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電公司電廠工程監理管理辦法(2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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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581041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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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電廠管理制度 HW/ZD01SQ09 XXXX電廠三期工程監理管理辦法三期工程監理管理辦法1 范圍 本辦法規定了XXXX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基建工程監理的工作內容、工作目標、范圍、目標控制措施、監理單位責任、資料提交等內容。 本辦法適用于XXXX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基建工程的勘測、設計、施工、調試、試生產等項目的監理管理。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辦法的引用而成為本辦法的條款,其修訂版、再版及最新版本適用于本辦法。 HZD 管理制度匯編 XX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手冊 XX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匯編 XX山東分公司3 管理職能與職責3.1 三期工程項目管理處綜合2、計劃部3.1.1 綜合計劃部是工程監理合同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合同全過程管理。3.1.2 負責組織主辦監理合同的談判、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負責監理合同價款的核算,確保其合理性、準確性。對監理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負責。3.1.3 監督、檢查、考核監理合同的執行,參與監理合同糾紛的協商、仲裁和訴訟。3.1.4 參與監理合同立項,確定費用來源。3.2 三期工程項目管理處安質部3.2.1 負責辦理監理工程項目的立項,參與合同談判,會簽工作。3.2.2 負責對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進行全過程檢查、監督,代表三期工程項目管理處對監理單位及其工作進行管理。3.2.3 負責組織監理合同驗收及準備工作。3.3 3、三期工程項目管理處工程部3.3.1 負責參與監理合同談判,并負責技術部分的編制審核。3.3.2 負責對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進行檢查、監督。3.3.3 支持并協助監理單位正常開展工作,協調處理監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4 管理內容與方法4.1 總則4.1.1 為了安全、優質、高速度、低造價完成基建工程建設任務,XXXX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三期工程項目管理處(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處” )根據工程需要,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對基建工程建設實行工程監理制管理。4.1.2 工程建設監理的重要內容是控制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質量、建設投資和建設工期,進行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4.14、.3 項目管理處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委托工程監理業務。委托監理范圍包括:基礎工程監理、主體工程監理,內容包括施工監理、調試監理、試生產期監理。4.1.4 工程建設監理依據是:4.1.4.1 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標準、定額和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4.1.4.2 國家和行業制定的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規程和質量評定標準。4.1.4.3 國家和主管上級下達的計劃通知決定。4.1.4.4 經過批準建設計劃、規劃、工程初步設計和經過會審的施工圖紙與簽證的設計變更等設計文件。4.1.4.5 XXXX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三期工程監理合同和項目管理處對外簽定的與監理有關的依法成立的經濟合同。4.1.4.6 設備5、制造廠提供的設備圖紙和技術文件。4.1.4.7 項目管理處按照國家及行業規定制定的有關工程建設的管理制度等。4.2 監理管理4.2.1 監理單位應根據所承接的監理業務,設立由總監理師、專業監理師和其他監理人員組成項目監理機構。在工程建設階段,必須在現場設立常駐監理機構,開展工作。4.2.2 為充實建設單位的技術力量,提高工程建設管理的工作效率,監理機構中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進入項目管理處相關部門合署辦公。內部日常工作實行總監和項目管理處的雙重領導,由項目管理處負責管理和考勤。監理機構對外業務流程和驗收簽證獨立履行監理職能。4.2.3 項目管理處有權依據監理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服務進行檢查和監督。項6、目管理處對工程項目建設中質量、進度、造價方面等重大問題有最終決定權。4.2.4 項目管理處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稱職的主要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4.2.5 項目管理處對監理單位調換總監理工程師有批準權和否決權。4.2.6 項目管理處有權要求監理機構按本合同規定提交監理服務報告。4.2.7 項目管理處如果認為監理單位在投標中所報監理服務總人月數不能保證本工程實際需要,則項目管理處有權要求監理單位立即增加人員,直至滿足監理服務范圍內監理服務的需要為止。4.2.8 項目管理處負責工程項目建設所在地的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并在合同期限內免費向監理單位提供他能夠獲得并7、與監理服務有關的一切技術文件材料。4.2.9 項目管理處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提交的并要求項目管理處做出決定的事宜做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監理單位。若超過約定期限監理單位未收到項目管理處的決定意見,可理解為項目管理處對監理單位的明確建議無異議,并將該建議意見視為項目管理處的自動認可。4.2.10 監理服務開始之前,項目管理處應當將監理單位、監理服務內容、總監理工程師的姓名以及委托監理單位的職責與權限書面通知第三方。其賦予監理單位或監理機構的職責與權限應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中予以明確。4.2.101 項目管理處應為監理單位提供如下協助:4.2.11.1 提供本工程項目建設使用的原材料、構8、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4.2.11.2 提供本工程項目建設第三方的名錄。4.3 監理單位工作目標、范圍4.3.1 監理工作目標4.3.1.1 工程進度控制目標:根據國家和上級對工程進度的要求實施。4.3.1.2 工程質量控制目標:a) 杜絕施工質量隱患,不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控制一般質量事故。b) 工程質量達到優良等級。單位工程綜合優良率:土建90%,安裝97%,其中關鍵部分和隱蔽工程優良率100%,c) 實現監檢率100%d) 受檢焊口檢驗一次合格率達97%。e) 砼強度檢驗一次合格達到100%。f) 實現“六個一次成功”:即鍋爐本體水壓、廠用電受電、汽機扣蓋、鍋爐點火、汽機沖轉和并網9、發電一次成功,一次通過168小時試運轉。g) 電氣、熱工保護、自動、儀表投入率100%。h) 按火力發電廠基本建設工程啟動及驗收規程完成全部分部試運及整套啟動、試驗項目,按火電工程調整試運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驗收達到優良以上。i) 主要輔機驗收達到優良標準,其他輔機驗收優良率達到98%以上。 4.3.1.3 工程投資控制目標:授權監理范圍內的工程靜態投資控制在限額以內。4.3.2 監理工作范圍 監理工作主要是依據“國家電力公司工程建設監理管理辦法”及“監理合同”的有關條款,對工程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進行以控制投資、進度和保證質量為核心的監督、管理、協調、服務,使工程項目盡可能最好地實現投資目標、進度10、目標、質量目標;在保證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建設工期,提高投資效益,按時達標投產發電,為使本工程成為精品工程而努力。監理工作范圍為:4.3.2.1 工程施工階段監理 電廠施工階段的各項工程建設及管理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并組織實施,監理單位受項目管理處委托對施工中質量、進度和投資進行監督和控制。施工監理范圍為: a)復查施工單位選擇的分包單位的資質條件、信譽及分包范圍,并予以確認。 b)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施工技術方案,參與審查施工單位質量保證措施、施工安全措施及年、季、月的施工進度計劃、資金運行計劃等。 c)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履行承包合同和執行工程技術標準。 d)11、復核單位工程的開工條件,并在開工報告上簽署意見。 e)復核主要材料、構件和設備質量,參加設備的施工現場驗收,在現場和設備專家駐場代表聯絡并核定其是否滿足規范設計要求。 f)地基處理,包括地基土方開挖和回填碾壓施工,跟蹤質量監控、驗收、并予簽證;復核工程建筑、安裝分部分項的施工質量,監督施工單位及分包單位按部頒規程、規范施工,達到其對施工質量的要求,參加階段性工程和隱蔽性工程質量檢驗及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署意見。 g)主廠房及相關的輔助生產建筑的測量放線(包括方格網)、打樁定位質量監控、驗收并予簽證。 h)按工程各系統施工全過程的安全、質量、進度,實施跟蹤監控驗收、簽證(包括施工準備、施工、調12、試、啟動至竣工驗收移交生產等各階段),對工程建設中重大技術、質量、安全事故,組織定性分析,提出監理意見并監督實施。 i)協助項目管理處協調工程建設中出現的需要協調的問題,提出監理意見并督促實施。 j)核查工程進度和投資使用情況,審查、核簽施工單位的月、季、年基建統計報表,并簽署工程付款憑證,如發現質量不符合要求,拖延工期或資金使用不合理,有權拒簽。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年度投資計劃、年度資金使用計劃及資金使用情況。 k)對結合工程進度的專題科研技術方案及費用提出意見,并參加成果鑒定,對其研究成果或其它新技術、新材料在工程中的應用提出意見。 l)復查調試單位資質條件,參加審定調試方案,13、提出監理意見,確認分部及整套試運結果,并簽署意見。 m)協助處理工程變更、索賠及違約等事宜。 n)協助項目管理處整理合同文件和技術檔案資料。 o)復核工程結算,并提出監理意見。4.3.2.2 試生產、保修階段監理 負責檢查工程總體狀況,鑒定工程質量,督促保修和質保金執行情況。4.3.2.3 竣工驗收及交付生產階段 督促做好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及交付生產的各項準備工作,參與驗收及移交生產。4.4 監理目標控制措施4.4.1 項目監理應圍繞工程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與合同、信息管理、組織協調等工作目標來進行。4.4.2 質量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質量控制的方法是將質量控制任務主要分為三個階段來進行。即14、:施工前質量監控;施工過程中質量監控;施工后期的質量控制。4.4.2.1 施工前期質量監控: a)建立健全質量監理工作的監控系統 監理單位除了建立自己的一套監控系統外,還要協助和指導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質量管理制度及質量保證活動。協助并監督施工單位完善質量檢驗和計量技術的手段。工程實施過程中結合實際進行貫徹GB/T19000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系列標準的試點。 b)對施工單位技術資格的審核。 c)對原材料、半成品及配件質量的監控。 d)設備到貨后的開箱檢驗,監理工程師要參與并進行監督。 e)對工程施工中所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新技術均應先審查技術鑒定書,同時審查其是否經過有關等15、級的試驗及驗證。 f)組織施工圖會審、并進行圖紙會審的監控。 g)參與監督技術交底,監理工程師要親自參加施工單位的內部交底。 h)對施工單位提出的開工報告的審查。 i)審核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經上級批準后,督促、檢查并實施。 j)對用于工程施工的重要量器具要驗證檢驗單位的資質和檢驗時間,合格證簽認后方準使用。4.4.2.2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控 a)指導和協助施工單位建立和完善工序質量的控制。 b)協助項目管理處審核設計變更和圖紙修改,根據本工程的管理方式對于設計變更文件的處理。 c)檢查和審查施工單位提交的質量分析資料和質量控制圖表。 d)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 e)對16、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和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及簽證(具體項目與委托單位另行商定),不經簽證合格不準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f)對安裝工藝系統分部試運完成后,經初驗合格后報請委托單位共同進行中間檢查驗收簽證。 g)收集施工質量的信息反饋。 h)以月報的形式及時向有關單位通知監理工作情況。 i)對重大質量問題應出示監理通知,使問題得到及時的糾正及改進,并參與督促處理及處理后復查簽認。 j)組織處理一般安裝工程質量事故,審核責任單位提出的質量事故處理措施和處理復查,經簽證后方準進行下一道工序。 k)每月組織召開質量分析會,由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及有關單位參加,分析當月工程質量情況,提出存在的問題及需要注17、意和需要解決處理的有關質量問題。 l)負責對結算進度款的工程質量進行核算、簽證,作為建設單位支付施工工程款的依據,不經監理工程師簽證,項目管理處拒付工程款。4.4.2.3 對施工后期的質量監控 a)對已完成的單位工程、單項工程按原電力部規定的燃煤電廠施工項目劃分標準中第四級(建設單位一級)驗收項目或指定增加的項目來進行各項目的驗收,其標準按合同規定執行的標準、規程、規范進行。并按照電力建設施工質量驗收及評定規程、火電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進行優良等級的評定。 b)審核施工單位提供的質量檢驗報告及有關的文件和技術資料。 c)審查施工單位提供的竣工圖紙及資料。 d)參與機組試運大綱及措施的審查和18、機組調試工作,監督工程的聯運試車及試運行。 e)接受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對質量監理的監督,并配合建設單位做好迎檢工作。4.4.3 進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4.4.3.1 在XX電廠建設工程監理部設定進度控制專職部門及專責監理工程師。組織編制工程項目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包括施工、設計、圖紙、設備交付進度)進度安排的總目標。4.4.3.2 組織編制工程項目年、季度施工進度計劃(二級進度控制網絡)。分項工程進度要求綜合進度計劃細微明確,是控制施工單位季、月計劃的依據。4.4.3.3 審核施工單位編制的工程項目的季、月計劃。對照二級進度控制網絡計劃,進行比較,檢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圖19、紙交付等可能影響進度的各種因素。4.4.3.4 及時掌握計劃進度與實際進度的差異,分析進度偏差與不利因素,以及對進度帶來的不利影響,盡早進行預控或采取補救措施,或采取措施進行糾偏。4.4.3.5 組織現場施工協調會,由各有關單位參加,主要解決設計、設備、施工過程中各單位之間的工作配合與協調,處理一些影響工程進度的具體問題。4.4.4 投資控制方法及措施4.4.4.1 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概算作為監理控制與管理投資的依據。4.4.4.2 協助項目管理處進行調整或修編概算,包括資料、數據的搜集、整理和審查。4.4.4.3 按照各施工單位承包的工程范圍,調編與其相適應的小概算,作為控制招標和委托承包價20、款的最高限額。4.4.4.4 按照設備、主材、生產準備等調編費用小概算,作為成套訂貨、主材承包供應和切塊承包內部控制與管理投資的依據。4.4.4.5 組織施工圖會審要控制在已批準的初步設計規定的規模、標準;簽審設計變更時要做技術經濟比較。4.4.4.6 控制按合同支付價款和費用,防止提前支付占用資金,滯后付款發生索賠。價款費用支付實行監理簽證制。4.4.4.7 按照施工網絡計劃控制單項工程開工,對主要單項工程開工實行報批制度,防止提前開工占用資金。4.4.4.8 及時掌握主材市場價格,與項目管理處商定價格控制原則,對超限原則實行報批制度。4.4.4.9 審核施工單位價款結算申請簽證,經項目管理21、處復核后作為結算與支付的依據。4.4.4.10 審核作為價款支付的施工圖預算,將審核意見提供項目管理處核定。重點審核工程量、使用的定額、采用的價格和費用的計算。4.4.4.11 協助項目管理處制定價格階段性投資使用方向的投資運籌計劃,以保證重點。4.4.4.12 協助項目管理處定期召開投資使用情況分析會,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相應的措施。4.4.5 合同管理的方法及措施4.4.5.1 為項目管理處起草或審查由承包方起草的設計、施工和委托設備材料供應等合同。合同內容要符合以下原則: a)合同條款要符合國家及行業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b)承包范圍及方式要具體明確。 c)質量標準依據及檢驗方法要22、明確。 d)價格、費用和付款方式要明確。 e)合同雙方責、權、利關系要明確。 f)完成和交貨日期要具體。 g)審議解決順序要明確。 h)用語要嚴格、準確。 i)其他。4.4.5.2 協助項目管理處協商簽定合同。4.4.5.3 監督合同雙方認真履行合同。4.4.5.4 指派有經驗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掌握各方合同條款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各方并組織協調。4.4.5.5 合同是監理工作的主要依據之一,要求監理人員都要了解和掌握合同條款內容。4.4.6 信息管理的方法及措施4.4.6.1 合同項目管理處通過建立報表、報告、會議、聯系、資料提供制度,形成全現場信息網絡。4.4.6.2 每個監理人23、員都是信息的搜集和提供者,每個專業是專業信息管理部門,總監理工程師指定綜合部門負責信息歸口管理。4.4.6.3 每個監理人員將重要信息提供給分管的專業組,專業組的信息每周向綜合部門提供,由綜合部門匯總報告給總監理工程師,并以月報形式提供給有關部門;緊急信息應及時提供和報告。4.4.6.4 采用P3軟件進行工程管理。4.4.6.5 建立本工程項目的信息編碼體系。4.4.6.6 運用微機進行本工程項目的投資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和合同管理。4.4.6.7 向項目管理處提供有關本工程項目的管理信息服務,定期提供多種監理報告。4.4.6.8 參加各類工程會議,整理各類會議記錄。4.4.6.9 組織督24、促有關施工單位及時整理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及竣工報告。4.4.7 組織協調4.4.7.1 組織協調參與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各單位的協作配合關系,協助處理有關施工中存在各施工單位間的問題。4.4.7.2 協助項目管理處或施工單位向各建設主管部門辦理有關工程項目存在的審批事宜。4.4.7.3 協助項目管理處或施工單位處理各種與本工程有關的糾紛事宜。4.5 監理單位責任4.5.1 監理單位的責任期即監理合同規定的服務期。4.5.2 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應承擔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違約,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4.5.3 向項目管理處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的主要成員名單、監理大綱及工程項25、目監理細則。監理機構中的總監、副總監以及各專業的監理工程師必須取得行業規定的任職資格,監理機構中人員結構持證比例不少于總人數的60%。4.5.4 按監理合同規定,及時組織配套人員、設備進駐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同時組建監理機構并積極開展工作,完成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范圍內的監理服務。4.5.5 在監理服務期限內,監理單位可根據工程項目建設進展和監理服務需要對監理機構人員做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以同等條件的人員。其中,總監理工程師的調整與更換應事先報經項目管理處同意,總監理工程師以及總監理師代表因事離開現場較長時間,應事先向項目管理處安質部請假并獲得同意后方可離開。監理機構人員應保持相26、對穩定,以確保監理服務如約進行。4.5.6 監理機構在履行監理合同服務期間,應遵循監理職業準則和行為規范,應用合理的技能為項目管理處提供與其監理人員資質水平相適應的服務,通過科學、認真、勤奮與高效的工作,幫助項目管理處實現工程項目建設合同預定的目標。4.5.7 監理機構應按照“公正、獨立、自主”的原則開展工程項目建設監理服務,公正地維護項目管理處和第三方的合法權益。4.5.8 監理機構應及時將其授予現場主要監理人員的職責與權限書面通知項目管理處及第三方。在監理過程中,監理機構可以通過書面文件發出或變更這種授權。現場監理人員在有效授權范圍內發出的指令、指示、簽證均被認為是監理機構所發出的。4.527、.9 監理單位不得參與監理合同規定相違背的任何活動。除項目管理處同意外,監理單位及其人員也不應接受監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理工程項目及監理服務有關的報酬。4.5.10 在監理合同服務期限內和合同終止后,未征得項目管理處同意,監理人員不得泄漏與被監理工程項目、監理合同服務活動有關的文件材料。4.5.11 實行監理回避制,招投標制。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不得有行政隸屬關系,監理單位各級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不得是建設單位合伙經營者或與這些單位發生經營性關系,不得在政府機關或建設單位任職。4.6 監理資料提交4.6.1 定期信息文件材料 根據監理工程項目、范圍及內容,隨工程施工進展向項目管理處報送監理周報和月28、報,主要內容包括:4.6.1.1 工程形象進度;4.6.1.2 施工質量和安全情況;4.6.1.3 進場施工機具設備及勞動力狀況;4.6.1.4 設備供貨和圖紙交付情況;4.6.1.5 材料供應情況4.6.1.6 合同管理情況4.6.1.7 投資使用情況4.6.1.8 監理合同變更和工程變更情況;4.6.1.9 監理服務情況;4.6.1.10 工程建設大事記;4.6.1.11 其他。4.6.2 根據監理服務進展情況的不定期報告:4.6.2.1 關于工程優化設計、變更和施工進展的建議;4.6.2.2 資金、資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議;4.6.2.3 項目管理處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報告;4.6.2.429、 工程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監理服務報告。4.6.3 監理服務過程文件材料:4.6.3.1 施工措施計劃批復文件材料;4.6.3.2 施工進度調整批復文件材料;4.6.3.3 監理服務協調會議紀要文件材料;4.6.3.4 其他監理服務往來文件材料;4.6.3.5 質量事故處理文件材料。4.6.4 監理服務文件材料整理4.6.4.1 監理服務文件材料是監理單位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種原始記錄具有保存價值。4.6.4.2 監理服務文件材料除上述條款第3條外,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a)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 b)工程開工報審表 c)工程施工進度計劃(調整計劃)報審表 d)成品、半成品供應單位資質報30、審表 e)安裝材料報審表 f)復工申請表 g)工程變更費用申請表 h)延長工期報審表 i)整改復查報審表 j)技術核定報審表 k)工程質量問題(事故報告單) l)工程質量事故處理方案報審表 m)工程報驗單 n)施工備忘錄 o)工程停工通知單 p)監理備忘錄 q)監理通知單 r)會議記錄 s)專題報告 t)實測項目檢查記錄表 u)外觀項目評分表 v)質量保證資料檢查記錄表 w)監理日記 x)監理月報 y)工程初驗報告 z)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上述資料文本由監理單位編制后上報項目管理處批準后實施。4.6.5 監理單位應設專人收集管理監理文件材料,按項目管理處提供的工程項目基建檔案編制規定對文件材料進31、行整理組卷,并在規定時間內向項目管理處移交。5 檢查與考核5.1 企業領導和各職能部門應組織貫徹實施本標準,并應達到標準的規定。5.2 職能部門及專業人員,應負責組織對標準的實施進行指導、監督、檢查。5.3 本標準的實施、執行部門、崗位,應實施本標準并達到標準的規定。5.4 對不符合標準的行為應進行糾正和處理,按照監理合同、經營責任制,對責任部門、責任崗位人員進行考核。5.5 獎勵:監理機構嚴格執行監理合同,如期實行階段性工作目標,項目管理處將對監理機構專業監理人員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發放階段性基建綜合獎,獎金分配檔次與項目管理處工作人員類同。5.6 考核:工程出現人身重傷以上事故和重大設備損壞事故,監理機構應承擔監督不力責任。除按合同規定扣除相應監理費外,對總監和安全監理工程師進行如下處罰:5.6.1 重傷一人以上、三人以下,扣除監理費二萬元;建議監理單位對安全監理工程師處分;5.6.2 工程死亡一人,扣除監理費五萬元;辭退安全監理工程師;建議監理單位對總監處分;5.6.3 工程累計死亡三人次,扣除監理費二十萬元,撤換總監;5.6.4 造成重大設備損壞,根據損壞程度扣除相應監理費用,并追究相關監理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