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工資分配管理辦法(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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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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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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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工資分配管理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工資分配制度,進一步規范企業內部分配行為,更好地發揮工資分配的杠桿和激勵作用,調動全體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企業生產經營的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進一步深化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改革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除辦理內(病)退手續和協議離崗手續外的所有人員,內(病)退人員和協議離崗人員待遇按雙方簽訂的協議書執行。第二章 分配原則第三條 堅持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原則,突出崗位責任,科學設置工資結構,合理拉開工資收入差距。第四條 2、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義,以勞動貢獻為依據,實現優質、優價、優酬,最大限度發揮工資的激勵作用。第五條 堅持分配向關鍵崗位和管理骨干傾斜的原則,突出關鍵崗位和管理骨干在企業發展中的作用。 第六條 堅持工資穩步增長,逐步與市場接軌的原則,使員工工資收入水平與同行業同類人員基本一致。鼓勵職工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專業技能和專業技術水平,多取與業務、與企業資質配套的證件。第七條 堅持保障職工基本生活的原則,職工工資水平與企業經濟效益密切掛鉤,實行職工最低收入保障制度。確保在崗職工月工資收入不低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堅持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收入同項目管理中所負的責3、任、所承擔的風險相一致的原則。第九條 堅持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收入與項目人員工資收入適度分離的原則。逐步培育主要經營管理者與職工利益相制衡的自我約束機制。第三章 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工資第十條 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是指按照公司規定繳納風險抵押金的項目經理、書記、常務副經理、副經理、副書記、工區長(分部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安全總監和成本核算負責人。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工資實行崗位效益工資,崗位效益工資分為保障工資、工齡工資、職稱(技能)津貼和效益工資四部分。第十一條 保障工資是保障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日常工作及家庭生活的基本收入。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保障工資按以下標準進行發放:項目4、主管為每人每月5000元,其他副職領導為每人每月3600元。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保障工資不進行浮動。第十二條 工齡工資。工齡工資是體現職工積累勞動貢獻的補充性報酬。按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工作年限)計發,標準為一年20元,從每年一月起增發。 第十三條 職稱(技能)津貼。職稱(技能)津貼是對取得職稱證書并被公司聘用和對取得執(職)業資格證書并將證書上交公司,為公司所用的一種補償性報酬。 一、干部職稱津貼:在崗期間,每人每月教授級高級職稱300元,高級職稱210元,中級職稱150元,助理級120元,員級90元。二、工人技能津貼:從事與本人所持職業資格證書上所載專業(工種)相同時,在崗期間,每人每5、月高級技師150元,技師120元,高級工90元,中級工60元,初級工30元。三、對取得與企業經營范圍一致的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如:安全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結構工程師等),其技術職稱達不到中級或技能等級達不到高級技師時,按中級職稱(或高級技師)對應的標準發放職稱技能津貼。四、原來規定的書報費不再發放。對具有多重身份或持有多個證件的人員,其職稱(技能)津貼,只按其持證的最高等級對應標準發放。第十四條 效益工資是對繳納了風險抵押金的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發放的與項目生產經營責任指標完成情況掛鉤的風險獎金;未繳納風險抵押金的人員,不享受效益工資的分配。第十五條 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效益工資,由公司按照項目6、管理責任制實施辦法和年初下達的項目年度責任指標進行考核,根據年度項目管理責任制考核得分情況,按比例進行兌現,考核得出的分數即為效益工資兌現比例,但分數低于60分時,不再兌現效益工資。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效益工資按以下標準發放(見附表1)。第十六條 項目終期考核后,對各項責任指標均完成,并超額完成上交款指標的項目,另按項目管理責任制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發放特別獎。第十七條 對業主或集團公司指揮部發放的各種獎金(含發放給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獎金),累計未超過業主或集團公司所扣項目的獎勵基金時,不得發放;累計超過業主或集團公司所扣項目的獎勵基金時,由項目部向公司上報書面材料,經公司批準后發放。第四章 項7、目部工作人員的工資 第十八條 項目部工作人員的工資實行崗位責任工資。崗位責任工資由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和職稱(技能)津貼三部分組成。第十九條 崗位工資。崗位工資是崗位責任工資的主要組成部分,按項目部各管理、專業技術崗位和生產服務崗位的不同,對崗位進行分類,公司只明確正常運作下項目部各崗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見附件2)。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可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和個人的工作姿態、工作能力以及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對項目部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進行上下浮動,浮動比例不能超過30%。第二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崗位工資可以上浮:1、施工大忙時節。2、對履行好崗位職責,超額完成工作任務,在項目部能起帶頭模范作用的個人。8、第二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崗位工資應當下浮:1、因各種原因,項目無法開工或不能正常運作時期。2、對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履行不好本職崗位職責的個人。第二十二條 項目部工作人員的工齡工資和職稱(技能)津貼標準與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的標準相同,隨崗位工資一同發放。 第五章 其他單位人員的工資第二十三條 公司機關的工資。公司機關仍執行現行的工資分配辦法,并與全公司經濟效益掛鉤,待條件成熟時,另行制定新的分配辦法。第二十四條 忻州物業管理中心和西安物業管理中心的工資。忻州物業管理中心和西安物業管理中心實行定編、定崗,工資總額包干。在公司核定的包干經費內,根據工作實際,確定崗位、人員、工資標準、考核辦法,并報公9、司人力資源部審核。第二十五條 西寧鐵建賓館的工資。西寧鐵建賓館的工資,按照公司的分配原則,在公司核定的經費范圍內,制定工資分配辦法,確定崗位、人員、工資標準,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 第二十六條 專業工程公司的工資。專業工程公司的工資實行責任成本工資。責任成本工資由成本工資、工齡工資和職稱(技能)津貼三部分組成。成本工資根據項目部對專業公司的成本考核結果兌現。工齡工資和職稱(技能)津貼的發放標準同項目部工作人員的標準一致,資金由所在項目部撥付,直接列入項目部成本。第六章 特殊情況工資、津貼第二十七條 法定假期工資。法定假特指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和年休假(下同)。在休法定假期間的工資按本人10、當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65%進行發放,但最高不能超過2200元,最低不能低于1800元,超假不上班的停發各項工資待遇,并按曠工處理。各項目(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在不影響施工生產的情況下盡量安排人員輪流休探親假。 第二十八條 病假工資一、 職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負傷請假一個月以內(含一個月)的,請假期間工資按本人當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60%進行發放,但最高不能超過2000元,最低不能低于1600元,專業公司員工病、傷假工資由所屬項目部撥付,直接列入項目部成本。二、 職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負傷請假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內的,請假期間工資按本人當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45%進行發放,但最高不能超過15011、0元,最低不能低于1200元。三、 職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負傷請假六個月以上的,按本人當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35%、最高不超過12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的標準發放疾病救濟費。救濟費發至本人死亡、解除勞動關系或者公司重新安排崗位為止。四、 假期已滿,超假不上班的停發各項工資待遇,并按曠工處理。第二十九條 冬休工資。職工在冬休期間的工資由基本工資和工齡工資兩部分構成,基本工資標準為1200元,超假不上班的停發各項工資待遇,并按曠工處理。 第三十條 在休冬假期間,遇到法定假和病假或者在休法定假和病假期間,遇到所在單位休冬假,其假期不順延,假期工資分段計算。第三十一條 工傷假工資。一、 職工工傷假12、期間工資由所在單位按本人在崗時的工資標準進行發放。二、職工工傷醫療期滿,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的由公司社會事業部按標準發放傷殘津貼。第三十二條 息工工資。息工工資由基本生活費和工齡工資兩部分構成,基本生活費標準為1000元,由所在單位按標準發放。對不服從公司安排或因個人原因不去上班的人員,不發放息工工資,按曠工處理。第三十三條 培訓、學習期間的工資一、經公司批準的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及短期適用性培訓,培訓期間視同在崗,發放在崗時的全額工資。二、經公司批準的學歷教育,實行崗位責任工資的單位,學習期間發放工齡工資、職稱(技能)津貼和50%崗位工資;實行工資總額包干的單位,按本人在崗時50%的工資標準進13、行發放;實行責任成本工資的專業工程公司,學習期間的工資按當月人均工資的50%進行發放。三、對未經公司批準的各種培訓及學歷教育的,培訓及學習期間不享受任何工資待遇。第三十四條 專業工程公司人員的特殊情況工資、津貼不在責任成本工資之內,由所在項目另外撥付,直接列入項目成本。第七章 工資造表、發放及統計第三十五條 勞資人員應建立員工花名冊,并及時做好人員實力的增減登記,保證人員信息準確,特別是參工時間與職稱技能等級的正確與完整。第三十六章 項目考勤負責人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情況匯總并予以公示、10日前將公示無誤后的考勤表交與勞資員,作為工資表造表依據。第三十七章 專業公司核算員應于每月12日前將14、核算結果經專業公司經理簽字確認后交與勞資員,作為工資表造表依據。第三十八章 所有單位(項目)的工資應及時根據考勤、考核結果,在每月15日前對上月工資進行核算造表。勞資員應在每季度第一個月20日前將上季度造好的工資表(見附件3)報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備案。第三十九條 所有單位(項目)應積極籌措資金,按季(月)及時兌現員工工資,每半年將項目職工個人收入情況進行匯總并報人力資源部。第四十章 所有單位(項目)應按照要求于每月23日前上報勞資報表,勞資員在統計勞資報表時要做到以下兩點基本要求:一是職工期末人數要統計準確,做到不漏報、不多報、不重報;二是職工工資總額要統計準確,尤其是新上項目,若工資標準未定15、,應先將預列數統計在內,待工資標準確定后再進行調整。第八章 獎罰第四十一條 對工作認真、態度端正,全年人員信息詳實,職工花名冊統計準確,上報工資信息、報表等資料真實、完整、及時的勞資員,給予每人1000元的獎勵。第四十二條 因項目勞資員對項目職工花名冊統計混亂,導致工資不能及時造表發放或職工工資計算錯誤影響工資發放的,每次對勞資員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一年內累計出現兩次的,調離原工作崗位。第四十三條 因項目考勤負責人對項目考勤情況統計不及時或對考勤情況統計不清,導致工資不能及時造表發放或職工工資計算錯誤影響工資發放的,每次對項目考勤負責人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一年內累計出現兩次的,16、調離原工作崗位。第四十四條 因專業公司核算員對核算結果核算不及時,導致工資不能及時造表發放的,每次對專業公司核算員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一年內累計出現兩次的,調離原工作崗位。第四十五條 對工資造表不及時,且沒有及時上報公司的,每次對財務主管處以300元罰款,對勞資員處以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第四十六條 各項目要嚴格執行本辦法中對各類人員特別是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工資標準的規定,不得巧立名目,以其他名義另外造表發放現金或物品,一經發現,除退回已發錢物外,還要停發當年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效益工資,并對財務主管處以3000元罰款,對勞資員處以1000元罰款,發現第二次,將調離項目(單位)主管和財17、務主管工作崗位。第四十七條 對平時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超過三個月的項目(單位),對項目(單位)主管處以3000元的罰款,對財務主管處以1000元罰款;對年度工資兌現率達不到100%的,按照項目管理責任制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對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年度考核指標進行扣分,核減效益工資。第四十八條 對上報工資信息、報表等資料不及時或不真實的,發現后對財務主管處以2000元的罰款,對勞資員處以1000元的罰款并通報批評。第四十九條 對克扣職工工資,引起職工強烈不滿的,經核查屬實,每次對項目(單位)主管處以500010000元的罰款;發現第二次,將調離原工作崗位。 第九章 附則第五十條 設局管的項目,局指有統一工資18、分配辦法的,按局指的辦法執行,并將局指的工資分配辦法報公司備案;局指只有工資分配指導意見,沒有詳細的工資分配細則的,根據局指工資分配指導意見,并參照本辦法,制定詳盡的工資分配細則(含特殊情況下的工資等),報公司審批后執行;局指沒有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的,按本辦法執行。第五十一條 高原項目、國外項目和地處特別艱苦地區的項目,除按照本辦法規定發放工資外,可根據實際情況發放特殊補貼,由項目制定發放標準,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后方可執行。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二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實行。第五十三條 原相關規定、辦法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按本辦法執行。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附表1:項目主要經19、營管理者效益工資明細表附表2:項目部工作人員崗位(保障)工資明細表附表3:職工工資發放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附表1: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效益工資明細表單位:萬元/年額金資工益效者理管營經要主目項項目年產值項目經理項目書記常務副經理項目副職(副經理、副書記、工區長(分部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總經濟師、安全總監、成本核算負責人)3000以下64.23.63000(含)700085.64.87000(含)10000107610000(含)15000128.47.215000(含)30000149.88.430000(含)500001611.29.650000(含)800001812.610.820、80000(含)以上201412說明:1、 對一人同時擔任項目經理和書記的,只繳納一份風險抵押金,同時也只發放一份效益工資。2、 項目經理不在位時,常務副經理按項目經理標準發放工資。3、 效益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附表2:項目部工作人員崗位工資明細表序號崗 位崗位工資(元/月)備 注1項目部門主管、測量隊長、試驗室主任35002項目部門副職、測量隊副隊長、試驗室副主任30003一級部員27004二級部員24005三級部員2100說明:1、 對具有雙重身份的人員,其崗位工資本著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發放。2、 項目經理不在位時,常務副經理按項目經理標準發放保障工資。3、一至三級部員的確定,由項目主要經營管理者對全項目所有部員根據每個人的工作姿態、業務能力及工作所負責任大小每月(季)定期考核選評,每個等級的部員各占全項目部員總數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