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項目管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11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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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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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PP項目管理公司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項目公司及下屬參建項目部施工項目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貫徹集團“質量第一,預防為主,固本強基,履約致遠”的質量方針,落實企業工程質量主體責任,預防和減少生產質量事故發生,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集團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國家、行業及地方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規范標準,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項目公司及下屬各參建項目部,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規范標準,嚴格執行設計文件和質量驗收規范標準,嚴肅工藝紀律,樹立“百年大計,質量為本、固本強基”的質量意識,認真接受政府及上級質量監督部門的指導、監督2、和檢查;堅持以人為本、全員參與、全過程控制、持續改進的全面質量管理理念,創建更多優質精品工程。第三條 項目公司及下屬各參建項目部,必須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責任制,制定完善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工程創優計劃,全面提升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確保項目驗收一次合格率達100%。第四條 施工項目工程質量管理的主要任務(一)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規范,嚴格執行合同要求。(二)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固本強基,履約致遠”的方針,加強全體員工質量意識教育。.(三)制定項目質量目標,并組織實施。建立項目質量管理體系,使之持續有效運行。(四)根據項目公司、各參建局(公司)質量管理3、制度,制定本項目的質量管理實施細則,落實質量責任。(五)加強施工過程質量控制,切實落實“三檢制”,對工程質量進行定期檢查,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第五條 項目公司是公司投資建設項目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單位,對建設項目的質量實行監督管理。項目公司下屬各參建項目部是具體項目工程質量的責任主體單位,對所承建的項目工程質量全面負責,集團所屬的參與投資項目建設的有關單位,應當把投資建設項目的質量管理工作納入到本單位的質量管理工作范疇,并作為其重要的組成部分抓好抓實,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度、合同、協議等規定,對投資建設項目的質量負責。第六條 本規定適用于項目公司及下屬各參建項目部。第二章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機4、構第七條 項目公司及下屬參建項目部均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并使之有效運行。第八條項目公司設立質量監督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常務)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和項目總工程師擔任;成員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參建項目部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組成。質量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總工辦。第九條 項目公司下屬各參建項目部設立質量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生產工作的項目副經理、項目總工及其他領導班子成員擔任;成員由項目部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協作.隊伍負責人組成。項目部質量管理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質量員負責。第十條項目公司及下屬參建項目部均應設置獨立的質量管理機構5、。項目經理部根據施工項目的規模,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配備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明確質量職責,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管理,保證工程質量。(一)項目經理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對質量工作負全面責任。(二)項目總工程師在項目經理授權下,行使其質量管理權利,是質量工作在項目的執行人,并接受上級總工程師的指導。(三)項目設立質量主管部門,在項目總工程師領導下,全面履行質量管理職責。(四)項目應根據合同要求及工程規模配置相應的質檢工程師,在項目總工程師直接領導下行使職權。(五)項目各施工班組應配備質檢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為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質量管理人員不得頻繁調動,如確屬工作需要,應報請上級批準。第6、三章 質量監督管理職責第十一條項目公司質量監督管理職責(一)負責傳達、貫徹執行國家質量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地方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及上級單位的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制度,制定質量創優指標和質量責任目標,并組織實施。(二)負責保持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指導和督促各參建項目部的質量管理部門開展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三)督促并指導各參建項目部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成立質量管理領導機構、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各參建項目部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四)負責編制工程質量計劃并分解落實,組織實施。(五)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指導、督促項目部開展項目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六)參加7、下屬項目部主要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和設計交底。(七)組織并參加單位工程竣工預驗收工作,核查質量保證資料和竣工資料。(八)負責項目管理公司工程質量事故報告的管理;依照相應管理權限,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九)組織召開“月度質量例會”。(十)督促下屬參建項目經理部質量創優工作,協助參建單位(局級)進行優質工程、優質混凝土的評選。(十一)進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并組織召開各參建項目部之間質量評比。(十二)負責工程質量信息的收集與統計工作,掌握工程質量動態。(十三)規劃組織各參建項目部工程質量人員的培訓工作。第十二條項目部質量監督管理職責(一)執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8、政策、法令、法規和中交集團、上級單位(局、公司)、項目公司有關工程質量管理的標準和規章制度。(二)編制項目部工程質量管理制度。(三)編制項目部工程質量計劃、創優計劃、單位工程質量檢驗.計劃,并組織實施。(四)參加設計交底、施工組織設計討論與編制。(五)監督檢查施工測量控制網(基線)、水準點的現場布設與復核。(六)監督進場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復驗工作,核查材質合格證和材質復驗報告。(七)參加施工技術交底、典型施工和隱蔽工程驗收工作。(八)指導和督促施工班組兼職質量員進行施工工序的質量自檢工作。(九)督促、協助工程主辦技術人員及時進行分項、分部工程或預制構件的質量自評及交接驗收工作,并會同監理9、人員對其進行復核確認。(十)組織項目部的工程質量檢查工作;定期組織召開項目部的“質量例會”。(十一)負責項目部工程質量事故報告的管理工作,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督促工程主辦技術人員及時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十二)負責項目部的質量信息的收集與統計工作,掌握工程質量動態,及時向項目部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十三)參加工程竣工預驗收工作,核查質量保證資料和竣工資料。第十三條相關部門質量監督管理職責項目部試驗、檢測、測量部門除按職責分工完成相關工作,提交有關資料外,還應承擔上級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機構指定的有關試驗、.檢測、測量工作。第四章 專職質量監督人員的權力與責任第十四條專職質量監督人員10、的權力(一)對本單位和下級單位施工全過程的工程質量有檢查權。(二)根據監督檢查工作需要,有權利用本單位或下級單位的測試手段,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或向有關部門、人員分配檢測任務。(三)對有疑問的材料、構件、半成品和分項工程,有權進行復驗。(四)發現有嚴重違反施工程序、不按設計圖紙、規范、規程施工和使用質量不合格的原材料、構件的現象,有權責令其改正或暫停施工,并立即向主管領導和部門報告。(五)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包括隱蔽工程和預制構件),有權拒絕簽認。(六)單位工程不經公司或項目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提請交竣工驗收。(七)根據工程質量獎懲和質量否決權的規定,對重視工程質量、創出精品11、工程、優質工程、優質混凝土獎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提請其上級單位領導或主管部門給予獎勵;對忽視工程質量或發生工程質量事故的單位及責任人,有權提請其上級單位領導或主管部門給予懲處。第十五條專職質量監督人員的責任(一)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如存在工程質量缺陷未及時發現、糾正或向上級報告,導致質量問題或事故發生,應承擔檢查不嚴的責任。.(二)負責對工程質量檢驗結果進行簽認。當發生與實際質量情況不符時,應承擔相關責任。(三)負責質量保證資料的核查。當發生質量保證資料缺項或失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第五章 現場質量監督檢查的主要依據第十六條采用的技術標準(包括施工技術規范、規程、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行12、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補充規定等)。第十七條工程標書、技術規格書和工程合同;第十八條設計文件(包括設計圖紙、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通知等);第十九條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第二十條分項工程技術交底;第二十一條企業現行的施工技術管理標準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管理標準。第六章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程序和方法第二十二條貫徹“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控”的質量管理原則,做好“企業自控”工作,接受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理。第二十三條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應貫穿施工的全過程,按照施工順序對施工的各個環節進行嚴格認真的監督檢查。第二十四條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實行專職監督檢查與施工人員自檢相結13、合的方法。第二十五條對于重要的工序,實行“班組”、“項目部”、“公.司”三級的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形式。第七章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計劃制度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計劃(一)項目部均應編制年度工程質量管理工作計劃,并報送項目公司總工辦。(二)各項目部對參建的項目工程均應編制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檢驗計劃和隱蔽工程驗收計劃、主要原材料檢驗計劃,并向項目公司報備。第八章 質量統計報告制度第二十七條質量統計報告制度(一)項目部應按規定向項目公司總工辦報送質量月報、季報和年報。(二)發生工程質量事故,項目部必須按規定及時向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及項目公司總工辦報告,并督促有關人員填寫“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表。14、第九章 工程質量檢查制度第二十八條項目公司質量檢查制度(一)項目公司質量主管不定期對參建項目部質量體系運行情況和現場質量進行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以整改通知單形式下發項目部質量管理部門,項目部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整改閉合。(二)項目公司總工辦組織,公司總工帶隊,各參建項目部總工參加,每月進行一次質量綜合大檢查,對檢查存在的問題,通過通告和質量整改通知單形式下發,項目部在規定時間內整改落實,并報項目公司總工辦,公司組織復查閉合。.第二十九條項目部質量檢查制度項目部總工、質量部門、質量檢查工程師、質檢員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對現場存在的質量問題,及時發現,并督促落實整改。項目部有質量部門組織,施工技術15、管理人員、質量人員、試驗、物資設備人員及架子隊現場負責人參加,每周進行一次質量綜合大檢查,對檢查發現存在的問題,在周生產例會上進行通報,并限期整改閉合。(三)項目部項目經理或總工帶隊,各部門及架子隊負責人參加,每月對現場質量進行一次聯合大檢查,對檢查存在的問題,通過會議紀要形式,要求相關部門及現場進行整改落實,項目部質量管理部門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閉合。(四)定期工程質量檢查,著重對實物工程質量,按有關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或暫行內控標準進行驗評,同時檢查現場管理、內業資料、質量記錄、文明施工等情況,當場講評,形成檢查紀要。(五)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做好記錄,分析原因,提出改進和處理意見,并限期整16、改,問題嚴重者責令停工整改,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和處罰。第十章質量會議第三十條質量例會(一)項目公司質量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由項目公司總工主持。會議主要內容為:1.傳達貫徹上級有關質量管理方面的法規、政策、文件。.2.各參建項目部對本項目部質量管理工作、創優情況、質量通病防治方面好的做法、存在的質量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匯報。3.項目公司質量管理部門對質量檢查存在的問題及整改閉合情況進行匯報,對各項目部質量管理進行點評。4.研究解決質量通病防治措施。5.對質量事故進行處理及責任追究。6.審查各項目部質量管理工作計劃。7.項目公司領導對質量管理工作提出指示和要求。(二)項目經理部質量例會每月召17、開一次,會議由項目經理或項目總工主持。會議主要內容為:1.傳達上級質量管理工作指示、文件;2.項目部試驗、檢測、測量、物資、質量、工程等部門對本部門月度質量管控情況進行匯報3.項目部質量管理部門匯報現場質量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改閉合情況。4.相關責任人匯報 QC活動進展情況、工程創優進展情況及下階段工作安排。5.研究解決質量通病防治措施。6.對質量事故進行處理及責任追究。7.審查項目部質量管理工作計劃。8.項目部領導對質量管理工作提出指示和要求。第三十一條質量專題會議根據項目具體情況,項目公司及項目部適時召開質量專題會議,.解決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處置措施,項目公司質量專題會主18、要針對典型質量通病防治及質量事故處置措施,參加人員除項目公司工程技術質量人員,還應包括各項目部總工、技術質量管理人員。第九章考核與獎懲第三十二條項目公司對下屬參建項目部的質量監督管理長效機制運行情況進行綜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與經濟效益掛鉤。第三十三條項目公司對違反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集團規章制度和公司規章制度,發生重大質量責任事故的單位實行責任追究,并進行經濟處罰。第十一章附 則第三十四條公司所屬各項目部應根據本規定制訂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本規定如有與國家、地方、上級單位制訂的法律、法規、規定、規章制度不符合的,按國家、地方、上級單位的規定執行。第三十六條本規定由公司總工辦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