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管理辦法(1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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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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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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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管理暫行辦法1 目的 為規范天津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管理,明確驗收與移交程序、標準、內容及相關各方職責,加強驗收移交協調,確保新線工程驗收移交有序開展,制定本辦法。2 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天津市地下鐵道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地鐵集團)負責建設的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工作。3 組織和職責3.1 組織機構3.1.1驗收移交原則上從試運行前開始,直至遺留問題全部整改完畢并經過雙方確認。3.1.2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納入集團重點督辦管理。3.1.3地鐵新線工程進入工程竣工驗收階段,地鐵集團組建驗收移交領導組,負責驗收移交的組織實施和推動落實。3.1.4驗收移交領導組組長由地鐵集團2、分管領導擔任,建設、運營(樞紐)公司主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地鐵集團安全質量監察室、辦公室、總工程師室、計劃部、合約部、建管中心、運營(樞紐)公司相關人員組成。3.1.5驗收移交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集團安全質量監察室,負責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日常管理工作。3.2驗收移交職責3.2.1領導組辦公室職責a)研究制定驗收移交工作實施計劃,報移交領導組審定后組織實施。b)組織開展驗收、移交檢查、移交備案、過程考核、協調推動等日常管理工作。c)定期組織召開驗收移交工作例會,協調解決驗收移交過程中存在的問題。d)組織地鐵新線工程專項驗收和試運營評審。e)組織地鐵新線工程、機電設備、系統功能缺陷的論證和備案工作3、。f)組織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具體事宜。3.2.2建管中心職責a)成立驗收移交工作班子,負責驗收移交與遺留問題整改工作。b)組織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參與配合專項驗收。c)參與配合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d)負責試運行期的剩余工程及整改施工安全。e)負責試運行期的設備系統調試驗證工作。f)組織專業人員參加實物移交準備、移交檢查、資料整理工作,與運營公司做好移交對接,留存移交記錄。g)制定整改計劃,組織不符合項目整改,負責整改跟進及落實,確保移交項目達標。3.2.3運營(樞紐)公司職責a)成立新線驗收移交工作班子,負責驗收與移交具體事宜。b)負責試運行期的行車安全及保衛管理工作。c)參與試運行期的設備系4、統調試驗證工作。d)組織地鐵新線工程運營專家驗收,參與配合專項驗收和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e)組織專業人員參加檢查評估、實物及檔案資料移交工作,并提出整改建議。f)負責統計試運行期的機電設備性能指標、行車指標,客觀真實反映設備系統的完好性及使用效果,為移交工作提供參考依據。g)監督移交遺留問題的整改工作,參加整改復查,并留存移交記錄。4 移交條件與步驟4.1驗收移交條件4.1.1驗收移交應滿足以下條件:完成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政府專項驗收、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運營專家驗收。a)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地鐵工程建設完成后,由地鐵集團組織、政府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監督,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確認,并由政府工程質5、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書面監督意見。b)政府專項驗收: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地鐵新線工程規劃、環保、消防、人防、安全、檔案、衛生防疫、防雷接地、特殊設備等進行驗收,并書面確認驗收結果。c)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由政府地鐵運營主管部門組織,社會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新線試運營前的安全性進行評估,并出具書面評估報告。d)運營專家驗收:為確保運營安全,由地鐵集團組織,社會運營專家對新線試運營前的運營安全、運營管理準備工作進行專項估,并出具評估報告。4.2 移交步驟4.2.1提前移交經共同檢查驗收,雙方均認為工程質量、性能指標達到設計及國家規范標準,整改完畢,無質量缺陷,可以提前組織部分移交,并按照本辦法履行6、移交程序。4.2.2試運行移交開始試運行前,集團移交領導組組織建管中心和運營公司辦理試運行移交,移交內容以與行車相關的設施、設備為主。試運行后,運營公司負責行車安全管理,建管中心負責后續施工安全管理。雙方應形成試運行移交書面記錄。4.2.3試運營移交開通試運營前,通過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和運營專家驗收后,集團移交領導組組織建管中心和運營公司辦理試運營移交,試運營移交為新線工程正式移交。試運營后,運營公司全面負責新線工程整改施工及行車安全管理。雙方應簽署試運營移交協議。4.2.4遺留問題整改a)未完工程、較大工程質量缺陷及系統功能缺陷由建管中心負責繼續整改,整改完畢并經過運營公司確認后完善移交手續7、。b)不涉及重大工程質量缺陷及系統功能缺陷的項目,本著便于管理的原則,由運營公司負責整改,整改完成后運營公司向集團移交領導組報備。所需費用由運營公司提出報價,集團計劃部審核,按程序報批使用。c)運營公司接收后提出的整改項和功能需求(原設計文件不包含),由集團移交領導辦公室組織設計和專家論證,通過論證確認的項目,運營公司提出費用預算報價,經集團計劃部審核,按程序報批使用。5 移交程序5.1具備驗收移交條件后,由建管中心向移交領導組提交移交申請和移交計劃。5.2移交辦公室召集各方,共同研究確定移交實施計劃,并報移交領導組審定后發布實施。5.3移交領導組成立檢查評估組,檢查評估組成員由建設、運營公司8、專業管理人員、設計專業負責人、社會專家組成。5.4試運行前,集團移交領導組組織建設和運營(樞紐)公司辦理試運行移交。5.5檢查評估組按照移交實施計劃,對各專業范圍內的移交項目進行質量、性能檢查,填寫檢查評估記錄。5.6檢查評估組對不符合項進行梳理確認,形成不符合項清單。5.7建管中心根據不符合項清單編制整改計劃,報送移交領導組。5.8開通試運營前,集團移交領導組組織建設和運營(樞紐)公司辦理試運營移交,頒布整改計劃,建管中心組織整改。5.9整改完畢,并經過檢查評估組復查確認,組織遺留問題銷號。5.10集團移交領導辦公室會同建管中心、運營公司相關管理人員,移交竣工資料、竣工圖紙,形成移交備忘錄并9、保存備案。5.11整改期滿后仍不滿足設計要求、國家或行業規范標準的,列為遺留問題,由移交領導組確定處置辦法、明確責任界定。6 移交過程中的管理 驗收移交工作持續時間較長,移交過程中的管理明確如下:6.1試運行期管理地鐵新線開始進行試運行后,剩余工程及整改施工的安全管理由建管中心負責,行車安全管理由運營公司負責。各責任主體應制定并實施有效的管理制度,確保剩余工程施工、整改施工及行車安全,杜絕既有設施設備偷盜丟失現象。6.2試運營期管理完成試運營移交后,運營公司全面負責新線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運營管理人員、保安,對既有設施進行有效管理;組織維保單位,對設備系統進行日常保養維護(質保期內的質量缺10、陷整改仍由質保單位完成);對既有線施工實施嚴格管理,保證施工及行車安全。7 移交內容7.1設施設備:包括土建設施及機電系統設備。7.2工程檔案:含竣工圖紙、驗收檔案、土建沉降觀測資料、設備系統說明書、試驗報告、竣工資料等技術檔案。7.3備品備件:新線工程合同包含的各類備品備件(運營公司提出的備品備件需求由集團領導決策)。7.4管理權限:新線工程的指揮、管理及使用權。7.5驗收移交不包含由運營公司提出的功能需求,此部分實物資產、技術資料和功能指標由移交檢查評估組形成評估結論,運營公司自行保存備案。8 驗收移交標準 8.1 國家和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程及規范; 8.2 經批準的項目建11、議書、可行性論證報告。 8.3 經批準的設計文件(含批準的修改設計文件)。 8.4 審核合格的施工圖(包括經批準的變更設計文件)。 8.5 設備技術說明書(從國外引進的新技術和成套設備,還應包括外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等)。8.6天津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暫行管理辦法。9 移交時限9.1試運行移交在開始試運行前完成,試運營移交在開通試運營前完成,遺留問題銷號原則上在試運營后六個月內完成。經建管中心、運營公司雙方同意,可以提前組織部分移交。9.2如個別設備、系統存在質量缺陷,但不影響行車安全,所需整改時間較長,經移交領導組認可,可以組織甩項移交,整改完畢后補充完成移交手續。10 遺留問題處置112、0.1經現場檢查發現“實物與清單數量不符、型號不符”的,運營公司上報,形成專項報告,集團移交領導辦公室備案。10.2移交過程中存在的“零散、成本低、周期長”的整改項目,經建管中心、運營(樞紐)公司同意、施工單位認可,可以由運營公司組織委外單位整改,直至符合要求為止。發生的費用從施工單位質保金中扣除,扣除金額以實際發生費用為依據,經集團計劃合同部審核后執行。10.3驗收中發現“機電設備系統未實現設計功能或性能指標未達到設計標準,且不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由總工程師室牽頭組織專家論證,提出整改意見后報移交領導組確定最終處置辦法。10.4 當建管中心與(樞紐)運營公司意見、結論不一致時,由移交領導組13、裁決,裁決結果雙方應無條件接受。11 移交和接收11.1經檢查評估驗收合格的工程項目,移交領導組組織建管中心、運營(樞紐)公司簽訂項目移交協議,正式移交給運營公司,納入運營公司管理范圍。包括:a)經檢查評估不存在遺留問題的;b)經檢查評估,存在遺留問題但經過整改達到設計、規范標準的。11.2經過整改仍不滿足設計和移交標準但不影響行車安全的項目,由移交領導組確定處置辦法并備案。11.3質保期以合同約定為依據。12 相關款項管理12.1 設備系統未完成移交前,經運營公司簽字認可后,建管中心方可支付機電設備驗收款。12.2 試運營后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可由運營公司組織整改、驗收,建管中心協助配合。運14、營公司簽字確認后,建管中心方可支付施工單位或供貨商的質保金。13記錄13.1天津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流程及管理界面劃分表(JL/ZY-AQ-31-01)13.2綜合檢查評估記錄表(JL/ZY-AQ-31-02) 13.3不符合項目清單(JL/ZY-AQ-31-03) 13.4地鐵新線工程遺留問題備忘錄(JL/ZY-AQ-31-04) 13.5天津地鐵新線工程項目移交協議(JL/ZY-AQ-31-05) 13.6地鐵新線工程移交明細表(JL/ZY-AQ-31-06) 14 附則14.1本辦法各項規定,與國家和行業現行規定相抵觸時,執行國家和行業規定。14.2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由安全質量監15、察室負責制訂、解釋、修訂。原相關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編制:王建新審核:馬運康批準:張興彥文件更改記錄序號章節號文件更改內容更改日期更改人 天津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流程及管理界面劃分表JL/ZY-AQ-31-01 階段劃分移交流程移交基本條件管理界面設備聯合調試階段試運行移交1、工程施工基本完成,滿足安全行車要求。2、滿足設計圖紙要求、國家及行業標準、規范。3、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政府專項驗收、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運營專項評估合格。1、試運行前的管理方為建管中心。2、試運行期間,施工安全管理方為建管中心;行車安全管理方為運營公司。3、試運營后,新線工程管理方為運營公司。試運行階 段質量竣工驗收全部完16、成進入試運行期政府專項驗收全部完成試運營移交試運營基本條件評審運營專家專項評估試運營階 段遺留問題銷號進入試運營期 綜合檢查評估記錄表 JL/ZY-AQ-31-02 檢查時間 年 月 日檢查地點(檢查對象)檢查評估人員(姓名/單位)序號檢查項目(A) 標準要求(B)檢查情況(C)是否符合標準要求(D)可能導致的潛在風險(E)備注(F)1234567區域負責人確認(簽字): 確認時間: 注:1、檢查項目和標準要求(檢查要求)由檢查評估人員在本項目檢查前填寫完畢。2、“符合標準(要求)”在劃“”,在“E”欄填“無”;“不符合標準(要求)”在劃“”,在“E”欄填寫具體內容。不符合項目清單JL/ZY-17、AQ-31-03 序號項目不符合項(問題)描述整改措施責任單位/部門責任人預計完成時間復查結果復查人及日期備注責任領導直接責任人123整理(簽字): 審批(簽字): 確認時間: 注:復查結果應注明整改是否達到標準規范要求,如未達到要求是否列為重大不符合項。地鐵新線工程遺留問題備忘錄JL/ZY-AQ-31-04 序號項目名稱問題描述監督部門處置措施備注123施工單位(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建設單位(簽章):運營單位(簽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天津地鐵新線工程 項目交接協議JL/ZY-AQ-31-05甲方(移交方): 乙方(接收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在地鐵新線工程項18、目移交接收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天津地鐵新線工程移交管理辦法和天津地鐵運營新線接收標準等相關制度及其他行業標準的規定,就以下建設項目的移交、接收事宜簽署本協議,本協議書生效后,甲乙雙方分別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內容執行。一、工程概況項目名稱: 項目地理位置及涉及范圍: 開工時間: 竣工時間: 主要工程內容: 工程甩項內容: 項目勘測單位: 項目設計單位: 項目監理單位: 項目施工單位: 二、項目竣工驗收結論: 三、項目移交、接收資料清單:包括有實物資產清單、工程檔案(含施工圖紙、竣工圖紙、驗收檔案)、技術資料(土建沉降觀測資料、設備系統說明書、試驗報告等)、備品備件清單等 份已提交(見附件),仍需19、補充 四、甲方責任1、保證所移交的設備設施范圍、質量、使用壽命、系統功能、性能指標等要素符合國家及其行業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和有關設計文件及批復的規定和要求;2、保證所移交的建設項目有關文字、圖紙、技術資料等真實、準確。五、乙方責任1、已對涉及移交、接收的建設項目內容有了必要、充分的了解和理解。2、已對甲方提供的移交資料進行了認真審驗,認可甲方移交工作內容、程序完備。3、自本協議生效后,負責所接收設備設施的運行、管理、維護等工作。六、質保期要求質保期以合同約定為依據,并按照集團地鐵新線工程驗收移交管理暫行辦法執行。八、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集團安全監察室備檔一份。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蓋章) (蓋章)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地鐵新線工程交接明細表 JL/ZY-AQ-31-06 序號項目規格型號/建筑面積數量單位安裝/所屬地點是否符合標準要求備注建管中心(簽章): 年 月 日運營公司(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