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21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578186
2022-09-09
21頁
56.54KB
1、B13武進綠色建筑研發中心維綠大廈項目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細則-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內容提要:專業工程特點監理工作流程監理工作控制目標及控制要點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項目監理機構(章): 專業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 日 期: 目 錄1工程概況及專業工程特點.21.1工程概況.21.2專業工程特點.22 專項方案編制和專家論證的有關要求 .23安全監理目標.54安全監理依據.55 監理工作流程.56 有關強制性條文 .67 監理控制要點 .87.1 方案設計控制要點.87.1.1方案設計應包括的內容 .87.1.2方案設計的有關規定 .97.2模板及其支撐工程搭、拆2、安全檢查內容 .97.3模板專項方案設計應注意的問題.117.4高支模的構造要求 .137.4.1基礎的要求 .137.4.2安裝立桿要求.137.4.3安裝水平拉撐的要求.147.4.4剪刀撐的要求.147.4.5墊木要求.147.4.6混凝土澆筑要求.147.4.7立桿選材要求 .158 監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59 資料檢查要點 .16 1、工程概況及專業工程特點1.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綠色建筑研發中心維綠大廈建筑安裝及室外配套工程建設單位:團有限公司設計單位:院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 有限公司 綠色建筑研發中心維綠大廈建筑安裝及室外配套工程結構形式為框架結構,建筑面積3、合計約37161。本工程為框架結構,地下一層,地上九層。基礎底板頂標高為-5.85米;地下室頂板200mm、250mm等厚,其中有高大支模梁600*900,600*1150、600*1200、600*1500等。主樓有共享空間,層高超過8米。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的規定,所搭設的支撐系統需進行專家論證。 1.2專業工程特點(1)建設部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200987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施工單位應當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編制專項方案;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當組織專家4、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范圍如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m2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2及以上。 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2、專項方案編制和專家論證的有關要求:2.1專項方案編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2)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標準、規范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3)施工計5、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4)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 (5)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測監控等。(6)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7)計算書及相關圖紙。2.2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不需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施工單位審核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2.3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6、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下列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會:(1)專家組成員;(2)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3)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 (4)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2.4專家組成員應當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家組成。本項目參建各方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專家論證會。2.5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1)專項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2)專項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準7、規范;(3)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專項方案經論證后,專家組應當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并在論證報告上簽字。該報告作為專項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導意見。2.6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2.7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2.8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專項方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專項方案。如因設計、結構、外部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確需修改的,修改8、后的專項方案應當按本辦法第八條重新審核。對于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方案,施工單位應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2.9專項方案實施前,編制人員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2.10施工單位應當指定專人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和按規定進行監測。發現不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其立即整改;發現有危及人身安全緊急情況的,應當立即組織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定期巡查專項方案實施情況。 2.11對于按規定需要驗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9、字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2.12監理單位應當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列入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應當針對工程特點、周邊環境和施工工藝等,制定安全監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2.13監理單位應當對專項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對不按專項方案實施的,應當責令整改,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建設單位接到監理單位報告后,應當立即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施工單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告。3、安全監理目標:(1)安全生產目標:無重大安全事故(2)文明施工目標: 江蘇省安全文明工地 4、安全監理依據:(1)國家、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消防等10、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2)國家、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標準、規范、操作規程及規范性文件;(3)政府批準的建設工程文件及設計文件;(4)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和其他建設工程合同等。5、監理工作流程(施工工藝流程)5.1柱模板施工工藝流程混凝土柱的常見斷面有矩形、圓形和附壁柱三種。模板可采用木模板、竹(木)膠合板模板、組合式鋼模板和可調式定型鋼模板,圓形柱可采用定型加工的鋼模板等。彈線 找平、定位 加工或預拼裝柱模 安裝柱模(柱箍) 安裝拉桿或斜撐 校正垂度 檢查驗收。5.2梁模板施工工藝流程抄平、彈線(軸線、水平線) 支撐架搭設 支柱頭模板 鋪梁底模板 拉線找平(起拱) 綁扎梁筋 封側模。5.3墻11、模板施工工藝流程找平、定位 組裝墻模 安裝龍骨、穿墻螺栓 安裝拉桿或斜撐 校正垂直度 墻模預檢。5.4樓板模板施工工藝流程支架搭設 龍骨鋪設、加固 樓板模板安裝 樓板模板預檢。5.5樓梯模板施工工藝流程彈控制線 支架搭設 鋪底模(含外幫板) 鋼筋綁扎 樓梯踏步模板 模板檢查驗收6、有關強制性條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79號,現批準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JGJ162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5.1.6條、第6.1.9條、第6.2.4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第5.1.6條 模板結構構件的長細比應符合下列規定: (1)受壓構件長細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應12、大于 150;拉條、綴條、斜撐等聯系構件不應大于 200; (2)受拉構件長細比:鋼桿件不應大于 350:木桿件不應大于 250。第6.1.9條 支撐梁、板的支架立柱安裝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梁和板的立柱,縱橫向間距應相等或成倍數。 (2)木立柱底部應設墊木,頂部應設支撐頭。鋼管立柱底部應設墊木和底座,頂部應設可調支托, U型支托與楞梁兩側間如有間隙,必須楔緊,其螺桿伸出鋼管頂部不得大于 200mm,螺桿外徑與立柱鋼管內徑的間隙不得大于 3mm,安裝時應保證上下同心。 (3)在立柱底距地面 200mm高處,沿縱橫水平方向應按縱下橫上的程序設掃地桿。可調支托底部的立柱頂端應沿縱橫向設置一道13、水平拉桿。掃地桿與頂部水平拉桿之間的間距,在滿足模板設計所確定的水平拉桿步距要求條件下,進行平均分配確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處縱橫向應各設一道水平拉桿。當層高在 820m時,在最頂步距兩水平拉桿中間應加設一道水平拉桿;當層高大于 20m時,在最頂兩步距水平拉桿中間應分別增加一道水平拉桿。所有水平拉桿的端部均應與四周建筑物頂緊頂牢。無處可頂時,應于水平拉桿端部和中部沿豎向設置連續式剪刀撐。 (4)木立柱的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應采用 40mm50mm木條或 25mm80mm的木板條與木立柱釘牢。鋼管立柱的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應采用 48mm3.5鋼管,用扣件與鋼管立柱扣牢。木掃地桿、水平拉桿14、剪刀撐應采用搭接,并應用鐵釘釘牢。鋼管掃地桿、水平拉桿應采用對接,剪刀撐應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得小于 500mm,用兩個旋轉扣件分別在離桿端不小于 100mm處進行固定。第6.2.4條 當采用扣件式鋼管作立柱支撐時,其安裝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1)鋼管規格、間距、扣件應符合設計要求。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得小于 50mm。 (2)鋼管支架立柱間距、掃地桿、水平拉桿、剪刀撐的設置應符合本規范第 6.1.9條的規定。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桿應向低處延長不少于兩跨,高低差不得大于 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于 0.5m。 (3)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采用對15、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在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 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于步距的 1/3。 (4)嚴禁將上段的鋼管立柱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于水平拉桿上。 (5)滿堂模板和共享空間模板支架立柱,在外側周圈應設由下至上的豎向連續式剪刀撐;中間在縱橫向應每隔 10m左右設由下至上的豎向連續式的剪刀撐,其寬度宜為 46m,并在剪刀撐部位的頂部、掃地桿處設置水平剪刀撐。剪刀撐桿件的底端應與地面頂緊,夾角宜為 4560。當建筑層高在 820m時,除應滿足上述規定外,還應在縱橫向相鄰的兩豎向連續式剪刀撐之間增加之字斜撐,在有水平剪刀撐的部位,應在每個剪刀撐中間16、處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撐。當建筑層高超過 20m時,在滿足以上規定的基礎上,應將所有之字斜撐全部改為連續式剪刀撐。(6)當支架立柱高度超過 5m時,應在立柱周圈外側和中間有結構柱的部位,按水平間距 69m,豎向間距 23m與建筑結構設置一個固結點。7、監理控制要點7.1方案設計控制要點7.1.1方案設計應包括的內容(1)繪制配備設計圖、連接件和支撐系統布置圖、細部結構和異型模板及特殊部位詳圖;(2)根據結構構造型式和施工條件確定模板載荷,對模板和支撐系統做力學驗算;(3)編制鋼模板與配件的規格、品種與數量明細表;(4)制定技術及安全措施,包括:模板結構安裝及拆卸的程序,特殊部位、預埋件及預留孔洞的17、處理方法,必要的加熱、保溫或隔熱措施、安全措施等;(6)制定鋼模板及配件的周轉使用方式與計劃;(7)編寫模板工程施工說明書。7.1.2方案設計的有關規定(1)當驗算模板及支撐系統在自重與風荷載作用下抗傾覆的穩定性時,抗傾覆系數不應小于1.15。(2)支撐系統應經過設計計算,保證具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當支柱或其節間的長細比大于110時,應按臨界荷載進行核算,安全系數可取3.5。支撐系統中,對連續形式和排架型式的支柱應適當配置水平撐與剪刀撐,保證其穩定性。(3)簡單的模板工程可按預先編制的模板荷載等級和部件規格間距選用圖表,繪制模板排列圖及連接件與支持件布置圖,并對關鍵的部位做力學驗算。7.2模18、板及其支撐工程搭、拆安全檢查內容(1)結構復雜的模板,裝、拆應嚴格按照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嚴禁任意變動。(2)操作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術交底。(3)支模應按規定的作業程序進行,應邊安裝邊支撐固定。特別是在安裝預組裝成片模板時,應邊就位、邊校正和安設連接件,并加設臨時支撐穩固。模板未固定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以防傾覆。(4)嚴禁在連接件和支持件上攀登上下,并嚴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5)支設懸挑形式的模板時,應有穩固的立足點。支設臨空構筑物模板時,應搭設支架或腳手架。(6)對于上方施工可能墜落物件的通道口,在其受影響的范圍內,必須搭設頂部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廊。(719、)模板的支柱、縱橫向水平桿、剪刀撐等均應按設計的規定布置。當設計無規定時,一般支柱的縱橫間距不宜大于1.5m;縱橫向水平桿的上下步距不宜大于1.4m,縱橫向的垂直剪刀撐間距不宜大于6m。當支柱高度小于4m時,應設上下兩道水平撐和垂直剪刀撐。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撐,水平撐之間還需增加剪刀撐一道。當樓層高度超過10m時,模板的支柱應選用長料,同一支柱的連接頭不宜超過2個。(8)模板支柱底部應夯實,設置木墊板,增加立柱的承壓面積及穩固性,不得隨意用磚頭等作為墊板使用。(9)現澆整體式多層房屋和構筑物安裝上層模板及其支架時,下層樓板結構的強度應達到能承受上層模板、支撐系統和新澆筑混凝土的重20、量時,方可進行。否則下層樓板結構的支撐系統不得拆除,且同一部位上下層支柱應在同一垂直線上。(10)安裝及拆除模板時,高度超過3.5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不準站在柱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許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11)登高作業時,操作人員應系好安全帶。連接件必須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嚴禁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扳手等各類工具必須系掛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內,不得掉落。(12)模板的預留孔洞、電梯井口等處,應加蓋或設置防護欄,必要時應在洞口處設置安全網。(13)組合鋼模板安裝及拆除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鋼模板應隨裝拆隨轉運,不得堆放在腳手板上。已拆活動的模板,必須一次性連續拆除完畢方21、可停歇,嚴禁留下不安全隱患。(14)安裝及拆除過程中,除操作人員外,下面不得站人。高處、復雜結構模板的拆除,應有專人指揮和切實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標出作業區,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作業區。(15)拆模時,混凝土必須滿足所需強度的要求,經確認已達拆模強度時,方可拆除。(16)拆模時應按后支先拆、先撐后拆的原則進行,先拆非承重部位,后拆承重部位。(17)嚴禁將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成片拉拽撬落模板。嚴禁用吊車直接吊除沒有撬松動的模板。(18)混凝土板拆模后形成的臨邊或孔洞,應進行防護。高處拆模作業時,應配置登用具或搭設支架。(19)鋼模板部件拆除后,臨時堆放處離樓層邊沿不應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22、m。樓層邊口、通道口、腳手架邊緣等處,嚴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20)預組裝模板拆除時,垂直吊運應采取兩個以上的吊點,水平吊運應采取四個吊點,吊點應合理布置并作受力計算。(21)預組裝模板拆除時,宜整體拆除,并應先掛好吊索,然后拆除支撐及拼接兩片模板的配件,待模板離開結構表面后再起吊,吊鉤不得脫鉤。(22)在組合鋼模板上加設的電線和使用的電動工具,應采用36V的安全電壓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觸電安全措施。(23)鋼模板用于高聳建筑施工時,應有防雷擊措施。(24)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安裝和拆除模板時,起重機吊臂、吊物、鋼絲繩、外腳手架和操作人員等與架空線路的最小安全距離應符合下表的要求。如不符合時,應停23、電作業;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防護措施。施工設施和人員與架空線路最小安全距離外電顯露電壓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lkV以下41l0kV635110kV8154220kV10330500kV15(25)遇六級以上大風時,應暫停室外的高處作業。有雨、霜時應先清掃施工現場,不滑時再進行作業。7.3模板專項方案設計應注意的問題要編制一個專項方案首先應全面解讀建筑工程設計圖紙的全面內容,要分析建筑結構、功能的特點、施工的難易程度,要分析工序之間的前后關系,要分析施工后的效果,要分析結構與建筑的功能關系等等。模板支設方案說說簡單,但到具體的理論和書面計算時許多方面會出現問題。7.3.1專項方案沒有針對性作為專24、項方案,應體現出“專”字,那么在專項方案中就應該較為系統、全面地書寫相關的內容。模板方案體現的是支架的材料、搭設方法、構件截面大小、樓層高低、支設的高度、地基土質承載力、排水以及建筑結構設計師的結構設計特點、特征等等。這些方面必須在專項方案中予以說明,使相關技術人員看了方案以后可以馬上能理解其做法及大概的注意事項。而不是象許多方案一樣,千篇一律地工程地址、層數、建筑面積等一些籠統的內容。模板支架專項方案不僅僅是計算問題,許多關鍵的問題還是在構造方面。7.3.2沒有相應的圖示沒有相應的平面、立面、剖面圖,就進行理論計算,這一點是不可取的。(1)沒有了相關的圖示,就說明不了相互的關系,不要說審查人25、員不能校對,過了一段時間后有時連編制人員本人都無法復原,解釋不了相互之間的關系,有時甚至連結構關系都反了。(2)不能利用專項方案進行交底,沒有一個明了的直觀感。(3)計算模式無法一致。7.3.3構造錯誤有些方案連基本的構件關系都不符合實際情況。如大梁下的木楞條是橫放還是縱放,木楞條的截面擺設等等,這些方面看看是小東西、是小問題,但一到計算時就是大問題,直接關系到結構體系,先算什么、后算什么就是在此體現。又如掃地桿問題,在方案中往往十分籠統,有的甚至只有單方向的,沒有做到縱橫拉結,起不到雙向約束作用。7.3.4設計荷載取值有誤如恒載的計算中,有些方案把鋼筋混凝土與素混凝土的容重(25KN/m3和26、24 KN/m3)混回一談,在計算了鋼筋混凝土的重量后,重復計算鋼筋的重量。可靠一點的計算方法應該把構件內含的鋼筋用量單獨測算,盡可能不要采用籠統計算方式。特別是大截面的轉換梁,其配設的鋼筋用量不是一般的,往往會遠遠超過一般用量。這樣的計算會比較符合實際,結果也會更加合理。7.3.5計算公式的誤用在計算多跨連續梁的最大彎矩、剪力時,錯誤的取用相應的系數,沒有分清恒載和活載的系數關系。如四跨連續梁彎矩的最大位置是在第二支座處,靜荷均布載時系數為-0.107、集中單荷載時系數為-0.161、集中雙荷載時系數為-0.286等都是不一樣的,但在方案的編制過程中,許多同志往往就是把彎矩的最大點選在跨中,27、選系數為0.077、0.169、0.238,如取值不當,計算結果將相差3050%,影響相當大。7.3.6最不利的情況組合有誤計算中最不利的情況有兩層意思:一是荷載最不利;二是位置最不利,沒有進行組合。一般的計算q=1.2q靜+1.4q活,但事實上對構件的受力不應是這樣簡單的組合,它應該有一個最不利的組合。7.3.7荷載的形式不對是集中還是均布。在模板的專項方案審查中,許多方案把構件上所有荷載都認為是均布荷載,這是不合理的,在方案的編制中許多同志都會作這樣的一步處理:集中化為均布,集中荷載化為均布荷載計算的差別,其結果可想而知,這在實施過程中將會帶來較大的危害。7.3.8梁板支模架沒有整體考慮梁28、與板的支架沒有一個統一的構造措施:(1)相互間不能進行有效連接:縱橫間距不一致。(2)中間水平支撐(拉桿)不在同一個高度。(3)整體的構造不系統,計算梁的支模架時沒有考慮部分板的荷載。(4)沒有系統考慮豎向構件和水平構件的先后施工順序和穩定關系等等。總之模板支架的專項方案在編制時考慮的應該是系統,而不是單一的一個構件或模板工程本身,只有在方案編制過程中進行多方位的考慮,才能在施工過程中少出一些問題,確保施工安全。7.4高支模的構造要求7.4.1基礎的要求(1)基地土層宜置于原土層上,不易置放于填土層或軟弱地基上。(2)當遇到有松軟土層時,應將松軟土地基土去除0.30.5m深,采用礫砂或三合土填29、筑夯實夯平整作為地基土,若還不夠可加寬改澆一條素混凝土地基。(3)若有條件,最好先施工地下溝道和地下的全部預埋管道后,按技術要求處理好挖填土后,再澆筑地坪混凝土墊層,并待達到一定強度后再開始支模。 (4)待按地基土墊層符合要求后,于其上再鋪設符合設計要求的墊木。7.4.2安裝立桿要求(1)立桿底部應設支座或墊放不小于80808mm厚的鋼板于墊木上。(2)按設計規定的縱橫間距邊立立桿,邊固定縱橫向掃地桿。(3)在保證立桿所規定的立桿垂直度范圍內,用對接扣件逐層往上上接立桿,立桿相鄰接頭位置應符合錯頭規定。 (4)立桿頂部要算好尺寸,并用螺旋支托調整好起拱高度。安裝梁板模板。(5)立桿垂直度誤差不30、大于1/1000長度,且不大于8mm。7.4.3安裝水平拉撐的要求(1)梁和平板的全部立桿從掃地桿開始夠一層拉一層,到立桿頂部超過梁底的平板立桿之水平拉桿則應與四周頂緊。 (2)水平拉桿的端部應與建筑物頂緊。(3)當水平拉桿通過框架柱時,應將框架柱四邊與水平桿箍雙向箍緊,沿柱高至少箍23道。 7.4.4剪刀撐的要求(1)立桿外周周圈全部從底到頂設連續式剪刀撐。(2)本章實例,橫向與梁跨兩端各1/3處,在其界面中部從底部到頂設五米寬的剪刀撐共兩道。兩道之外的未設空隙全部從底到頂加之字撐。縱向仍在梁跨的1/3處沿縱向每一梁下從底到頂設兩道5m寬的剪刀撐,其余剪刀撐之間空隙設之字形撐,亦從底到頂設置31、。然后各剪刀撐的每一個底端和上端均要設一道水平剪刀撐。 (3)每一個剪刀撐與所交叉的各個桿件均應設扣件扣牢。(4)每一個剪刀撐的桿件底部和頂部均應交接在主節點處。(5)剪刀撐不夠長時只允許搭接,嚴禁對接,搭接的長度不得小于500mm。所使扣件不得少于兩個,扣件布置在離鋼管端100mm處。且剪刀撐地面的夾角應在4560之間。 7.4.5墊木要求(1)不管設于何種土層上,立桿下均需設墊木。墊木寬250300mm厚50100mm,長應按設計計算決定。 (2)同一方向的立桿墊木相互應垂直鋪墊。嚴禁立桿均向同方向鋪墊。(3)墊木上嚴禁直接立桿,底部必須加設立桿座或不于80808mm的鋼墊板。(4)樓層是32、鋼筋混凝土梁板者可不加設墊木。但上、下層立桿應支安在同一軸線上。 7.4.6混凝土澆筑要求(1)梁中混凝土應分層對稱的澆筑,上、下層應在初凝前相接,嚴禁一次澆到頂斜坡前進。(2)混凝土平板厚度大于200mm時,同一跨板最好從中間往兩邊澆筑,嚴禁一次澆夠厚度。 (3)對分層澆筑的梁混凝土應根實際需要和可能在混凝土中適當加點促凝劑。7.4.7立桿選材要求(1)立桿截面厚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否則嚴禁使用。(2)立桿嚴禁彎曲不直,壓扁變形。銹蝕嚴重等禁用。(3)所用扣件不符合質量要求者禁用。(4)高支模應對鋼管逐根進行挑選。8、監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8.1監理工作方法(1)巡視檢查現場監理人員通過定期的33、巡視檢查,不定期抽查監控門窗工程的安裝質量,并按本公司的巡查表進行記錄。(2)測量:它是工程對象的幾何尺寸,方位等控制的重要手段,對施工放線及高和控制進行檢查,不合格者不得施工通過測量控制,發現偏差,及時糾正。(3)試驗:通過試驗手段取得的試驗數據是用來判斷和確認各種材料和工程部位內在品質的主要依據,如材料性能、拌和料配合比、成品的強度等。(4)指令性文件:所謂指令文件(如監理工程師通知單、工程暫停令)是表達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承包商提出指示和要求的書面文件,用以向施工單位指出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或責令暫停施工要求施工單位嚴格執行。(5)嚴格執行監理程序:這是規定雙方必須遵守的質量監控34、工作程序,按規定程序進行工作,這也是進行質量監控的必要手段和依據。如未經監理工程師簽署質量驗收單予以質量確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6)利用支付控制手段這是在國際上較為通用的一種重要的控制手段,使業主或承包合同賦予監理工程師的支付控制權。所謂支付控制權就是:對施工承包單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均需由監理工程師具支付證明書,沒有監理工程師簽署的支付證明,業主不得向承包方進行支付工程款,如施工單位的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標準時,監理工程師可以不簽署支付證書。8.2監理措施:(1)質量、安全控制組織措施:健全監理組織,完善職責分工及有關質量、安全監督制度,落實質量、安全控制的責任。(2)質量、安全控制技術措施材料供應階段通過質量價格比選,正確選擇生產供應廠家,施工階段,嚴格事前、事中、事后的質量、安全控制措施。(3)質量、安全控制的經濟措施:嚴格質檢和驗收,不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安全要求的拒付工程款。(4)質量、安全控制的經濟措施嚴格按合同中確定的工程質量、安全等級進行驗收、評定。9、資料檢查要點:(1)模板支架、拆除、安全措施、施工技術方案(含計算書);(2)專家論證方案、意見;(3)材料出產合格證、復試報告;(4)施工紀錄;(5)搭設排架單位資質,人員上崗證。(6)分項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7)分項工程檢驗批安全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