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設計公司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法(12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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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偷****
編號:582168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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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適應現階段XX能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統安全管理需求,建立公司統籌管理、使用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資質人員機制,激勵一線員工學習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能力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企業內注冊安全工程師規范安全作業、排查安全隱患、解決安全問題的專業人才作用,為公司安全發展、科學發展保駕護航,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法,是指通過明確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機構、管理要求、工作內容、使用培養、獎懲待遇,加強高素質安全人才隊伍建設,為公司管理提升提供人才保障,為安全人才提供發展平臺的管理制度。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注冊安全2、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并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以下簡稱“執業證”)的系統內從業人員。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企業,各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細則。第二章 職責義務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日常管理,納入公司安全監管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工作范疇。第五條 公司安全監督部門的管理職責:第一款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及相關管理條例和指導意見。第二款 負責組織制定、修改公司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法。第三款 建立公司注冊安全工程師人才庫。第四款 負責定期組織公司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執3、業注冊和繼續教育。第五款 負責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公司系統重大危險源辨識及評價、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風險評估、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設施設計內審、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分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編制、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評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內審、本質安全型企業星級考評評審等工作。負責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安全培訓、調研、講座、內審、外審等安全交流活動。第六款 負責監督和指導基層單位對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管理與使用。第七款 負責對公司選派參加工作與活動的注冊安全工程師進行管理與考評。第八款 提出公司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使用培養、獎勵待遇、崗位調整4、的建議。第九款 根據注冊和繼續教育情況、業績考核及個人工作成果,負責提出注冊安全工程師庫人員名單,并負責建立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個人履職檔案。第六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管理職責:第一款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及相關管理條例和指導意見。第二款 負責與安全監管部門共同做好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管理工作。第三款 負責研究并實施安全監管部門提出的注冊安全工程師使用培養、待遇條件、崗位調整的建議。第四款 負責審核、發布注冊安全工程師庫名單。第七條 基層單位的管理職責:第一款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及相關管理條例和指導意見。第二款 確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5、理責任部門、責任內容。第三款 負責組織制定、修改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細則。第四款 建立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庫及個人履職檔案。第五款 負責定期組織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注冊和繼續教育。第六款 組織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本單位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和控制,安全檢查和隱患治理,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防雷防靜電和監控報警設施安全監督管理,安全設施監管,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設施設計內審,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分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編制,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內部評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內審,本質安全型企業星級考評評審等工作。負責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6、安全培訓、調研、講座、內審等安全交流活動。第七款 接受公司對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使用的指導和監督。第八款 負責對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的管理與考評。第九款 落實注冊安全工程師使用培養、獎勵待遇和崗位調整等。第八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權利和義務第一款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執業范圍:第一項 安全生產管理、技術支持。第二項 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第三項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與分析。第四項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第五項 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檢查。第六項 其他安全監察工作等。第二款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權利和義務:第一項 注冊安全工程師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準則。第7、二項 接受公司和本單位責任管理部門管理和監督,按要求參加各項執業服務。第三項 執業要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保證執業成果質量,保守執業秘密,承擔相應責任。第四項 定期參加并接受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執業能力和水平。第五項 按時、按規定注冊,確保執業有效。第六項 獲取相應的獎勵待遇和工作崗位。第三章 管理內容第九條 按照注冊有效期為3年的規定,每年組織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注冊工作1-2次。第十條 創造條件,合理安排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繼續教育,確保注冊安全工程師在每個注冊周期內參加累計不得少于48學時的繼續教育。第十一條 各企業要建立注冊安全工程師庫,并進行動態管理,形成公司、基層企業、部8、門及生產中心或分廠/車間三級管理機制。第十二條 考取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并在公司系統注冊取得執業證的系統內職工,經審查合格,逐級納入注冊安全工程師庫;考取資格證書但未在公司系統注冊或未變更、未重新在公司系統注冊的不被納入注冊安全工程師庫。第十三條 化工生產及檢修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其他生產單位或承包商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也應當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由注冊安全工程師承擔安全生產管理崗位工作(服務)。第十四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主要在本崗位發揮作用,通過嚴格執行工藝操作、規范崗位作業、進行崗位危險分析、排查崗位安全隱患、進行崗位安全培訓、解決崗位安全問題,避9、免生產安全事故。第十五條 公司及系統各單位分級組織或外派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本單位或公司系統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等本辦法第五條第五款所列的相關工作和交流活動。第四章 考評獎懲第十六條 為鼓勵全體員工學習安全管理知識、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能力的積極性,對于積極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并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已經考取或以后考取)并在公司注冊被納入公司系統注冊安全工程師庫的一線員工,崗位調整時,根據工作表現、工作貢獻、工作需要優先安排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崗位工作。第十七條 對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并在公司系統注冊、被納入注冊安全工程師庫的在崗安全監管人員和基層專職安全員,每人每月給予200元補助,10、費用由所在單位支付(企業也可參照制定考核、補助、獎勵辦法)。第十八條 各單位要加強對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評工作,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評分為工作考評和年度考評,工作考評是指注冊安全工程師受指派參加各項執業服務工作時由牽頭單位或被服務單位在工作結束時對其工作進行的評價,評價以執業服務反饋單形式體現(見附件1XX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服務反饋單);年度考評是指注冊安全工程師所在單位根據其工作表現、發揮作用、執業服務情況進行的年度考評(具體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見附件2XX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安全工程師年度考評單)。第十九條 年度考評結果作為注冊安全工程師崗位調動、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和能否保留于注冊安全11、工程師庫資格的依據。第二十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服務反饋單由牽頭單位或被服務單位在工作結束后一周內提供,由安全監督部門收集備案。第二十一條 對于不嚴格執行本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納入公司年終績效考核。第一款 拒絕安排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公司外派服務的。第二款 不組織制定、修改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辦法,建立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庫的。第三款 不定期組織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進行執業注冊和繼續教育的。第四款 未安排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參加本辦法第七條第六款工作與交流活動的。 第五款 未定期對本單位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與考評的。第六款 未按要求兌現在庫在崗注冊安全工程師每月補助的。第二十二條12、 對于不嚴格執行本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根據問題性質、問題嚴重程度給予建議所在單位考核、取消評選安全生產先進的資格、兩年內不再外派執業服務、清出注冊安全工程師庫和調整工作崗位等處罰。第一款 準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或以個人名義承接業務、收取費用的。第二款 出租、出借、涂改、變造執業證和執業印章的。第三款 泄漏執業服務過程中應當保守的秘密并造成嚴重后果的。第四款 執業服務不認真、弄虛作假的。第五款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外派安排、不參加繼續教育的。第六款 工作考評或年度考評低于60分的。第二十三條 注冊安全工程師所在單位應每年末組織注冊安全工程師年度評價工作,并在每年12月20日前,將評13、價表、本人工作總結和相關資料(復印件)報公司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第五章 附 則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公司安健環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服務反饋單2. 注冊安全工程師年度考評單附件1 XX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服務反饋單注安師姓名所在單位執業服務單位執業服務項目執業服務成 果對注安師執業服務意 見評 分(百分制)評價人簽 字年 月 日評價單位公章年 月 日備注附件2 XX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安全工程師年度考評單單位: 被考評人: 崗位: 序號項目及分值考核內容和分數評分標準扣分原因實際得分1本崗位發揮作用(35分)“三講一落實”執行到14、位,5分未在“三講一落實”工作中發揮應有作用,扣5分本人無違章,能制止他人違章,5分本人有違章現象,扣5分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5分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少于12項/年,扣5分解決安全生產問題,5分解決安全生產問題少于12項/年,扣5分參與崗位安全培訓,5分崗位安全培訓講課少于4次/年,扣5分參加安全教育考試、考核,5分成績低于優秀標準1次/年,扣5分未發生責任事故,5分發生一般C級及以上責任事故,扣35分;輕微責任事故,扣5分2遵守注安管理規定和本辦法(30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準則,5分準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或以個人名義承接業務、收取費用的;出租、出借、涂改、15、變造執業證和執業印章的;發現1次/年,扣5分按要求參加各項執業服務,5分不服從外派安排、無故不參加本單位各項執業服務1次/年,扣5分執業服務要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保證執業成果質量,5分執業服務過程有徇私舞弊現象,扣5分定期參加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執業能力,5分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繼續教育2次/年,扣5分對執業服務工作態度認真,工作積極主動,5分工作不積極認真、主動被服務對象書面反饋1次/年,扣5分保守執業秘密,5分有泄密現象1次/年,扣5分3工作成果(20分)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3分未按要求參加本單位(包括分廠、車間、崗位,以下同)或外派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工作,扣3分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檢查,16、3分未參加本單位或外派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檢查工作或參加隱患排查少于10次/年,扣3分管理制度編制、修訂,3分未按要求參加本單位或外派管理制度編制、修訂工作或參加內部制度評審少于2次/年,扣3分應急預案編制、修訂,3分未按要求參加本單位或外派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工作或參加內部預案、演練評審少于2次/年,扣3分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的編制、修訂,3分未按要求參加本單位或外派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的編制、修訂工作或參加內部安規評審少于2次/年,扣3分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2分未按要求參加安全生產標準化各要素完善與建設工作或參加年度對標內審少于1次/年,扣3分年底前對本年度本人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對下一年度工作提出建議和設想,3分未提交年度工作總結的,扣3分4外派評價(15分)參加各項執業服務工作時工作考評,15分外派反饋單平均成績低于85%(含85%),扣15分;高于85%、低于90%(含90%),扣10分;高于90%、低于95%(含95%),扣5分。5100分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