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萬噸甲醇工程質量管理辦法(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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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故事
編號:578906
2022-09-09
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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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為了實現質量控制目標,使工程質量始終都在受控制狀態下進行,現依據國家基本建設有關規定,經業主和監理共同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辦法;一、質量控制原則1、依據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相關的規定、規程等進行施工作業,以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目標為工程質量控制的基本原則。2、質量控制為全過程控制,預防為主。3、對影響工程質量的五大因素進行全面監督,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必須落實到位。4、嚴格要求承包單位執行有關材料試驗制度和設備材料檢驗制度。5、堅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準在工程上使用。6、嚴格工序質量控制,堅持未經驗收人員簽字認可,工序質量達不到要求,不準進行下2、一道工序,否則不得撥付工程進度款,不得進行分項工程質量初驗。二、工程質量控制的基本程序1、施工準備階段質量控制程序:設計交底,圖紙會審審批、檢驗批(工序)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劃分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檢驗施工測量放線成果檢驗開工條件監理(業主)簽字開工2、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控制程序:合格不合格承包單位檢驗合格后填寫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驗單承包單位另選承包單位使用監 理 審方法:1、 審核證明資料2、 到廠家考察3、 進廠材料檢驗4、 進行驗證復試3、分包單位審查基本程序:不同意總包單位填寫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選擇分包單位總監審查、協調簽認審查意見總包單位與分包單3、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單位進場施工同意4、檢驗批(工序)、分項、分部工程檢驗程序:糾正承包單位達到檢驗批(工序)、分項工程質量檢驗條件進行自檢合格不合格承包單位填寫工程報驗單并附自檢記錄,報監理、業主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業人員驗收合格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業人員簽認檢驗批(工序)、分項工程承包單位繼續施工達到分項分部工程驗收條件進行自檢承包單位填寫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報驗申請表(附: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表)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業負責人審核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業負責人簽認分部工程5、單位工程驗收基本程序:不合格合格合格承包單位自檢合格填寫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表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業負責人4、核查質量保證資料監理、建設單位組織予驗收建設單位組織監理、設計、承包、質檢四方驗收簽字有缺陷承包單位整改發出監理通知或驗收問題紀要糾正6、質量事故處理程序發生質量事故發監理通知單事故調查分析提交質量缺陷調查報告(施工方)審定調查報告研究確定處理方案實施處理方案完成處理、自檢申請驗收恢復施工發出復工施工暫不處理提出新的調查報告補充調查暫停施工發出停工令上報主管部門倒塌事故12小時上報重大事故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一般事故每月匯總上報。原因還清三、工程質量控制方法1、事前控制為主(預防)。2、依據設計和有關規范、規程、對施工過程進行巡檢、平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整改,消除質量隱患跟蹤質量問題,5、驗證糾正整改結果。3、采用必要的檢查、測量和試驗手段,以驗證施工質量。4、關鍵工序和部位要進行旁站。5、嚴格執行現場見證取樣和送檢制度。6、業主有權建議撤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包括總監,監理有權建議撤換承包單位不稱職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和不合格的分包單位)。四、各單位責任、權利1、監理單位的責任、權利、監理單位應當按照監理合同和施工階段質量控制內容履行監理責任和義務,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全過程范圍內的工程質量管理負控制責任。、監理單位應按照三級控制點對工程質量進行嚴格控制,嚴把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關,以確保單位工程質量達到質量目標。、出現工程事故時,監理單位應積極組織事故分析6、堅持三不放過原則,事故處理意見應在一個月內拿出,視質量事故等級,監理單位要負連帶責任。、監理單位應按國家賦予的權利進行監理,發現質量問題時,及時通知施工單位采取措施解決。如施工單位不解決、不接受或不處理,監理單位可對施工單位進行停工或罰款處理,但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業主匯報,情節嚴重的,監理單位有權建議業主更換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必須有專業齊全的質量檢查機構,江滿足工程質量檢查的要求。、監理單位應積極配合業主組織有關的質量檢查和抽查,并組織各單位進行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評比活動。、監理人員要持證上崗,不準無證上崗。2、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1)、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對工程質7、量進行全面治理。(2)、建設單位按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質量、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和考核。(3)、 建設單位對施工驗收后的工程負責向質量檢查站申請質量審核,未經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工程原則上不得投入使用。(4)、建設單位負責供應的建筑材料、設備配件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設計要求,必須證件齊全,并對其實際質量負責。建設單位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在工程上使用不合格產品,不得要求監理單位簽訂不合格或質量狀況不清的產品。3、施工單位的責任、權利(1)、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投標承諾和工程合同對本單位承建的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接受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檢站等有關單位的監督檢查。(28、)、施工單位應按照本企業的質量標準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各項目部設專職的質量檢查機構,層層落實質量責任,對施工過程嚴格進行質量控制。(3)、施工單位應對材料、設備和構配件等按規定進行質量檢測和復試,認為合格后按規定進行報驗,嚴禁在工程上使用不合格的產品。(4)、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對工程認真做好“三檢一評”工作,接受檢查和監督,對檢查出的質量問題及時性整改,發現質量事故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5)、施工單位承建的工程應按規定達到質量標準要求,對不合格的工程應當按要求無條件返工。(6)、施工單位有權拒絕任何一方提供的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生產的產品。對因建設單位提供的材料、9、設備、構配件質量問題給施工單位造成停工、窩工或返修等施工單位有權提出索賠。(7)、施工單位應積極參加質量評優活動,爭取質量上等級。五、工程質量管理制度1、各參建單位必須成立專職質量檢查機構,其配備人員必須滿足有關規定和現場需要。2、各級質檢機構應嚴把施衛工序關,堅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原則,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單位自檢、互檢、專檢和質量評定,(按需要),認為合格后,按規定的時間和范圍,通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代表到現場會同檢查,合格簽證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工程報驗原則是提前24小時(最少4小時)報驗,工程一次報驗合格率應按100控制。4、完善工程質量檢查制度。各單位在每旬調10、度會要匯報質量檢查情況,每月統一組織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重在落實。5、各單位要按規定做好施工過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嚴防工程質量出現失控現象。6、工程所用標準、規范等必須為現行有效文件,建筑安裝工程采用建設部標準JGJ和國標GBJ,工業安裝工程設計圖紙中無要求的可采用化工部標準HGJ,部頒標準不全的,采用國標,國標沒有的,參照其它行業標準,缺乏部分,經監理、業主研究后確定標準。工程監理采用國標監理規范GB503 192000和其它有關規定。 7、工程所用計量工具,必須經過檢驗,并在有效使用期內。8、工程所用材料(主、輔材料)、設備、構配件必須證件齊全,質11、量可靠,并及時辦理有關檢驗手續,否則不允許進入現場和投入使用。9、工程材料借代用,必須有合法的代用手續。10、工程施工的軟件必須和硬件同步。 11、各方人員要加強現場巡視、巡檢工作,做到“有事要說到,說到要做到,做到要有記錄”。12、需要設讓、質檢部門認定的工序質量等,必須經過設計,質檢單位代表認定,嚴防造假和補辦。13、參與工程的有關管理人員要及時服務于現場,對不負責任和失職、過失行為,將參照有關規定處理。14、對互程中出現的工程質量事故、質量隱患、質量缺陷等要按規定進行處理和上報。15、外供設備等未經允許不準隨意開孔、拆卸。16、主體、結構砼工程按要求使用開盤令。六、處罰原則(一)、施工甲12、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通報,并處以罰款。1、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檢驗批(工序)劃分標準,在征得業主工程部與監理同意的基礎上嚴格按檢驗批報驗。隨意改變標準或不嚴肅報驗,一次罰款100元;報驗必須有文字依據,口頭報驗一次罰款100元。工程開工必須滿足相應要求,否則每缺一項,罰款500元。2、施工單位要在內部組織三檢(自檢、互檢、專檢)合格的基礎上如實填寫報驗記錄內容,并嚴格相關責任人簽字,不得代簽。否則,一次罰款100元。3、施工單位未完善報驗手續或未經簽認(包括未按要求辦理開盤令)擅自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罰款500元以上,并立即接受應有的停工檢查,承擔工期、質量等相關方面的一切損失。4、砼工程計13、量應嚴格按照配合比,不得隨意改變或不計量操作,否則罰款10005000元,再次出現罰款10000元以上。5、砼拆模后如存在缺陷(如蜂窩、孔洞、露筋等)未經監理和業主現場施工員檢查擅自處理,視情況罰款100-300元。6、檢驗批(工序)質量報驗合格率按100控制,二次報驗不合格者罰款100元,三次報驗不合格加倍處罰。7、未經報驗或報驗不合格擅自使用在工程上的材料,未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擅自使用在工程上的,罰款100-1000元。施工單位專職質檢人員對施工中違反規程、標準、規范等行為不制止、不報告,聽之任之,由此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工程事故,除按事故等級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外,并對上述責任人罰款100-14、200元。8、施工中發現有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行為,或在工程質量檢查評定時有弄虛作假和填報不真實的做法,對責任單位處以500-1000元罰款,對當事人處以l00-200元罰款。9、在工程質量檢查和中間驗收時,凡分項、分部工程抽檢不合格者,除進行返工和技術處理外,每一分項工程罰款500元,每一分部工程罰款1000-2000元。10、施工單位在施工中造成設備損壞、特種材料浪費,導致工程不能正常進展,除賠償全部損失外,并視情節處罰500010000元。11、未經批準任意改變設備、構件結構、鉆孔、焊接開口、拆卸等行為,甚至影響到使用功能和安全功能,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15、-200元。12、施工中出現問題不及時處理或兩次通知無正常理由不處理的,對責任方罰款1000-50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500元,對出現質量事故的罰款l0000元以上,事后又無明顯改進的,建設單位有權終止合同。13、施工單位夜間施工應有管理人員專人值班,負責現場施工的安全和質量工作,如業主或監理在巡視中發現無人值班,且現場施工操作人員嚴重違章作業,對工程質量或現場安全造成較大威脅者,一次罰款500元。14、施工單位應做好進場職工的職業素質教育,特別是在監理(業主)人員對施工過程中下達的各種指令,(有不同意見可以提出另議),不得出現職工或管理人員對監理(業主)任何不禮貌的過激行為。否則一次16、罰款1000-3000元,并責令責任人作出書面檢查,性質嚴重的清出現場。l5、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質量缺陷、質量隱患等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并按認可的處理方案施工。否則,一次罰款500-2000元。16、對工程軟、硬件不同步、不齊全或軟件質量太差、造假的施工單位,每次、項酌情罰款l00-1000元。(二)、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通報,并處以罰款:1、出現工程質量事故,視事態大小,對責任人罰款l00-l000元。2、對因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配件及設備等工程用品把關不嚴,只給工程造成質量隱患或事故,對責任人處以300-1000元罰款。3、不按要求對檢驗批(工序)質量、分項、分部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影響施工單位正常開展工作的,對責任人罰款 100-l000元。4、簽證意見應明確完善了實事求是,否則對責任人處以100-1000元罰款。5、建設單位人員、監理人員與施工單位串通一氣、弄虛作假,除按合同要求處理外,對當事人罰款100-1000元。6、對工作質量達不到要求者,酌情給予100-200元罰款。(三)、其它參建單位違反有關規定,影響工程質量,參照以上罰則進行處罰。本罰則未涉及到的內容,參照以上罰則執行。所有罰款收入由業主財務部門收存,統一使用于本工程質量進度獎勵。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