路南側,雨水充足,四季分明,年均降水量為500-1000毫米左右,目前公司的環境為二級標準,水環境為地表水二類水質。(2)環境污染事故源特性我廠產品主要氨綸、橡筋、棉紗為主要原料。生產工藝主要編織,縫頭,定型和包裝。存在的環境污染事故源有8、定型工藝過程供蒸汽的鍋爐煙氣脫硫除塵裝置釋放造成污染,失火造成空氣污染、化學品存儲或運輸泄露污染、污水處理設備損壞、不正常運行造成污染。(3)重要保護目標鍋爐煙氣脫硫降塵裝置釋放或爆炸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或人員傷亡,化學品物存儲或泄漏造成環境污染或人員中毒。(4)環境污染事故源我廠的環境污染事故源主要有:鍋爐重(特)大事故(如:鍋爐爆炸)造成污染、庫存重(特)大事故(如:倉庫失火)造成污染、化學品存儲或運輸泄露污染、廢料處理不當造成環境污染。3.2預防工作開展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假設、分析等工作,根據我廠污染源的實際情況,分別制定了以下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措施:鍋爐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如:9、鍋爐爆炸)應急處理措施:如鍋爐出現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獲知險情人應立即拔打“110”報警電話,并報告生產部、及上級有關部門。生產部立即派人現場查看情況,并報告副總經理并說明情況,通知各急救組,做好記錄,現場指揮長根據事故大小,污染的嚴重程度確定應急處理措施,副總經理根據污染的嚴重程度確定應急處理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廠辦公室必須在40分鐘內向泗洪縣環保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報告事故狀況及原因。(1)生產部在接到報告后,應根據情況向119、120及鄰近有救援機構的單位報警求援,確保受傷人員能得到及時救助。(3)應急救援人員迅速進入現場,設置距事發地點80米的警戒線,疏散四周300米內的人員撤離。10、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立即搶救受傷人員、撲滅火源、切斷必要的電源等,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及損失。(3)若存在不明險情,除了做好力所能及的救援工作外,應維護好現場秩序,保證救援所需的水、電以及道路暢通,以便在上級主管部門或專業救援隊伍趕到現場時能立即實施救援工作。(4)在不影響救援的情況下,盡量保護現場,以便查明事故原因,防止以后再有類似的事故發生。庫存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如:倉庫失火)應急處理措施:如倉庫出現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倉儲中心應立即拔打報警電話,并報告生產部及上級有關部門。生產部立即派人現場查看情況,并報告生產廠長。生產廠長根據污染的嚴重程度確定應急處理措施11、,啟動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及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廠辦必須在40分鐘內向泗洪縣環保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報告事故狀況及原因。(1)如倉庫發生火災,現場人員在立即進行撲救的同時,要及時拔打119報警電話或廠部報警電話80705082、80705087,以便廠部義務消防隊、公安消防隊及群眾前來參加撲救。(2)撲救初起火災時,消防員應就近使用干粉和泡沫滅火器對火勢進行控制、撲救。利用庫內的室內消火栓立即鋪設水帶,觀察火勢情況后,準備對火場附近不能疏散的物資進行降溫、冷卻。(3)應急救援人員進入火場后,應立即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如對庫內人員從安全通道進行疏散、對可以移動的物資進行疏散等,盡可能減少12、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及損失。(4)若存在不明險情,除了做好力所能及的救援工作外,應維護好現場秩序,保證救援所需的水、電以及道路暢通,以便在公安消防部門或專業救援隊伍趕到現場時能立即實施救援工作。(5)在不影響救援的情況下,盡量保護現場,以便查明事故原因,防止以后再有類似的事故發生。(6)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對水樣進行分析,杜絕污染事故發生,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7)在完全恢復正常后,生產部應組織事故相關人員,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制定糾正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化學品存儲或運輸泄露污染預防措施:公司設安全環保部,負責生產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氣體泄漏事故的處理。(1) 日常應急準備A. 檢查13、有關容器包裝、機床設備周圍集油器是否完好,防止跑漏。B. 規范員工操作行為,嚴格遵守化學品管理制度。C. 加強化學品倉儲的管理,做好常備滅火器檢查。D. 泄漏現場及周圍嚴禁動火。E. 必要時通知環保局。 (2)化學品、易燃易爆品在存儲、運輸中泄漏應急響應。1.如是少量泄漏,應立即查清并堵塞泄漏源,并立即清理泄漏化學物質。A.如是液體,應用干布、棉紗或吸液器處理。B.如是氣體,應抽風或噴水吸收。C.注意周圍嚴禁動火。2. 如是大量泄漏A. 立即停產。B. 組織搶救隊,堵塞泄漏源。C. 如果液體泄漏,應先用黃沙包圍,然后再用破布吸干,或者按相關化學品的MSDS表要求投放化學劑與泄漏液體化學反應,以14、減少危害。D. 如是氣體,應立即加強通風。E. 注意周圍嚴禁動火。F. 做好人員疏散、隔離和搶救工作。3.3預警及措施按照突發事故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預警進行分級。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收集到的有關信息證明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即將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執行。進入預警狀態后,應當采取的措施:(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2)發布預警公告。(3)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并進行妥善安置。(4)指令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生產部立即聯系上級環境監測部門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15、展情況。(5)針對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送與處理 4.1.1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生產部發現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后,應立即在1小時內向泗洪縣環保局、泗洪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上報。 4.1.2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報告方式與內容: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后立即上報;續報在查16、清有關基本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立即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內容包括:環境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人員受害情況、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 4.2指揮和協調 4.2.1指揮和協調機制:根據需要,廠成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指揮中心,17、負責指導、協調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應對工作。 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故所在地泗洪環保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救援指揮中心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組織有關專家迅速對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18、和建議,供指揮中心領導決策參考。根據事件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作出科學預測,為環境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指導各應急分隊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進行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4.2.2指揮協調主要內容: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包括:(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2)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應急指揮工作;(3)協調各級、各專業應急力量實施應急支援行動;(4)協19、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6)根據現場監測結果,確定被轉移、疏散群眾返回時間;(7)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4.3應急監測公司應報告上級環境監測部門第一時間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掌握第一手監測資料,并配合地方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污染變化趨勢,并通過專家咨詢和討論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展情況和污染物的變化情況,作為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決策的依據。 4.4信息發布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后,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20、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4.5安全防護 4.5.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環境事故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程序。 4.5.2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性質、特點,告知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4.6應急終止 4.6.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21、件條件已經消除;(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6.2應急終止的程序 (1)現場救援指揮中心確認終止時機,或事件責任單位提出,經現場救援指揮中心批準; (2)現場救援指揮中心向所屬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3)應急狀態終止后,應根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 4.6.3應急終止后的行動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組織相關部門認22、真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組織各專業組對應急計劃和實施程序的有效性、應急裝備的可行性、應急人員的素質和反應速度等作出評價,并提出對應急預案的修改意見。 參加應急行動的部門負責組織、指導環境應急隊伍維護、保養應急儀器設備,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5、應急保障 5.1資金保障由財務部根據生產部擬訂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所需設備及救援物資表提供資金保障。5.2裝備保障序號品名規格數量備注1干粉滅火器8KG80個2手推式滅火器36KG4臺3防毒面具2套4高壓水管水槍4套5十字鏟8把6發電機3600瓦1臺7鐵鏟20把8各種零星線圈、管道設備及零配件物資供應庫房隨時供應 5.3通信保23、障 建立和完善環境安全應急指揮系統、環境應急處置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確保本預案啟動時各應急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5.4人力資源保障建立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境應急知識,充分掌握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保證在突發事故發生后,能迅速參與并完成搶救、排險、消毒、監測等現場處置工作。 5.5技術保障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組建專家組,確保在啟動預警前、事件發生后相關環境專家能迅速到位,為指揮決策提供服務。 5.6宣傳、培訓與演練 經常在廠范圍內加強環境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環境污染事故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24、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5.6.2加強環境事故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和事故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處置、檢驗、監測等專門人才。 本預案開始設施后,要在全廠范圍內進行宣傳、學習。根據廠生產的情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按每年進行一次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5.7應急能力評價 為保障環境應急體系始終處于良好的戰備狀態,并實現持續改進,對各級環境應急機構的設置情況、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隊伍的建設和人員培訓與考核情況、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等,在環境應急能力評價體系中實行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25、考核工作機制。 6、后期處置 組織實施環境恢復計劃 7、附則 7.1名詞術語定義 環境事故: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群眾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故。 環境應急:針對可能或已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26、狀態;同時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 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件發生泄漏時的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要及時、得當,避免重大事件的發生。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應急演習:為檢驗應急計劃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習(演練)、綜合演習和指揮中心、現場應急組織聯合進行的聯合演習。 7.2預27、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預案。 7.3地方溝通與協作 建立與地方環境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與地方救援活動,開展與相關的交流與合作。 7.4獎勵與責任追究 7.4.1獎勵: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及時發現、避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的個人、團體給月200-2000元不等的獎勵,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中,對表現突出的個人,團體給予5000元的獎勵。 7.4.2責任追究:在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工作中,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追究相應的責任。 7.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