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公司公文處理辦法(14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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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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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文處理辦法公文處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第一條 為加強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電工)公文處理工作,使之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不斷提高公文處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家和國機集團公文處理辦法,結合XX電工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第二條 XX電工公文是在業務經營和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是上傳下達、指導和商洽工作、報告情況、交流經驗和進行經營活動等重要工具。第三條第三條 公文處理是指公文擬制、辦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第四條第四條 公文處理工作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準確規范、精簡2、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則。第五條第五條 XX電工綜合管理部是公文處理的歸口管理部門,統一收發、登記編號、傳遞、用印、立卷、歸檔和銷毀。(其中上級單位(國機集團、中設集團)下發的黨委、工會、團委的文件由黨群辦公室負責,紀委文件由紀檢監察室負責。董事會文件由董事會辦公室負責)。3 第二章第二章 公文種類公文種類 第六條 第六條 XX電工的公文種類:(一)決議。適用于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二)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做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單位不適當的決定事項。(三)公告。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四)通告。適用于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3、(五)意見。適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六)通知。適用于發布、傳達要求下級單位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七)通報。適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八)報告。適用于向上級單位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單位的詢問。(九)請示。適用于向上級單位請求指示、批準。(十)批復。適用于答復下級單位請示事項。(十一)函。適用于不相隸屬單位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請求批準和答復審批事項。4(十二)紀要。適用于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第七條第七條 XX電工公文的主要形式為“董事會文件”、“公司文件”、“黨委文件”、“紀委文件”、“工會文件”、4、“團委文件”、“簽報”等。第八條 第八條 XX電工各類公文的適用范圍:(一)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會文件:屬于董事會職責范圍內,需以董事會名義行文.(二)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文件:屬于公司職責范圍內,需以公司名義行文。(三)中共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委員會文件:屬于黨委職責范圍內,需以黨委名義行文。(四)中共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紀律檢查委員會文件:屬于紀委職責范圍內,需以紀委名義行文。(五)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文件:屬于工會職責范圍內,需以工會名義行文。(六)共青團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委員會文件:屬于共青團職責范圍內,需以共青團名義行文。(七)簽報: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向公司領導請示、報5、告工作等。第三章第三章 公文格式公文格式 5第九條第九條 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單位標志、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說明、發文單位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單位、印發單位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一)份號。公文印制份數的順序號。涉密公文應當標注份號。(二)密級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注密級和保密期限,涉及國家秘密的公文應分別標注“絕密”“機密”“秘密”;涉及企業商業秘密的公文應分別標注“核心商密”“普通商密”。(三)緊急程度。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根據緊急程度,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注“特急”“加6、急”。(四)發文單位標志。由發文單位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單位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聯合行文時,發文單位標志可以并用聯合發文單位名稱,也可以單獨使用主辦單位名稱。(五)發文字號。由發文單位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單位的發文字號。(六)簽發人。上行文應當標注簽發人姓名。(七)標題。由發文單位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八)主送單位。公文的主要受理單位,應當使用單位全稱、6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單位統稱。(九)正文。公文的主體,用來表述公文的內容。(十)附件說明。公文附件的順序號和名稱。(十一)發文單位署名。署發文單位全稱或者規范化簡稱。(十二)成文日7、期。署會議通過或者發文單位負責人簽發的日期。聯合行文時,署最后簽發單位負責人簽發的日期。(十三)印章。公文中有發文單位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單位印章,并與署名單位相符。(十四)附注。公文印發傳達范圍等需要說明的事項。(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說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十六)抄送單位。除主送單位外需要執行或者知曉公文內容的其他單位,應當使用單位全稱、規范化簡稱或者同類型單位統稱。(十七)印發單位和印發日期。公文的送印單位和送印日期。(十八)頁碼。公文頁數順序號。第十條第十條 公文的版式按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GB/T 9704-2012)執行。第十一條第十一條 公文使用的漢字、數字、外文字符、計量單位8、和標點符號等,按照有關國家標準和規定執行。第四章第四章 行文規則行文規則 7 第十二條第十二條 行文應當確有必要,講求實效,注重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第十三條第十三條 行文關系根據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確定。一般不得越級行文,特殊情況需要越級行文的,應當同時抄送被越過的單位。第十四條第十四條 原則上主送一個上級單位,根據需要同時抄送相關上級單位和平級單位,不抄送下級單位。第十五條 第十五條 向上級單位的請示事項,如需以本單位名義向上級單位請示,應當提出傾向性意見后上報,不得原文轉報上級單位。第十六條第十六條“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得在報告等非請示性公文中夾帶請示事項。第十七條第十七條 XX電工上報的公9、文原則上通過OA系統向上級單位報送。如果公文附件數量較多、不易掃描,可報送紙質文件,一份交上級單位綜合管理部,一份交上級單位的承辦部門。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辦理。第十八條第十八條 內部行文,應按如下稱謂進行規范:向公司本部發文,公文的主送單位表述為“公司各部門”;向子公司發文,公文的主送單位表述為“公司各子公司”;向本部、子公司發文,公文的主送單位表述為“公司各部門、子公司”;8向部分部門和子公司發文,公文的主送單位表述為“公司有關部、子公司”。正文內容中首次出現公司名稱時,應使用全稱“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并備注(以下簡稱“XX電工”)。第五章第五章 公文辦理公文辦理 第十九條 第十九條 10、公文辦理包括收文辦理、發文辦理和整理歸檔。第二十條第二十條 收文辦理 收文辦理一般包括簽收、初審、登記、擬辦、批辦、承辦、傳閱、催辦、答復等程序。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 上級單位來文辦理程序:上級單位下發至XX電工的公文,由綜合管理部統一負責接收、初審和登記,并上傳公司內網進行公司領導審批、傳閱。其中上級單位下發的黨委、工會和團委的公文,由黨群辦公室負責上傳公司內網進行公司領導審批和傳閱,紀委公文由紀檢監察室負責上傳公司內網進行公司領導審批和傳閱。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 公文催辦及答復(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收文的催辦,黨委收文、工會收文和團委收文由黨群辦公室負責催辦,紀委收文由紀檢監察室負責催辦11、。(二)對上級單位來文中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事項,承辦 9部門應按要求及時辦理。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辦結,應及時向來文單位和綜合管理部說明原因,并提出解決預案。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 發文辦理 發文辦理一般包括擬稿、審核、會簽、簽發、編號、用印、分發等程序。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四條 公司發文的一般程序:承辦人擬稿部門領導核簽有關部門領導會簽(需要會簽的)綜合管理部核稿、編號公司領導簽發綜合管理部用印分發文件。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五條 公文起草應當做到:(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符合XX電工的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并同現行有關公文相銜接。(二)內容簡潔,主題突出,觀點鮮明,結構嚴謹,表達12、準確,文字精煉。(三)文種正確,格式規范。(四)人名、單位名稱、地名、數字和引文應當內容準確、格式規范。引用公文應先引標題,后引發文字號。(五)公文中的數字,除部分結構層次序數和在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具有修辭色彩語句中作為詞素的數字必須使用漢字外,應當使用阿拉伯數字。(六)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一、”,第二層為“(一)”,10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 公文審核(一)各部門領導和公文擬稿人應對公文內容和公文體例格式負責。(二)會簽部門負責公文相關內容的核實。(三)綜合管理部負責公文格式、行文規則的審核。(四)公司領導負責公文正確簽發。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13、 公文會簽 公文文稿中凡有涉及其他部門的問題,主辦部門應當主動與相關部門協商、會簽。會簽應注意以下事項:(一)公司發文,需有關部門會簽的,須在主辦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方能會簽。(二)部門會簽時,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在會簽欄內簽署意見。如有不同意見,主辦部門必須與會簽部門進行協商。(三)會簽中,部門之間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協調;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如實報公司領導。第二十八條 第二十八條 XX電工公文簽發要求:公司領導審核、簽發公文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一)董事會發文:由董事長簽發。(二)公司發文:由公司總經理簽發。(三)黨委發文、工會發文、團委發文:由黨委書記簽發。11(四)14、紀委發文:由紀委書記簽發。(五)公司部門發文:由公司主管領導審閱后報總經理簽發。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 公文代字、公文編號(一)公司各部門代字如下:董事會中電董字 董事會辦公室中電董辦字 經營管理部中電經字 安全生產辦公室中電安字 資產財務部中電財字 黨委、黨群辦公室中電黨字 工會中電工字 紀委中電紀字 團委中電團字 人力資源部中電人字 黨委干部部中電黨任字 法律事務部中電法字 審計部中電審字 監察室中電監字 綜合管理部中電綜字 信息管理部中電信字 儲運部中電儲字 12第一事業部中電事一字 第二事業部中電事二字 第三事業部中電事三字 第四事業部中電事四字 第五事業部中電事五字 第六事業部中電事六15、字(二)公司發文、董事會發文、黨委發文、紀委發文、工會發文和團委發文經領導簽發后,由公司文件管理員負責統一編號。第三十條第三十條 線下發文 公司發文原則上走線上程序,如遇特殊緊急情況,可走線下發文審批程序,需填寫 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發文稿紙 見(附件1)同時補辦線上程序,線下傳閱的審批會簽頁和線上文件的審批流程單一同存檔。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一條 公文更改 公文經公司總經理簽發后,原則上不得改動。如必須更改,應填寫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更改審批單(見附件2),說明更改內容及原因,經公司總經理重新簽發后,新舊文稿一并歸檔。舊文稿應標注“作廢保留”。已通過OA系統發送的文件,還應由文件管理員通知信16、息中心,完成OA系統上文件的相應調整。13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條 公文歸檔 需要歸檔的公文及有關材料,應當根據有關檔案法律法規以及XX電工文書檔案管理制度,及時收集齊全、整理歸檔。第六章 公文保密及銷毀 第三十三條 第六章 公文保密及銷毀 第三十三條 涉及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事項的公文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國機集團有關保密規定,準確劃定密級,按要求明確標明密級及保密期限。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四條 涉密公文應當按照發文單位的要求和有關規定進行清退或者銷毀。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 不具備歸檔和保存價值的公文,經批準后可以 銷毀。銷毀涉密公文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確保不丟失、不漏 銷。個人不得私17、自銷毀、留存涉密文件。第七章 附 則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XX電工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公文處理辦法(中電綜字201324 號)同時廢止。14 附件1:附件1: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發文稿紙 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發文稿紙 文別:密:中電 字20 號 簽發:年 月 日 綜合管理部核稿:年 月 日公司領導審閱:年 月 日主辦單位:擬稿人:年 月 日 主辦單位領導核簽:年 月 日相關部門領導會簽:年 月 日事由或標題:附件:主題詞:主送部門:打印份數:打字:抄送部門:附件份數:校對:年 月 日封發 正文:15 附件 2:附件 2: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更改審批單 XX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文件更改審批單 文件編號 文件名稱 修 改 章 節 修改頁次 修改內容 擬稿人 年 月 日會 簽 部門領導核批 年 月 日 主管領導審批 年 月 日 綜合管理部審核 年 月 日 簽 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