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旭小區住宅樓土方開挖、支護工程監理實施細則(1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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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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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理實施細則 (土方開挖、支護工程監理實施細則)項 目 名 稱: 東旭小區住宅樓項目監理部: 東旭小區住宅樓工程監理項目部 編 制: 審批(項目總監):編 制 日 期: 項目監理部(印章)目 錄一、 工程概況1二、 編制依據1三、 基坑支護設計方案1四、 土方開挖和支護2五、 監理控制要點5六、 監理工作流程7七、 監理控制措施8八、 基坑開挖和支護工程驗收及控制內容 15一、工程概況東旭小區住宅樓標段位于咸寧東路以南,幸福南路以東,東方廠北門東北側。總建筑面積150000 m2,。其中9#樓6層,建筑面積2681.64 m2,磚混結構;10#樓34層,建筑面積26480.68m2,剪力墻結構2、;11#樓34層,建筑面積26480.68m2,剪力墻結構;12#樓34層,建筑面積32172.76m2,剪力墻結構;13#樓33層,建筑面積27695.98m2,剪力墻結構,14#樓6層,建筑面積4198.38 m2,磚混結構;15#樓6層,建筑面積4198.38 m2,磚混結構;16#樓6層,建筑面積2681.64 m2,磚混結構;17#樓6層,建筑面積4198.38 m2,磚混結構;地下車庫,建筑面積19211.48 m2框剪結構。 二、編制依據1、業主提供的工程總平面圖、基礎平面布置圖等;2、西北工業集團東旭小區巖土工程勘察報告(詳見勘察);3、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3、0202-2002);4、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5、建筑基坑工程監測技術規范(GB50497-2009)6、鋼筋焊接及驗收規范(JGJ18)7、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程(JGJ120-2012)8、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規范(GB50025-2004)9、其他有關的規范、規程及政府部門頒發的法律、法規等文件;三、 基坑圍護設計方案1、主體基坑圍護設計本工程根據場地地層條件和周邊環境狀況,綜合技術,經濟方面的因素,本工程選用大放坡后噴護支護結構。基坑圍護所用材料1)混凝土強度等級:注漿材料強度不低于20Mpa.面層采用C20;2)水泥標號:P.C32.5;3) 噴射面層:304、mm. 四、 土方開挖和支護(一)基坑開挖1、開挖原則在基坑開挖前必須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方案,經相關單位認可后方可實施。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并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嚴禁超挖”的原則。基坑開挖是工程施工中控制的關鍵,基坑開挖和支撐的速度直接影響圍護變形和安全,進而影響對周邊環境的保護。 為了盡可能縮短基坑的無支撐暴露時間,有效地控制圍護結構變形與坑外地面沉降,針對滎陽地區軟土的流變特性,采用“時空效應”理論原理開挖基坑。其基本原則是:“土方開挖分層、分塊、對稱、平行、留土護壁,限時完成開挖與支撐”。具體如下:(1)施工過程中,為盡快完成底板制作,工程開挖采用分層、放5、坡開挖的方式,防止放坡過長、過高; (2)嚴格按照“時空效應”原理組織開挖,隨挖隨撐。嚴格按設計位置及時可靠地設置支撐和穩定體系,并按設計要求及時施加支撐預應力。2、開挖準備工作(1)基坑開挖前,必須完成下列準備工作:a、應由施工單位總體安排在基坑坡頂位置設置擋水墻,防止雨水灌入基坑,坑底設置排水溝及集水坑,以便及時排除坑內積水;施工單位應對坡頂的地面進行硬化,并設置排水溝,避免遇波風雨沖刷坡頂土體進而影響邊坡穩定。b、基坑開挖前應對周圍的水、氣閥門進行調查,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護,防止挖土或施工損壞該管線。c、挖土設備及土方運輸設備進場并完成檢修。f、完成與基坑開挖相關的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及安6、全交底。g、施工單位應完成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方案,并報于相關單位審核、通過。(2)、施工現場準備施工方應在現場配備必要的電力和排水設備,在基坑開挖前應準備好充足的排水設備,以保證開挖后開挖面不浸水,基坑周邊必須有防止地面水流入的擋墻,擋水墻高度200300。3、開挖方法基坑開挖按時空效應原理分為若干個單元開挖,嚴格規定每個單元的挖土時間和鋼筋砼支撐時間,以減少圍護變形。在機械挖土夠不著的死角,采用人工配合翻挖土方,當基坑挖至離設計坑底標高30cm時,改用人工修挖、平整坑底,局部凹坑填砂找平。基坑開挖時需派專人指揮,注意對成品的保護。二、噴護支護 噴射砼護坡施工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 噴砼表7、面應當平整,呈濕潤光澤,無干班、滑移流淌、疏松、脫空、裂縫露筋等現象。(2) 回彈掉下的砼必須清除干凈,嚴禁將回彈的砼回收再用于噴砼。(3) 混合料配合比和外加劑的參量應符合設計和有關技術標準的要求,并通過試驗確定。混合料的攪拌時間和要求應按照有關規程規范執行。(4) 噴砼混合料應隨拌隨用,不摻速凝劑時,有效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摻速凝劑時,存放時間不應超過20分鐘。(5) 由于天氣條件過于惡劣,直接影響噴砼作業時,監理工程師可命令停止施工,或推遲施工。(6) 承建單位由于自身的原因產生的不合格的噴砼(如:空洞與巖石粘結不良、剝落等現象)必須進行修補,或將不合格的部分全部除掉后重新加噴合格的砼,8、其費用全部由承建單位承擔。(7) 噴射混凝土終凝后兩小時,開始噴水養護,養護時間一般部位不得少于7天,重要部位不得小于14天,氣溫低于+5時不得噴水養護。 (8) 噴砼48h后,承建單位應對噴射砼的厚度進行檢測(采用手提鉆鉆孔取芯),如未達到設計厚度,應及時補噴至合格為止。未經檢查,不得擅自拆除排架。五、 監理控制要點5.1土方開挖及支撐監理制要點1、應在基坑開挖前督促并協助承包商根據施工圖紙及地質條件、建(構)筑物情況、地下管線情況和相鄰的其它工程的情況,制定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分項目管理實施規劃)。2、應督促并協助承包商根據施工場地要求、交通組織要求、管線搬遷要求、環境保護要求、施工工期要9、求等條件,優選合理的開挖工法,本工程采用明挖法施工。3、基坑開挖前必須檢查圍護結構、地基加固、降水等工程是否達到設計要求,以及各項開挖準備工作是否滿足開挖施工參數要求,在達到相應技術標準后方可書面批準承包商開挖。4、必須在基坑開挖過程中,督促并協助承包商采取可靠措施確保周圍建(構)筑物,地下管線及公共設施的安全。5、在開挖中,監理必須要求承包商按照“時空效應”規律施工。監理工程師必須旁站檢查各項有關開挖、支護施工等的施工參數,并獨立做好詳細記錄,對不符合規定的參數則應立即書面要求承包商整改。6、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分析監測數據,當監測數據達到或超過報警值時,監理工程師必須及時會同承包商采取合理的工10、程措施將施工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7、監理應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基坑開挖過程中每一段開挖邊坡的穩定性作驗算并復核其計算結果。在開挖進程中應督促承包商注意對邊坡的養護和監測。發現有失穩跡象應立即會同承包商采取措施,消除隱思。8、監理工程師應督促并協助承包商采用合理的噴護材料,本工程設計采用大放坡噴護支護方案。監理工程師必須按有關質量標準對材料進行復試,合格后方可書面通知承包商進場使用。9、監理應督促承包商必須針對雨季施工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并檢查防汛器材設備是否充足。10、所有的開挖噴護施工設備在進場前必須通過監理工程師檢查和書面確認。監理工程師應定期檢查設備并督促承包商經常維護和保養,以確保其完好和11、使用安全。5.2 基坑變形監測監理控制要點環境與變形監測是基坑工程施工的一項重要措施,為基坑開挖、環境保護、工程施工提供反饋信息,對保證基坑的穩定與安全具有重大作用,該項工作的監理控制要點與檢查要點:1、 監測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審查內容: 監測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近三年監測工作業績,考察其監測工作技術實力和儀器裝備的情況。 查驗工地監測人員專業配備及上崗證書。 查驗進場監測儀器及其檢驗與標定資料。2、監測方案和測點布置的審查監測方案必須在基坑開挖前制訂,并提交監理審查和會同參建的建設方、設計方、施工方、監理方等進行會審,監理審查要點: 監測項目與精度要求應符合設計要求。12、施工監測項目如下:a、支護結構坡頂水平、豎向位移。b、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及周圍地下管線的垂直沉降、水平位移、傾斜等。c、 基坑外地表沉降、基坑內坑底土的回彈量。測點布置與埋設方法應合理、穩固,防止損壞與因埋設不當而使數據虛假現象出現。監測方法與手段應合理,并配備滿足精度要求的儀器設備。監測頻率應滿足施工要求。警戒值的確定符合設計要求,超過設計要求的應及時報警。觀測資料及監測結果反饋制度。六、監理工作流程 審查并簽認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審核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分包單位資質和現場施工管理體系 復核基坑測量放線結果 審查進場施工設備和原材料的質量 檢查基坑土體位移沉降監測結果及降排水情況 旁站監13、督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施工過程 簽認隱蔽工程報驗申請 審核簽認基坑支護及土方工程分項質量驗收資料七、 監理控制措施7.1基坑開挖及支撐施工監理措施7.1.1基坑開挖前的準備工作要求本方案采用明挖順做法施工,施工前監理將檢查承包人以下準備工作情況:7.1.1.1具備經業主、監理、設計等各方審定的詳盡的施工組織計劃,尤其要有詳盡可靠的保護周圍環境的措施。7.1.1.2所需用的各主要機具已到位,并經檢查運轉良好(現場查驗資料)7.1.1.3數量充足開挖輔助設備到位(現場查看)7.1.1.4噴涂護坡所用的材料全部到位。7.1.1.5所需施工人員及勞動力必須全部到位。(現場查看)7.1.1.6施工場地及機14、械進出場路線應準備完畢。(現場查看)7.2開挖過程中的監控7.2.1各小段開挖前應提交詳盡的該小段的施工計劃7.2.3每一小段開挖前施工技術人員應對現場操作人員進行詳盡的技術交底,交代清各施工參數,如挖深、步序、放坡、噴護等。(查看交底資料)7.2.4開挖時分區、分層及分段布置及施工順序應嚴格按審定的施組要求進行,如有變動應提前提交說明及方案,待審查同意后方可執行。(現場查看)7.2.5嚴格按“時空效應”規定的時間及步驟進行操作。(巡視查看及旁站)7.2.6挖土坡度控制應嚴格按設計及規范要求。(現場查看、尺量)7.2.7開挖底層土方時,必須底部預留300mm厚土層由人工開挖。(水準儀測量)7.15、2.8每一層開挖中均不得超挖。(水準儀測量)7.2.9基坑內應設集水坑及明溝排水,明溝距坑邊距離不得小于基坑寬度的1/4。7.2.10修整好的坡面上應設臨時集水坑及明溝,以引導地墻滲水或雨水。7.2.11如開挖面暴露時間過長或遇雨天應采取必須的保護措施,如對坡面進行雨布覆蓋。(現場查看)7.2.12應對圍護結構滲水及時處理。(現場查看)7.2.13土方挖至基底標高后,應及時澆筑砼墊層及底板。7.2.14采用小型挖機在坑內挖土時,應確保不得碰撞護坡:7.2.15基坑周圍15m內不得堆放重物。(巡視查看)7.2.3噴護系統施工的監理控制7.2.3.1定位放線應采用全站儀并結合50m鋼卷尺,標高測量16、應采用水準儀,測量應從施工現場的測量基準點施測。放線定位的精度要求符合規范要求,現場測量獲取數據應及時報監理復測驗收。7.2.3.2土方開挖過程中,挖土機械不得對已完成的坡體造成不利影響。7.2.3.3挖土區域和標高的控制,支撐施工單位應事先與土方單位做好技術協商工作,標高由支撐施工單位進行控制,不同標高的區域應先撒好灰線,嚴禁超挖。7.2.3.4 噴護施工時應采取必要的排水措施保證基坑內無積水,并應經常檢查土壁的穩定性,避免土方塌方。7.2.3.5承建單位必須進行現場噴砼試驗,成果資料報監理工程師審查。7.2.3.5.1錨桿施工質量控制錨桿鉆孔1 鉆孔應在開挖斷面驗收合格后進行,鉆孔前,應根17、據設計要求和巖面情況,定出孔位,做出標記。2 錨桿孔的開孔應按施工圖紙布置的鉆孔位置進行,其孔位偏差應不大于10cm。3 錨桿孔的孔軸方向應符合施工圖紙的要求。設計文件未作明確規定時,錨桿的孔軸方向應垂直于開挖面;局部加固錨桿的孔軸方向應與可能滑動面的傾向相反,其與滑動面的交角應大于45。4錨桿孔深度必須達到施工圖紙的規定,孔深偏差值不得大于5cm。5 采用“先安裝錨桿后注漿”的程序施工時,孔徑應大于桿體直徑15mm以上。6 錨桿孔位、孔徑、孔深及布置形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孔內巖粉和積水應吹干凈。材質規定(1)錨桿材料應按施工圖紙的要求,選用級螺紋鋼筋;使用前應平直、除銹、除油。(2)水泥:注漿18、錨桿的水泥砂漿應采用強度等級不低于P.O42.5Mpa的普通硅酸鹽水泥。(3)砂:采用最大粒徑不大于2.5mm的中細砂,使用前須過篩。(4)水泥砂漿:砂漿標號必須滿足施工圖紙的要求。(5)外加劑:按施工圖紙要求,在注漿錨桿水泥砂漿中添加的速凝劑、抗侵蝕劑和其它外加劑,其品質不得含有對錨桿產生腐蝕作用的成分。錨桿安裝和注漿1錨桿施工宜在噴射混凝土前進行,采用“先注漿后插筋”的施工工藝,在鉆孔內注滿漿后立即插桿;采用“先安裝錨桿后注漿”的施工工藝時,應在錨桿安裝后立即進行注漿,注漿管應深入到距錨桿根部。錨桿注漿的水泥砂漿配合比,應在以下規定的范圍內通過試驗后選定:水泥:砂=1:11:2(重量比);19、水泥:水=1:0.381:0.45。2 水泥砂漿要隨拌隨用,一次拌和的砂漿應在初凝前用完,并嚴防石塊、雜物混入。倘因間歇時間過久,砂漿已經初凝,則必須作廢料處理。在任何情況下嚴禁將已初凝的砂漿拌水重新拌和。3 錨桿注漿后在砂漿達到強度前,不得敲擊、碰撞和拉拔錨桿。 注漿作業應遵守如下規定:l 注漿開始或中途停止超過30min時,應用水或稀水泥漿潤滑注漿罐及其管路。l 注漿時,注漿管應插至距孔底510cm,隨砂漿的注入緩慢拔出(或將灌漿管與錨桿捆在一起與錨桿同時安裝,待孔口出漿后拆除接頭)。注漿后如孔內因砂漿干縮應及時補灌。l 向錨桿孔內注漿時,注漿管內應保持一定數量的砂漿,以防止罐體放空,砂漿20、噴出傷人。處理管路堵塞前,應消除管內壓力。l 噴射作業中處理堵管時,應將輸料管順直,必須緊按噴頭,疏通管路工作風壓不得超過0.6Mpa。4 未注漿以及只在孔口用砂漿封口的錨桿視為廢錨桿。錨桿質量檢驗1 錨桿材質檢驗:每批錨桿材料均應附有生產廠的鋼材質量證明書,承包人應按施工圖紙規定的材質標準以及監理人指示的抽檢數量檢驗錨桿性能。2注漿密實度試驗:選取與現場錨桿的直徑和長度、錨孔孔徑和傾斜度相同的錨桿和塑料管(或鋼管),采用與現場注漿相同的材料和配比拌制的砂漿,并按現場施工相同的注漿工藝進行注漿,養護7天后剖管檢查其密實度,每100根注漿錨桿隨機取樣不得少于1組進行抗壓強度檢驗。不同類型和不同長21、度的錨桿均需進行試驗,試驗計劃應報送監理人審批。3 承包人應按監理人指示的抽驗范圍和數量,對錨桿孔的鉆孔規格(孔徑、深度和傾斜度)進行抽查并作好記錄。4 錨桿拉拔力試驗:邊坡和地下洞室的支護錨桿,按作業分區在每200根錨桿至少抽樣一組,每組不少于三根進行拉拔力試驗,試件中應包括邊墻和頂拱錨桿。不足200根的區域應收取三根做拉拔試驗。拉拔力試驗應在砂漿錨桿28天后(摻早強劑的孔位應有同期砂漿試驗數據后可以提前),安裝張拉設備逐級加載張拉至拔出錨桿或將錨桿拉斷為止,拉力方向應與錨桿軸線一致;噴錨支護中抽檢的錨桿,其數量宜為錨桿數量的3%5%,當拉拔力達到設計規定值時,應立即停止加載,結束試驗。當錨22、桿桿端一旦出現頸縮時,應立即卸荷。預應力錨桿應在注漿后28天(摻早強劑的孔位應有同期砂漿試驗數據后可提前)和墊墩混凝土達到設計強度后方可進行拉伸當拉拔力達到設計規定值時,應立即停止加載并鎖定,拉伸過程中作好張拉記錄。5 錨桿驗收監理人應在現場參加承包人按上述進行的試驗檢驗工作。承包人應將每批錨桿材質的抽驗記錄、每項注漿密實度試驗記錄和成果、錨桿孔鉆孔記錄、邊坡各作業分區的錨桿拉拔力試驗記錄和成果以及它們的驗收報告報送監理人,經監理人驗收,并簽認合格后作為支護工程完工驗收和計量支付的資料和依據。 噴射砼前,應清除受噴面松動巖塊,用高壓水沖洗受噴面,并埋設控制噴層厚度的標志,且錨桿質量已經檢查合格23、。噴射砼的各項準備工作就緒,承建單位應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查,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合格并簽證后方可開倉噴混凝土。開倉簽證后24h未噴射砼,應重新辦理開倉手續。 砼噴射應分層分段自上而下進行,達到設計厚度,如果作業層間隔時間超過1小時,則應用網制刷將表面乳皮清除,并用風和水沖洗干凈后再繼續作業。 施工期間,承建單位必須按月向監理工程師報送詳細的施工記錄或原始施工記錄復制件。 對于施工中質量事故(缺陷),承建單位應立即查明其范圍、數量、填報質量事故報告單,分析產生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措施,及時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進行處理。 為了確保施工質量,承建單位必須按照有關施工規范和設計文件進行施24、工。對發生的違章作業行為,監理工程師可發出違規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頓。邊坡支護所使用的水泥,應有產品出廠日期,廠家的品質試驗報告,承建單位實驗室必須按規定進行復檢,必要時還應進行化學分析。試驗檢查項目包括:水泥標號、凝結時間、體積穩定性。摻用任何外加劑,必須有試驗資料和外加劑的材質單,并通過配合比試驗驗證,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后,方可使用。邊坡支護所使用的砂石骨料,應符合技術規范要求,承建單位實驗室必須按規定進行抽樣試驗,每批進料抽樣試驗數量不少于三組,試驗成果應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檢測項目包括:細度模數、比重、吸水率、含泥量、針片狀含量、有機物含量,超遜徑含量。 拌和用水,必須新鮮、潔凈、無污染,符合飲用水標準。八、 基坑開挖和支撐工程驗收及控制內容8.1 開挖前基坑平面位置及標高的復核與驗收。8.2 每小段開挖土坡的支撐及坡面要求的復核與驗收。8.3開挖后的基坑底面標高及平整度土質要求隱蔽驗收及質量評定。8.4噴護工程前隱蔽驗收及噴護后質量驗收。8.5工程樁軸線標高復核及樁竣工圖復核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