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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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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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1 范圍 本細則規定了*發電公司外包隊伍安全管理責任、方法。 本細則適用于*發電公司外包隊伍安全管理。2 資質審查2.1*發電公司在聘用外包單位時,必須由歸口管理部門和安全監察部嚴格審查其安全資質。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外包單位嚴禁錄用。2.2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 標準,不得簡化審查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人身死亡、重傷等事故的外包單位不得使用。2.3對不符合安全資質的隊伍,安全監察部有否決錄用的權力。2.4安全資質審查內容按照*發電公司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標準執行。2.5資質審查后必須與外包隊伍簽訂安全管理協2、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權力、義務、獎懲以及安全要求等。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3 安全保證金3.1按合同總額的1%-%5扣除外包單位的承包費用作為安全保證金。3.2安全保證金必須由安全監督部門統一管理和扣罰,此費用必須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3.3外包單位發生事故、障礙、異常、違章等不安全現象,由安全監察部門按本細則及*發電公司相關規定扣罰安全保證金。3.4工作結束后或合同期滿,由安全監督部門按規定扣除安全罰款后退還外包單位剩余安全保證金。4 安全管理規定4.1聘用部門應監督外包單位組織外包工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患有職業禁忌者,以及老、弱、病、殘者、童工應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注冊3、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4.2聘用部門必須對外包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了解我廠設備、系統和環境,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要求,掌握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相關規定,提高其安全意識、豐富其安全知識。安全教育和培訓后必須進行安規考試,受教育人員名單和考試成績報安全監察部備案。考試不合格者嚴禁錄用。對需要增加外包隊伍工作人員擔任工作負責人者,安全監察部另外組織工作負責人考試,合格后方可擔任工作負責人。4.3辦公室給外包工辦理帶有本人照片和工種的“工作證”,并在上崗時佩戴。“工作證”嚴禁轉借。4.4外包單位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管理工作負全責。30人以上外包隊伍必4、須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監督人員1人。外包隊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并配戴明顯的標志。外包單位按工作需要劃分班組的,其班組名單應報聘用部門和安全監察部門備案。班組長即是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班組內必須設立兼職安全員。4.5外包單位必須有齊全、完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關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不具備資格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4.7凡增補人員和更換工種人員,上崗前必須重新組織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報聘用部門和安全監察室備案。4.8外包隊伍必須具備齊全、完善、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安全設備、設施、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4.9由安全監督部門和工程發包部門向外包隊伍交代現場安全5、技術注意事項、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并由雙方簽訂安全技術交底表。外包單位在進行工作前必須對承擔項目編制安全措施,經聘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安監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工作。4.10對外包單位必須做到與本廠同等要求、同等待遇、同等規范,嚴格貫徹執行“兩票三制一卡”、“危險點分析”、“三項措施”、“兩交底”。4.11外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發電公司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發電公司安全、文明生產和施工的管理規定,服從電廠安全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聘用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匯報工作。4.12外包單位必須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外包單位各班組必須每周進行班組安全學習和自查整改活動,認真填寫安全活動記錄,6、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的文件和通報等。4.13外包單位必須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各類安全檢查,并按要求積極參加*發電公司安全監督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例會等活動。4.14外包單位發生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并由聘用部門按規定統計上報。嚴禁弄虛作假,隱瞞不報。5 獎 懲外包隊伍應納入*發電公司安全管理范圍,電廠各項獎懲規定同樣適用于外包隊伍。上述條款雖未提及,但仍屬違反安規及電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者,由安全監督部門酌情予以考核。5.1獎勵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外包隊伍,聘用部門應給予獎勵。對由于采取了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和個人應予發重獎。5.2處罰事故處罰發生死亡7、事故扣除安全保證金的百分之百。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百分之五十。發生一般事故、一類障礙、二類障礙、異常由安全監察部根據*發電公司規章制度酌情扣除其安全保證金。5.22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1)安全第一責任者不到位,罰款300元。2)30人以上外包隊伍未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設立專職安全員者,罰款3000元。3)使用體檢不合格、患有職業禁忌者、以及老、弱、病、殘者、童工者,罰款300元/人。4)不具備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罰款300元/人。5)冒名頂替注冊的人員進入現場者,罰款300元/人。6)未進行安全教育或安規考試不合格進入現場工作者,罰款300元/人。7)隨意增補和更換工種,在上崗前8、未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者,罰款300元/人。8)進入廠內不配戴“工作證”或將“工作證”轉借他人者,罰款300元/人。9)外包隊伍安全設備、設施、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不規范、齊全或者不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者,罰款300元/件。10)外包單位在進行重大搶修和D級及以上檢修工作前,未編制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經聘用部門技術人員和安監人員審查即開始工作者,罰款300元/次。11)外包單位在工作中未嚴格貫徹執行“兩票三制一卡”、“危險點分析”、“三項措施”、“兩交底” 罰款300元/次。12)外包單位未按要求定期組織安全例會,未定期組織安全活動,罰款300元/次。13)未按安全監督部門安全監督通知單要9、求及時、認真整改者,罰款300元/次,再次不整改者,加倍處罰;第三次仍不整改者,清出現場。14)不服從安全監督人員監督管理者,罰款300元/次;漫罵、甚至毆打管理人員者,罰款3000元/次,清出現場,情節嚴重者移交地方公安機關。15)外包單位發生事故,弄虛作假,隱瞞不報,罰款300元/次。現場違章處罰1)工作人員著裝進入生產現場不戴或不能正確佩戴安全帽者,罰款200元/人次,并責令退出現場。進入生產現場穿拖鞋、涼鞋、高跟鞋、帶釘的鞋者,罰款200元/人次,并責令退出現場。進入生產現場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符合安規要求者,罰款200元/人次,并責令退出現場。未按安規要求正確配戴和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個10、人防護用品者,罰款200元/人次,并責令退出現場。2)“兩票三制”、“危險點分析”、“三項措施”無票或未進行“危險點分析”作業者,罰款200元/人次。按規定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的作業未辦理動火工作票者,罰款200元/人次。不具備工作簽發人、負責人資格人員擔任工作簽發人、負責人者,罰款200元/人次。安全措施未認真貫徹執行者,罰款200元/人次。危險點分析預控不認真、不全面、不深入;危險點分析預控卡票面錯漏較多;未將危險點各項防范措施執行到位者,罰款200元/人次。未對工作人員進行工作票、危險點分析預控內容宣讀交底者,罰款200元/人次。工作負責人未認真履行監護職責,致使工作人員失去監護或監護不到11、位者,罰款200元/人次。工作票到期未及時辦理延期或終結手續者,或多次延期者,罰款200元/人次。應該執行“三項措施”的作業項目未執行“三項措施”者,罰款200元/人次。“三項措施”的審批手續不全面者,罰款200元/人次。3)高空作業使用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人員參加高處作業者,罰款200元/人。防墜落、防落物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即開始進行高處作業者,罰款200元/人。高處作業不配戴或不能正確配戴安全帶,罰款200元/人。高處作業不使用工具袋或高空拋擲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者,罰款200元/次。作業中發生高空墜落或高空落物(未造成事故)者,罰款200元/次。在惡劣氣候條件或照明等環境條件不符合要求12、的情況下進行高處作業者,罰款200元/次。高處作業人員應衣著靈便、衣袖、褲腳應扎緊,穿軟底鞋,在高處作業中工作人員著裝不符合安規要求者,罰款200元/人。在高處作業區域隨便通知或逗留者,罰款200元/人。高處作業地點下部無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者,罰款200元/人。臨邊作業是高處作業一種,工作人員應完全按高處作業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對臨邊作業中違反規定者,按高處作業相關條款處罰。4)腳手架非符合資質專職人員搭拆腳手架;搭、拆除腳手架時施工區周圍未設圍欄或警告標志,沒有專人監護者,罰款200元/次。腳手架搭設后未經驗收合格并掛牌后即使用,使用中未定期對腳手架進行檢查和維護者,罰款200元/次。腳手13、架材質不符合安規要求;搭好的腳手架強度、剛度和穩定性不夠,在規定的荷載下或氣候條件的影響發生變形,搖晃,傾斜,失穩現象者,罰款200元/次。腳手架立桿下未設金屬底座或用墊木等墊牢者,罰款200元/次。腳手板未滿鋪,留有空隙和控頭板;腳手板未綁扎牢固;腳手板搭接長度小于20厘米;上、下腳手架要有符合規程的爬梯;腳手架無護欄、下部護板或護欄、下部護板不符合安規要求者,罰款200元/次。腳手架和腳手板固定在建筑不十分牢固的結構上,如欄桿、管子、配電箱、支吊架、電纜橋架、電纜套管等不牢固的地方者,罰款200元/次。腳手架上人員或放置物品超過計算荷重者,罰款200元/次。腳手架上亂拉電線者,罰款200元14、/次。拆除腳手架時存在先拆下層、上下層同時作業或將腳手架整體推倒等違章行為者,罰款200元/次。未經批準,在主要人行通道上架設的腳手架影響通行作業者,罰款200元/次。5)生產現場未經批準在樓板和結構上打孔或在規定地點以外安裝起重滑車或堆放重物者,罰款200元/次。在規定放置重物及安裝滑車的地點無明顯標記,未標出界限和荷重限度者,罰款200元/次。利用管道、支吊架、欄桿懸吊重物和起重滑車者,罰款200元/次。未經批準或未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即在人行通道上方懸掛重物和起重葫蘆者,罰款200元/次。現場的溝、坑、孔、洞處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存在有未鋪設蓋板、設置圍欄、設置明顯標記或夜間無紅燈15、示警等現象者,罰款200元/次。在升降口、大小孔洞、樓梯和平臺處未裝設欄桿和護板或欄桿、護板不符合安規要求者,罰款200元/次。在升降口、大小孔洞、樓梯和平臺處的欄桿和護板在作業中拆除未加臨時欄桿和護板或在檢修結束后未將欄桿和護板及時恢復者,罰款200元/次。隨意將現場安全設施挪動或移作他用者,罰款200元/次。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未鋪設木板或橡膠皮,罰款200元/次。未經批準隨意切割現場力能管線者,罰款200元/次。6)現場用電非專職電工拆、裝現場現場用電設施者,罰款200元/次。電氣設備超銘牌使用;電氣設備無有良好的接地;類電動工具沒有裝設漏電保護器,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或使用失靈的漏電保16、護裝置者,罰款200元/次。未經電源管理部門允許,擅自搭接電源或雖經批準但電源接線不規范;用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絕緣不夠良好,布線不整齊;電源閘刀、插頭、插座破損或無蓋;設備裸露帶電部分無可靠防護者,罰款200元/次。使用電鉆等電氣工具沒戴絕緣手套,罰款200元/次。電焊機變壓器沒有完整金屬外殼或金屬外殼沒有接地;電焊機變壓器一次側電源引線未按規定進行保護接零;將廠房鋼結構、管道、格柵板或其他金屬物品等作為電焊二次線。下班前未將電焊機、卷線軸和電氣工具停電者,罰款200元/次。空氣開關、閘刀開關沒有裝在密閉箱匣內,直接放在地面上移動使用;在露天和潮濕的地方使用木制的電源箱;開關柜或配電箱未加鎖并設17、置警告標志;開關柜或配電箱配線無良好絕緣,排列雜亂;導線壓接不牢固;盤面操作部位有帶電體明露;將電線直接勾掛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內使用者,罰款200元/次。電源線路直接綁掛在金屬構件上或架設在腳手架上;利用管道作為接地裝置的自然接地體,罰款200元/次。布放在地面上的行燈照明、電動工具等電源線使用普通塑料硬導線,罰款200元/次。在金屬容器內使用電壓超過12V電動工具;將裝有漏電保護器的卷線軸、電源箱帶進燃燒室、電除塵器、空氣預熱器和其他金屬容器內者,罰款200元/次。電氣設備附近未配備適用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器材者,罰款200元/處。7)現場照明工作場所照明不充足,罰款200元/處。現場的18、臨時照明線路不固定,未經常檢查、維修。高度低于2.5m時無保護罩,罰款200元/次。行燈電壓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或周圍均屬金屬導體的地方工作時,行燈電壓超過12伏;將行燈變壓器放在汽包、燃燒室及凝汽器內;攜帶式行燈變壓器高低壓側沒有按規定使用插頭插座;行燈變壓器的外殼沒有良好的接地線,罰款200元/次。特殊照明燈的金屬支架不穩固,未采用接地或接零保護或支架不得帶電移動者,罰款200元/次。工棚內照明線拉設雜亂,不符合安規要求;照明線未固定在絕緣子上,距建筑物安全距離小于2.5厘米;穿墻電線未套絕緣套管;管、槽內電線有接頭者,罰款200元/處。8)防火防爆現場未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數量19、不充足且未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者;隨意將消防器材隨意挪動或移作他用者,罰款200元。在工作場所存儲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者,罰款200元/次。現場未備有裝設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紗頭)的專用箱柜,用過的擦拭材料亂放亂扔者,罰款200元/次。對地面上和設備上的漏油及油跡,沒有及時清除和拭凈,罰款200元/次。未經批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圍、帶壓設備、帶電設備上進行焊接,且未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者,罰款200元/次。進行焊接工作時,未設有防止金屬熔渣飛濺、掉落措施以及防止燙傷、觸電、爆炸等措施者,罰款200元/次。氧氣瓶、乙炔氣瓶在儲存、搬運、使用中違反安規規定要求者,如:氧氣瓶、乙炔氣瓶沒有固定好或20、放倒在地使用以及乙炔氣瓶臥放搬運;使用時,氧氣瓶與乙炔氣瓶相隔距離不到8米;露天安設的氣瓶沒有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擋陽光曝曬等,罰款200元/次。油區、氫站等重點防火部位作業時未將設備可靠隔離, 對檢修設備進行有效地沖洗和換氣者;使用鐵制工具,且未采取防止產生火花措施,例如涂油、加銅墊等者,罰款200元/次。9)起重和起吊:起重機械、鋼絲繩、扣件等存在缺陷,不符合使用要求者,罰款200元/件。起重機械超負荷、超銘牌使用者,罰款200元/次。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停留或通過,在伸臂及吊物的下方人員通過或逗留者,雙方各罰款200元/人。起重吊運重物時未走吊運通道,從人頭上越過;對吊起重物進行加工21、時,未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機操作人員者,罰款200元/次。吊起的重物長時間在空中停留或在空中停留期間,操作人員、指揮人員離開工作崗位者,罰款200元/人次。起重機械在工作中遇故障時不放下重物,在運轉中進行調整或檢修者,罰款200元/人。未經批準起重爆炸品、危險品且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者,罰款200元/人。在不符合起重要求的惡劣天氣和環境條件下強行起吊者,罰款200元/人。利用管道、支吊架等起吊重物者,罰款200元/次。臨時電梯、卷揚機等使用前未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取得合格證,存在設備缺陷者;使用中未按安規要求合理、規范使用者,罰款200元/次。10)機械設備機具操作人員未經專門培訓,并取22、得資格證書,罰款200元/人。未對機具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工器具、施工機械帶病運行,罰款200元/臺。不按機具的銘牌規定使用機具,罰款200元/次。檢修工器具、施工機械無安全操作規程,罰款200元/臺。使用前未對機具進行必要的檢查,使用變形、破損、有故障機具者,罰款200元/臺。現場使用的柴油機、汽油機、空氣壓縮機等轉動機械的傳動部分(皮帶、齒輪)未裝有防護罩者,罰款200元/臺。機具的壓力表、溫度計等監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呂、安全閥、閉鎖裝置不符合使用要求者,罰款200元/臺。11)交叉作業交叉作業前,未采取切實可靠安全措施者,罰款200元/次。垂直交叉作業中,層間未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23、離設施者,罰款200元/次。交叉作業場所通道不暢通,有危險的出口處未設圍欄或懸掛警告標志者,罰款200元/次。未經協商隨意拆除、移動隔離層、欄桿等安全防護設施者,罰款200元/次。交叉作業中,工具、材料、邊角余料不使用工具袋、籮筐或吊籠,上下投擲者,罰款200元/次。12)勞動紀律現場與工作無關的閑雜人員逗留、亂竄,對現場作業單位罰款200元/人。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追逐打鬧,罰款200元/人。廠內機動車輛行駛速度超過15Km/h,罰款200元/輛次;人員超載罰款100元/人;叉車、翻倒車載人或將叉車的貨叉作為人員作業的升降平臺,罰款200元/人。酗酒或酒后上班者,罰款1000元/人。在禁止吸煙24、的場所吸煙者,罰款1000元/人。在生產場所隨意大小便、吐啖等不文明行為者,罰款200元/人。在生產現場睡覺者,罰款200元/人。禁止無關人員工作或通行區域,隨意進入或通行者,罰款200元/人。亂觸亂動現場設備、設施未造成后果者,罰款200元/人。工作人員未經有關部門允許,隨意將他人或與生產無關人員帶入現場者,罰款200元/人。13)文明生產無成品保護的意識,作業中損壞現場設備設備者,除按原件賠償外,罰款200元/人。在現場墻壁、設備和設施上亂涂亂寫,罰款200元/人。工器具、拆下的零件、保溫、設備在現場隨意堆放,造成現場環境雜亂者,罰款200元/處。電源線、電焊線等線路布設雜亂者,罰款200元/處。區域及廠房內環境臟亂,地面有煙頭、雜物等。物料未在指定地點堆放整齊,影響交通和設備運行維護者,罰款200元/處。垃圾通道堵塞者,罰款200元/處。工作結束后,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者,罰款200元/處。6 檢查與考核本細則的執行情況由安全監察部負責檢查落實,并納入月度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