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公司項目審計暫行辦法(17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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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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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頁 共 17 頁 XX電力工程有限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項目審計暫行辦法公司項目審計暫行辦法 第一章第一章 總總 則則 第一條第一條 為了加強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所屬子公司項目管理,審核項目管理的合法、合規性,降低項目風險,提高經濟效益,根據XX內部審計準則、XX機械工業集團公司工程項目審計辦法、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工作暫行辦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所屬子公司承接的工程項目(EPC 總包項目、設備成套項目、工程管理項目、BOT 項目等)、進出口貿易項目以及由公司領導確定的其他項目。第三條第三條 項目審計類型主要有執行2、期審計、竣工審計、專項審計。第四條第四條 各類型審計具體執行期間如下:執行期審計一般在項目執行期間開展,具體時間根據審計內容決定。竣工審計通常在項目收尾期間或竣工驗收后 13 個月內進行。專項審計根據公司要求或部門委托具體情況進行。第五條第五條 工程項目審計由公司審計部組織實施,經營管理部、計劃財務部等有關部門配合。公司審計部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報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從本單位相關部門或外部機構中聘請兼職審計員。第六條第六條 被審計單位要積極配合公司審計部對項目的審計工第 2 頁 共 17 頁 作,提供必要的文件、合同、報表、決算等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第二章第二章 審計3、內容審計內容 第七條第七條 內部控制審計內容(一)審查項目是否根據公司規定經所屬事業部、公司領導、相關管理部門報備后投標;(二)審查項目是否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了內部評審,檢查主要內容為項目的風險識別及應對、是否對保本價進行了測算、投標降價幅度及策略、施工技術需求、合同條款是否健全、盈利測算等;(三)審查項目是否落實了管理機構,配備了適當的工作人員,相應人員資質、業績是否滿足崗位需求。主要工作職責是否有專人對口負責,有無相應的責任機制等;(四)審查項目投入資金、購置固定資產、使用信貸資源、刻制項目印鑒等是否根據公司規定經公司領導、事業部、相關管理部門審核批準或報備;(五)審核有相應風險的項目,是4、否進行了投保(如:人身險、運輸險、倉儲險、工程險等);(六)工程項目的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公司管理體系文件要求;(七)檢查符合條件的項目,其設備、物資招標工作是否按第 3 頁 共 17 頁 公司招標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進行操作,其設計、施工、調試分包是否按公司 供方評價與選擇控制程序 規定進行操作;(八)項目的工程進度、收款情況、信貸資源使用及釋放、項目管理情況、項目突發事件是否定期或及時向公司相關部門或領導上報。對項目評審中提出的風險及項目執行中遇到的風險是否建立有效的風險應對機制;(九)審查崗位分工與授權管理。包括崗位責任制和授權審批等,有無超權限、或未經授權等5、越位管理、越位審批等現象。第八條第八條 合同審計內容(一)審查所中標項目應簽訂合同的事項是否都簽訂了合同,如主合同、分包合同、采購合同、保險合同等,合同是否在公司相關部門進行報備;(二)審查合同文本是否格式規范、要素齊全、用詞準確;(三)與業主簽定的 工程承包合同 內容是否合法、合規,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合同是否經公司管理部門及事業部評審或單獨審核;合同內容及條款是否完備,合同是否附投標書、設計概算書等內容;(四)與分包單位簽定的 工程分包合同 是否合法、合規,合同中分包數量及范圍、分包單價、分包總價、工期、質保金、質保期、違規處罰措施等主要條款是否完備;(五)合同履行審計,有無由其他單位和個6、人代為履行合同的行為;履行合同時,是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第 4 頁 共 17 頁 所交付的標的物是否經過驗收,手續是否完備,最終交付標的物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價格是否與合同約定一致;(六)合同的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合同當事人出現逾期、不履行、遲延履行、不適當履行等違約行為時,是否進行責任追究,違約金的處理是否恰當;(七)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合同內容變更的,是否及時補簽了相應的合同、協議或形成會議紀要;(八)項目部對合同執行的監控是否健全有力。第九條第九條 設備、物資審計主要內容:(一)主要設備和材料等物資是否按公司招標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進行采購;(二)檢查最終采購是7、否按公司有關規定履行了審批流程,是否存在應實行招標而不招標等違規違紀的現象;(三)檢查是否存在越權采購、人為化整為零采購等行為;(四)審核供應商的選擇是否符合公司規定,審核供應商業績、資質是滿足投標需要。檢查是否存在指定獨家供應商采購、明招暗定等問題;(五)實行公開招標的,是否通過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其他媒介發布包括招標人的名稱、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內容的招標公告。實行邀請招標的,是否在具備承擔招標項目能力、資信良好、有相應資質條件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中進行;第 5 頁 共 17 頁 (六)評委人數是否符合規定,評委中技術等方面的專家是否不少8、于成員總數的 2/3。評委名單是否遵守了保密的規定。評委產生的方法和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及回避制度;(七)招標文件的內容是否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評標標準等要求和條件;(八)開標程序的審計 1.開標前所有投標文件是否密封送達。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是否拒收。2.是否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開標,開標過程是否記錄,并存檔備查。3.是否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密封情況進行檢查。是否對投標人的資質、法人授權書、投標文件、投標報價單、投標保證金等進行符合性檢查。4.符合性檢查通過9、單位是否在 3 家以上,評審有無可比性,評標方法是否能夠有效實施。(九)評標環節的監督 1.資格審查及廢標的處理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執行。2.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同公司,或有關聯關系的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是否對同一標段投標。3.評標過程中有無對評標原則、標準和方法及中標條件作實質性改變,評委是否獨立進行評審。第 6 頁 共 17 頁 4.評委評分表是否經評委簽字,綜合匯總表是否由統計人、監督人員、評委會主任簽字、存檔。(十)評標程序的監察 1.招標人是否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2.評標委員會成員是否對投標文件進行了審核和比較,是否遵循了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3.評10、標委員會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說明的,是否按規定了提供澄清或說明。4.是否對沒有響應招標文件規定或不符合招標文件中強制性要求的問題進行了記錄,并列出偏差。5.評委在評標過程中有無擅離職守,有無影響正常評標程序進行的言行。是否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十一)對于事業部自行組織的小額采購,檢查是否實施了詢價比價采購;詢價比價程序是否規范,是否有正式的詢價書、報價書,詢價書是否完整。對特殊供應商是否在采購時向相關部門或公司領導進行書面說明(如指定采購等);(十二)檢查協議采購,通過了解協議形成和協議執行情況,檢查協議形成時是否經過充分的市場調研和充分競爭,協議采購的價格11、水平是否低于市場平均價格,是否按協議規定的價格和質量等條款來實施采購行為,是否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了協議內容;第 7 頁 共 17 頁 (十三)招標過程中存在問題的處理 1.評標方法和標準不完備的,應及時提醒其予以補充完善。對改動或調整評定原則和評審方法的應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方可實施。2.對于評標委員會不符合規定人數的,或評標委員會中技術等方面專家少于 2/3 的,或專家資歷不足的,應建議進行調整和補充。3.采取現場監察時,對于招標程序中沒有明確給予評委閱讀標書或評審時間的,要及時提醒予以補充。(十四)審查項目主材、設備采購是否簽訂了采購合同,是否按合同數量進行采購,采購合同是否有質保期及質保金12、等條款;(十五)主要設備和材料是否有合格證明;(十六)設備和材料等的驗收、保管、領用手續是否完備;設備和材料的財務核算是否及時;庫存物資存量的真實性,有無積壓、隱瞞、轉移、挪用等問題,有無私自處理現場物資、施工廢料情況;(十七)設備物資的監造、驗收、交接、保管、發放、使用、退料、盤點、安全防范是否按相關規定執行;(十八)設備及材料在保管、收發、消耗時有無浪費和失控現象,設備及材料在竣工時是否按公司規定進行了處置或移交,處置收入是否按規定入賬;(十九)項目所用主要材料消耗是否真實,鋼材是否經過抽第 8 頁 共 17 頁 鋼筋計算;列入成本的材料是否符合預算價格;材料代用或變更有無簽證;材料實際采13、購價高于預算價格事先是否經審核,價差計算是否準確;(二十)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管理和使用是否按要求執行。第十條第十條 項目分包審計主要內容:(一)審查分包的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資格是否合法,資質是否符合項目的要求;(二)分包隊伍最終選定是否有相關批準或報備手續(集團或公司確定的合作單位可以內部合作的形式按議標程序選定)。分包隊伍是否按公司 供方評價與選擇控制程序 規定進行比選;(三)有無非法轉包工程行為;(四)對分包單位計價、撥款是否按工程進度同步進行,是否扣除了相應的質保金,與分包單位間的資料是否保持齊全;(五)轉分包工程套取的定額、取費的標準、獨立費用計取的項目、內容、標準等是否合規14、,有無自立名目、自行定價、額外取費等問題;(六)對分包單位的驗收報告是否完備,隱蔽工程是否由專人驗收,是否經監理、建設方審核簽證。專項設備的安裝是否由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安裝完畢是否通過驗收;(七)分包工程變更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手續是否齊全,變更理由是否充分,變更是否經雙方協商一致,在技術上是否經過專家的論證,有無變更圖紙或說明,并對變更部分進行實地測第 9 頁 共 17 頁 量;(八)分包工程最終價款結算是否按規定進行了審核,結算資料是否齊全,是否按合同約定條款進行了結算。第十一條第十一條 工程進度審計主要內容:(一)是否制定了項目工程進度計劃,各項工程進度是否按計劃完成;(二)核實15、現場實際完成工程量,檢查有無虛報工程進度;(三)工程項目進度是否發生重大變化,發生重大變化后是否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報告進度變化的原因,同時檢查是否采取了相應措施;(四)因不可抗力影響工程進度的,是否及時取得相關證據,并向業主、公司報告。因業主、分包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時完工的,是否取得相應的證據,為最終結算提供依據;(五)工程計價與工程進度是否同步,資金的撥付、收款與工程進度是否同步,質保金的扣除是否與工程進度同步;(六)有無人為將已完工程量推遲結轉或未完工程量提前結轉。第十二條第十二條 質量、安全審計主要內容:(一)是否建立健全了項目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實了責任人;(二)審查工程項目質量16、安全控制是否有效(有無定期檢查機制,監管記錄、培訓記錄、會議記錄、獎罰記錄等);第 10 頁 共 17 頁 (三)與分包方是否簽定了安全生產責任書;(四)在分包合同中是否就質量標準與分包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五)審查項目有無質量、安全事故,事故后有無采取整改措施,分析相應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六)審核鍋爐、汽輪機、發電機、水輪機及變頻裝置等各項主要設備安裝合格(驗收)證明;(七)審查是否編制了項目質量、安全管理管理計劃,是否建立了項目專項應急預案;(八)核對各階段工程質量交工驗收單。第十三條第十三條 項目概、預算審計主要內容:(一)審查是否按公司規定編制了項目總體概算、預算;(二)審查概算17、預算編制是否合理,預算定額的選取、套用是否恰當,預算范圍是否齊全,有無漏項、粗估冒算;(三)比較分析工程項目概、預算與實際開支額的差異,分析有無超常規、超比率開支;(四)合同中的承諾是否在預算中體現;(五)當項目要素發生變化(如施工范圍),審查概預算是否進行了相應的調整;(六)審查概預算調整原則,有無擴大規模、提高標準等問題;(七)審核概預算的調整是否經過項目經理、部門或公司領第 11 頁 共 17 頁 導的批準,并向公司相關部門報備;(八)核對會計核算與概預算口徑的一致性;(九)分析對比成本、費用等主要支出項目與概預算所列金額的偏離程度,核實偏離原因是否真實、合理。第十四條第十四條 項目資18、金審計主要內容:(一)項目資金支出是否按公司規定審核后支付;(二)審核項目資金有無轉移、侵占、挪用等問題;(三)項目資金收付是否及時,掛賬資金有無專人催收;(四)銀行存款、現金和其他貨幣資金使用是否符合規定及指定用途,有無小金庫或賬外資金循環;(五)審查有無超撥分包工程款和資金沉淀問題,是否有違反資金管理的現象。第十五條第十五條 項目成本、費用審計主要內容:(一)審核項目成本、費用支出是否真實合理,有無相關審批手續,支出附件是否齊全;(二)項目成本、費用核算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嚴格按照有關制度對工程項目成本正確歸集,單位工程成本是否真實;(三)有無將不合理的費用列入成本,有無與本項目無關的成本19、費用支出,有無少計費用或成本;(四)費用與成本在不同工程項目、或同一工程不同期間有無混淆情況;(五)已完工程收入的結轉是否正確、合規、及時;第 12 頁 共 17 頁 (六)分析成本、費用支出比例是否合理,有無人為因素造成損失、浪費的。第十六第十六條條 項目財務核算審計主要內容:(一)會計信息的完整性。是指財務會計報告、報表、賬簿等是否系統地、無遺漏地、清晰地反映了工程項目的財務狀況;(二)會計記錄的真實性。是指會計記錄是否真實反映了工程項目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三)會計核算的規范性。是指會計核算的方法、程序、手續、賬簿、憑證等是否符合有關制度規定;(四)債權債務的形成是否真實,掛賬依據是否20、充分,有無形成呆賬、壞賬的可能,催要賬款是否有行之有效的措施;(五)工程項目交付使用核算情況;(六)有無“賬外賬”等違紀問題;(七)對工程項目稅、費計費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審查是否按照國家規定及時、準確地計提和繳納稅、費。第十七條第十七條 項目固定資產審計主要內容:(一)檢查現有主要固定資產的完整性。項目有無閑置需收回或調撥的大額固定資產(如車輛、施工機械等);(二)前期購置的固定資產是否經過相關程序批準,項目竣工結束后固定資產是否進行了移交或處置,有無擅自購置固定資產、擅自變賣固定資產行為;(三)審核固定資產使用折舊政策是否恰當,是否有少提折第 13 頁 共 17 頁 舊或不提折舊的情況。第十21、八條第十八條 項目經濟效益審計主要內容:(一)根據被審計項目、事業部、財務、經營等部門提供的有關項目收入、成本、費用、工程量清單等資料,對項目的收支情況進行審核比較,核實項目實現利潤的真實性;(二)審核有無報廢工程及重大損失浪費等情況;(三)審核項目部實際上交資金情況,審核以固定資產、材料、設備抵上交款的情況,以及抵交資產的完整性、可用性;(四)如果項目實際利潤與預算利潤發生較大偏差,審核發生偏差的原因;(五)檢查有無應計未計的費用及成本,檢查項目廢料處置、罰款、現場獎金等非主營收入是否按收支兩條線規定進行業務處理;(六)分析工程造價及毛利率是否在合理值范圍內,測算財務凈現值、內部收益。第十九22、條第十九條 項目竣工審計主要內容:(一)竣工工程項目是否符合業主的需求,是否按合同要求執行完畢;(二)工程竣工、質量驗收、計價等主要資料是否齊備;(三)竣工工程最終實現的利潤與上交的款項是否真實;(四)竣工工程對外計價、撥款、債權債務等是否已清理完畢,有無訴訟及經濟糾紛;第 14 頁 共 17 頁 (五)竣工工程固定資產、流動資產是否按規定進行移交或處置;(六)竣工資料是否按要求進行整理、歸檔;(七)工程質保期內是否指定專人負責后續工作,項目余款是否有專人催收,預計的支出是否在控制范圍之內。第二十條第二十條 項目其他審計內容:(一)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因違反內部管理規定,或法律法規,需對其所造成經23、濟損失鑒定的審計;(二)項目主要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而需對資料、印鑒交接進行的移交審計;(三)針對項目舉報的事項進行的審計;(四)項目成本、費用、基金、開拓費支出使用情況審計;(五)項目資產使用、管理情況開展的審計;(六)公司或集團針對項目要求的專項內容審計;(七)其他委托批準的專項或綜合審計。第三章第三章 審計程序審計程序 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 審計部根據公司項目審計工作計劃,向被審計部門和項目發出審計通知書。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 被審計項目及所在部門自接到審計通知書之日起,在 10 天內,按審計要求準備好所需的審計資料。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 公司組成審計組對工程項目進行審計,并寫出第 15 24、頁 共 17 頁 審計報告初稿,與被審計部門總經理交換意見,如被審計部門或人員有不同意見,可在十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過期不提出意見,視同無意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四條 審計組接到被審計部門書面意見后,研究處理并寫出最終的審計報告,送公司主管領導及總裁審批,并抄送公司分管領導及相關業務部門。經批準后的審計報告或意見書,送達被審計部門執行。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條 被審計部門對審計結論或決定有異議,可以在收到審計結論或決定之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審計組負責人提交復審意見書。并由審計組負責人交公司主管領導、總裁進行最終審定。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 復審期間原審計結論或決定照常執行,復審后的結論或決定為終審結25、論或決定。最后審計部將與項目審計有關的資料裝訂成冊,按公司規定歸檔管理。第四章第四章 被審項目應提供的資料被審項目應提供的資料 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 被審計項目應提供的主要資料:(一)項目招標投標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工程設計資料;(二)項目評審記錄、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三)工程項目總承包合同,變更合同或協議,分包合同和成套設備采購及主要材料的訂貨合同(附分包單位投標報價單);第 16 頁 共 17 頁 (四)分包單位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明;(五)項目概預算資料;(六)自項目建設之日起的工程進度報表,對上對下計價報表;(七)主要設備、固定資產、材料清單;(八)工程設計變更簽證資料26、。設計修改鑒證和技術核定單以及設計變更記錄,材料、設備等調差價記錄;(九)分階段及最終的工程驗交單,竣工驗收報告;(十)財務報表、賬簿及憑證,相關往來賬目,工程項目建設交納有關稅、費的資料;(十一)項目管理臺賬、工程竣工決算的資料;(十二)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資料。第五第五 審計處理審計處理 第二十八條第二十八條 對審計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按審計程序在審計報告中體現,并向相應的項目經理、部門經理及公司領導進行反饋,并提出改進意見。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 對審計中發現的重大損失和浪費,及時向公司領導及項目經理進行匯報溝通,并采取措施制止損失和浪費的進一步發生。由項目經理或部門經理組織落實整改和補救措施。同時根據問題的性質,提出初步意見,由公司相關會議研究處理決定。第 17 頁 共 17 頁 第三十條第三十條 審計中發現的構成違紀的問題,移交紀委、監察室查處;對于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第六章第六章 附附 則則 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審計部制定并負責解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行,中電審字200836 號XX電工設備總公司項目審計暫行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