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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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581473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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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1 總則 1.1 為提高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水平,規范項目實施程序,提高效率,保證項目質量和投資收益,根據建筑法、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國家工程建設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公司今后的發展要求,特制定本辦法。1.2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下屬獨資和控股企業的新建、改擴建工程建設項目。 2 項目類別和部門職責劃分 2.1 對項目的實施,實行分級管理 2.1.1 根據項目工程建設規模和項目具體情況,在集團公司范圍內實施的新建、改擴建項目劃分為以下兩類: 一類建設項目:LNG 工廠、儲備庫、加氣站、2、撬裝式 LNG裝置及工程建設投資100萬元以上的新建和改擴建項目。 二類建設項目:工程建設投資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的維修改造項目。 2.1.2 管理權限劃分如下: 2.1.2.1 項目經理的選派。一類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選派;二類建設項目,由各分、子公司選派并報集團公司工程部備案。 2.1.2.2 考核。一類建設項目,集團公司工程部同項目組簽訂目標責任書并組織考核;二類建設項目由所屬分、子公司同項目組簽訂目標責任書并組織考核,目標責任書及考核結果報集團公司企管部,納入集團公司統一考核。 2.1.3 項目竣工驗收及評價:一類建設項目由集團公司組織;二類建設項目由分、子公司組織并報集團公3、司備案。 2.2 工程部職責 工程部是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部門,下設項目組和概預算辦公室。 工程部職責負責對工程項目建設進行全面管理,對項目建設工期、工程質量、施工安全、投資控制承擔主體責任。負責制定項目建設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流程。負責編制集團公司年度項目建設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對一類建設項目經理的選撥和委派,并與委派的項目經理簽訂項目目標責任書。負責組織落實工程建設項目“三同時”。參與項目開發,配合市場部完成項目可研報告、擬定項目的初步建設方案。組織招投標工作,負責審查招投標項目范圍及承包商、監理、勘察設計等單位的資格,審查工程建設合同。負責協調分、子公司、承包商、監理、勘4、察設計及相關單位之間的關系。負責審核項目組提交的項目建設進度計劃及資金、物資需求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監督項目相關制度的執行。負責組織審核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里程碑節點、重大設計變更,并報集團總工程師審批。負責監督檢查各項目工程物資管理記錄,做到有據可查、進出相符。2.2.1.13負責督促項目組對工程管理過程中的文件、資料進行檢查管理、歸檔。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審批。負責組織工程竣工結算。負責組織項目的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人員培訓。2.2.2 項目組職責 負責對項目的實施過程進行管理,對項目的質量、投資、工期、安全負直接責任。 負責擬定項目管理的各項制度,編制并上報項目建設計劃。負責對5、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標組織,負責簽訂設計、監理、施工、工程服務合同,并負責對上述隊伍的管理。負責同設計單位交流溝通,依據項目實際情況,編制建設方案,報集團總工程師組織審批。負責編制并上報項目進度計劃、物資采購需求計劃。 負責制定項目總體運行節點計劃,并督促設計、施工、監理、技術服務、物資采購等相關單位按節點計劃實施。 協助市場開發人員辦理項目安評、環評、消防、建設、報建等審批手續,妥善處理外部關系,確保項目順利開展;項目投入試運行后,協助市場開發人員做好消防、安全、環保、燃氣、建設等政府主管部門的驗收。負責月度工程量的審核,報概預算辦公室審核工程進度款預算。 .9根據集團全面預算管理規定,6、負責編制月度資金預算,報集團工程部審核,納入集團公司月度預算。組織完工初驗、聯運和項目試生產(投產);參加集團公司或分、子公司組織的竣工驗收。 負責編制并上報項目周、月報。負責收集編制竣工結算資料,配合概預算辦公室做好工程結算審核工作。 負責項目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等工作,保證工程技術、施工、經濟和設備等資料齊全準確,按時向有關部門報送項目建設信息、統計資料和財務報表。 項目經理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項目建設的法律、法規、標準等,執行集團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負責項目組各崗位人員的選定并報工程部備案,全面負責項目組的日常管理工作。 對工程質量、投資、工期、安全承擔第一責任,代表項目7、組簽訂目標責任書。 負責制定項目的具體管理辦法,負責對項目的管理及對項目組成員的考核工作。 負責對承包商的現場管理及作業資質的審查,并將相關資質存檔。負責落實建設項目“三同時”。 負責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設計變更、材料代用及工程簽證進行審核,重大變更按規定程序報批。 負責處理并及時向上級匯報項目實施中的重大、應急事件。 參與工程建設項目后評估。 集團公司、分公司賦予的其它職責。2.3 戰略發展與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2.3.1負責集團內部項目立項的審批。2.3.2負責組織集團內部項目開工申請的審批決策。2.3.3 負責組織對項目進行評估。2.4 技術管理部職責 負責審定項目建設方案。對建設方案8、施工圖、工藝及設備材料等技術條件進行審核和確定,負責關鍵工藝、設備參數變更的審定。 參與關鍵設備及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招標談判。 參與項目現場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發現并解決建設中的技術問題。 在工程技術方面,指導項目組的技術工作,包括協助項目組與設計、施工單位、設備供貨廠商的技術溝通等工作。 參與項目的技術、設計交底和工程中間驗收、竣工驗收,并負責對項目的質量、技術水平做出評價。 2.5 物資中心職責 2.5.1按照集團公司計劃和項目組提交的設備、材料技術規格書,組織物資的采購。 2.5.2在項目物資采購階段,物資中心根據確定的項目總體進度節點計劃,制定配套的項目物資采購供應節點計劃,確保9、施工工期要求。 2.5.3對工程退料處理,以物資中心為主,項目組配合,在項目投產6 個月內處理完畢。 2.6 財務管理部(投融資部)職責 2.6.1按照確定的總體項目節點計劃、資金計劃和投資計劃,進行項目建設資金的籌措。 2.6.2按照物資采購付款、工程進度款的節點要求,及時按照合同及公司規定辦理付款手續。 2.6.3負責工程建設財務核算工作,辦理固定資產列資。 2.7 市場開發部的職責 2.7.1負責市場調研,編制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報告并報戰略發展與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審批。2.7.2負責提出開工要求,向集團打開工申請報告。 2.7.3負責辦理有關政府審批手續和處理外部關系。 2.8 安全環10、保部的職責2.8.1指導項目組編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2.8.2指導項目組與承包商簽訂安全承包協議。2.8.3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安全和環保的監督檢查。2.8.4負責監督檢查建設項目“三同時”的落實。2.8.5負責對項目組進行安全考核。2.9 企業管理部的職責2.9.1組織項目建設計劃的審核和下達。2.9.2組織項目物資計劃的審核和下達。2.9.3組織對項目運行過程監督考核。2.9.4將考核結果納入集團公司考核公報。2.10 人力資源部的職責2.10.1負責項目經理的選派,協助項目經理組建項目組。2.10.2負責項目組有關人事關系的調整和薪酬待遇的核定。2.10.3根據企管部發布的考核公11、報兌現項目人員薪酬。3 項目實施程序 3.1項目的內部立項 3.1.1 市場開發人員在對目標市場進行點調研的基礎上,編制項目建議書。3.1.2 分子公司和市場開發部分別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報戰略發展與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3.1.3 戰略發展與資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按照內部立項管理辦法立項審批。3.2 項目的開發3.2.1 市場開發部對通過集團內部立項的項目進行市場開發。3.2.2 開發人員應辦理政府的立項、規劃、土地、安評、環評等手續。3.2.3 市場開發的過程中,工程部應提前介入并積極配合市場開發人員開發市場。3.3 項目開工3.3.1 項目達到開工條件后,市場開發部向工程部提12、出開工申請。市場開發部在上報開工申請的同時向集團公司提交承諾保證書,承諾保證項目開工后能夠順利建設。3.3.2工程部組織各有關部門對開工申請進行審核決策。3.3.3 集團批準開工的項目,工程部、市場開發部和人力資源部選定項目經理,組建項目組,啟動項目建設工作。 3.4項目建設方案和圖紙的審核、審批 3.4.1項目組依據集團批準的項目建議書,擬定建設方案報技術管理部。 3.4.2技術管理部組織審核、修改,報集團總工程師審批。 3.4.3項目組根據對建設方案的修改和審批意見,同設計單位進行溝通,必要時請技術管理部協助溝通。 3.4.4設計單位按照批準的建設方案出具施工圖,工程部組織有關部門對圖紙進13、行審查,形成審核意見報集團總工程師審批。 3.4.5 LNG工廠、儲備庫等建設項目的建設方案(含初步設計和總平面布置圖)在1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施工圖進行分批分期審核,每批次施工圖紙在30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加氣站建設項目建設方案(含初步設計和總平面布置圖)在 3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施工圖進行分批分期審核,每批次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批意見。 3.5項目建設計劃的下達和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3.5.1由項目組申報建設計劃,主要內容有: 3.5.1.1建設方案:包括總平面布置圖和主要技術方案等。 3.5.1.2投資概算(工程建設投資):包括設備、材料、施工、設計、監理、安全消防、環保評14、價、施工手續辦理和項目管理等費用。 3.5.1.3項目總體計劃安排。根據建設方案,編制項目工期里程碑節點計劃、設計出圖計劃、資金需求計劃、物資采購詳細節點計劃,分解到月,制定項目進度網絡圖,明確各專業責任人責任和義務。 3.5.2建設計劃由集團公司企管部負責組織各相關部門審核,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下達。 3.5.3集團公司工程部按照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權限,同項目組簽訂目標責任書。 項目物資計劃的申請、審核、審批及物資采購供應等,按照物資采購供應暫行辦法執行。 3.6 項目實施 3.6.1項目組按照項目建設計劃,協調各相關單位嚴格落實確保計劃進度和節點。 3.6.2項目組組織對承包商提交的項15、目施工技術方案、安全及質量保證措施、施工進度保證措施、文明施工保證措施、環境保護措施和其他相關措施進行審核,確保質量、投資、進度、安全目標的實現。 3.6.3項目報告制度:每周五前,各項目組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工程部報告本周項目完成情況及下周工作計劃;每月28日前,各項目組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工程部報告本月項目主要節點完成情況及下月的節點計劃和工作安排。3.6.4按全面預算管理的規定,每月28日前,各項目組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工程部報下月資金預算,由工程管理部審核匯總后報企業管理部。 3.6.5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工程變更,應出具有設計單位認可的設計變更單或變更聯絡單,重大變更必須經集團總工程師審批;隱16、蔽工程隱蔽前,項目組會同監理、施工單位等相關人員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在隱蔽工程驗收資料上簽字確認,并留有影像資料,施工單位方可進入下一道施工工序。 3.6.6施工單位組織檢驗批及分項工程驗收,監理單位組織中間驗收移交和分部、單位工程驗收,項目組組織完工初驗,一類建設項目由集團工程部組織竣工驗收,二類建設項目由分、子公司組織竣工驗收。 3.6.7進度款的審核和控制 3.6.7.1施工隊向監理單位提交月度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預算; 3.6.7.2監理單位對施工隊提交的工程量、預算進行審核; 3.6.7.3項目組對經監理單位審核的預算進行復核,并簽署工程進度款撥付意見,上報集團工程部; 3.17、6.7.4工程部審批工程款支付申請及支持性資料(工程量及預算等),依據批準的該項目本月資金預算計劃簽署撥付意見; 3.6.7.5財務管理部門按工程進度款審批意見和資金預算計劃辦理工程進度款支付手續。 3.7 項目的驗收 3.7.1建設項目完工后,LNG工廠須經180天生產考核合格達到竣工條件,儲備庫、加氣站項目等須經90天運行考核達到竣工條件,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3.7.1.1工程項目已按設計要求建成。 3.7.1.2設計和施工質量經驗收并被評定為合格。 3.7.1.3建設項目的檔案資料齊全、完整,符合集團公司檔案管理辦法規定。 3.7.1.4生產性項目,主要工藝設備和配套設18、施經投料試車合格,形成生產能力,能夠生產出設計文件所規定的產品或達到設計規定的功能。 3.7.2一類建設項目實行工程竣工三級驗收制度 3.7.2.1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自驗,自驗合格后,向項目組遞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初驗; 3.7.2.2由項目組會同監理單位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后,由項目組向集團公司工程部申請竣工驗收; 3.7.2.3項目試生產前,工程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項目的專業驗收(消防、安全、環保等)。 3.7.3項目投入運營并滿足試運行時間后,集團公司工程部組織,項目組具體牽頭,分公司、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等相關單位參與進行竣工驗收。 3.7.4工程的自驗、初驗及竣工驗收應嚴格按照設計文件、19、施工技術和驗收規范以及質量評定標準的規定執行。對驗收不合格的分項工程,施工單位應返修至合格并申請復驗。二類建設項目的驗收,分公司參照本條規定執行。 3.8 項目結算 工程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項目組向集團公司工程部報齊竣工驗收和預決算等資料。結算程序:3.8.1施工單位編制工程量簽證表;3.8.2監理組織項目組、施工單位依據物資申購單、圖紙材料清單、物資進出場及移交清單、施工單位安裝記錄及電纜敷設記錄等進行現場測量審核;3.8.3施工單位根據三方確認的工程量編寫工程結算書;3.8.4監理單位審核;3.8.5項目組對通過監理單位審核的工程決算書進行初審,如定額子目套用存在疑問或數據與實際不符,則退20、回監理單位重審,并出具初審意見; 3.8.6項目組將初審完畢獲得三方認可或與施工單位分歧較大的工程預算初審資料連同竣工資料(含施工合同、會議紀要、工程量簽證等有關造價的資料)報送工程部,工程管理部組織造價人員或中介機構進行工程結算審核。 3.8.7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相關單位對審核結果進行最終確認。 3.8.8按照最終確認的審核結果,項目組和財務管理部門依照施工合同規定辦理付款和列資手續。 3.9 竣工資料的歸檔3.9.1對于LNG工廠,項目組應在竣工后6個月內完成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3.9.2對于儲備庫和加氣站,項目組應在竣工后3個月內完成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3.10建設工程21、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工程部應督辦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及保修保運協議的約定,對建設工程進行保修保運。 4 考核和后評估 4.1 對項目人員的考核按照集團公司的考核辦法執行。 4.2 項目投產 12個月后,集團公司發展戰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對項目進行后評估。 4.3 項目組或其他有關單位或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并扣罰1 萬元至5 萬元: 4.3.1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者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 4.3.2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產品、設備的。 4.4對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扣罰驗收組織者10000 元/人至500022、0 元/人;扣罰參與驗收人員1000 元/人至2000 元/人。 4.5 實行項目質量責任終身追究制。在工程項目和主要設備壽命周期內,因質量問題造成公司損失的,責任人負責向工程隊、供貨廠商等單位索賠,彌補對公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彌補不足部分,由責任人負責賠償10%。 4.6 項目經理及得到授權的現場負責人應認真負責,簽證客觀公正,存在質量問題、或超出實際工作量的簽證,一經發現,按照解決質量問題的所需費用和超出實際工作量造價的 1.2 倍,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4.7 項目管理人員,參與招標、驗收和預結算的工作人員,與項目相關的其他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公正無私,不得以權謀私,吃拿卡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賠償公司損失。 4.8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各部門和相關單位應嚴格履行職責,因職責履行不到位影響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或造成損失的,按照考核制度對責任人進行考核和處罰。 5 附則 5.1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綠能控股發(2013)29號文同時作廢。 5.2 本辦法由工程部負責解釋。 5.3 本辦法如與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沖突,以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