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門3棟、4棟高層住宅及2#會所腳手架工程監理實施細則(2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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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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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門3棟、4棟高層住宅及2#會所 腳手架工程監理實施細則項目監理機構(章): 總監理工程師: 日 期: 名門3棟、4棟高層住宅及2#會所工程項目監理部腳手架工程監理細則目 錄一、專業工程程概況1二、編制依據2三、監理工作的控制目標值及控制要點3四、監理工作方法與程序4一、專業工程概況(一)項目簡介工程名稱:名門3棟、4棟高層住宅及2#會所工程地址:鶴山市沙坪鎮建設單位:廣東華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設計單位: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監理單位:鶴山市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質量監督:鶴山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站施工總包: 廣東金輝華集團有限公司(二)工程概況1、總建筑面積:92518.2平方米序號棟 2、號層 數面 積13棟、4棟地上32層、地下2層14567.83平方米2、建筑總高度:99.1米,機房層屋頂為105.3米 3、防火等級: 一級 抗震等級:丙類三級 4、結構形式:(1)主體結構形式: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結構 (2)基礎結構形式:樁基礎 (3)屋頂結構形式:整體現澆混凝土板 5、腳手架方案的選擇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建筑物外圍采用落地式雙排鋼管腳手架,主樓前則腳手架搭設在地下室頂板上,現在因現場施工要求,需在3層以上搭設懸挑式鋼管腳手架。分別在3層和17層采用懸挑槽鋼完全卸荷裝置,鋼絲繩卸荷在10層17層24層設置。整個工程的腳手架僅起現場圍護作用,不得用來堆放工3、程材料。本腳手架除操作防護層選用竹笆鋪設搭設法外,其余均選用木板鋪設搭設法。二、編制依據1、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2、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3、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要求與設計計算(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4、施工圖紙和相關文件;5、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6、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三、監理工作的控制目標值及控制要點(一)落地式外腳手架安全控制要點1、督促總承包方必須按施工方案實施(1). 架搭設之前,應根據工程的特點和施工工藝確定搭設方案,內容應包括:基礎處理、搭設要求、桿件間距及連墻桿設置位4、置、連接方法,并繪制施工詳圖及大樣圖。(2). 腳手架的搭設高度超過規范規定的要進行計算。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尺寸符合下表時,相應桿件可不再進行設計計算。但連墻件及立桿地基承載力等仍應根據實際荷載進行設計計算并繪制施工圖。 當搭設高度在2550m 時,應對腳手架整體穩定性從構造上進行加強。如縱向剪刀撐必須連續設置,增加橫向剪刀撐,連墻桿的強度相應提高,間距縮小,以及在多風地區對搭設高度超過40m 的腳手架,考慮風渦流的上翻力,應在設置水平連墻件的同時,還應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連墻措施等,以確保腳手架的使用安全。(3). 當搭設高度超過50m,可采用雙立桿5、加強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腳手架全高分段將腳手架與梁板結構用鋼絲繩吊拉,將腳手架的部分荷載傳遞給建筑物承擔;或采用分段搭設,將各段腳手架荷載傳給由建筑物伸出的懸挑梁、架承擔,并經設計計算。(4). 對腳手架進行的設計計算必須符合腳手架規范的有關規定,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5). 腳手架的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類型相符,當現場因故改變腳手架類型時,必須重新修改腳手架方案并經審批后,方可施工。2、 立桿基礎(1). 立桿基礎應符合方案要求。搭設高度在25m 以下時,可素土夯實找平,上面鋪50mm20mm 厚木板,長度為2m 時垂直于墻面放置;長度大于3m 時平行于墻面6、放置。搭設高度在2550m 時,應根據現場地耐力情況設計基礎作法或采用回填土分層夯實達到要求時,可用枕木支墊,或在地基上加鋪20cm 厚道碴,其上鋪設混凝土板,再仰鋪1216 號槽鋼。(2).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底座有可鍛鑄鐵制造與焊接底座兩種,搭設時應將木墊板鋪平,放好底座,再將立桿放入底座內,不準將立桿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則將改變墊板受力狀態。底座下設置墊板有利于荷載傳遞,試驗表明:標準底座下加設木墊板(板厚5cm,板長200cm),可將地基土的承載能力提高5 倍以上。當木板長度大于2 跨時,將有助于克服兩立桿間的不均勻沉陷。(3). 當立桿不埋設時,離地面20cm 處,7、設置縱向及橫向掃地桿。設置掃地桿的做法與大橫桿及小橫桿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桿底部,約束立桿水平位移及沉陷,從試驗中看,不設掃地桿的腳手架承載能力也有下降。(4). 腳手架立桿埋設時,可不設置掃地桿。埋設深度3050cm,坑底應夯實墊碎磚,坑內回填土應分層夯實。(5). 腳手架基礎地勢較低時,應考慮周圍設有排水措施,腳手架立桿埋設回填土后應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積水。3、架體與建筑結構拉結(1) 架高度在7m 以下時,可采用設置拋撐方法以保持腳手架的穩定,當搭設高度超過7m 不便設置拋撐時,應與建筑物進行連接。腳手架與建筑物連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風荷載而發生的向內或向外傾翻事8、故,同時可以作為架體的中間約束,減小立桿的計算長度,提高承載能力,保證腳手架的整體穩定性。連墻桿的間距,一般應按表中規定距離設置。當腳手架搭設高度較高需要縮小連墻桿間距時,減少垂直間距比縮小水平間距更為有效,從腳手架荷載試驗中看,連墻桿按二步三跨設置比三步二跨設置時,承載能力提高7%。連墻桿應靠近節點并從底層第一步大橫桿處開始設置。連墻桿依靠近主節點設置,距主節點不應大于300mm。(2)連墻桿必須與建筑結構部位連接,以確保承載能力。連墻桿位置應在施工方案中確定,并繪制作法詳圖,不得在作業中隨意設置。嚴禁在腳手架使用期間拆除連墻桿。連9、墻桿與建筑物連接作法可作成剛性連接。在搭設腳手架時,連墻桿應與其他桿件同步搭設;在拆除腳手架時,應在其他桿件拆到連墻桿高度時,最后拆除連墻桿。最后一道連墻桿拆除前,應先設置拋撐后,再拆連墻桿,以確保腳手架拆除過程中的穩定性。4、桿件間距與剪刀撐(1). 桿、大橫桿、小橫桿等桿件間距應符合規范規定和施工方案要求。當遇門口等處需加大間距時,應按規范規定進行加固。(2). 桿是腳手架主要受力桿件,間距應均勻設置,不能加大間距,否則降低立桿承載能力;大橫桿步距的變化也直接影響腳手架承載能力,當步距由1.2m增加到1.8m 時,臨界荷載下降27%。(3). 剪刀撐是防止腳手架縱向變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設置10、剪刀撐還可以增加腳手架的整體剛度,提高腳手架承載能力12%以上。每組剪刀撐跨越立桿數為57 根(6m),斜桿與地面夾角在4560之間。高度在24m 以下的單、雙排腳手架,均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各設置一組剪刀撐,由底部至頂部隨腳手架的搭設連續設置;中間部分可間斷設置,各組剪刀撐間距不大于15m。高度在25m 以上的雙排腳手架,在外側立面必須沿長度和高度連續設置。剪刀撐斜桿應與立桿和伸出的小橫桿進行連續,底部斜桿的下端應置于墊板上。剪刀撐斜桿的接長,均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0.5m,設置2 個旋轉扣件。(4). 橫向剪刀撐。腳手架搭設高度超過24m 時,為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可在腳手架拐角11、處及中間沿縱向每隔6 跨,在橫向平面內加設斜桿,使之成為“之”字形或“十”字形。遇操作層時可臨時拆除,轉入其他層時應及時補設。5、腳手板與防護欄桿(1). 腳手架是施工人員的作業平臺,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板與板之間緊靠。采用對接時,接頭處下設兩根小橫桿;采用搭接時,接槎應順重車方向;竹笆腳手板應按主竹筋垂直與大橫桿方向鋪設,且采用對接平鋪,四角應用1.2mm 鍍鋅鋼絲固定在大橫桿上。(2). 腳手板可采用竹、木、鋼腳手板,其材質應符合規范要求。竹腳手板應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須是穿釘牢固,無殘缺竹片的;木腳手板應是5cm 厚,非脆性木材(如樺木等)無腐朽、劈裂板;12、鋼腳手板用2mm 厚板材沖壓制成,如有銹蝕、裂紋者不能使用。(3). 凡腳手板伸出小橫桿以外大于20cm 的稱為探頭板。由于目前鋪設腳手板大多不與腳手架綁扎牢固,若遇探頭板有可能造成墜落事故,為此必須嚴禁探頭板出現。當操作層不需沿腳手架長度滿鋪腳手板時,可在端部采用護欄及立網作業面限定,把探頭板封閉在作業面以外。(4). 腳手架的外側面按規定設置密目安全網,安全網設置在外排立桿的里面。密目網必須用合乎要求的細繩將網周邊每隔45cm(每個環扣間隔)系牢在腳手管上。(5). 遇作業層時,還要在腳手架外側大橫桿與腳手板之間,按臨邊防護的要求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作業人員墜落和腳手板上物料滾落。613、交底與驗收(1). 腳手架搭設前,施工負責人應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場作業條件和隊伍情況,做詳細的交底,并有專人指揮。(2)腳手架搭設完畢,應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參加,按照施工方案和規范分段進行逐項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3)驗收標準:(應按照相應規范要求進行)鋼管立桿縱距偏差為50mm。鋼管立桿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00H ,且不大于10cm(H 為總高度)。扣件緊固力距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裝數量的5%,扣件不合格數量不多于抽查數量的10%。扣件緊固程度直接影響腳手架的承載能力。試驗表明,當扣件螺栓扭力矩14、為30 Nm 時,比40 Nm 時的腳手架承載能力下降20%。(4)對腳手架檢查驗收按規范規定進行,凡不符合規定的應立即進行整改,對檢查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測數據進行記錄,并由施工承包單位驗收人員簽字掛牌使用。7、小橫桿設置(1)規范規定應該在立桿與大橫桿的交點處設置小橫桿,小橫桿應緊靠立桿用扣件與大橫桿扣牢。設置小橫桿的作用有三:一是承受腳手板傳來的荷載;二是增強腳手架橫向平面的剛度;三是約束雙排腳手架里外兩排立桿的側向變形,與大橫桿組成一個剛性平面,縮小立桿的長細比,提高立桿的承載能力。當遇作業層時,應在兩立桿中間再增加一道小橫桿,以縮小腳手板的跨度,當作業層轉入其他層時,中間處小橫桿可15、以隨腳手板一同拆除,但交點處小橫桿不應拆除。(2)雙排腳手架搭設的小橫桿,必須在小橫桿的兩端與里外排大橫桿扣牢,否則雙排腳手架將變成兩片腳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去腳手架的整體性;當使用竹笆腳手板時,雙排腳手架的小橫桿兩端應固定在立桿上,大橫桿擱置在小橫桿上固定,大橫桿間距40cm。8、桿件搭接鋼管腳手架的立桿及大橫桿的接長應采用對接方法。立桿若采用搭接,當受力時,因扣件的銷軸受剪,降低承載能力,試驗表明:對接扣件的承載能力比搭接大2 倍以上;大橫桿采用對接可使小橫桿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腳手架搭設;剪刀撐由于受拉(壓),所以接長時應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小于100cm,接頭處設置扣件不少于兩個。考16、慮腳手架的各桿件接頭處傳力性能差,所以接頭應交錯排列不得設置在一個平面內。9、架體內封閉(1)腳手架鋪設腳手板一般應至少兩層,上層為作業層下層為防護層,當作業層腳手板發生問題而落人落物時,下層有一層起防護作用。當作業層的腳手板下無防護層時,應盡量靠近作業層處掛一層平網作防護層,平網不應離作業層過遠,應防止墜落時平網與作業層之間小橫桿的傷害。(2)當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筑物之間縫隙(15cm)已構成落物、落人危險時,也應采取防護措施,不使落物對作業層以下發生傷害。10、 本工程基樓面高度89米,建筑物外圍選用落地式雙排鋼管腳手架。(一)落地式腳手架搭設形式落地式腳手架步距h=1.8m(891.8=417、9.4,腳手架搭設49步,最頂步步距為1.85m),縱距L=1.5m、橫距b=0.9m;內排立桿距墻外皮0.30m,小橫桿伸出內、外排立桿0.1m;一層樓層處及作業層鋪設腳手板,下設兜網,且沿腳手架全高范圍內每隔七米設一道兜網;腳手架外側滿掛密目網,剪刀撐按每4步4跨(縱向6m、高度7.2m)設置,間距不得超過15米,轉角處加設剪刀撐,角度為50.2度。(二)水平桿設置縱向水平桿設置在立桿內側,步距為1.8米,其長度不得小于3跨;縱向水平桿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時,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縱向水平桿的接頭不能設在同跨內或同步內;不同步或不同跨兩個相鄰接頭在水平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小于500mm18、,各接頭中心至最近主節點的距離不大于縱距的1/3。主節點處必須設置一根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嚴禁拆除。主節點處兩個直角扣件的中心距離不大于15cm,腳手架靠墻端的外伸長度不大于50cm。注意防護空縫不大于10cm。作業層上非主節點處的水平桿,宜根據支撐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于縱距的1/2。采用剛腳手板,應設置在四根縱向水平桿上,且縱向水平桿固定在橫向水平桿上。可采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撐,但應將腳手板兩端與其可靠固定,嚴防傾翻。(三)立桿及橫向水平桿布置:每根立桿底部應支撐牢固,按照規范要求應設底座和5cm厚木板。立桿接頭全部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扣件應交錯布置:兩根相鄰立桿19、的接頭不應設在同一步內,同步內隔一根立桿的兩個相隔接頭,在高度方向錯開的距離不宜小于50cm,各接頭的中心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于步距的1/3。腳手架應設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桿下方的立桿上。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上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大于1m,靠邊坡上方立桿軸線到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50cm。特殊部位步距可大于1.8米,但不超過2.0米。(四)連墻桿的設置立桿必須用連墻桿與建筑物可靠連接,每層每三跨設一處連墻件,連墻件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 宜靠近主節點設置,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300mm;2、 應分別在規定高度設20、置,當該處設置有困難時,應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3、 采用梅花形布置;4、 連墻件中的連墻桿宜呈水平設置。 (五)剪刀撐設置剪刀撐應按每4步4跨(縱向6m、高度7.2m)設置。斜桿與水平面的傾角為50.2度。剪刀撐必須在外側立面的兩端多設置一道剪刀撐并應由底至頂連續設置,中間多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距不應大于15m。剪刀撐斜桿的接長采用搭接,搭接長度不應小于1m,且不少于3個旋轉扣件固定,端部扣件蓋板的邊緣至桿端距離不應小于100mm。剪刀撐應用旋轉扣件固定,每道剪刀撐選用旋轉扣件不少于12個,與剪刀撐相交叉的橫桿必須用扣件固定,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點的距離不宜大于150mm。剪刀撐設置示意圖,剪刀21、撐之間的凈距不應大于15m(六)腳手板:作業面上非主節點處的橫向水平桿,宜根據支撐腳手板的需要等間距設置,最大間距不應大于縱距的1/2。腳手板為20cm寬,腳手板采用對接鋪設,接頭處必須設兩根橫向水平桿,腳手板外伸應取1315cm。兩腳手板外伸長度的和不應大于30cm。作業層端部腳手板探頭長度應取15cm,其板頭兩端與支撐桿用10#鐵絲綁扎牢固。作業層腳手板應鋪滿、鋪穩,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的空隙用木板封閉嚴密。(七)落地式腳手架搭設順序地基處理應堅實,墊木應鋪設平穩,不能有懸空,底座應用釘子釘在墊木上。 搭設順序:擺放掃地桿逐根樹立桿與掃地桿扣緊裝掃地橫向水平橫桿并與掃地桿扣緊裝第一步縱向水平22、桿與各立桿扣緊裝第一步橫向水平橫桿裝第二步橫向水平橫桿加設臨時斜撐桿裝與第二步縱向水平桿扣緊(在裝設連墻桿后拆除) 安裝第三步、第四步縱向水平桿、橫向水平桿安裝連墻桿接立桿加設剪刀撐鋪腳手板綁扎防護欄桿及腳板并掛立網、平網防護。(八) 腳手架拆除控制要點(1)拆架前,全面檢查待拆腳手架,根據檢查結果,擬訂出作業計劃,報請批準,進行技術交底后才準工作。 (2)架體拆除前,必須察看施工現場環境,包括架空線路、外腳手架、地面的設施等各類障礙物、地錨、纜風繩、連墻桿及被拆架體各吊點、附件、電氣裝置情況,凡能提前拆除和盡量拆除掉。 (3)拆架時應劃分作業區,周圍設繩綁圍欄或豎立警戒標志,地面應設專人指揮23、,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做到上下呼應、動作協調。(4)腳手架在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下列桿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連墻件。(5)拆除作業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上下同時作業。遵循先搭后拆的原則,即先拆拉桿、腳手板、剪刀撐、斜撐,而后拆小桿、大橫桿、立桿等(一般的拆除順序為:安全網欄桿腳手板剪刀撐小橫桿大橫桿立桿)。(6)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應大于兩步,如高差大于兩步,應增設連墻件加固。(7)不準分立面拆架或在上下兩步同時進行拆架,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8)當腳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長鋼管的高度(約6.5m)時,應先24、在適當位置搭臨時拋撐加固,后拆連墻件。(9)各構配件嚴禁拋擲至地面。11 三層以上懸挑腳手架施工方案(一)搭設前的準備工作1、根據腳手架施工方案設計要求,在結構層平板上部和框架梁外側預埋20鋼筋鐵環(鐵環選用級鋼,在混凝土中的錨固長度不小于30倍鋼筋直徑并與結構主筋連接)。結構層平板上部鐵環用來固定懸挑梁及連墻件;框架梁外側鐵環用來固定斜拉鋼絲繩。固定懸挑梁和斜拉鋼絲繩鐵環間距1500mm;固定連墻件鐵環位于兩個框架柱中間結構層樓面上。2、本工程懸挑梁采用16號工字鋼,搭設前根據腳手架施工方案中設計的橫距尺寸,及懸挑梁計算需要長度,準備懸挑梁,同時在梁上提前焊制立桿底座(C25鋼筋)、高15025、-200mm,作為立桿插點;刷防銹漆。(二)懸挑腳手架搭設形式及施工工藝1、搭設形式每段懸挑腳手架均為雙排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立桿縱距L=1.5m、橫距b=0.9m、步距h=1.8m,內排腳手架距建筑物300mm,小橫桿伸出內外立桿0.1m;懸挑梁采用16號工字鋼,一端通過預埋鐵環與建筑物梁板錨固,另一端挑出建筑物,每層隔3跨設置一道連墻件與主體結構連接;腳手架底部及作業層鋪設腳手板,同時下設兜網,且沿腳手架高每隔七米設一道兜網;腳手架外側滿掛密目網,滿設剪刀撐。2、施工工藝 (1)、懸挑梁固定工藝:根據建筑物結構要求將懸挑梁貼著結構層樓面,一端挑出建筑物外墻;另一端穿過鐵環300mm,用鋼板和26、木塞填塞鐵環與工字鋼之間的空隙,限制槽鋼左右上下擺動;同時在鐵環兩邊工字鋼上部分別焊接一根200mm長橫向20鋼筋,阻止槽鋼內外移動;采用斜拉鋼絲繩的方法來減少工字鋼的彎曲撓度,提高其承載能力。鋼絲繩一端穿過上一樓層框架梁中預埋的鐵環,另一端與工字梁懸挑端部連接、最后拉緊、用卡環錨固。(2)、腳手架與建筑物拉接:每層隔三跨設置一道水平鋼管連墻件。鋼管一端通過扣件與腳手架縱向水平桿相連,另一端與框架柱或框架柱之間結構層樓面上預埋鐵環拉接。(3)、腳手架外側剪刀撐設置:水平方向按每4步4跨設置,斜桿與地面的傾角成50.20連續豎向向上設置,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27、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距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15cm。剪刀撐接長采用搭接接長,搭接長度不小于1m,用三個扣件等距離布置,扣件扣在鋼管端頭處不小于10cm處,剪力撐下端一定要落在懸挑梁上。(三)、懸挑腳手架搭設順序1、搭設順序:首先根據懸挑尺寸放置懸挑槽鋼并根據上述施工工藝固定,然后將底層立桿套入懸挑部位焊制的立桿底座上,其余搭設過程同3層以下落地式腳手架。(二)懸挑式腳手架安全監理要點懸挑式腳手架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每層一挑,將立桿底部頂在樓板、梁或墻體等建筑部位,向外傾斜固定后,在其上部搭設橫桿、鋪腳手板形成施工層,施工一個層高,待轉入上層后,再重新搭設腳手架,提供上一層施工;另一種是多層懸挑28、,將全高的腳手架分成若干段,每段搭設高度不超過25m,利用懸挑梁或懸挑架作腳手架基礎分段懸挑分段搭設腳手架,利用此種方法可以搭設超過50m 以上的腳手架。1、督促總承包方必須按施工方案實施,并監督如下要求得以實施(1)懸挑腳手架在搭設之前,應制定搭設方案并繪制施工圖指導施工。對于多層懸挑的腳手架,必須經設計計算確定。其內容包括:懸挑梁或懸挑架的選材及搭設方法,懸挑梁的強度、剛度、抗傾覆驗算,與建筑結構連接做法及要求,上部腳手架立桿與懸挑梁的連接等。懸挑梁的節點應該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不得采用扣件連接做法。其計算書及施工方案應經上級技術部門或總工審批。(2)施工方案應對立桿的穩定措施、懸挑梁與建29、筑結構的連接等關鍵部位,繪制大樣詳圖指導施工。2、懸挑梁及架體穩定(1)單層懸挑的腳手架的穩定關鍵在斜挑立桿的穩定與否,施工中往往將斜立桿連接在支模的立柱上,這種作法不允許。必須采取措施與建筑結構連接,確保荷載傳給建筑結構承擔。(2)多層懸挑可采用懸挑梁或懸挑架。懸挑梁尾端固定在鋼筋混凝土樓板上,另一端懸挑出樓板。懸挑梁按立桿間距(1.5m)布置,梁上焊短管作底座,腳手架立桿插入固定,然后綁掃地桿;也可采用懸挑架結構,將一段高度的腳手架荷載全部傳給底部的懸挑架承擔,懸挑架本身即形成一剛性框架,可采用型鋼或鋼管制作,但節點必須是螺栓連接或焊接的剛性節點,不得采用扣件連接,懸挑架與建筑結構的固定方30、法經計算確定。(3)無論是單層懸挑還是多層懸挑,其立桿的底部必須支托在牢靠的地方,并有固定措施確保底部不發生位移。(4)多層懸挑梁每段搭設的腳手架,應該按照一般落地腳手架搭設規定,垂直不大于二步,水平不大于三跨與建筑結構拉接,以保證架體的穩定。3、腳手板(1)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腳手架,板與板之間緊靠,腳手板平接或搭接應符合要求,板面應平穩,板與小橫桿放置牢靠。(2)腳手板的材質及規格應符合規范要求。(3)不允許出現探頭板。4、荷載(1)懸挑腳手架施工荷載一般可按裝飾架2kN/m2計算,有特殊要求時,按施工方案規定,施工中不準超載使用。(2)在懸挑架上不準存放大量材料、過重的設備,施工人員31、作業時,盡量分散腳手架的荷載,嚴禁利用腳手架穿滑車做垂直運輸。5、交底與驗收(1)腳手架搭設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組織作業人員進行交底;搭設后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2)交底、檢查驗收工作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要對檢查情況、整改結果填寫記錄內容,并有簽字。6、桿件間距(1)桿間距必須按施工方案規定,需要加大時必須修改方案,立桿的傾斜角度也不準隨意改變。(2)單層懸挑腳手架的立桿,應該按1.51.8m 步距設置大橫桿,并按落地式腳手架作業層的要求設置小橫桿。(3)多層懸挑每段腳手架的搭設要求按落地式腳手架立桿、大橫桿、小橫桿及剪刀撐的規定進行。7、架體防護32、(1)挑腳手架的作業層外側,應按照臨邊防護的規定設置防護欄桿和擋腳板,防止人、物的墜落。(2)架體外側用密目網封嚴。單層懸挑架包括防護欄桿及斜立桿部分,全部用密目網封嚴。多層懸挑架上搭設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用密目網封嚴。8、層間防護(1)按照規定作業層下應有一道防護層,防止作業層人及物的墜落。單層懸挑架一般只搭設一層腳手板為作業層,故須在緊貼腳手板下部掛一道平網作防護層,當在腳手板下掛平網有困難時,也可沿外挑斜立桿的密目網里側斜掛一道平網,作為人員墜落的防護層。 多層懸挑搭設的腳手架,仍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業層下33、部的防護,還應在作業層腳手板與建筑物墻體縫隙過大時增加防護,防止人及物的墜落。(2)安全網作防護層必須封掛嚴密牢靠,密目網用于立網防護,水平防護時必須采用平網,不準用立網代替平網。9、腳手架材質腳手架材質要求同落地式腳手架,桿件、扣件、腳手板等施工用材必須符合規范規定。懸挑梁、懸挑架的用材、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應有試驗報告資料四、 監理工作方法與程序4.1 審查方案與驗收4.1.1審查施工單位報送的腳手架工程專項安全施工方案。4.1.2 腳手架工程每次完成后,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施工。4.2 安全檢查4.2.1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為了預知隱患,消除隱患。安全34、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隱患、查措施、查教育培訓、查整改等。4.2.2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按批準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巡視檢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4.2.3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4.2.4 參加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4.3 整改或停工4.3.1在檢查時發現嚴重違規作業和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發出整改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對安全隱患原因進行分析,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限期整改,并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意見。4.3.2 安全事故隱患嚴重的,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下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整改過程應跟蹤檢查,直至消除隱患為止,并簽署復工意見。4.4 向主管部門匯報4.4.1當施工單位對監理工程師下達的整改通知和暫停令拒不執行時,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4.4.2 報告可以電話形式,但應當有通話記錄,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