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松湖項目住宅樓、幼兒園、垃圾房、地下室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監理實施細則(15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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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監理實施細則工程名稱:四季松湖項目 9-13 幢住宅樓、14 幢幼兒園、15 幢垃圾房、16 幢地下室編制:審核:四季松湖項目監理部編制日期:2015年 12 月 10 日.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監理實施細則一、工程概述及特點1、工程概況本工程坐落在東莞市南城宏二路1 號。本工程 1#樓由廣東省輕紡設計院設計,東莞市廳樂實業投資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地上37 層,標準層層高 4.2 米,建筑總高 168.35 米。監理單位廣東天衡工程建設咨詢監理有限公司。2、工程特點2.1 本工程 1#樓使用架高 19.5 米的高層施工升降平臺對建筑主體進行外圍防護,擬從三層開始采用附著式升降2、腳手架。由于墻體變化,35 層時只布置西、北兩面的高層施工升降不平臺,即3 號到 23 號機位,使用周長 80.2 米,使用高度 8.4 米,外墻防護面積673.7 平方米;610層布置東、西、北三側共 4 組 28 個高空施工升降平臺,即 1323 號機位,使用周長128 米,使用高度 21.3 米,外墻防護面積 2726.4 平方米;1126層布置 6 組 36 個高空施工升降平臺,使用周長 162.4 米,使用高度 67.5 米,外墻防護面積 10962平方米;2737層布置 6 組 38 個高空施工升降平臺,使用周長162.5 米,使用高度48 米,外墻防護面積 7800 平方米。總外3、墻防護面積22162平方米。2.2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防護范圍:三層頂層,整體架在三層開始搭設,待整體架根據工程進度搭設到設計高度后,安裝好下拉桿,與主體結構附著,可拆除下部落地架,根據施工進度進入提升作業。2.3 配合好各個工種完成施工進度。在施工過程中,任何人都不得把.外架作為裝模的支撐,若確實影響施工需要拆除,必須通知甲、乙雙方負責人,另找解決加固方法。電動升降腳手架只承受架體自重荷載,提升時所有建筑材料及各類雜物都要清理下來,以免發生意外,架體搭設完畢提升前,總包方應對有關工種進行技術交底,要求各種材料、設備等不得超出外墻線200mm,以免影響架體提升作業,同時,在架體提升過程中以及提升4、架體到位后未固定好之前,除了外架班操作工人外,任何人不得在架體上滯留,更不得上架施工。二、編制依據1、本工程監理規劃;2、廣東省輕紡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及與項目有關的設計文件;3、總承包施工單位經審核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單位編制的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4、廣東天衡工程建設咨詢監理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監理控制要點;5、相關標準、規程、規范等技術文件:(1)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2)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202-2010(3)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4)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JGJ130-2001(5、5)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地方安全生產法規(6)行業安全生產規范性文件,安全技術標準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監理控制要點.1、審查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分包單位是否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發放的生產和使用證。2、安裝前審查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分包單位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3、審核各種材料、工具的質量合格證、材質單、測試報告;審核主要部件及提升機構的合格證;4、督促對相關安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5、監督施工單位是否按照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搭設,搭設完,經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6、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首次安裝完畢及使用前、每次提升或下降前對其進行檢查驗收,并填寫驗收表,合格后方可使用。7、監督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施6、工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每月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保證使用安全。四、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監理控制方法1、施工準備階段控制內容1.1、對產品、生產廠家和施工企業有關證件的審核(1)審核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鑒定或驗收合格證書。對生產或經營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產品的,要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鑒定并發放鑒定證書,只有具備鑒定或驗收合格證書后,該產品方可予以使用。審核時應現場查驗其提供的產品型號及安全性能是否與其登記產品一致。嚴禁在同一個單體工程上采用不同廠家的產品。(2)審核由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準用證。在持有鑒定或驗收合格證書的同時,還需要再經使用本產品的當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認定,并7、發放當地的準用證后,方可在當地使用該產品。(3)審核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專業施工隊伍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1.2、審核專項施工方案。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裝前,應根據工程結構、施工環境等特點編制施工方案,并應經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后實施。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的內容有:(1)工程特點;(2)平面布置情況;(3)安全措施;(4)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5)工程結構受力核算;(6)安裝、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7)使用規定。1.3、審核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或租賃單位簽訂的專業承包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書。總承包單位必須將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專業隊伍,并簽訂專業8、承包合同和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總包、分包或租賃等各方的安全生產責任。1.4、審查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1.5、審核各種材料、工具的質量合格證、材質單、測試報告;審核主要部件及提升機構的合格證;.1.6、審核專業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相應的操作規程、檢驗規程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專業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檢驗規程,制定設計、制作、安裝、升降、使用、拆除和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規定。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搭設過程中控制內容2.1 督促技術員、施工人員必須熟悉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的設計圖紙,掌握技術要領,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并形9、成記錄。確定整體腳手架機位布置的具體位置,落實所依附的鋼筋混凝土梁和框架的位置、軸號,按照實際需要制定架體機位數量及跨度、高度;設計預留孔位置。按照設計備齊所需材料,在現場分類堆放,嚴格檢查所備材料、配件是否符合質量標準后方可投入使用。2.2 督促搭設上部架體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機位處的立桿采用豎向框架,剪刀撐下端聯結處設置在桁架底部。具體搭設施工程序為:搭設安裝平臺安裝第一節主框架搭設水平支撐框架張拉安全網、鋪設底層腳手板、踢腳板安裝后續主框架搭設架體設置預留孔后續安全網、預留孔、腳手板、踢腳板按要求準備到位安裝提升機構防墜機構安裝電動葫蘆檢查驗收。2.3 為確保架體的平穩升降,在提升腳手10、架上須單獨處置防傾覆裝置,防傾覆裝置是由按照在架體上的導軌及固定在結構上的導輪總成組成。架體在提升過程中,導輪鑲嵌在工字鋼凹槽所形成的導軌中相對移動,保證架體垂直方向的穩定性。2.4 根據現場機位布置及主體結構的具體情況,選擇安裝位置。安裝.時應注意導輪組件上的導輪須與主框架上的導輪平行。2.5 限載聯動防墜器的安裝與調試:將防墜機構置于第一道鋼梁頭部,剎車輪置于楔形面與主框架內側的導軌之間;將電動葫蘆的上掛鉤掛在鋼梁頭部防墜機構的吊板上,放下葫蘆鏈條,下掛鉤勾住主框架底部的提升掛板。為防止腳手架在升降情況下,發生斷繩、折軸等故障造成的墜落事故和保障在升降情況下,腳手架不發生傾斜、晃動,所以規11、定必須設置防墜落和防傾斜裝置。(1)防墜落裝置必須符合以下要求: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堅向主框架部位處并附著在建筑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于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裝置在使用好升降工況下都必須起作用;防墜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其制動距離對于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不得大于 80mm,對于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不得大于150mm;防墜裝置應有專門詳細的檢查方法和管理措施,以確可其工作可靠、有效;防墜裝置與提升設備必須分別設置在兩套附著支承結構上,若有一套失效,另一套必須能獨立承擔全部墜落荷載。(2)防傾斜裝置必須與豎向主框架、附著支承結構或工程結構可靠連接,并遵守以下規定:防傾裝置應用螺栓同豎向主框架或附著支12、承結構連接,不得采用鋼管扣件或碗扣方式;在升降和使用兩種工況下,位于同一豎向平面的防傾裝置均不得少.于二處,并且其最上和最下一個防傾覆支承點之間的最小間距不得小于 2.8m 或架體高度的 1/4;防傾裝置的導向間隙應小于5mm。2.6 整體腳手架要求每棟架體必須搭設一個電氣總控室,控制室搭設必須規范,有防雨、防曬功能,控制室有門,須加鎖,門上須有配電標識,外殼必須接地。控制臺性能良好,調試復檢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嚴禁帶電移動電控柜,總電源進線必須按照漏電保護器。2.7 整體腳手架上的臨時拉結、附墻及電器部分的接地,都能很好的與建筑物的結構鋼筋連接。2.8 鋼管應采用 483.6mm腳手鋼管,外購13、應無裂痕、彎曲、壓扁和嚴重腐蝕現象,其材質應符合國家標準。2.9 腳手架的搭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搭設起始標高、架體步數、高度跨度等需按圖施工,搭設過程中如有修改和變動,應由原方案設計人員進行補充與修改。2.10 檢查扣件、鋼管腳手架是否按施工方案進行搭設;扣件節點必須鎖緊牢固有效。架體部分按落地式腳手架的要求進行搭設,雙排腳手架的寬度為 1.0m。腳手架的立桿可按1.5m 設置,扣件的緊固力矩4060N m,并按規定加設剪刀撐和連墻桿。2.11 架體的底部應用木夾板平鋪,水平支撐框架的底部應做延伸防護,驗收防護與樓結構立面距離應保持在1015mm,在架體與樓結構立面的空隙處用14、翻板封閉;每層腳手板的外側要設18cm高的踢腳板。踢腳板設在操作層,在升降架上最少要設四個操作層。.2.12 首次提升后,全面檢查扣件的緊固情況,對垂直度、水平度發生位移的應及時加以調整、矯正。2.13 每次升降作業前,要對承力架、豎向主框架、拉桿、穿墻螺栓進行檢查,如有變形、磨損應及時進行修理、更換。2.14 檢查扣件、鋼管腳手架搭設過程中,督促施工單位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扣件、鋼管腳手架使用過程中,嚴禁拆除主節點處的水平桿、掃地桿和連墻件及隔離措施。2.15 扣件、鋼管腳手架搭設完畢后,施工單位(總包及分包)驗收合格后填寫“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首次安裝完畢及使用前檢查驗收表”報總15、監理工程師復核確認并簽字后方可使用。3、升降腳手架時安全控制措施3.1 準備工作:應由施工單位工程主管組織操作人員學習有關技術操作規程,熟悉掌握工作原理及操作程序,合理分工,明確崗位職責,確定統一聯絡信號,確定統一指揮號令,嚴明紀律。檢查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有無碰撞及接觸,發現后立即排除,使用腳手架升降系統符合設計規定的待機進行狀態,逐臺檢查電動葫蘆的鏈條是否處于拉緊狀態,若有未拉緊的,應采用“點動”使之拉緊,確保電動葫蘆都處于同步起始狀態。3.2 升降作業前,在各項準備工作應經過檢查和驗收妥善完成的前提下,松動并脫開下部承力架的斜拉桿,使腳手架僅由上部承重梁承受荷重,并與建筑物連接,然后全面檢16、查腳手架各部位是否與建筑物全部分離,由班長發出提升號令,控制臺操作工按動控制按鈕,全部.電動葫蘆同時啟動,牽動整體腳手架勻速上升或下降,升降到位后立即將承重托架的兩根下拉桿與建筑物連接,并安裝好臨時拉接。3.3 在腳手架升降作業時,建筑物5 米范圍內嚴禁站人,并有項目部設專人監護升降作業過程中,除外架班組操作人員外,其他人員必須下架,不得滯留,嚴禁其他人員或施工物品上架,影響升降作業。3.4 升降過程中每臺安排一個操作人員,定位巡視觀察每個機位電動葫蘆的工作情況以及腳手架與建筑物之間的情況,如發現電動葫蘆不同步或不工作機其他故障,必須立即停機,隨時檢查防墜落保險設施工作狀態,在其可靠有限的情況17、下,操作人員上架排除故障,若需要更換電機,必須檢查電機的運轉方向,若不同步,采用“電動”到位若導輪被卡腳手架出現傾斜,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將腳手架調整到正常位置,若遇障礙物應立即清除,若提升系統構件變形損壞,應立即更換,絕對不能馬虎湊合,當初排除故障,一切正常后方可繼續升降。3.5 在架體升降過程中,由于上部結構尚未達到要求強度或高度,故不能及時設置附著支撐而使架體上部形成懸臂,為保證架體的穩定規定了懸臂部分不得大于架體高度的2/5 和不超過 6.0m,否則應采取穩定措施。3.6 在完成一層的升降后,應排查電纜線、電動葫蘆、電控柜的性能狀態,如有磨損或失效,應及時進行保養維修或更換,并調整至正常18、狀態。3.7 檢查腳手架的各種構件,連接件有變形或失效,發現異常應及.時維修更換,保證每一個節點連接可靠有效,確保安全工作。3.8 非專業技術人員不得隨便拆卸電控柜或更換電氣零部件、調整電路,若不能正常運行,應請原設計人員進行檢修。3.9 夜間和五級風以上的雨天大風天氣禁止升降作業。3.10 爬架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的方案搭設,每次搭設完,經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11 爬架搭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操作證書,并持證上崗。3.12 架體外側必須用密目網圍擋;密目安全網必須可靠固定在架體上。3.13 架體底層的腳手板必須設置嚴密,且應用平網及密目安全網兜底。應設置架體升降時底層腳手板19、可折起的翻板構造,保持架體底層腳手板與建筑物表面在升降和正常使用中的間隙,防止物料墜落。3.14 在每一層作業層架體外側必須設置上、下兩道防護欄桿(上桿高度 1.2m,下桿高度 0.6m)和擋腳板(高度180mm)3.15 單片式和中間斷開的整體附著升降腳手架,在使用工況下,其斷開處必須封閉并加設欄桿;升降工況下,架體開口處必須有可靠的防止人員及物料墜落的措施。3.16 在爬架的出料平臺處,每層配備滅火器具,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3.17 爬架的構件不得任意拆除,如某部位的構件妨礙操作確需拆.除時,須經過施工員同意后,并指派專人落實好加固措施后再拆除妨礙構件。3.18 在爬架的使用期間,必須指派20、專職人員進行維修好保養,破損的竹笆和安全網應及時修復,并組織人員對爬架每月做一次全面的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整改。3.19 嚴禁在爬架上堆放模板和管子等施工器材,以免架面承重失控,散落在作業面上的施工垃圾要及時清除。3.20 不得利用爬架拉結井架和支撐模板。3.21 搭設時,爬架和主體結構的拉結,要及時設置頂部無拉結的自由層不得超過二步。拆除時,拉結必須一步松一步。3.22 爬架下的施工通道,必須設置防護措施。4、爬架驗收的控制措施4.1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首次安裝完畢及使用前,應按照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首次安裝及使用前檢查驗收表(GJG202-2010表 8.1.3)的規定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1、。4.2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每次提升、下降作業前(后),應按照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提升、下降作業前檢查驗收表(見 GJG202-2010表8.1.4)的規定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作業,驗收表應經各方簽章并妥善保存。4.3 在附著式升降腳手架使用、提升或下降階段均應對防墜、防傾裝置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防墜裝置應經法定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標定后方可使用。.4.4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所使用的電氣設施和線路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JGJ46的要求。4.5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施工單位、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每月對附著式升降腳手架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做好詳細記錄。5、安全監理資料控制內容5.122、 安全監理人員應在監理日志中如實記錄當天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安全監理工作情況,記錄發現和處理的安全施工問題,總監應進行審閱并簽字。5.2 監理月報中應對當月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現狀和安全監理工作做出評述。5.3 用音像資料記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重要情況和施工安全隱患。5.4 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安全設施安全許可手續表。5.5 安全監理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并裝訂成冊。5.6 對爬架的監理首次安裝及使用前驗收、提升或下降前、拆除的驗收等,驗收表應經各方簽章并妥善保存。五、環境控制內容和危險源控制內容1、影響環境因素:固體廢棄物污染;控制措施:1.1 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應當堆置在規定的地點,不得隨意丟棄在爬23、架作業面上或者向下扔,及時對作業面上的雜物及垃圾進行清理。1.2 施工中不得隨意向下拋擲建筑材料、舊料和其他雜物。.1.3 建立和指定方便投送的垃圾堆放點,并要求總承包單位及各承包單位將各自當天的施工垃圾,運送至垃圾站,并由總承包單位統一運出施工現場;2、存在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2.1 存在的危險源:物體打擊;臨邊巡視高空墜落;發生架體墜落;發生架體傾覆;機具傷害;觸電;雨雪天場地濕滑;夜間施工照明不足。2.2 危險源控制措施2.2.1、物體打擊控制措施:1)、監督施工單位規范操作;2)、指導檢查施工單位周邊維護、設置警示標志;3)、巡視檢查時必須戴安全帽,注意自身防護;4)、檢查踢腳板、安全網24、竹腳板完好無損;5)、安全通道頂部防護措施搭設到位。2.2.2、發生架體墜落控制措施1)、督促對爬架安裝完成后進行驗收及定期檢查,確保架體安全可靠;2)、按要求安裝防墜落裝置;3)、確保防墜落裝置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有效;2.2.3、發生架體傾覆控制措施1)、按要求安裝防傾覆裝置;2)、確保防傾覆裝置的合格證及檢測報告有效;.3)、防傾覆裝置必須與豎向主框架、附著支承結構或工程結構可靠連接4)、督促對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檢查,以確保其安全可靠。2.2.4、臨邊巡視高空墜落控制措施:1)、巡視檢查臨邊維護措施到位情況;2)、發現破損的竹腳板和安全網應及時指出,督促修復;3)、加強監理人員對臨邊作業的巡視工作。2.2.5、機具傷害控制措施:1)、巡視檢查時隨時指出爬架機具操作人員的違規操作現象;2)、隨機檢查特種設備操作人員上崗證;3)、加強監理人員自身防護意識。2.2.6、觸電控制措施:1)、要求施工方規范爬架專用電箱使用,并定期進行檢查,通報檢查情況;2)、督促施工方整改,保留記錄;3)、加強監理人員對爬架用電管理和防護知識的學習。2.2.7、雨雪天場地濕滑控制措施:1)、配置防滑用具,現場巡視時注意安全;2)、雨雪天停止安裝拆除及升降作業。2.2.8、夜間施工照明不足控制措施:1)、要求施工方按照規范要求設置照明設施,并滿足使用要求;2)、注意自身防護。