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東海塘北片廠房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安全監理細則(1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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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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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溫嶺市東部產業集聚區東海塘北片二期標準廠房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安全 監理細則 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制): 總監理工程師 (批準): 批 準 日 期: 起重機械一 前言為加強對溫嶺市東部產業集聚區東海塘北片二期標準廠房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杭州市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受溫嶺市上馬實業有限公司的委托,對該工程實施施工階段全過程監理,根據工程監理合同要求,依據監理部編制的本工程監理規劃,擬訂本工程的塔吊監理細則。二工程概況1、溫嶺市東部產業集聚區東海塘北片二期標準廠房工程位于溫嶺市東部產業集聚區東海塘北片區塊,經塘北路(已建)、濱八路、海二路和箬興路(規劃)4條道路所組成的規劃地塊;場地原為水產養殖場2、,現已填塘渣整平,地勢基本平坦,相對高差在0.50米左右;場地環境條件較好,地貌類型屬濱海相沉積平原。本工程平面尺寸較大,為滿足水平、垂直運輸需要使用到塔吊等起重機械。總建筑面積為89262.47,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498天。其中1科研廠房為13008.66;2科研廠房為8990.1;8廠房為14916.92;9廠房為12174.84;10廠房為7236.84;11廠房為22461.81;12廠房為10473.3。1科研廠房為地上五層框架結構,建筑檐高為20.3m;2科研廠房為地上三層框架結構,建筑檐高為13.8m;8廠房為地上三層框架結構,建筑檐高為16.2m;9廠房為地上一層(局部二層)框3、架結構,建筑檐高為9m;10廠房為地上三層框架結構,建筑檐高為16.2m;11廠房為地上三層框架結構,建筑檐高為16.2m;12廠房為地上三層框架結構,建筑檐高為16.2m。2、建設單位:溫嶺市上馬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單位:溫嶺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勘察單位: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設計有限公司設計單位:浙江省溫嶺市規劃設計院施工單位:浙江新宇建設有限公司監理單位:杭州市建筑工程監理有限公司3、編制依據2.1起重吊裝施工方案及起重機說明書;2.2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2.3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4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ZBJ80012);2.5建筑卷揚機技4、術規程(GB13329);2.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7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08第166號)2.8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2.1起重吊裝施工方案及起重機說明書;2.2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JGJ88);2.3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4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規程(ZBJ80012);2.5建筑卷揚機技術規程(GB13329);2.6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7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2008第166號)2.8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一5、)塔吊 1、常見安全事故 (1)塔身倒塌(2)物體打擊(3)高空墜落(4)限位失控2、安全管理要點(1)塔吊安裝前,審核塔吊安全技術管理資料,包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告知書;塔吊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設備的產品合格證、說明書和備案證;塔吊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塔吊安裝(拆卸)單位資質證明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人員、司機、司索工、塔機指揮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塔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拆裝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安裝(拆卸)合同及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書。(2)塔吊安裝(拆卸)作業前,拆裝單位應對擬安裝(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時,拆裝單位應當設置警戒區,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6、和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安裝和拆卸作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標準、規范、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的要求,并填寫相應的記錄,相關責任人簽字。監理應對塔吊安裝(拆卸)進行全過程監理,并填寫旁站記錄。(3)塔吊安裝完畢后,施工單位應當組織產權單位、監理單位、安裝單位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并填寫相應的驗收記錄。實行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塔吊在驗收前,應當經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4)塔吊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到起重機械安裝地點所在地的建筑安全監督機構辦理使用登記。符合要求的,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應發給使用登記證、使用7、登記銘牌。使用登記銘牌應當置于或附著于塔吊的顯著位置。(5)裝拆塔機的作業必須在的統一指揮下進行,并配有現場的安全監護人員監控塔機裝拆的全過程。塔機的裝拆區域應設立警戒區域,派專人進行值班。作業中遇有大雨、霧或風力超過4級時應停止作業。(6)塔吊基礎施工應按設計圖紙進行,其設計計算和施工詳圖應列入塔吊的專項施工方案內容之一。應保持基礎排水良好,不積水。(7)電氣安全塔吊電纜不允許拖地行走,應裝設具有張緊裝置的電纜卷筒,隨塔吊行走卷筒自動將電纜纏繞,防止電纜與枕木磨擦或被軌道上雜物纏繞發生事故。施工現場架空線路與塔吊的安全距離,按照臨時用電規范規定:“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置或被吊物邊緣108、kV以下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當小于此距離時,應按要求搭設防護架,夜間施工應有36V彩泡(或紅色燈泡),當起重機作業半徑在架空線路上方經過時,其線路的上方也應有防護措施。塔吊的重復接地應在軌道的兩端各設一組,對較長的軌道,每隔30m再加一組接地裝置。兩條軌道之間應用鋼筋或扁鐵等作環形電氣連接,軌與軌的接頭處應用導線跨接形成電氣連接。塔吊的保護接零和接地線必須分開??蓪㈦娫淳€送至塔吊道軌端部分配電箱,由該箱引出PE線與道軌的重復接地線相連接,即相當PE線通過軌輪與設備外殼連接。(8)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器、變幅限位器應準確。進行安全檢查時,應進行試驗確認;吊鉤保險裝置、卷揚機圈9、筒保險裝置應靈活牢固;應設置障礙燈,超高塔機設置風速儀;吊鉤不得出現施焊,掛繩處斷面磨損量不應超過原高的10%。(9)應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要求設置附墻裝置,附著在建筑物時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設計要求。附著時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垂直度,并進行調整。每道附墻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以及附墻裝置的垂直距離應按照說明書規定。當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變附著桿的長度、角度時,應對附著裝置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進行驗算,確保不低于原設計的安全度。(10)軌道式起重機露天使用時,應安裝防風夾軌鉗。夾軌鉗裝置必須保證卡緊后的制動效果,當司機午飯、下班以及中間臨時停車需要離開塔吊時,必須按規定將塔吊的夾軌鉗全部卡牢后10、方可離開。(11)塔吊安全使用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塔吊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實行人機固定,建立機長負責的專業機組。督促施工單位做好塔吊司機、指揮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和技能崗位道德教育。要求施工單位安全部門對塔吊的各類安全裝置嚴格執行有關技術操作規程要求配置,并保持齊全有效,嚴禁任意拆除。要求作業人員操作前必須進行全面檢查,確認安全方位,開機時司機與指揮人員必須配合一致,聽從指揮人員指揮。要求塔吊駕駛員作業時注意警戒區域,做到慢、穩、準,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十不吊”的有關安全規定。要求施工單位安全員監督操作人員做好上下班交接的交底工作,并有記錄。夜間作業有足夠的照明。(11、12)多塔作業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吊車在相靠近的軌道上或在同一條軌道上作業時,應保持兩機之間的最小距離;移動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間距離不小于5m。塔吊鉤與低位塔垂直距離不小于2m。當施工因場地作業條件的限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同時采取兩種措施:對塔吊作業及行走路線進行規定,由專設的監護人員進行監督執行;應設置限位裝置縮短臂桿、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誤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規定的作業范圍,發生碰撞事故。(二)外用電梯 1、常見安全事故 (1)架體倒塌(2)物體打擊(3)高空墜落2、安全管理要點(1)外用電梯安裝前,審核外用電梯安全技術管理資料,包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告知書;外用電12、梯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設備的產品合格證、說明書和備案證;外用電梯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外用電梯安裝(拆卸)單位資質證明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人員、司機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外用電梯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拆裝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安裝(拆卸)合同及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書。(2)外用電梯安裝(拆卸)作業前,拆裝單位應對擬安裝(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時,拆裝單位應當設置警戒區,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安裝和拆卸作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標準、規范、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的要求,并填寫相應的記錄,相關責任人簽字。監理應對外用電梯安裝(拆卸)進行全過程監13、理,并填寫旁站記錄。(3)外用電梯安裝完畢后,施工單位應當組織產權單位、監理單位、安裝單位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并填寫相應的驗收記錄。實行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外用電梯在驗收前,應當經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4)外用電梯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到起重機械安裝地點所在地的建筑安全監督機構辦理使用登記。符合要求的,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應發給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銘牌。使用登記銘牌應當置于或附著于塔吊的顯著位置。(5)安全裝置制動器。由于電梯起動、停止頻繁及作業條件的變化,制動器容易失靈,梯籠下滑導致事故,應加強維護,經常14、保持自動調節間隙機構的清潔,發現問題及時修理。安全檢查時應做動作試驗驗證。限速器。按要求限速器每兩年標定一次(去指定單位進行標定),安全檢查時應檢查標定日期和結果。門聯鎖裝置。當梯籠門沒按規定關閉嚴密時,梯籠不能投入運行,以確保梯籠內人員的安全。安全檢查時應做動作試驗驗證。上、下限位裝置。確認梯籠運行時,上極限限位位置和下級限限位位置的正確及裝置靈敏可靠。安全檢查時應做動作試驗驗證。(6)安全防護電梯底籠周圍2.5m范圍內必須設置牢固的防護欄桿,進出口處的上部搭設足夠尺寸的防護棚(按墜落半徑要求)。地面吊籠出入口應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必須具有防護物體打擊的能力,可用5cm厚木板或相當的5cm木15、板強度的其他材料。電梯與各層站過橋和運輸通道,除應在兩側設置兩道護身欄及擋腳板并用立網封閉外,進出口處尚應設置閉型的防護門。防護門在梯籠運行時處于關閉狀,當梯籠運行到哪一層站時,該層站的防護門方可開啟。防護門構造應安全可靠必須是常閉型,平時全部處于關閉狀,不能使門全部打開形成虛設。每層卸料口應設防護門。各層站的運行通道或平臺,必須采用5cm厚木板搭設平整牢固,不準采用竹板及厚度不一的板材,板與板應進行固定,沿梯籠運行一側不允許有局部板伸出的現象。(7)電梯每班首次作業前,應檢查試驗各限位裝置、梯籠門等處的聯鎖裝置是否良好,各層站臺口門是否關閉,并運行空車升降試驗和測定制動器的效能;電梯在每班首16、次載重運行時,必須從最低層上升,嚴禁自上而下;當梯籠升離地面1m高處時,要停車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多班作業的電梯司機應按照規定進行交接班,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8)負荷由于外用電梯一般均未裝設超載限制裝置,所以施工現場使用時要有明顯標志牌,對載人或載物做出明確限載規定,要求施工人員與司機共同遵守,并要求司機每次起動前先檢查確認符合規定時,方可運行?!拔醇訉χ夭粶瘦d入”。主要是針對原設計有對重的電梯而規定的。當電梯在安裝或拆除過程中,往往出現對重已被拆除而梯籠仍在運行的情況,此時梯籠的制動力矩大大增加,如果仍按正常使用載人、載物容易導致事故。(9)架體穩定導軌架安裝時,應用經緯儀對電梯在兩個方17、向進行測量校準。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萬分之五,或按照說明書規定。導軌架頂部自由高度、導軌架與建筑物距離、附壁架之間的垂直距離以及最低點附壁架離地面高度均不得超過說明書規定。附壁架必須按照施工方案與建筑結構進行連接,并對建筑物規定強度要求,嚴禁附壁架與腳手架進行連接。(10)電梯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驗收,包括:基礎的制作、架體的垂直度,附墻距離、頂端的自由高度、電氣及安全裝置的靈敏度檢查測試結果,并做空載及額定荷載的試驗運行進行驗證。(11)電梯作業應設信號指揮,司機按照給定的信號操作,作業前必須鳴鈴示意。信號指揮人員與司機應密切配合,不允許各層作業人員隨意敲擊導軌架進行聯系的混亂作法。(12)電18、梯應單獨安裝配電箱,并按規定做保護接零(接地)、重復接地和裝設漏電保護裝置。裝設在陰暗處的電梯或夜班作業的電梯,必須在全行程上裝設足夠的照明和明顯的層站編號標志燈具。電梯的電氣裝置應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護調試,并有記錄。(13)電梯井架及軌道,若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防雷裝置的保護范圍以外,又在地區雷暴日規定的高度之中時,應安裝防雷裝置。防雷裝置包括:避雷針(接閃器)、引下線及接地體。避雷針可采用20鋼筋,其長度為1-2m,置于電梯井架最頂端。引下線不得采用鋁線。接地體可與重復接地合同,阻值不大于10。(三)物料提升機 1、常見安全事故 (1)架體倒塌(2)物體打擊(3)高空墜落2、安全管理要點19、(1)物料提升機安裝前,審核外用電梯安全技術管理資料,包括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告知書;物料提升機生產廠家的生產許可證、設備的產品合格證、說明書和備案證;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單位資質證明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人員、司機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物料提升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拆裝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安裝(拆卸)合同及簽訂的安全管理協議書。(2)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作業前,拆裝單位應對擬安裝(拆卸)設備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時,拆裝單位應當設置警戒區,指派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監護,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安裝和拆卸作業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標準、20、規范、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的要求,并填寫相應的記錄,相關責任人簽字。監理應對物料提升機安裝(拆卸)進行全過程監理,并填寫旁站記錄。(3)物料提升機安裝完畢后,施工單位應當組織產權單位、監理單位、安裝單位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或者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并填寫相應的驗收記錄。實行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物料提升機在驗收前,應當經具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4)物料提升機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到起重機械安裝地點所在地的建筑安全監督機構辦理使用登記。符合要求的,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應發給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銘牌。使用登記銘牌應當置于或附著于塔吊的顯著位置21、。(5)地基 低架(安裝高度在30米及其以下):地耐力不應小于80Kpa,澆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礎表面應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高架(安裝高度30米及其以上):基礎應有設計計算書,其埋深與做法應符合設計和井字架出廠使用規定。 基礎應有排水措施。距基礎邊緣5m范圍內,開挖溝槽或有較大震動施工時,必須有保證架體穩定的措施?;A中應預埋安裝井字架底座的地腳螺栓預埋件,螺栓直徑與長度應根據產品說明書規定或設計計算。(6)架體 架體底座應安裝在地腳螺栓上,并用雙螺帽固定。架體垂直偏差不應超過3,并不得超過200mm。井架截面內,兩對角線長度公差不得超過最大邊長的名義尺寸的3。架體22、搭設時,采用螺栓連接的構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桿件的節點及接頭的一邊螺栓數量不少于2個,不得漏裝或以鉛絲代替。架體外側除上、卸料口外須使用小網眼安全網防護,不得使用阻礙視線或增加風荷載的材料。架體上應設立樓層表示標牌,在架體外明顯處應掛有標準樣式的產品標牌。架體上不得掛設增加風荷載的物件。架體頂部自由端不得大于6米。 (7)附墻架和纜風繩、地錨 井字架架體的穩固:低架可采用纜風繩穩固,高架必須采用附墻架穩固。 附墻架應按產品說明書規定設置,其間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頂層必須設置一組。 附墻架材質應與架體材質相同,附著角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如超過距離和角度應有設計計算書23、。附墻架與建筑物及架體之間均應采用剛性連接,并形成穩定結構,但不得直接焊接在架體結構件上(如立桿)。纜風繩應選用圓股鋼絲繩,直徑不得小于9.3mm。提升高度在20m及以下時,不少于1組;提升高度在2130m時,不少于2組。纜風繩應在架體四角有橫向綴件的同一水面上對稱設置,應采取措施防止鋼材對纜風繩的剪切破壞。纜風繩與地面夾角不應大于60,不得利用樹木電桿或堆放構件等作地錨。地錨應根據土質情況及受力大小設置,并應經過計算。 當地錨無設計計算規定時,可采用腳手鋼管(48)或角鋼(L756),不小于2根并排設置,間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樁頂部應有纜風繩防滑措施。地錨的位置應滿足纜24、風繩的設置要求,地錨與纜風繩的連接必須是匹配的鋼絲繩,禁止使用鋼筋。(8)進料口防護棚必須獨立搭設,嚴禁利用架體做支撐搭設,頂部為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棚,寬度不小于架體寬度,長度低架大于3米、高架大于5米。進料口應掛設警示和限載重量標示。 (9)進、卸料口防護門應定型化、工具化,防護門不得往架內開啟,并能在吊籃運行時防止人體任何部位進入井字架內,防護門必須為常閉門,采用聯鎖裝置控制(任一層防護門未關閉,吊籃不得運行),并應在控制臺設防護門未關閉到位的警示信號。 (10)卸料平臺 卸料平臺應單獨設立,其設計和搭設承載能力應符合不小于300kg/m2要求,不得與井字架架體連接,與墻體拉接采用剛性連25、接。卸料平臺兩側應設立二道防護欄桿和踢腳板,腳手板滿鋪并固定,并嚴禁向井字架傾斜。搭設高度超過30m,應采取可靠的卸荷措施,并有設計計算書。 各卸料平臺口必須懸掛安全警示標志,嚴禁探頭、超載、乘人。 (11)吊籃 吊籃上料口必須裝有安全門,吊籃安全門與吊籃??垦b置應采用聯鎖(吊籃安全門打開時,??垦b置強制動作),吊籃兩側應用高度不少于1米的安全檔板防護,頂部應進行封閉。吊籃提升必須采用多根鋼絲繩。吊籃顏色應與架體顏色區別,并醒目。架體內底部應設計緩沖裝置。 (12)物料提升機井字架低架應裝有吊籃??垦b置、斷繩保護裝置、超高限位裝置,裝置應定形化;高架提升機除具有低架提升機的安全裝置外,應增設下26、極限限位器、緩沖器和超載限制器。 (13)平衡錘各組件安裝應牢固可靠,錘的升降通道周圍應設置不低于1.5m的防護圍欄,其運行區域與建筑物及其它設施間應保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14)鋼絲繩 提升鋼絲繩不得用斷股和斷絲達到報廢標準的鋼絲繩。鋼絲繩繩卡要與鋼絲繩匹配,不得少于三個,繩卡要一順排列,不得正反交錯,間距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U型環部分應卡在繩頭一側,壓板放在受力繩的一側。卷揚機卷筒纏繞鋼絲繩最少時不得少于3圈。鋼絲繩應有過路保護并不得拖地,鋼絲繩與其它保護裝置間應有適當的操作距離。(15)卷揚機 卷揚機的安裝應按產品說明書要求安裝在地腳螺栓上,并有金屬制作的防護罩,周圍要有圍護措施。27、卷揚機應裝有鋼絲繩防滑脫裝置;卷揚機操作距離應離卷揚機5米以上;卷揚機機械性能應良好,制動器靈敏、可靠。(16)電氣 井字架必須有專用電源開關箱和控制臺,開關箱內應有隔離開關、漏電空氣開關,控制臺內主回路上應裝有短路、失壓、過電流保護裝置。控制臺上應設帶鎖控制電源開關,并應設在緊急情況下能切斷總控制電源的緊急斷電開關。 禁止使用倒順開關作為卷揚機控制開關。井字架的金屬結構及所有電氣設備的外殼應有可靠接地,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17)操作棚 當操作人員露天作業時,應搭設堅固的操作棚,不得搭設于腳手架上或有危險的地方,操作棚應有防雨措施。操作棚的搭設應不影響操作員視線,當距離作業區較近時其頂部必28、須搭設能防止穿透的雙層防護棚。應保證棚內電器設備的安全及便于操作,且各井字架操作臺之間信號互不干擾,操作員操作互不影響。 (18)防雷 井字架若在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防雷裝置保護范圍以外,20米高度以上井字架應安裝防雷裝置。避雷針可采用長12m16鍍鋅圓鋼;引下線除利用架體本身外,應再用12及以上鍍鋅圓鋼或10mm2及以上銅芯電纜將避雷針與架體接地裝置相連。 (19)使用管理 工地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每天進行巡查,并填寫巡視記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班前檢查和保養,確認各類安全裝置安全可靠方能投入工作。操作人員操作時,信號不清不得開機,發現安全裝置、通訊裝置失靈時應立即停機修復。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坐吊籃上下。裝設搖臂把桿的井字架,其吊籃與搖臂把桿不得同時使用。井字架在工作狀態下,不得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否則應切斷電源在醒目處掛“正在檢修,禁止合閘”的標志,現場須有人監護。作業結束后,應降下吊籃,切斷電源,鎖好控制電箱,防止其他人員擅自啟動提升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