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現場作業安全監管制度(16頁).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偷****
編號:580905
2022-09-13
15頁
20.64KB
1、XX油田XX工程潛江有限公司作業安全監管制度XX油田XX工程潛江有限公司年1月17日1.范圍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內的作業安全管理,用以控制和消除生產作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實現安全生產。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廠內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起重吊裝作業、破土作業、斷路作業、設備檢維修作業、高溫作業等危險作業。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GB/T15798-2013企業標準體系管理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GB/2、T3508-2014高處作業分級3.術語、定義3.1廠內動火作業:在公司內進行的電焊、氣焊、氣割、切割、磨光等產生明火的作業。3.2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進入設備內部;進入專用管道、地溝、地井、煙道;進入專用貯料倉、庫等,進行清堵、檢測、維修、養護等。3.3臨時用電作業:公司內一切臨時用電的作業。3.4高處作業:按照高處作業分級(GB/T35082013)標準規定的各種作業。3.5起重吊裝作業:在公司內進行安裝、拆除、維修等作業。3.6破土作業:公司內進行的內部地面開挖、掘進、鉆孔、打樁、爆破等。3.7斷路作業:生產區域內的交通道路上進行施工及吊裝吊運物體等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3.8設備檢維修作業3、:公司生產檢修中進行的各項檢修活動。3.9高溫作業:公司內部涉及高溫崗位的作業活動。4.職責4.1安全環保辦公室職責4.1.1安全環保辦公室為作業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作業安全管理。4.1.2負責公司內各項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監督檢查執行及考核工作。4.2 相關作業部門職責4.2.1負責各項危險作業的實施,協助主管部門監督各項作業中的安全工作。4.2.2認真貫徹執行本制度,保障各項作業安全實施。5.管理內容及方法5.1特種作業必須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5.1.1申辦廠內安全作業許可證的程序。5.1.1.1由作業或被作業部門提出指定專人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5.1.1.2安全作業許可證由安全環保4、辦公室簽發并進行監督,注重時效性。5.1.1.3安全作業證一式兩份安全環保辦公室、作業部門各一份。5.1.2安全作業許可證的內容5.1.2.1安全作業許可證應注明作業內容和作業的起止時間。5.1.2.2應規定具體的防范措施和作業區域。5.1.2.3需通知的相關部門和具體的防護要求。5.1.2.4作業負責人和作業監護人。5.1.3安全作業許可證的使用要求5.1.3.1嚴格遵守作業的起止時間,如超時應及時補辦相應手續。5.1.3.2對作業區域應有明確的警戒標識。5.1.3.3防范措施應告知所有作業人員,并按規定穿戴和使用防護用品。5.1.3.4作業監護人應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和做其他工作。5.15、.3.5作業完成后應及時按防范標準清理作業現場,通知相關部門撤除警戒標識,并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作業完畢。5.1.4作業涉及到企業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時應進行風險評價和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5.2動火作業按照動火作業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執行。5.3進入受限空間作業5.3.1必須保證要進入的設備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許采用關閉閥門、加水封等辦法代替)并清洗、置換。作業單位要做好嚴密的勞動組織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由設備所屬單位對將進入設備人員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5.3.2進入設備作業前,由設備所屬單位進行可靠的置換沖洗,確保清除干凈。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環保辦公室辦理6、安全作業許可證。5.3.3特殊情況需在不置換的情況下進入設備短時間作業,必須由設備所屬單位第一負責人在安全作業許可證上簽字并親臨現場加強監護,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長管防毒面具或空氣呼吸器以及其它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前應仔細檢查,確保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完好。5.3.4禁止用氧氣吹風。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穿戴適用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面具。5.3.5設備內作業必須設作業監護人,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絡。5.3.6設備內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源必須是35V以下的安全電壓,如在潮濕場所內,照明燈具的電壓7、不得超過12V。5.3.7嚴禁在作業設備內向外投擲工具及器材。5.3.8在設備內動火作業,除執行公司有關安全動火的規定外,動火人員離開時,須認真檢查,防止將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設備內。5.3.9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設備內無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閉設備孔。5.4臨時用電作業5.4.1因工作需要臨時用電的,必須按規定到相關部門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5.4.2非電工嚴禁進行包括拉接、拆除電焊機及其它電氣設備的電源線等的用電操作,必須由電工負責辦理。5.4.3檢修(大修)時,電氣處要安排專人負責拉接、拆除臨時用電線,保證用電安全。5.4.4設備檢修時“兩停兩掛”制8、度的實施,則筑起了確保檢修現場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兩停兩掛”是指機電設備停電檢修時,必須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電力室內停電掛牌由電工進行,機旁控制箱停電掛牌由現場檢維修人員或巡檢工進行。5.4.5工期較長,需要多臺臨時用電器的作業項目,由電氣處安排專人到施工現場拉接、拆除電線。5.4.6除臨時用電接線盤外,其它配電盤禁止拉接臨時用電。如特殊情況確需在工藝配電拉接臨時用電的,應經電氣處同意。否則,不準接線。5.4.7臨時電源線不得搭靠工藝設備、管道等。5.4.8使用手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良好,并配上觸電保安器,以防止觸電事故。5.5高處作業5.5.1高處作業的定義5.59、.1.1高處作業是指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5.5.1.2墜落高度基準面是指從作業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5.5.2高處作業的管理規定5.5.2.1從事高處作業的單位必須經安全環保辦公室辦理登高安全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施工。5.5.2.2登高安全作業許可證審批人員應赴高處作業現場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批準高處作業。5.5.2.3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及酒后人員等,不準進行高處作業。5.5.2.4高處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查驗登高安全作業許可證,檢查10、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施工作業。5.5.2.5高處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作業前要檢查,作業中應正確使用防墜落用品與登高器具、設備。5.5.2.6高處作業應設監護人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崗位。5.5.3高處作業安全防護5.5.3.1高處作業前,施工單位應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業許可證內。5.5.3.2不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設備不得使用。5.5.3.3高處作業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持物。不準投擲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墜落。5.5.3.4在化學11、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線的位置作業時,應事先與區域負責人取得聯系,建立聯系信號,并將聯系信號填入高處作業許可證備注欄內。5.5.3.5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輕型材料作業時,必須鋪設牢固的腳手板,并加以固定,腳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5.5.3.6高處作業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必須按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業,若必須垂直進行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5.5.3.7高處作業應與地面保持聯系,根據現場情況配備必要的聯絡工具,并指定專人負責聯系。5.5.3.8在采取地(零)電位或等(同)電位作業方式進行帶電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絕緣工具或穿均壓服。5.6起重吊裝作業5.6.1各種起重吊裝12、作業前,應由安全環保辦公室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施工人員及車輛禁止入內。5.6.2吊裝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雪、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5.6.3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時遵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5.6.4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靈敏可靠。吊裝前必須試吊,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5.6.5作業中,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起重吊裝指揮信號統一指揮。5.6.6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點,未經安全環保辦公室批準,13、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5.6.7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現場指揮人員批準。5.6.8起重吊裝作業現場如須動火,嚴格執行動火安全規定。5.6.9起重吊裝作業時,起重機具包括被吊物與線路導線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1KV以下的距離1.5m,10KV的距離應2m;35KV的距離4m。5.6.10外協作業時,應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相關內容執行。5.6.11起重吊裝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起。5.6.12懸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14、嚴禁站人、通行和工作。5.7破土作業5.7.1破土作業的范圍5.7.1.1挖土、打樁、埋設接地極或鋪樁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5.7.1.2挖土面積在2平方米以上者。5.7.1.3利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5.7.2動土作業必須辦理破土安全作業許可證,不準以口頭形式傳達,否則,都按違章作業處罰。5.7.3破土安全作業許可證必須由安全負責人辦理,必須經安全環保辦公室審查批準。5.7.4辦理破土安全作業許可證,應標明破土地點、范圍、深度、并畫上簡圖,附有文字說明。5.7.5如破土作業有可能影響到工藝管線、公用工程,必須由召集相關單位、部門共同確定動土安全方案。5.8斷路作15、業5.8.1凡在廠區內進行斷路作業必須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5.8.2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申請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并負責施工現場管理。5.8.3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由斷路作業項目負責人辦理,由施工單位填寫安全作業許可證中施工單位應填寫的內容,由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審批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并在斷路路口設立斷路標志,為來往的車輛提示繞行線路,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5.8.4施工作業人員接到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確認無誤后,即可進行斷路作業。5.8.5斷路作業前,施工單位負責在施工現場設置圍欄、警示飄帶、交通警告牌,夜間要懸掛紅燈。5.8.6斷路作業結束后,施工單位負責清理現場、拆除現場、路口設置的擋桿、斷16、路標識,圍欄、警示飄帶、警告牌、紅燈。項目負責人檢查核實后,報告安全環保辦公室,恢復交通。5.8.7斷路作業應按安全作業許可證的內容進行,嚴禁涂改轉借、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5.8.8在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規定的時間內未完成斷路作業時,必須重新辦理斷路安全作業許可證。5.8.9甲單位到乙單位作業,乙單位要向甲單位交待清楚安全措施,遇有排空、泄壓等異常情況,要先通報甲方然后實施;多單位交叉作業時,由設備(場所)所屬單位牽頭,制定安全措施,提出安全要求,進行安全監護。5.9設備檢維修作業5.9.1維修前的準備5.9.1.1設備維修作業開始前應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5.9.1.217、根據設備維修項目的要求,檢修部門應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維修人員、維修組織、安全措施。5.9.1.3設備維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進入設備內作業等,相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5.9.2維修前的安全教育內容5.9.2.1維修作業必須遵守的有關檢修安全規章。5.9.2.2維修作業現場和檢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5.9.2.3維修作業中身體防護用品和用具的正確佩戴和使用。5.9.2.4維修作業項目、任務、維修方案和維修安全措施。5.9.3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5.9.3.1安全檢查和措施應詳細填寫在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上。5.9.3.2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18、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5.9.3.3轉動設備維修前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志,并加鎖。5.9.3.4對維修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5.9.3.5對維修現場的爬梯、欄桿、平臺、鐵箅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5.9.3.6對維修用的盲板應逐個檢查,高壓盲板需探傷后方可使用。5.9.3.7對維修中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5.9.3.19、8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修場所應備有沖洗水源。5.9.3.9對檢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并設夜間警示紅燈。5.9.3.10應將檢修現場的易燃易爆品、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障暢通無阻。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5.9.4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5.9.4.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5.9.4.2檢修作業的各工種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并嚴格執行本公司設備維護檢修規程中各種設備檢修安全注意事項。5.9.4.3嚴禁涂改、轉借設備20、檢修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5.9.4.4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設備檢修時,檢修項目負責人應及時與當班班長聯系溝通,防止異常情況發生。5.9.4.5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5.9.5檢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5.9.5.1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有關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5.9.5.2檢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人員根據生產工藝要求檢查盲板抽取情況。5.9.5.3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正常。5.9.5.4檢修21、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5.9.5.5設備檢修單位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單機和聯動試車、驗收、交接。5.10高溫作業5.10.1高溫作業系指工業單位和服務行業工作地點具有生產性熱源,當室外際出現本地區夏季室外通風設計計算溫度的氣溫時,其工作地點氣溫高于室外氣溫2或2以上的作業。5.10.2高溫作業場所綜合溫度應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12)的要求。5.10.3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設計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2-2014)中有關防暑的要求。5.10.4單位醫療部門在暑期要深入生產一線,對生產現場、施工、檢22、修工地進行巡回醫療,發現情況及時診治并及時向公司安全環保辦公室報告。5.10.5防暑降溫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按時檢修維護,每年在暑季前檢維修一次,并進行效果評價,制定切實可行的使用辦法和管理制度。5.10.6應盡量實現機械化、自動化,改進工藝過程和操作過程,減少高溫和熱輻射對員工的影響。5.10.7應對高溫作業場所進行定時檢測,包括溫度、濕度、風速和輻射強度,掌握氣象條件的變化,及時采取改進措施,并將檢測結果在作業場所向職工公布。5.10.8對封閉、半封閉的工作場所,熱源盡可能設在室外常風向的下風側,對室內熱源,在不影響生產工藝過程的情況下,可以應用噴霧降溫。當熱源(爐子、蒸汽設備等)影響員工操23、作時,應采取隔熱措施。5.10.9高溫作業場所的防暑降溫,應首先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使用送風風扇、噴霧風扇或空氣淋浴等局部送風裝置。5.10.10根據工藝特點,對產生有害氣體的高溫工作場所,應采用隔熱、強制送風或排風裝置。5.10.11對高溫作業員工應進行上崗前和入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嚴重的呼吸、內分泌、肝、腎疾病患者,均不宜從事高溫作業。5.10.12發現有中暑癥狀患者,應立即到涼爽地方休息,除進行急救治療和必要的處理外,還應到職業病診斷機構診療。5.10.13從事高溫作業的員工應有合理的勞動休息制度,根據氣溫變化,適當調整作息時間,避免加班加24、點。5.10.14高溫作業的分級應符合高溫作業分級(GB/T4200-1997)的規定,對高溫超標嚴重的崗位,應采取輪換作業等辦法,盡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5.10.15高溫作業場所應設有工間休息室。休息室應隔絕高溫和輻射熱,室內有良好的通風,休息室內氣溫應低于室外氣溫,設有空調的休息室室內氣溫應保持在2527。6.檢查與考核6.1檢查6.1.1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內所有危險作業安全作業證的監督檢查。6.1.2考核6.2相關部門協助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對安全作業證落實的檢查。6.2.1凡未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執行的部門安全環保辦公室將按集團公司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罰。6.2.2集團安全管理規定中未涉及的部分將對部門負責人進行5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