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防滲墻工程監理實施細則(15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577629
2022-09-09
15頁
26.54KB
1、混凝土防滲墻工程監理實施細則一、總 則1.1本細則依據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以SL 17496水利水電工程混凝土防滲墻施工技術規范、SDJ1678水利水電工程鉆孔壓水試驗規程、SDJ1878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地質規程、SD10883水工混凝土外加劑技術標準、SDJ20782水工混凝土施工規范、SL5293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測量規程等有關工程驗收規程規范,標準規定和設計圖紙要求編制。1.2本細則適用于柔性混凝土和塑性混凝土防滲墻工程及其相關施工項目。1.3除非承建單位愿意承擔風險,否則用于施工實施的施工圖紙、技術要求、設計變更等設計文件必須經監理部簽發。二、開工許可證申請程序2.1承建單位應根據承建2、合同技術條款規定,對防滲墻造孔、成墻、澆筑以及設備與施工工作措施等,進行驗證性試驗。 2.2試驗結束后,承建單位應及時將試驗成果進行整理,提出用于實施的生產工藝、設備和相關參數報監理部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于工程作業。2.3承建單位應在防滲墻工程開工以前,根據施工圖紙、設計要求、技術規范、施工部位自然條件、施工水平及設備情況,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報送監理部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應包括:(1)工程概述(包括施工項目、合同工程量及合同工期)。(2)施工平面布置。(3)施工工序、工藝和設備配置(包括規格、型號、臺時生產率、使用說明書)。(4)使用材料及配比。(5)施工進度計劃。(6)材料與勞動力投入計劃3、。(7)組織管理機構。(8)可能遇到的不良地層或不利施工條件下的造孔、成槽與澆筑措施。(9)質量控制措施。(10)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措施。(11)其他按合同文件規定應報告或說明的情況。2.4上述報送文件連同審簽意見單一式四份,經承建單位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加蓋公章后遞交,監理部審閱后限時批復,原件不退回。2.5除非承建單位接到的審簽意見為“修改后重新報送”,否則承建單位可及時向監理部申請開工許可證。監理部將于接受申請后24h內開出相應工程項目的開工許可證。2.6承建單位未按時向監理部報送文件,造成施工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承建單位在限期內未收到監理部應退回的審簽或批復4、意見,可視為已報經審閱。三、施工過程監理3.1承建單位應在施工前完成防滲墻工程施工準備工作,并報監理部查驗。施工準備工作檢查主要內容包括:(1)鉆機、抓斗、其他造孔與開槽設備及其數量能滿足施工要求。(2)泥漿拌制系統,包括儲料場和配料拌和系統,泥漿中轉站等,其能力滿足高峰期用料要求。(3)泥漿凈化回收系統,滿足槽孔廢漿連續凈化、回收利用的要求。(4)塑性混凝土和柔性材料拌和系統,能滿足拌制質量和高峰供料強度。(5)混凝土拌和輸送滿足高峰期防滲墻澆筑的強度要求。(6)履帶吊、汽車吊、直升導管和套接管性能及數量滿足泥漿槽孔中墻體澆筑高峰要求。(7)供電、供水系統滿足施工高峰時供電、供水容量要求。(5、8)用于制備防滲墻體和泥漿的原材料(石子、砂、水泥、粘土、膨潤土、外加劑)的儲存量滿足施工用料量的要求。3.2防滲墻施工7天前,承建單位應對防滲墻軸線、槽孔孔位進行實地放樣,并將放樣成果報監理部審批。3.3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建立健全三級質檢體系,實行質量跟蹤監督制度,按照報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按章作業,文明施工。3.4防滲墻體材料配合比、原材料選用及其配制方法和拌制工藝流程應經現場施工試驗驗證,并于開始澆筑28天前,報監理部批準。當監理工程師認為承建單位提供的墻體材料配合比不能滿足質量要求時,有權指令承建單位按照監理部指定的配合比和配制方法進行配制。3.5泥漿的技術性能、制備泥漿原材料、配合6、比及配制方法、工藝流程、泥漿供應使用、凈化回收工藝等,均應經現場施工試驗驗證,并報監理部批準后實施。3.6承建單位應按設計圖紙規定的防滲墻施工平臺高程施工,其施工方案應報監理部批準。3.7防滲墻施工前,承建單位應選擇地質條件類似的地點或在防滲墻軸線上進行生產性施工試驗。取得造孔、泥漿固壁、墻體澆筑等有關參數資料,并報經監理部批準后,方可正式開展防滲墻施工作業。3.8施工過程中,若發現作業效果不符合設計或技術規范要求時,應及時調整或修訂施工組織設計并報監理部批準后實施。3.9承建單位應依據防滲墻主孔巖樣,提出防滲墻槽孔、終孔深度,報監理部組織監理工程師和設計地質工程師現場鑒定確定。3.10防滲墻7、造孔成槽過程中遇孤石、塊球體或弱風化巖層,在確??妆诎踩那疤嵯?,可采用綜合措施處理。必須采用孔內鉆爆作業時,應提出孔內鉆爆設計和措施報監理部批準,并在監理工程師現場監控下實施。3.11造孔過程中出現漏漿或塌孔現象時,承建單位除及時測試、記錄漿液漏失量和塌孔等詳細情況外,應迅速查明原因,采取處理措施,同時通知監理工程師現場查驗并將經過、原因和處理結果書面呈報監理部審核。3.12防滲墻槽段各孔位、孔深、孔斜、槽孔深度及清孔換漿等工序的檢驗,應在承建單位質檢部門三級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報監理工程師檢驗認證,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作業。3.13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對承建單位現場作業記錄和原始資料進行8、檢查。監理工程師還將對重要作業工序進行巡視、跟蹤和檢查,發現違反技術、規程規范作業,監理工程師有權采取口頭違規警告、書面違規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而造成經濟損失與施工延誤,由承建單位承擔合同責任。3.14施工過程中,承建單位加強技術管理,做好原始資料的記錄、整理和工程總結。并按監理部要求,于次月7日前向監理部報送當月作業月報。四、施工質量控制4.1防滲墻施工工作平臺應堅實、平坦,導向槽口板高度控制應符合設計要求,并保證垂直、穩固、位置準確。4.2固壁泥漿原材料應進行物理、化學分析和礦物鑒定,并滿足如下要求:(1)粘土:粘粒含量應大于50%,塑性指數大于20,含砂量小于5%。9、其中二氧化硅與三氧化二鋁含量比值應達到34。(2)成品膨潤土:質量標準可采用石油工業部部頒標準SY506085鉆進液用膨潤土。(3)水:對泥漿不得產生不利影響,應通過水質分析認證。4.3固壁泥漿拌制方法和時間應通過試驗確定,并按報經監理部批準的配合比配制,加量誤差值不得大于5%。拌制好的泥漿性能指標應滿足合同技術規范和設計文件要求。4.4施工過程中,應加強對泥漿性能質量的檢驗和控制。新制膨潤土泥漿需存放24h,經充分水溶膨脹后方能使用。儲漿池內的泥漿應經常攪動,防止離析沉淀,控制性能指標均一。凈化回收泥漿應檢驗,其性能指標符合要求才能使用。槽孔內泥漿漿液面應控制在槽口板頂面以下3050cm范圍10、。4.5防滲墻槽段長度、成墻厚度、套接厚度控制要求:(1)槽段按兩個期序劃分,長度應結合地質條件、施工部位、造孔方法、導管布置、澆筑能力等因素確定,控制在2.87.0m范圍。(2)成墻厚度應符合設計文件及圖紙的要求。(3)相鄰槽孔要求采用套接,墻厚為60cm時,套接厚度不小于56cm。必須采用雙向反弧樁柱法和平接法時,應報監理部批準后方準實施。4.6槽孔中心線和垂直度控制要求:(1)各單孔開孔中心線位置在設計防滲墻中心線上、下游方向的誤差不大于3cm。(2)槽孔應平整垂直,2m一段檢查孔斜,兩端主孔孔斜率不得大于3,其他槽孔孔斜率不得大于4,含漂石塊球體及基巖面傾斜度較大等特殊部位,孔斜率不得11、大于5。(3)整個槽孔孔壁控制平整無梅花孔、探頭石和波浪形小墻等。(4)一、二期槽套接孔的兩次孔位,在任一深度均應保證搭接墻厚要求。4.7槽孔深度控制要求:(1)槽孔深度結合槽孔主副孔巖樣綜合判斷,防滲墻底部伸入基巖1.0m,特殊地層由監理工程師組織設計和地質工程師共同研究確定。(2)相鄰兩主孔終孔深度差小于1.0m時,中間副孔深度與較深主孔之差不得大于相鄰兩主孔之差的1/3;相鄰兩孔終孔深度之差大于1.0m時,其中間副孔深度應取巖樣進行基巖鑒定,其終孔深度與較深主孔深之差不得大于1.0m,且副孔孔底高程不得高于兩主孔高程的中間位置。(3)槽孔澆筑時,導管應設置在較深的主孔或副孔內,以確保防滲12、墻與基巖嵌接的質量。4.8清孔換漿控制要求。(1)清孔換漿結束1h后:一般粘土泥漿:孔底淤積厚度10cm;孔內泥漿比重1.25g/cm3,粘度30s,含砂量10%,且不含粒徑大于5.0mm的鉆渣;膨潤土泥漿:泥漿比重1.10 g/cm3,粘度30s,含砂量3%,在30min內失水量40ml,不含粒徑大于5.0mm的鉆渣。(2)二期槽孔清孔應采用刷子鉆頭清除套接孔壁上的泥皮,以刷子鉆頭上基本不帶泥屑、孔底淤積不再增加為合格標準。(3)清孔合格后,應在4h內澆筑墻體材料。如因故延長時間,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并采取其他防止淤積的措施,但待澆時間最長不得超過8h。否則應重新清孔。4.9墻體材料配制的原13、料應分批進行性能檢測(水泥按300T,砂石料按400M3),并于計劃使用的5天前報監理工程師認證。經認證合格被批準使用的原料,在使用前應集中保存,確保原料的物理力學性能、化學性能保持不變。其性能控制指標:(1)水泥:標號32.5R,應滿足國標GB20089的各項指標要求。(2)碎石子:粒徑520mm,含泥量1%,表觀密度不少于2730kg/m3,堅固性15%。(3)風化砂:含泥量3%,含水量5%,表觀密度不少于2640 kg/m3,最大粒徑小于20mm,不均勻系數為812。(4)粘土、膨潤土:應滿足制泥漿用土料要求。(5)水:符合拌制混凝土用水要求。4.10墻體材料物理力學控制指標(1)抗壓強14、度:R28=2Mpa。(保證率80%)(2)抗滲系數:K20210-7cm/s。(3)允許滲透比降:70-90。(4)初始切線模量:E01000Mpa。4.11墻體材料物理特性控制指標。墻體材料入孔時的塌落度為1820cm,保持15cm以上的時間應不小于1.0h ;擴散度為4042cm,初凝時間應不小于6h,終凝時間不宜大于24h。4.12墻體澆筑質量控制的一般要求:(1)墻體澆筑導管內徑以2025cm為宜,并應定期進行密封承壓試驗;一、二期槽澆筑導管距孔端分別控制小于1.5和1.0m,導管間距不得大于3.5m。當孔底高差大于25cm時,導管中心應置放在該導管控制范圍內的最低處,導管底口與孔底15、距離不得大于25cm,并不應大于1.5倍木球直徑。每個導管均應下入木球(或排水膽),堵塞導管底口。(2)墻體澆筑前,導管內要求注入適量的水泥砂漿。澆筑時,控制導管埋入墻體材料內的深度保持在16m之間。(3)墻體材料拌和、運輸應保證澆筑連續,如因中斷,時間不得超過40min。槽孔內墻體材料上升速度控制不小于2m/h,上升面高差不得大于0.5m,并要求30min測量一次。同時,至少2h測定一次導管內砼面深度,開澆和結尾時應適當增加測量次數。(4)墻體澆筑時,嚴禁不合格材料進入槽孔內。并要求在槽口入口隨機取樣,檢驗澆筑材料物理力學性能指標。低溫季節施工前應先準備好加熱、保溫和防凍材料,必要時對骨料進16、行加溫。(5)墻體澆筑過程中,發現導管漏漿或墻體材料內混入泥漿或發生其他意外情況,承建單位除按規定或監理工程師指示處理外,應及時向監理部報告其發生的時間、位置、原因分析、補救措施以及處理經過和結果。砼澆注結束,墻體設計頂高程以上的浮渣應于24小時后及時清理。五、質量評定及驗收5.1一般原則和要求:(1)防滲墻工程系隱蔽工程,應嚴格按照承建合同技術條款、設計文件和施工作業規程進行施工,切實保證工程質量。(2)施工質量情況須有詳實準確的文字記錄,數據清晰準確,資料齊全。其主要記錄內容應包括:1)各種原材料試驗、檢測記錄。2)泥漿漿液配比、混凝土配比及其物理力學性能指標檢驗記錄。3)各工序和工藝作業17、記錄。4)防滲墻每個槽孔的詳細作業及混凝土配比、坍落度、擴散度、泥漿密度等紀錄。5)各項觀測設施的埋設、觀測、測試記錄。6)各項中斷、事故、特殊情況處理等記錄。7)各項質量檢查記錄。8)其他各項必須的記錄。(3)資料要及時整理、分析,繪制澆筑圖表,為合同項目驗收作好準備。5.2質量檢查內容和質量標準。(1)工序質量檢驗項目和標準依據承建合同文件技術條款、設計文件及其相應施工技術規范等要求進行(詳見驗收表格)。(2)墻體質量檢查項目和標準:1)防滲墻成墻后,承建單位應將施工資料報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由監理工程師根據施工資料指定檢查位置、數量和方法。檢查時段控制在成墻28天以后。檢查方法包括澆筑槽口隨18、機取樣,鉆孔取芯試驗、鉆孔壓(注)水試驗和芯樣室內物理力學性能試驗。2)澆筑槽口取樣試驗數量與常規混凝土試驗要求相同。鉆孔檢查按設計、規范要求,特殊情況按監理工程師指令增減。試驗項目為90%的樣品做抗壓、抗折強度試驗,10%的樣品做滲透系數、允許滲透比降、初始切線模量測試。具體測試樣品分配由承建單位提出,報監理部批準。3)合格標準:墻體材料物理力學強度指標和抗滲標準應達到設計值,合格率達90%以上。不合格部分的物理力學性能強度指標必須達到設計值的70%以上,且不得集中在相鄰槽孔中。壓(注)水檢查的標準為滲透系數K210-7cm/s。4)檢查孔必須按機械封孔法進行封孔。封孔材料為粘土水泥漿,控制19、配合比 土:灰:水3:1:2。5)當檢查不合格時,應按監理工程師指示增加檢查孔數。對檢查不合格的槽孔段,承建單位應按監理工程師指示進行處理,直至達到合格標準為止。5.4單元工程質量評定。在槽段各孔的主要檢查(測)項目符合標準的前提下,其他檢查項目符合標準,且其他檢測項目有70%及其以上符合標準的,評為合格:其他檢查項目符合標準,且其他檢測項目有90%及其以上符合標準的,評為優良。六、工程施工資料報送6.1施工作業期間,承建單位應于次月7日前,向監理部提交一式4份包括本月所完成的工程項目進展和工程量的數據表格、說明等項內容的施工作業月報。同時,在月末呈交下月工作計劃報告。6.2承建單位提交的施工20、作業月報,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施工項目進展平面、剖面圖。(2)每個槽孔的進尺以及孔位、孔深、孔寬、孔徑、孔斜記錄。(3)各種原材料試驗資料、墻體材料配比試驗資料以及泥漿試驗等資料。(4)鉆孔、槽孔地質資料及鉆孔柱狀圖。(5)一、二期槽孔間的套接厚度測量記錄。(6)清孔時槽孔內泥漿性能、孔底淤積厚度、孔壁刷洗檢測記錄。(7)墻體澆筑各項檢測記錄、墻體材料隨機取樣物理力學性能指標檢驗資料。(8)儀器、鉆孔預埋管埋設及拔管記錄資料。(9)單元工程質量檢測資料。(10)槽孔作業、墻體澆筑方法和順序的說明。(11)施工設備、勞動力投入及墻體材料消耗。(12)安全、質量事故及其他特別情況處理記錄。(21、13)其他必須報告或說明情況。七、工程計量與支付7.1要求承建單位提供的文件、圖紙、報告、手冊、數據和合同文件中規定應報送的其他文件費用,已包括在防滲墻項目價格中,業主單位不另行計量支付。7.2防滲墻的計量與支付應按合同文件工程量報價和合同文件規定的計量方法計量和支付。7.3承建單位為完成防滲墻施工而進行的各種試驗,包括生產驗證試驗等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均已包括在合同報價單所列的項目價格中,業主單位不另行計量支付。7.4承建單位為保證防滲墻施工質量所進行的各項檢測,以及按施工圖紙、文件規定或監理工程師指示進行的質量檢查、檢測(包括取樣和室內試驗)的,已包括在相應項目價格中,業主單位不另行計量支付22、。7.5承建單位因施工質量不合格返工或監理工程師指示進行補救加固處理等所發生的費用,業主單位不另行計量支付。7.6承建單位為施工所進行的施工準備及場地清理、維護等費用,已包括在項目價格中,業主單位不再另行計量支付。八、其他8.1本細則未列之其他施工技術要求,按合同文件技術規范以及設計文件要求執行。8.2本細則未列的施工測量、施工進度控制、工程項目質量檢驗、合同支付、合同項目驗收等還應按合同文件有關規定并結合相關監理工作規程與監理實施細則要求執行。8.3監理部和監理工程師為施工進行所作出的批準、審核、檢查和認證,并不表示可以減輕承建單位為保證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所應承擔的合同責任。8.4未盡事項按有關規范和設計合同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