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管理辦法(8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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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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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鐵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地鐵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工作,保證*地鐵工程質量,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規范和標準,結合*地鐵工程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地鐵工程建設中的工程試驗、質量檢測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地鐵工程建設中的工程試驗、質量檢測主要包括: 1、*地鐵工程中所用原材料的試驗檢測。2、*地鐵工程建設中涉及的專項試驗檢測,如地基承載力檢測、樁的承載力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錨桿鎖定力檢測、混凝土強度現場檢測、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鋼筋間距檢測、混凝土2、預制構件結構性能檢測、盾構管片檢漏、盾構管片吊裝預埋件拉拔力檢測、后置埋件的力學性能檢測、建筑幕墻工程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隧道質量檢測、橋梁荷載試驗、通行機動車的臨時便橋荷載試驗、現場土工試驗、道路彎沉試驗等。 第二章 原材料的試驗檢測第四條 *地鐵工程中的原材料均實行監理見證取樣送檢制度。第五條 監理單位在進場后應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有關試驗檢測機構及承包商遞交見證取樣送檢見證人授權書(四川省工程建設統一用表JS-003),寫明見證單位名稱、見證人姓名及涉及的工點名稱。每個監理單位根據自己管段內的工程情況確定見證人數量。見證人必須是具有試驗檢測專業知識的監理人員。第六條 監理單位應在監理實3、施細則中明確原材料進場檢驗程序、見證取樣送檢程序及見證人職責,建立進場材料臺賬、見證取樣送檢臺賬及不達標、不合格試驗檢測項目臺賬。第七條 承包商應有專職材料試驗人員,材料試驗人員應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和資質。第八條 承包商應建立材料試驗及工程質量檢測制度,明確材料試驗人員及有關管理人員職責,建立進場材料臺賬和試驗檢測臺賬。第九條 承包商應按合同規定委托試驗檢測單位完成設計、規范及合同規定的試驗檢測工作。承包商委托的試驗檢測機構必須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資質審查認可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CMA),試驗檢測機構必須按照見證取樣送檢的有關規定進行試4、驗檢測和出具試驗檢測報告。試驗檢測機構要保證試驗檢測數據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公正性。 第十條 承包商應將擬委托的試驗檢測機構的資質報監理單位審查,監理單位應審查試驗檢測機構的資質、儀器、管理等情況,確認符合要求并批準后將試驗檢測機構的資質報業主備案。第十一條 建筑材料進場后,承包商和監理單位應檢查材料的外觀質量、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等情況,符合要求后及時在臺賬上進行登記,不符合要求時監理單位應督促承包商將該批材料清出場外或報告業主進行處理。第十二條 材料進場檢驗符合要求后,在監理見證人的見證下由承包商材料試驗人員在現場取樣或制作試件,填寫見證試驗委托書,將試件送至試驗檢測機構。見證5、人有責任對試件制作及送檢進行監護。材料送檢后承包商及監理單位應及時在相應臺賬上登記。第十三條 需要進場復驗的材料種類按國家標準、規范及設計要求執行,以下材料必須進行進場復驗:水泥、混凝土、鋼筋原材、鋼筋連接接頭、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預應力鋼絞線、預應力錨夾具、砌筑磚材、砌筑砂漿、陶瓷磚材、大理石板材、花崗石板材、石材用結構膠及密封膠、玻璃幕墻用結構膠、鋁塑復合板、門窗人造木板、吊頂人造木板、輕質隔墻人造木板、細部裝飾人造木板等。第十四條 每種材料試驗檢測的數量、頻次、項目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的規定及設計要求。第十五條 承包商應跟蹤試驗檢測結果,及時取回試驗檢測報告等資料,及時分析、登記試驗檢測6、結果。試驗檢測結果不達標、不合格,不得用于工程和不得進行與之有關的下道工序。對試驗檢測結果不達標、不合格的情況,承包商應在自試驗結果出來時起24小時內向監理、業主報告。承包商分管工程質量的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對試驗檢測結果及臺賬進行檢查。第十六條 監理單位應加強見證人員的管理,及時了解試驗檢測結果,及時檢查試驗檢測資料和承包商的試驗檢測臺賬,發現不達標、不合格甚至弄虛作假情況應及時登記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且應立即報告業主。對于試驗檢測結果不達標、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許承包商用于工程和不允許進行與之有關的下道工序,對工程材料試驗檢測不合格的工程不得驗收。 第三章 專項試驗檢測第十七條 *地鐵工程中的專7、項試驗檢測實行監理旁站見證制度。地基承載力檢測、樁的承載力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建筑幕墻工程檢測、橋梁荷載試驗、通行機動車的臨時便橋荷載試驗、道路彎沉試驗應通知業主項目管理部門和質量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人員參加。第十八條 需要進行專項試驗檢測的工程項目的種類按設計要求或國家標準和規范的規定執行,以下工程項目必須進行試驗檢測:鋼管柱地基承載力、工程樁承載力、樁身完整性、邊坡支護錨管鎖定力、結構混凝土實體強度、結構鋼筋保護層厚度、結構鋼筋間距、盾構管片檢漏、盾構管片結構性能、盾構管片吊裝預埋件拉拔力、建筑幕墻螺栓拉拔力、鋼結構焊縫、通行機動車的臨時便橋承載能力、填土壓實度、道路彎沉等。第十九條 承包8、商委托的試驗檢測機構必須具有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資質審查認可證書和省級及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CMA)。試驗檢測機構要保證試驗檢測數據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公正性。 第二十條 承包商應將擬委托的試驗檢測機構的資質報監理單位審查,監理單位確認符合要求并批準后將試驗檢測機構的資質報業主備案。第二十一條 承包商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明確專項試驗檢測的工程項目,配合試驗檢測機構完成試驗檢測任務,做好試驗檢測記錄、照相、攝像等工作。第二十二條 監理單位應在監理實施細則中明確專項試驗檢測的工程項目、監理程序、旁站見證人職責,在專項試驗檢測時監理應旁站見證并做好記錄9、。第二十三條 承包商應跟蹤試驗檢測結果,及時取回試驗檢測報告等資料,及時分析、登記試驗檢測結果。試驗檢測結果不達標、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和不得進行與之有關的下道工序。對試驗檢測結果不達標、不合格的情況,承包商應在自檢測結果出來時起24小時內向監理、業主報告。承包商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對試驗檢測結果及記錄進行檢查。第二十四條 監理單位應及時了解試驗檢測結果,及時檢查試驗檢測資料和承包商的試驗檢測臺賬,發現不達標、不合格甚至弄虛作假情況應及時記錄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且應立即報告業主。對于試驗檢測結果不達標、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允許承包商投入使用和不允許進行與之有關的下道工序,對試驗檢測不合格的工程不得10、驗收。 第四章 第三方試驗檢測第二十五條 如果業主委托有第三方試驗檢測機構對工程原材料及專項試驗檢測項目進行抽檢,則委托監理單位具體負責現場抽檢工作,承包商負責提供模具、材料并負責試件、試樣的制作、養護、保管,監理及承包商共同負責將試件、試樣送至第三方試驗檢測機構。第二十六條 第三方試驗檢測機構確定后,業主將第三方試驗檢測機構的名稱、聯系方式及試驗檢測項目清單告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按試驗檢測項目清單中的項目、估算出每個單位工程或子單位工程各種原材料及專項試驗檢測的次(組)數,報*地鐵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質量部審核,*公司安全質量部將審核確定的原材料及專項試驗檢測次(組)數告11、知監理單位,監理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按照*公司安全質量部審核確定的試驗檢測項目、次(組)數安排抽檢。估算每個單位工程或子單位工程各種原材料及專項試驗檢測的次(組)數的原則是同種原材料或同種專項試驗檢測項目規范規定所需試驗檢測總次(組)數的20%并不得少于1次。第二十七條 監理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按照*公司安全質量部審核確定的試驗檢測項目、次(組)數安排抽檢時,應優先安排抽檢工程的重要部位和有疑問的部位。監理單位應建立第三方試驗檢測抽檢臺賬,每周向*公司安全質量部報送抽檢臺賬的復印件,以便業主及時了解抽檢情況和試驗檢測結果。如果原材料或專項試驗檢測項目第三方試驗檢測的結果不達標、不合格,業主將在24小時12、內通知監理單位和承包商,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完畢以前承包商對此種原材料或工程項目不得使用和不允許進行與之有關的下道工序。 第五章 責任追究第二十八條 原材料或工程項目未按以上規定進行試驗檢測就用于工程、投入使用,或試驗檢測不達標、不合格用于工程、投入使用的,將對有關承包商和監理單位進行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要求承包商和監理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引起質量安全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罰。第二十九條 對弄虛作假、瞞報、不按以上規定報告不達標、不合格試驗檢測結果的承包商、監理單位及試驗檢測機構,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況嚴重的,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條 在以上處理的基礎上,還將按照*地鐵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附則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負責解釋。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